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集團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094828
2024-09-07
18頁
60.50KB
1、工程集團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第一條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1、負責組織和督促本工程項目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上級的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主持制定執行規定和細則等。2、完善本項目各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3、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合理配置安全管理資源,支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4、組織本項目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和考核。5、組織編制本項目安全施工措施。抓2、好標準化管理,保證安全體系有效運行。6、組織安全生產檢查。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制度。對上級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事故隱患和管理存在問題,應按照“三定”原則予及時整改,并按時將整改情況向上級反饋。7、組織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8、按工程項目合同要求,合理配置安全生產要素,組織均衡生產、文明施工,防止不顧安全片面追求工程進度、經濟效益行為的發生,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責任事故。9、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分析、處理職責范圍內的事故。第三條項目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1、對施工項目的安全管理負直接領導責任,工作直接對項目經理負責。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現行有關安3、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勞保法規和上級規章制度,督促、檢查項目部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3、抓好安全教育培訓、文明施工和標準化管理,保證安全體系有效運行;4、組織并參加定期或專項的安全生產檢查和評比,對檢查出的問題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及時消除威脅安全生產的事故隱患;5、對外部勞務隊伍嚴格監督管理,加強過程監控;6、具體組織或參與調查、處理安全事故并如實上報。 第四條 項目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協助項目經理負責安全技術工作;2、參加編制審定安全技術規程、操作規程和安全防護措施。負責處理和解決施工現場安全技術問題;3、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在編制、審查施工方案時,4、必須識別重大危險源,制定、審查危險源控制和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有可行性和針對性,并認真監督檢查實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4、主持制定工程項目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時,必須制定相應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5、主持項目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嚴格控制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設施、設備,按規定組織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6、在工程項目開工前及重要工序施工前,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7、組織安全技術培訓,積極推廣應用安全生產新技術,在使用“四新”技術時,必須制定相應安全技術措施。對重大事故隱患的預防和整改提出技術措施和技術方案;85、參加本項目安全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整改措施,對危及員工生命重大事故隱患有權停止施工,以確保員工人身安全;9、參加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組織技術人員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對因技術原因造成的員工傷亡事故,承擔技術領導責任。第六條 工程隊長安全生產責任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行業、上級頒發和項目經理部制訂的勞動保護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辦法細則、安全補充規定等。2、運行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員,為他們工作提供有力保障。3、組織員工安全生產的思想和勞動紀律教育。認真落實“三工制”,并督促有關部門和技術人員每周一次員工安全技術操作教育。4、主持安全生6、產碰頭會議,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執行人員、負責項目、完成時間、地點、數量和衡量標準,確保實現安全生產。5、負責本作業項目危險源控制,具體實施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和保證安全的措施。并將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及措施和預案告知員工。6、負責定期月檢、旬檢或不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檢查,及時掌握和了解各工種、各工序存在的事故隱患,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本身無力解決的問題,應報請上級給予解決。7、督促有關人員按規定及時申請、購置、發放施工防護和防寒用品。 8、嚴格審查外部勞務隊伍安全資質,簽訂有效施工合同,審核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加強過程監控。9、組織輕、重傷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追查、分析,實施防止7、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10、組織對傷亡事故的現場搶救,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報告。對責任事故,承擔直接管理責任。11、有權決定職權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的獎懲事項。第七條 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1、貫徹執行上級和本項目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本班、組作業人員制訂安全守則,以身作則,帶頭實施。