建筑工程集團公司施工現場防火工作管理規定4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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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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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集團公司施工現場防火工作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錄第一章 總則3第二章 組織管理3一、總(承)包單位5二、專業施工單位(機安公司、鋁質公司、裝修單位)6第三章 火源管理6“三級”動火審批制度7五、盛裝過氣體會受熱膨脹并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8八、未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8一、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8第四章 電氣防火管理9一、電線必須與鐵制煙囪保持不少于50cm的距離;9第五章 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10二、易燃易爆物品倉必須設專人看管,嚴格收發、回倉登記手續;10第六章 2、防火資料檔案管理11第七章 冷庫保溫工程防火管理12六、配足消防器材。12第八章 臨時設施及宿舍防火管理12第九章 消防器材配置標準與管理15六、消防設備、器材,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和損壞。18第十章 獎勵與處罰18第十一章 附則19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22二、高層工程是指十層以上含十層,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工程。28 施工現場防火管理規定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規范集團公司施工現場防火工作,確保生產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省、 市消防管理有關規定精神,結合施工現場實際,特制定本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二條 施工現場防火工作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立足于3、自防自救,堅持安全第一,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防火業務上受集團公司和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和指導。第三條 施工單位應當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增強消防觀念,自覺遵守各項防火規章制度。第四條 本規定適用于建筑集團內各施工現場,集團公司和集團公司所屬單位及其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第二章 組織管理第五條 對高層建筑、重點工程,施工單位必須按工程特點和要求,在制定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制定消防方案(消防方案式樣附后)。消防方案由公司一級技術、質安、設備、保衛部門依次審核,由保衛部門送公司總工程師、防火責任人審批。在工程0.00施工時報送集團公司保衛處備案。第六條 施4、工現場必須設置防火警示標志,施工現場辦公室內必須掛有防火責任人、防火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防火制度。第七條 施工現場防火管理,按其施工項目、施工范圍實行“準施工、準負責”。單項工程(項目)施工完畢要及時與建設單位或總承包單位或監理單位辦理施工現場完工移交手續,分清防火責任。第八條 施工現場實行層級防火責任制,落實各級防火責任人,各負其責,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由公司發給任命書。施工現場必須成立防火領導小組,由防火責任人任組長,成員由各有關職能部門人員組成。防火領導小組每月至少召開一次防火工作會議。第九條 各施工單位應將防火工作納入工程管理之中,實行同計劃、同布置5、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同獎懲。