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結構高大模板支撐體系工程施工管理規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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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5106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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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混凝土結構高大模板支撐體系工程施工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高大模板支撐體系施工管理規定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了有效的控制混凝土結構工程中高大模板支撐體系的施工安全,預防坍塌事故的發生和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與城鄉建設部XX200987號“關于印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和XX2009254號“建設工程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導則”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XX200987號文規定,對于高大模板支撐體系劃分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2、分項工程范圍”兩種。一、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有:1、 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飛模等工程。2、 砼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5m及以上;搭設跨度10m及以上;施工總荷載10KN/m2及以上;集中線荷載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撐水平投影寬度且相對獨立無聯系構件的砼模板支撐工程。3、 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有:1、工具式模板支撐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飛模工程。2、砼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8m及以上;搭設跨度18m及以上;施工總荷載15KN/m2及以上;集中荷載20KN/m及以上。3、承重支撐體系:用于3、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持體系,承受單點集中荷載700kg以上。第三條、高大模板支撐體系必須單獨編制施工方案,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的施工方案,應由項目部組織不少于5人組成的專家組進行審查論證,并提出書面的論證報告。參加論證會人員:(一) 專家組成員;(二) 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三) 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相關人員;(四) 施工單位分管安全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項方案編制人員、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五) 勘察設計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其相關人員。本項目參建各方人員、不得以專家組成員身份參加專家論證會。第四條 所有的新建、改建4、擴建等工程,高大模板支撐體系的施工管理,必須遵守本辦法。第二章 管理職能分工第五條高大模板支撐體系的管理,涉及到施工管理、安全管理、工程技術等綜合性管理工作,項目經理部各相關人員和職能部門必須通力合作共同完成這項管理工作。第六條 項目經理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人,組織現場按專項施工方案(以下統一簡稱為“方案”)實施,負責施工所需人、財、物的組織管理與控制,定期組織內部審核和安全評估。第七條 項目部主管生產的副經理負責高大模板支撐施工的施工和安全監督管理,必須嚴格按照方案組織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和調整。第八條 危險性較大的高大模板支撐體系專項方案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編寫與審核,方案審核由項目部技術、5、安全、質量等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共同完成,經審核合格的,由項目總工程師簽字,并將其報監理單位,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后實施。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高大模板支撐體系專項方案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編寫,公司科技部經理組織公司技術、安全、質量等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后,由公司科技部經理簽字,并將其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簽字。