2、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聽從管理人員安全生產指導,制止違章操作,保證按正確方法施工。3、工作前必須先進入工地,對工地、工具、機電設備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堅持交接班制,并將注意事項向本班、組作業人員交待清楚。對不能解決的問題,立即報告上級處理。4、對本班組使用的危險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防護、防寒用品,應指定8、專人負責,按規定保管,并教育工人充分注意,正確使用。5、在工作期間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報告工地負責人,如情況緊急排除有困難時,應先通知工人離開危險區后,再報告上級處理。6、發生工傷事故,在積極組織搶救的同時,立即報告上級或工地負責人。組織本班、組員工協助調查、處理。7、負責本班、組作業人員進行日常的安全教育,堅持“三工”制度(工前安全講話、工中安全檢查、工后安全評議)和周一安全活動。8、合理安排勞動力,嚴格控制加班、加點;對不按時作息的人員要進行教育,以保證其休息,避免事故發生。9、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的指令,必要時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反映。10、對“三違”制止不力或因失職造成的生產9、安全事故,承擔直接管理責任。第八條 生產崗位員工安全生產責任1、認真學習、嚴格遵守本項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提高素質,嚴格執行“兩紀一化”,保證安全生產。2、了解和熟悉其作業場所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嚴格執行“三工”制度,提高自防、互防、自控、聯控的安全技能。3、接受本項目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技能。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專門培訓,取得操作合格證后持證上崗。4、服從管理,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安全生產設備,在施工過程中做到“三不傷害”。5、發生事故,應積極進行搶救,并立即向上級報告。6、對施工現場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有權建議改進,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強令10、冒險作業行為,并可越級反映。7、因違章操作業或不聽從指揮造成的事故,承擔直接責任。第九條 工程隊專(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1、專(兼)職安全員在工程隊長的領導下進行工作,業務上受項目部安質環保部和安監人員指導。2、協助工程隊領導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與防護措施,檢查督促操作人員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交底,確保安全施工作業。3、督促班(組)長開展各種安全生產活動,并做好安全日志。4、及時發現和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糾正和消除各種事故隱患;對違章違紀責任者有權按規定處以罰款。5、專(兼)職安全員必須持有集團公司或項目部統一頒發的安全員檢查證,上崗時必須佩帶標志,秉公辦事,盡職11、盡責。6、對因失職而造成傷亡事故承擔責任。第十條項目安質部安全生產責任1、依照安全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規定,對工程項目施工的人身、設備、財產等安全工作實施監管;2、建立健全項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負責緊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演練和實施。及時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提出預防事故措施和建議,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按規定編制安全技術措施經費計劃,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實施;3、貫徹執行本項目安全技術措施,對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等安全控制重點,隨時了解動態,發現問題及時督促解決。4、嚴格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組織安全教育培訓,抓好標準化管理和文明施工,監督防護用品的管理與使用; 5、組織本項目定期與不定期12、安全檢查,及時掌握和了解施工生產場所安全現況,及時對現場事故隱患立即或限期整改,并對事故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復查。有權對重大事故隱患采取停工整頓或罰款等措施;6、定期向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報告項目安全生產情況,提出工作建議,嚴格獎懲;7、監督檢查外部勞務隊伍安全生產情況,制止“三違”;8、按規定報告事故,組織和參加或協助事故調查組調查事故。負責一般未遂和輕傷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安全報表和員工傷亡事故調查、統計、報告和處理。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并監督實施。 第十一條 項目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責任1、工程技術部:根據工程項目特點和合同要求,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相應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交底。規13、范施工作業秩序,選定安全可靠施工方法,文明施工。組織科技攻關,積極推行“四新”技術,推廣安全生產新技術。對于結構復雜、施工難度大、專業性強等特殊項目,施工作業必須單獨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采取安全技術措施,認真檢查安全措施執行情況。參加安全檢查,提出事故隱患整改方案。參加安全事故調查處理。2、物質設備部:負責制定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及物資管理規定。負責對物資管理人員,機械、車輛駕駛人員的管理、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機械車輛和設備的調配驗收、使用、檢查、維修等管理工作。負責汽車運輸安全管理;負責采購供應符合設計標準和安全技術規范物資和器材,嚴格對危險品請領、貯存、保管和發放規定。組織或參加由機械14、設備和交通運輸造成傷亡事故的調查與處理。3、計劃部:計劃部門負責在編制施工生產經營計劃時要同時安排安全生產費用。4、財務部:財務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和實際需要,安排年度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和勞保費用,做到專款專用。認真執行有關安全獎懲規定,按時撥付安全獎勵經費,收扣對事故責任施工隊或人員罰款。保障必要的安全投入資金,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5、綜合辦公室: 1)、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并對新工人、特殊工種、外部勞務進行崗前安全教育培訓。