施工現場如有多個單位進行施工的,土建施工單位須先征求建設單位意見,明確該工程防火責任單位和防火責任人,再由防火責任單位防火責任人為首(牽頭)成立施工現場防火聯防領導小組,成員由各參加施工單位的人員組成。第十條 總承包工程項目的施工現場防火工作由總承包單位與建設單位明確施工現場防火責任,并成立施工現場防火聯防領導小組,成員由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施工單位的人員組成。總承包單位負有監督、檢查、指導、協調處理之責。第十一條 各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和健全崗位防火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防火責任區和職責,使職工懂得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得防火措施,懂得滅火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6、器材,會處理事故苗頭。第十二條 施工現場必須按參加施工總人數千人以上的按百分之十,千人以下的按百分之十五的比例組建義務消防隊,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每次培訓應做好文字記錄。第十三條 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配備專、兼用防火檢查員。一、總(承)包單位1、單棟工程、小區工程項目施工總面積在10000m2以下,(含10000m2)的應配備不少于一名兼職防火檢查員;2、施工面積超過10000m2在30000m2以下的,應配備不少于一名專職防火檢查員;超過30000m2在50000m2以下的,應配備不少一二名專職防火檢查員;超過50000m2在70000m2以下的,應配備三名專職防火檢查員;3、施工面積超過707、000m2,每增加30000m2,增配不少于一名專職防火檢查員,在配備專職防火檢查員時,應當配備兼職防火檢查員。二、專業施工單位(機安公司、鋁質公司、裝修單位)1、施工人數在50人以內,配備不少于一名兼職防火檢查員;2、施工人數在50人至100人以內,配備不少于一名專職防火檢查員;在100人至200人以內,配備不少于二名專職防火檢查員;在200人至300人以內,配備不少干三名專職防火檢查員;3、施工人數超過300人,視其作業的情況和防火工作的難度,由施工單位與公司保衛部門商定。第十四條 施工現場必須執行如下制度:一、職工、外來工上崗前和日常防火安全教育制度;(附件一)二、防火檢查登記制度;(附8、件二)三、宿舍防火管理制度;(附件三)四、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附件四)五、安全用電管理制度;(附件五)六、值班巡邏制度;(附件六)七、動火作業制度;(附件七)八、易燃雜物清理制度。(附件八)第三章 火源管理第十五條 按XX公安局穗公發(1982)31號文要求,嚴格執行臨時動火“三級”審批制度,領取動火作業許可證后,方能動火作業。動火作業必須做到“八不”、“四要”、“一清理”?!叭墶眲踊饘徟贫纫?、一級動火。即可能發生一般火災事故的(沒有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由本單位技安部門和保衛部門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審批;二、二級動火。即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的,由動火單位技安部門和保衛部門提9、出意見,防火責任人加具意見,報公司技安部門會同保衛科共同審核,經公司防火責任人審批;三、三級動火。即可能發生特大火災事故的,由公司技安科和保衛科提出意見,防火責任人加具意見,經集團公司技安部門會同保衛部門共同審核,報集團公司防火責任人審批,并報市消防部門備案。如有疑難問題,還須邀請市勞動、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的專業人員共同研究審批。動火前“八不”:一、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二、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三、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動火;四、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干凈、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五、盛裝過氣體會受熱膨脹并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六、10、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動火;七、在高處