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高大模板支撐體系專項方案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專項方案經論證后,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收集由專家組成員對論證的內容提出明確的意見及專家組成員簽字的論證報告,該報告作為專項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導意見。項目總工程師根據論證報告修改完善專項方6、案,并經公司總工程師、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組織實施。專項方案經論證后需做重大修改的,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相關人員,按照論證報告修改,并重新組織專家進行論證。項目總工程師負責向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經交底與被交底各方簽字后的安全技術交底在項目安全部門備案。第九條 項目安全總監:負責審核方案中有關施工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的條款,負責方案實施過程中全面的安全監督和檢查工作,發現問題立即進行糾正和制止,必要時采取停工整頓和予以處罰,有否決權。第十條 工程技術組: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編制單位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高大模板支撐體系的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交7、底、安全方案、實施過程檢查和方案實施成果驗收等專業性工作。第十一條 材料供應組具體負責材料、機具和勞保用品等進場的復核和驗收及其日常的管理工作。第十二條 項目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方案實施過程中的日常施工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發現問題立即向主管生產副經理和安全總監匯報,采取措施解決,做好施工日志。第十三條 施工隊長具體負責按方案實施高大模板支撐體系的施工和向操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并負責對操作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第十四條 設有分公司的區域性公司,其項目經理部上報的一切文件和資料可直接上報分公司。分公司的各職能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履行與公司相應的職能人員和職能部門的職責。對于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專8、項方案審批后,及時上報公司科技部備案。有關安全月報必須于每月25日前通過電子郵件上報公司安全部備案。第三章 支撐體系結構材料驗收管理第十五條 支撐體系的材料應按以下要求進行驗收、抽檢和檢測,并留存記錄和存檔。一、 對進場承重桿件、連接件等材料的產品合格證、生產許可證、檢測報告等進行復檢并對其表面觀感、質量等物理指標進行抽檢。(一) 鋼管進場驗收應按照國家行業規范建筑施工扣件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01)的有關規定進行。符合下列要求:(1) 鋼管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直縫電焊鋼管(GB/T13793)或低壓流體輸送用焊接鋼管(GB/T3092)和碳素結構鋼(GB/T700)中Q2359、-A級鋼的規定。(2) 鋼管材質檢驗方法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金屬拉伸試驗方法(GB/T228)的有關規定。(3) 鋼管宜采用483.5mm鋼管,每根鋼管的長度不宜小于6m左右,最大質量不應大于25KG,進場檢查時采用游標卡尺對鋼管壁厚進行測量。(4) 對鋼管外觀抽檢數量不得低于搭設用量的30%,鋼管表面應平直光滑,不應有裂縫、結疤、分層、錯位,硬彎、毛刺、壓痕和深的劃道;鋼管外徑、壁厚、端部等的偏差應符合規范規定。發現質量不符合標準,情況嚴重的應進行100%檢驗并隨機抽取外觀不合格的材料(由監理驗證取樣)送法定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5) 鋼管必須涂有防銹漆。鋼管表面銹蝕深度應符合規定,銹蝕檢查10、 應每年一次,檢查時應在銹蝕嚴重的鋼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銹蝕的嚴重部位橫向截斷取樣檢查,當銹蝕深度超過規定值時不準使用。(6) 扣件的彎曲變形應符合規范有關規定。(7) 鋼管上嚴禁打孔。(二) 扣件的應符合下列規定(1)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采用可鑄鐵制作的扣件,其材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GB158312006)的規定,采用其他材料制作的扣件,應經試驗證明其質量符合該標準的規定后方可使用。(2) 新進場的扣件應有生產許可證、法定檢測單位的測試報告和產品質量合格證,當對扣件質量有懷疑時,應按現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GB158312006)的規定抽樣檢測。(3) 對扣件螺栓的扭力矩進11、行抽查,抽查數量應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01)的規定,對梁底扣件應進行100%檢查,扣件的螺栓擰緊扭力矩達65Nm時不得發生破壞。