2)、定期對作業場所粉塵、噪音、有毒、有害物質進行有效監測,做好職業病健康防治工作。3)、對職工生活區衛生管理和防火、防寒、防煤氣中毒、防食物中毒及職工15、住房情況等進行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抓好生活鍋爐、茶水爐的安全管理及后勤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對勞動保護用品和防寒、防暑物資供應和管理工作情況進行檢查。4)、對因工傷殘和患有職業病的員工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5)、負責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貫徹,對外宣傳安全生產典型事例和成功經驗。6、工地試驗室:負責制定試驗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管理規定及試驗設備的管理。負責對試驗人員管理、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機械車輛和試驗設備設備的調配驗收、使用、檢查、維修等管理工作。7、勞務承包負責人 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的規定,勞務承包負責人應服從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管理,并承擔相應責任。與勞務隊伍簽訂16、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合同要有安全規定、安全責任、雙方約定其他安全事項及違約責任等有關安全生產內容,此外還必須簽訂安全生產包保責任書。 勞務隊伍應執行項目部的所有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制度,其負責人應教育所屬員工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并切實服從項目部現場管理人員的指導與監督。 教育員工嚴格執行施工操作規程,強化安全意識和自身防范保護能力,對不服從監理和項目部人員監管的行為,有權令其停工或有關人員退場。 勞務隊伍進入現場的設備、機具,由項目部設備管理部門組織性能驗證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進入施工現場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由項目部安質環保部驗明原件后方可上崗。 對項目部人員違章指揮或安全措施不17、到位,有提出合理化意見和申訴的權利。 因勞務隊伍不服從管理,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應依法或合同追究勞務承包人的責任。第二章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編制制度第十二條 公司確定的重點工程或認為需報公司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方案,上報公司安質環保部審核,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后,項目經理負責執行。第十三條 由項目審批的安全技術方案、措施,由項目部總工程師審核,項目經理批準后執行。第四章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五條 施工現場的安全要求包括:一、一般工程的施工現場基本要求1、平面布置(1)開工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根據施工現場的地形、地貌勾劃詳細的施工平面布置圖。運輸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各18、種管道、倉庫、加工車間(作業場所),主要機械設備位置及工地辦公、生活設施等臨時工程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2)工地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的圍護設置,入口處一般應有施工單位名稱、工程名稱牌,并設置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施工概況表、安全紀律(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等,使進入工地的人員,能對該工程的概況有一個基本了解和安全警示;(3)工地排水設施應全面規劃,排水溝的截面及坡度應進行計算,其設置不得妨礙交通和影響工地周圍環境。排水溝還應經常清理疏通,保持暢通。2、道路運輸(1)工地的人行道、車行道應堅實平坦,保持暢通。主要道路應與主要臨時建筑物的道路連通。場內運輸道路應盡量減少彎道和交叉點。頻繁的19、交叉處,必須設有明顯的警告標志,或設臨時交通指揮(指揮人員或指揮信號)。(2)工地通道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斷。如因工程需要,必須開挖時,有關部門應事先協調,統一規劃。同時將通過道路的溝渠,搭設安全牢固的橋板。3、材料堆放(1)一切建筑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預制構件、施工設施構件等)都應該按施工平面布置圖規定的地點分類整齊、穩固堆放。各類材料的堆放不得超過規定高度。嚴禁靠近場地圍護棚欄及其他建筑物墻壁,且其間距應在50cm以上,兩頭空間應予封閉,防止人畜誤入,引發意外傷害事故;(2)作業中使用剩余器材及現場拆下來的模板、腳手架桿件和余料、廢料等都應隨時清理回收,并且將釘子拔掉或者打彎,再分類集中堆20、放;(3)油漆及其稀釋劑和其他對職工健康的有害物質,應該存放在通風良好、嚴禁煙火的專用倉庫;瀝青應放置在干燥、通氣的場所。4、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安全設施如安全網、洞口蓋板、護欄、護罩等各種限制保險裝置都必須齊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確因施工因素需要移動時,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的臨時安全措施,且在完工后立即復原。5、安全標牌施工現場除應設置安全宣傳標語牌外,危險部位還必須懸掛按照GB2893-2001安全色和GB2894-1996安全標志規定的標牌。夜間有人經過的坑洞等處還應設紅燈等視覺警示標識。6、安全防護內容參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21、01)、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6067-85)、起重機械超載保護裝置安全技術規范(GB12602-90)、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現場施工安全防護用品標準與使用(GB2811-1989、GB5725-1997、GB6095-1985)、 第五章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第十六條 工棚或臨時宿舍的搭建及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施工現場臨時用房應選址合理,并應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國家有關規定。