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不動火;八、未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動火中“四要”:一、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二、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三、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撲救;四、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動火后“一清理”: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責任人在動火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后,才能離開現場。第十六條 高處焊、割作業時要有專人監焊,必須落實防止焊渣飛濺、切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第十七條 動火作業前后要告知防火檢查員11、或值班人員。第十八條 裝修工程施工期間,在施工范圍內不準吸煙,嚴禁油漆及木制作作業與動火作業同時進行。第十九條 乙炔氣瓶應直立放置,使用時不得靠近熱源,應距明火不少于10m,與氧氣瓶應保持不少于5m距離,不得露天存放、曝曬。第四章 電氣防火管理第二十條 施工現場的一切用氣線路、設備必須由持有上崗操作證的電工安裝、維修并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電安全規范GB5019493(以下簡稱GB5019493)和國家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山下簡稱JGJ4688)規定。第二十一條 電線絕緣層老化、破損要及時更換。第二十二條 嚴禁在外腳手架上架設電線(JGJ12、4688第6.1.2條)和使用碘鎢燈,因施工需要在其地位置使用碘鎢燈,架設要牢固,碘鎢燈距離易燃物不少于50c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當間距不夠時,應采取隔熱措施(JGJ4688第7.0.9條),施工完畢要及時拆除。第二十三條 臨時建筑設施的電氣安裝要求:一、電線必須與鐵制煙囪保持不少于50cm的距離;二、電線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接頭處要牢固,絕緣性能良好;室內、外電線架設應有瓷管或瓷瓶與其他物體隔離,室內電線不得直接敷設在可燃物、金屬物上,要套防火絕緣線管;三、照明燈具下方一般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堆放物品水平距離不得少于50cm;四、臨時建筑設施內的照明必須做到一燈一制一保險13、,不準使用60瓦以上的照明燈具;宿舍內照明應按每10m2有一盞不低于40瓦的照明燈具,并安裝帶保險的插座;五、每棟臨時建筑以及臨時建筑內每個單元的用電必須設有電源總開關和漏電保護開關,做到人離斷電;六、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容器,必須設置消除靜電的裝置。第五章 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第二十四條 施工現場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必須做到:一、施工現場不應設立易燃易爆物品倉,如工程確需在放易燃易爆物品,應按照防火有關規定要求,經集團公司保衛處或市消防部門審批同意后,才能存放在,存放量不得超過三天的使用總量;二、易燃易爆物品倉必須設專人看管,嚴格收發、回倉登記手續;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露天存14、放。嚴禁將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易燃易爆物品在同一倉內存放。氧氣和乙炔要分別獨立存放;四、使用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應實行限額領料和領料記錄,在使用化學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嚴禁動火作業;禁止在作業場所內分裝、調料;嚴禁使用乙炔發生器作業;嚴格控制使用液化石油氣,確須使用時,要嚴格執行市公安局穗公發(1980)31號文,市勞動局穗勞發(1980)074號文的“五要”、“五禁止”,落實安全措施,安裝減壓裝置,并必須經施工現場防火責任人書面批準;五、易燃易爆物品倉的照明必須使用防爆燈具、線路、開關、設備;六、嚴禁攜帶BP機、手提電話機、對講機進入易燃易爆物品倉。第六章 防火資料檔案管理第二十15、五條 必須建立健全施工現場防火資料檔案,統一使用集團公司印制的資料袋存放防火資料,其內容有:一、工程建設項目和裝修工程消防報批資料;二、工程消防方案;三、搭建臨時建筑和外腳手架的消防報批評可證;四、防火機構人員名單(包括義務消防隊員、專兼職防火檢查員名單);五、對職工、外來工、義務消防隊員的培訓、教育計劃及有關資料記錄;六、每次防火會議和各級防火檢查記錄,隱患整改記錄;七、各項防火制度;八、動火作業登記簿;九、消防器材種類、數量、保養、期限、維修記錄。第七章 冷庫保溫工程防火管理第二十六條 冷庫保溫工程防火要求一、冷庫保溫工程施工必須制定消防方案,由公司保衛部門及防火責任人加具意見后,上報集團16、公司保衛處和市消防部門匯審,經批準,辦好動火許可證,在落實防火方案內的有關措施后,再經公司保衛科檢查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二、進入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上崗前要進行專門的防火安全教育和滅火演練,方能進入現場作業,每次防火安全教育和滅火演練均要做好文字記錄;三、設立專職防火值班檢查人員,嚴格檢查,嚴禁一切火種進入施工現場(含BP機、手提電話機、對講機及非防爆裝置的照明燈具);四、溶解瀝青場所與稀釋瀝青場所的距離不得少于15m,與冷庫作業場所的距離不得少于30m,溶解瀝青爐旁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并有專人看火,防止瀝青溢出爐外;五、冷庫作業場所內,必須使用防爆裝置的照明燈具、線路、開關和通排風設備;六、配17、足消防器材。第八章 臨時設施及宿舍防火管理第二十七條 施工現場所有搭建臨時設施都必須按防火有關要求搭建,具體要求如下:一、臨時建筑的圍蔽和骨架必須使用不燃材料塔建(門、窗除外),廚房、茶水房、易燃易爆物品倉必須單獨設置,用磚墻圍蔽。施工現場材料倉宜搭建在保衛值班室旁;二、臨時建筑必須整齊、劃一、牢固,遠離火災危險性大的場所,每棟臨時建筑占地面積不宜于200m2,室內地面要平整,其四周應當修建排水名溝。三、每棟臨時建筑的居住人數不準超過50人,每25人要有一個可以直接出入的門口,門的寬度不得少于1.2m,高度不應低于2m,室內的通道寬不少于1.2m,床架搭建不得超過2層,床位不準圍蔽,臨時建筑的18、高度不低于3m,門窗要往外開;四、臨時建筑一般不宜搭建兩層,如因施工用地所限,需搭建兩層的宿舍其圍蔽必須用磚砌,樓面應使用不燃材料鋪設,二層住人應按每50人有一樘疏散樓梯,樓梯的寬度不少于1.2m,坡度不大于行45度,欄桿扶手的高度不應低于1m;五、搭建二棟以上(含二棟)臨時宿舍共用同一疏散通道,其通道凈寬不少于5m,臨時建筑與廚房、變電房之間防火距離不少于3m;六、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設施要獨立搭建,并遠離其他臨時建筑;七、臨時建筑不要修建在高壓架空電線下面,并距離高壓架空電線的水平距離不少于6m。第二十八條 施工現場宿舍必須做好如下防火工作:一、每間宿舍必須設立一名防火責任人,負責宿舍日19、常的防火工作;二、嚴禁躺在床上吸煙、亂丟煙頭;三、嚴禁在宿舍內燒香拜神和使用蠟燭照明;四、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和使用電爐,不準使用電熱器具(煮飯、堡水設立專用地方),電線上不得掛衣物;五、保持宿舍道路暢通,不準在宿舍通道、門口堆放物品和作業;六、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和在宿舍內存放摩托車。第二十九條 施工現場有條件的要修筑消防車道,其寬度不應少于3.5m,保持通道暢通,夜間應有照明燈。第三十條 搭建臨時建筑必須先報建,經有關部門批準后建設。搭建申請表應按要求如實填寫,由使用單位防火責任人和公司保衛部門加具意見后進集團公司保衛處,由集團公司保衛處與市消防部門共同到現場審批,經批準搭建的臨時建筑20、不得擅自更改位置、面積、結構和用途,如發生更改必須重新報批。第三十一條 臨時建筑便用期滿,應將臨時建筑許可證交回公司保衛部門存放,如需繼續使用,必須在期滿前十五天內提出延期報告,由使用單位防火責任人和公司保衛部門加具延期意見后,送集團公司保衛處加具意見再送市消防部門辦理延期手續。第九章 消防器材配置標準與管理第三十二條 施工現場應設足夠的消防水源,當消防水源不能滿足滅火需要時,應在施工現場內修建消防儲水遲,施工現場要根據施工實際情況配有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第三十三條 施工現場消防器材的配備及維修保養,規定如下:一、必須采用經消防部門檢測合格的消防設備、器材。