臨時宿舍盡可能搭建在離開建筑物20m以外,并不得搭在高壓架空線路下方,應和高壓架空線22、路保持安全距離;2、施工現場施工區域應與辦公、生活區劃分清晰,并應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3、宿舍內應保證有必要的生活空間,室內凈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寬度不得小于0.9m,每間宿舍居住人員不得超過16人;4、一切架空電線均須用固定瓷瓶絕緣,電線穿過墻壁時,必須從瓷管硬塑料管內通過;5、倉庫、住房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等處,應張貼(懸掛)醒目的防火標志;6、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及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點等;7、施工現場必須配置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鐵鍬、安全鉤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滅火器;第六章 文明施工制度第十23、七條 文明施工1、施工人員遵章守紀,作業標準,行為規范。2、現場使用的設備機具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制定安全使用保證措施;安全警示齊全;安全防護設施和用具按規定配置,完好有效;施工有序,作業流程順暢,環境整潔。3、后勤保障有力,文化、生活、衛生等條件因地制宜,適度改善。第七章 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制度第十八條 對電工、焊工、起重工、 建筑登高架設等特殊工種,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操作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并取得該工種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后,方可上崗。汽車起重駕駛員,還須經過交通管理部門的培訓考核,并取得車輛駕駛證后方準駕駛。第八章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第十九條 項目部所屬各施工隊要根據員工所從事的工作內容,結24、合季節和施工環境,配給其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具、用品,不得以現金或其它物品代替,并教育和督促員工在工作中正確使用。第二十條 員工要按要求正確使用和佩戴勞動防護用具和用品,并做好對勞動防護用具、用品的保養、保管工作。第二十一條 勞動防護用具、用品由項目部統一購買、配發,由使用人領取簽名,并造冊登記,對使用到期或損壞的勞動防護用具、用品要及時報廢和更換。4、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種類繁多,本項目涉及最基本的勞保用品、用具有:安全帽,安全帶(繩),安全網,防塵口罩,防腐、防磨手套,電、氣焊防護眼鏡、面罩,防水衣、鞋,防觸電絕緣手套、靴、工具等。5、項目經理部對各用人施工隊的勞保用具、用品發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25、檢查,對不按相關規定發放、使用的施工隊和個人限期整改并給予經濟處罰。第九章 安全驗收制度由總工程師主持項目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進場施工機械設備安裝后必須按規定進行驗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嚴格控制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設施、設備,按規定組織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第十章 安全生產教育制度;1、B、C類人員教育與培訓項目經理(B類)、安全管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C類)。經建設或行業主管部門教育培訓48學時以上,考試合格并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2、繼續教育與培訓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每年參加企業內部組織的安全知識教育26、培訓外,還要按規定參加建設或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繼續教育并考試合格。3、“三級”教育培訓制度對新工人(包括合同工、學徒工、實習工、代培人員)必須進行項目部、施工隊、工班“三級”安全教育與培訓:一級:項目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本項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主要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較大事故應急予案;事故案例等。二級:施工隊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預案;事故案例等。三級: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各種安全裝置、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27、方法;事故案例等。“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危險性作業人員較大崗位的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經考核合格后,方準在熟練工帶領下上崗操作。對換崗工人,必須經過培訓教育合格后上崗。第十一章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1、實行“項目部工程隊(作業班組)”兩級技術交底。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將分部、分項安全技術、專業安全技術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交底,交底時應作出詳細說明,并經雙方簽字確認。2、項目部總工程師組織有關人員制訂出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書,主持召開工程隊隊長(班組長)、技術主管參加的安全技術交底會議,并形成書面交底記錄。3、工程隊(作業班組)技術主管負責對28、作業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形成書面交底記錄,并經雙方簽字確認。4、各級技術人員在進行技術交底的同時,必須對每道工序工程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第十二章 安全檢查制度1、定期安全檢查項目部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工程隊每旬1次,班組每周1次,專業人員每日檢查。檢查由各級主管或分管領導帶隊,安質環保部門組織,工程技術、設備物資、辦公室等部門派員參加 。2、不定期安全檢查 項目部應根據所擔負的施工任務、駐地氣候環境等情況,進行不定期安全檢查、季節性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防洪、防臺風、防雷電、防暑、防寒季節檢查和節日前安全、防火檢查以及 防淹溺、防坍塌等,檢查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帶隊,有關部門參加。29、3、專業安全檢查安質環保部根據安全生產情況,對橋梁、土石方、給排水等工程不定期地進行專業性安全檢查。檢查由安質部門主持,有關部門和有關專業人員參加,檢查的內容和方式由安質環保部門確定。4、 群眾性安全檢查項目部要經常組織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檢查的主要內容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防護裝置、安全防護用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事故隱患等。