消防設備、器材要放置在明顯易取地方,21、一般放置高度不高于1.5m,座地式高度不少于15cm,保待放置點通道暢通,并指定專人負責對消防設備、器材保養管理,每季度檢查一次,按期換藥(泡沫滅火機藥劑有效期為一年,1211滅火機總重量不少干瓶體標明總重量的十分之一),確保消防設備、器材的有效使用;二、高層建筑、重點工程所配備的消防設備、器材要繪制平面示意圖,掛在施工現場明顯的地方;三、高層建筑施工現場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鋼筋混凝土高層建筑結構設計與施工規程JGJ391的要求設立臨時消防供水系統,做到與施工同步進行,臨時消防供水系統高壓水泵應設專線供電,供水豎管直徑應采用不小于76mm,每層應設直徑為65mm的消防結口,從第四層起每22、隔一層配備一條長度為20m的消防水帶;四、必須配備消防器材的部位,要按規定種類、規格(泡沫滅火機為10升,1211滅火機為2公斤)和數量配齊,其要求:1、廚房:面積在100m2以內,配備泡沫滅火機2個、1211滅火機1個,每增50m2增配泡沫滅火機1個;2、材料倉:面積在50m2以內,配備泡沫滅火機不少于1個,每增50m2增配泡沫滅火機不少于1個(如倉內存放可燃材料較多,要相應增加);3、施工辦公室、水泥倉:面積在100m2以內,配備泡沫滅火機不少于1個,每增50m2增配泡沫滅火機不少于1個;4、可燃物品堆放場:面積在50m2以內,配備泡沫滅火機不少于2個;5、電機房:配備1211滅火機不少于23、1個;6、電工房、配電房:配備1211滅火機不少于1個;7、垂直運輸設備(包括施工電梯、塔吊)機駕室:配備1211滅火機不少于1個;8、油料倉:面積在50m2以內配備1211滅火機不少于2個,每增50m2增配1211滅火機不少于1個;9、臨時易燃易爆物品倉:面積在50m2以內配備1211滅火機不少于2個;10、木制作場:面積在50m2以內,配備泡沫滅火機不少于2個,每增50m2增配泡沫滅火機1個;11、值班室:配備泡沫滅火機個、1211滅火機1個及一條直徑為的65mm長度為20m 的消防水帶;12、集體宿舍:每25m2配備泡沫滅火機1個,加占地面積超過1000m2,應按每500m2設立一個2m24、3的消防水池;13、臨時動火作業場所:配備泡沫滅火機不少于1個和其它消防輔助器材;14、在建建筑物:施工層面積在500m2以內,配備泡沫滅火機不少于2個,每增500m2增配泡沫滅火機1個,非施工層內堆放物品復雜,且可燃物較多,必須視具體情況適當配置滅火機器材。五、要保證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出現下列情況時應予以維修、報廢和更新配置:有下述情況之一的應予維修:1、噴嘴損壞;2、墊圈老化;3、內膽破損;4、1211滅火機總重量低于瓶體標明總重量的十分之一,應及時充氣。有下述情況之一的滅火器材,應予報廢:1、滅火器材的筒體或貯氣瓶的螺紋損壞或嚴重泄漏而不能修復的;2、水壓強度試驗不合格的滅火器材;3、25、用錫爆或銀焊修補過或被火燒過的滅火器材;4、國家明令規定應予淘汰的滅火器材;5、消防水帶有霉爛。有下述情況的建筑場所,應更新配置滅火器材:1、臨時建筑便用性質變更;2、使用、貯存可燃物的種類變更。六、消防設備、器材,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和損壞。第十章 獎勵與處罰第三十四條 對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本單位或上級部門給予表彰、獎勵。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規定,經保衛部門書面通知整改(附件九:整改通知書)而未按期整改的,參照省消防管理處罰規定精神對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依照本規定給予扣罰(附件十:扣罰通知書)??哿P標準如下:一、達不到第五條至第十三條、第十七、十八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26、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二、三十三條(第三十三條除第三點外)要求,每項扣罰500元;二、違反第十四條至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二十八條、第三十一條,每項扣罰1000元;三、違反第三十條,扣罰3000元;四、違反第三十三條中第三點扣罰5000元。第三十六條 情節嚴重的,由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對有關責任人按人事管理權限給予行政處分或責令施工現場停工整頓,造成火災事故的,交由司法部門對有關責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第三十七條 對違反本規定被扣罰的款項實行??顚S茫饕糜讵剟钤谙拦ぷ髦杏型怀鲐暙I或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第十一章 附則第三十27、八條 本規定從一九九七年六月一日施行。本規定條款的解釋由集團公司保衛處負責,原總公司下發的筑總發字(1991)第317號文、(1992)第186號文、(1995)第274號文同時廢止。第三十九條 本規定如與上級有關消防規定相抵觸,以上級規定為準。附錄:本規定用語解釋為便干在執行本規定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語說明如下: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作不可的: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均應這樣作的: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不得”或“不準”。3、表示允許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作的:正面詞采用“宜”或“可”;反面詞采用“不宜”。附件28、一職工、外來工上崗前和日常防火教育制度1、新職工、外來工上崗前必須進行防火知識、防火安全教育,并做好簽證登記;、每周根據生產特點對職工、外來工進行不少于一次的防火教育;3、每半年組織一次義務消防隊培訓、演練; 4、施工現場要設立防火宣傳欄和防火標語。附件二防火檢查登記制度1、班組實行班前班后檢查;2、每月由現場防火責任人帶隊,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公司每季進行抽查;3、認真做好動火后的安全檢查;4、認真落實整改隱患的跟蹤、復查。附件三宿舍防火管理制度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及在宿舍內存放摩托車;2、宿舍內嚴禁生火和使用電爐、氣化爐具,不準使用電熱器具、燒香拜神;3、29、嚴禁亂拉亂接電線,不準在電線上涼掛衣物和使用超過60瓦以上的燈泡;4、煙頭、火種、紙屑等雜物不準隨地亂丟,嚴禁躺在床上吸煙;5、要保持宿舍道路暢通,不準在宿舍通道、門口堆放物品和作業。附件四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1、易燃易爆物品存放量不準超過三天使用量;2、易燃易爆物品必須設專入看管,嚴格收發、回倉登記手續;3、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時應做好防火措施;4、易燃易爆物品嚴禁露天存放;5、易燃易爆物品倉照明必須使用防火、防爆裝置的電氣設備;6、使用液化石油氣作焊、割作業,必須經施工現場防火責任人批準;7、嚴禁攜帶火種、BP機、手提電話機、對講機及非防爆裝置的照明燈具進入易燃易爆物品倉。附件五安全用電管理制30、度1、施工現場一切電氣設裝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電安全規范GB509493和國家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要求執行;2、施工現場有一切電氣設備必須由有上崗操作證的電工進行安裝管理,認真做好班前班后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并做好每日檢查登記;3、電纜殘舊要及時更換,電氣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4、不準使用鋼絲和其他不合規范的金屬絲作照明電路保險絲;5、照明必須做到一燈一制一保險;6、加強對碘鎢燈、鹵化物燈的使用管理;7、室內、外電線架設應有瓷管或瓷瓶與其他物體隔離,室內電線不得直接敷設在可燃物、金屬物上,要套防火絕緣線管。附件六值班巡邏制度131、高層建筑水泵房、電房24小時必須有專人值班(停工除外);2、節假日期間施工現場必須安排好有關人員值;班3、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按時值勤,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搞私人事務,不準打瞌睡和擅離職守;4、值班人員要敢于履行職責,糾正違章行為,發現情況及時匯報,值班人員要做好交接班登記;5、防火檢查員每天班后必須巡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消除和匯報。附件七動火作業制度1、焊、割作業必須由有證焊工操作;2、嚴格執行臨時動火作業“三級”審批制度,領取動火作業許可證后方能動火;3、動火作業必須做到“八不”、“四要”、“一清理”;4、高處動火作業要專人監焊,落實防止焊渣、切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5、動火作業后要32、立即告知防火檢查員或值班人員。附件八易燃雜物清理制度1、班組每天班后要及時清理可燃雜物;2、宿舍(生活區)每天要有人清掃可燃雜;3、可燃雜物要集中堆放,不宜堆放在建建筑物內和宿舍附近;4、施工現場要設專人清理外腳手架上和現場內的可燃雜物,并及時進行清運。附件九XX建筑集團有限公司治安、防火整改通知單No:( ) 存根: :經檢查發現 隱患。整改意見: 。整改期限: 日經辦人: 日期: 年 月 日被檢查單位(個人)簽名:XX建筑集團有限公司治安、防火整改通知單No:( ) :于 年 月 日對 檢查發現 隱患。請在 日內按要求整改完畢 。