安全員要認真做好檢查記錄,以備上級檢查。5、檢查計劃: 安全檢查要制定檢查計劃,確定檢查內容,做好檢查記錄。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措施,有關施工隊對整改情況進行反饋。6、 安全檢查表各種安全檢查在檢查前均要列出安全檢查項目(采用檢查表的形式),30、檢查必須認真仔細并做好記錄,防止走過場。對查出的問題一是立即整改;二是限期整改;三是對重大事故隱患要進行復查,對復查仍存在嚴重問題的施工隊和領導要追究責任。 7、 建立安全臺帳。在安全檢查中,安全臺帳作為重要檢查內容。第十三章 危及施工安全工藝、設備、材料淘汰制度在審查施工方案時,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予以淘汰;不定期對現場的設備、機具和材料進行檢查,對危及施工安全的設備、機具和材料予以淘汰。第十四章 安全生產投入制度1、確定項目用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編制項目部年度“安全資金投入計劃”。投入計劃內容應充分考慮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檢查器材、安全技術、安全防護用品、安全設施、設備、安31、全輔助設施、應急救援、隱患整改及其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的相關費用。2、項目經理部認真實施“安全資金投入計劃”,設立臺賬進行記錄、統計,定期上報相關部門,財務部門列賬管理。安全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3、 開展安全成本統計核算,安全成本由兩部分組成:一是控制成本。即為了保證工程項目施工安全與人身安全發生費用。二是事故成本。即未達到安全生產而造成損失。通過各項費用所在占比重,找出工程項目安全管理中存在問題,有的放矢地改進管理,以必要控制成本投入,提高工程項目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第十五章 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把生產安全指標,層層分解到每個施工隊、班(組)和員工,一級保一級,一級包一級,簽訂安全生產32、責任狀,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狀實行抵押金制度。抵押金由項目經理部財務部收取。第十六章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一、生產安全事故報告 (一)報告時間項目部凡發生一般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在1小時內,應立即電話報告本項目部主管領導和安全質量管理部,并逐級上報至集團公司,同時報告建設、監理單位和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任何人不得瞞報、遲報或拖延不報。 (二)報告內容:事故發生單位、項目概況、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及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已造成傷亡人數和估計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應急措施。 (三)報告程序:工程項目發生重傷事故,由項目經理部按隸屬關系分別上報到上級公司安全質量管理部;發生一般以上生產安全事故33、在報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同時,按隸屬關系分別上報上級安全質量管理部,并逐級上報至集團公司安全質量管理部。(四)事故搶救: 一般以上事故發生后,要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以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第十七章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1、項目部在重大危險源評價后及時制定項目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2)、事故可能發生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后果;(3)、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4)、事故報告程序、方式和內容;(5)、發現事故征兆或事故發生后應當采取的行動和措施;(6)、事故應急救34、援(包括事故傷員救治)資源信息,包括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有關信息情況;(7)、事故報告及應急救援有關具體通信聯系方式;(8)、相關保障措施;(9)、與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系;(10)、應急預案管理措施和要求。2、應急預案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要求,所規定和明確組織、程序、資源、措施等應當具有針對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滿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需要。3、 應急預案在相關法律、法規、標準,適用范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銜接關系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及時修訂。 4、項目部應組織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論證和審查,并經實施應急預案有關單位認可,由項目部發布,發送與應急救35、援預案實施有關單位。 5、項目部應對與實施應急救援預案有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使其熟悉相關職責、程序,對項目其他人員和相關群眾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使其掌握事故發生后應當采取自救和救援行動;要定期組織應急預救援案演練,并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向安全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提交演練書面總結報告和音像資料。還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崗位應急措施培訓。 6、項目經理部針對工程項目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和有關作業崗位應急措施,報上一級管理部門審查。涉及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水上交通以及特種設備、電網安全等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并按照分級管理原則抄報地方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備案。7、應急預案所涉及的有關部門和施工隊對應急預案中明確與其相關職責應當組織落實。第十八章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扣款制度見附表第十九章 附則第一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上級及項目部有關規定執行。第二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