檢查單位:年 月 日附件十XX建筑集團有限公司治安、防火扣款33、通知單No:( ) 存根: :因違反 。扣款意見: 。整改期限: 日經辦人: 日期: 年 月 日被扣款單位(個人)簽名:XX建筑集團有限公司治安、防火扣款通知單No:( ) :于 年 月 日對 檢查發現違反 。未按整改通知單要求進行整改,現根據 扣款 。扣款單位:年 月 日編號 XX建筑集團有限公司工程消防方案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施工單位: 施工日期: 項目經理: 編 制 人: 編制日期: 說明一、重點工程是指建筑面積在10000m2以上(含10000m2)的工程,列入中央、省、市重點項目,在營業、生產、儲存可燃物資的單位、倉庫區的工程。離機要單位、部位較近的工程。二、高層工程是指十層以上34、含十層,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工程。三、本方案一式六份(施工現場一份,公司技術、質安、設備、保衛各存一份,送集團公司保衛處一份)。四、本方案在實施時因故需要變更的,現場項目經理必須向本單位質安、保衛部門報告,經審核同意才能變更,報告資料存入本方案保管。五、本方案由施工部門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管理計劃時同時編制,在工程0.00施工時編制和完成審批手續。審批意見表1工程名稱工程性質施工現場項目部技術部門質安部門設備部門保衛部門主管工程師或技術主任防火責任人公司技術部門質安部門設備部門保衛部門總工程師防火責任人工程基本情況工程名稱地址電話施工單位工程項目經理甲方單位甲方基建負責人建筑面積層/棟總造35、價結構建筑物全高用途工期(合同)動火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程防火組織情況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姓名部門行政職務組長何時經消防培訓行政職務副組長成員配合施工單位聯系人施工日期預計進入時間備注臨時建筑及腳手架布置要點表3名稱面積(m2)適用材料種類批準日期批準證號承建單位外腳手架擋板外腳手架梯(樘)臨時建筑名稱棟數面積(m2)適用材料種類批準日期批準證號承建單位廚房宿舍水泥倉材料室施工室會議室廁所重點防火部位表4建筑(部位)名稱面積(m2)防火負責人備注外腳手架材料倉油漆倉廚房宿舍配、發電房火災危險性及預防措施固定火源表6易燃、易爆物品貯存表5品種用途數量(kg)貯存地點防火責任人管理制度及預防措施固定36、火源表6設施名稱部位用途燃料種類負責人安全措施非固定動火作業情況部位安全措施電氣線路和動力設備表7批準總功率(kw)輸入總功率(kw)設備名稱規格數量功率(kw)負責人備注備注 附現場圖電工名冊姓名性別年齡職別何時任電工上崗操作證號碼消防設備器材配備情況表8設置部位名稱規格數量備注供水系統及疏散通道備注另附圖示工程基本概況及防火措施表9工程四周環境概況工程基本防火措施后記施工現場防火管理規定(下稱規定歷經一年時間,先后九次改稿,經集團公司批準頒布實施。集團公司保衛處顧問李桂和(原處長)、劉鵬程副處長和處內同志,從總結經驗教訓到搜集有關文件資料,為制訂規定做了大量的工作。集團公司有關部門門及各單37、位保衛科和有關人員也積極參予了規定的制定。原分管領導蔡淑同志積極支持,每次審稿都進行了細致認真的修改。市消防局、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為搞好規定多次提出了寶貴意見。對此,我們給予衷心感謝。規定是符合施供現場生產實際的。這是由于上述方方面面的努力,也由于在制訂規定過程中,對引用上級和有關部門的規定、指標、定量等必須執行的條款進行了再三的核對無誤;而規定其它條款也是在總結經驗教訓、多方聽取意見,本著既考慮企業效益,又考慮防火的實際需要,使兩者能有機地結合,務求使規定切實可行。規制只有嚴格執行才能達到頒布規定目的。集團公司已確定對有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防火管理意識,正確理解規定內容,同時還確定了今年九月三十日前為試行階段,使各施工現場有時間根據規定進行整改、完善以至熟悉和自覺執行規制內容。其目的都是從今年十月一日開始嚴格執行規定。千里之堤,潰于蟻穴。任何對施工現場防火的疏忽,都可能播下彌天大禍的種子。江澤民主席指出:“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我們必須牢牢緊記,必須消除麻痹大意、僥幸過關、不以為然的意識和行為,嚴格執行規定,確保施工現場生產順利進行。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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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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