(4) 本施工現場使用過的舊扣件,再次使用前應嚴格進行質量檢查,有裂縫、變形的嚴禁使用,出現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5) 扣件均應進行防銹處理。第十六條驗收不符合要求的鋼管、扣件等不得使用,若僅鋼管壁厚不符合要求,應對鋼管實測實量,根據測得的實際尺寸對支撐體系進行驗算,并請有設計資質的人員進行核驗,最終經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同意后方可使用。第四章 專項施工方案管理第十七條項目專項方案編制應包括以下內容:(一) 工程概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12、分項工程概況、施工平面布置圖、施工要求和技術保障條件。(二) 編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標準、規范及圖紙(國標圖集)和施工組織設計等。(三) 施工計劃: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與設備計劃。(四) 施工工藝技術:技術參數、工藝流程、施工方法、檢查驗收等。(五) 施工安全保證措施:組織保障、技術措施、應急預案、監測監控等。(六) 勞動力計劃: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七) 計算書及相應圖紙。第十八條項目經理部應保存方案的編制、審核、論證和審批記錄,公司科技部應建立高大模板支撐體系專項施工方案臺帳,包括方案名稱、編制、論證、審核、審批的完成時間和實施的部位等內容。第十九條:高13、大模板支撐體系宜采用格構柱群支撐架、桁架等形式。采用滿堂支撐體系的施工方案,應符合下列要求:1、 應詳細繪制完整的立桿平面布置圖和完整的立面圖,梁、柱位置、各桿件位置,各方向的尺寸等應標注詳細。2、 應根據圖中尺寸進行驗算,保證方案具有指導性和可操作性。3、 支撐體系的計算,要有詳細的計算過程,各種數據來源應明確。4、 支撐荷載的計算應嚴格按照最不利原則進行考慮,同時應考慮泵送砼時引起的動力荷載。5、 計算人員應注意結合現場所進鋼管材料實際的截面尺寸進行桿件的計算。第二十條應對支撐體系的基礎和支撐的樓板進行設計和計算,嚴格控制支撐體系的下沉量,基礎應滿足下列要求:1、 搭設場地應平整、夯實并設14、置排水系統。2、 支撐系統的基礎可采用道木支墊或在地基上加鋪200mm厚砼,在其上沿縱橫向鋪放槽鋼,將支撐架立桿座落在槽鋼上,以保證基礎的承載力和均勻性。3、 若地基為回填土,應按規定分層夯實,達到密實度要求并自地面以下1.0m深改作三七灰土。4、 若地基原土為非老土層(如素填土、雜填土等)或為濕陷性黃土等較差土質,應采取換土、澆注砼墊層等措施。5、 若支撐系統支撐在樓板上時,必須依樓板當時的砼強度等級(根據同條件養護試塊的抗壓強度判定)進行驗算,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施工。一般情況下,支撐系統的材料及其扣件和頂部頂托等一次投入量,不應少于三個周轉層次的需用量。6、 當進行地基承載力計算時,要依據15、地基土的類別,承載力予以折減。見下表:地基土承載力折減系數表地基土類別折減系數支承在原土上時支承在回填地上時碎石土、砂土、多年填積土0.80.4粉土、粘土0.90.5巖石、砼1.0注:回填土應分層夯實,其回填土的干重度,應達到所要求的密實度。第二十一條在編制高大模板支撐體系方案的同時,應對砼澆注方案施工工序進行規定,防止造成局部受力集中,超過模數支撐體系的承載能力。第二十二條加強支撐體系施工前的技術交底、安全交底等工作,其交底內容由施工技術組負責編寫、項目總工程師審批后由項目總工程師進行。施工前,施工隊應對操作人員進行崗前培訓。第五章 支撐體系地基基礎的管理第二十三條支撐體系地基基礎的施工必須16、根據支撐體系搭設場地的土質情況與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二十四條支撐體系的回填土應進行取樣試驗、保存試驗記錄,砼墊層的施工應按要求做配合比試驗并留置砼試塊,保存試驗資料。第二十五條基礎完工后及支撐體系搭設前,項目總工程師應組織項目部相關人員對地基基礎進行檢查和驗收,并妥善保存檢查驗收資料。第二十六條支撐體系基礎驗收合格后,應按方案要求定位放線轉入下道工序施工。第六章 支撐體系搭設和拆除管理第二十七條:支撐體系的搭設和拆除必須嚴格按照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術規范(JGJ1622008)中有關條款執行,尤其是其中的強制性條款必須一絲不茍的執行。第17、二十八條當支撐體系的設計高度與寬度相比大于2倍的獨立支撐體系,應加設保證整體穩定的構造措施。第二十九條支撐體系的立桿接長嚴禁搭接,應用對接保證傳力直接、可靠。必須設置掃地桿、縱橫支撐及水平和垂直間剪刀撐,并與主體結構的墻、柱牢固拉接。第三十條各個層次間,每層間相對應的同一部位的立桿,應保持在同一垂直軸線上,確保整個支撐體系外力的向下傳遞準確、不偏心。第三十一條搭設高度2m以上的支撐體系應設置作業人員登高設施,作業面按有關規定設置安全防護設施。第三十二條支撐體系應為獨立的體系,禁止與物料提升機、施工升降機、塔吊等設備鋼結構架體的機身及其附著設施相連接,禁止與施工腳手架、物料上料平臺等架體連接。第18、三十三條每搭完一步支撐體系應按規范中腳手架搭設的技術要求、允許偏差的規定校正步距、縱距、橫距及立桿的垂直度等。第三十四條立桿搭設除按規范要求外還應符合下列要求:一、嚴禁外徑48mm與51mm等不同直徑鋼管混用、扣件式腳手和碗扣式腳手等混用。二、 相鄰立桿的對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內,錯開的距離要符合規范的規定。三、 立桿上端應用頂托,不允許采用十字扣件連接的橫桿直接承重。四、 立桿下端部沿縱向滿鋪木腳手板,縱橫向掃地桿搭設齊全,不準遺漏。第三十五條扣件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一、 扣件規格必須與立桿外徑相符。二、 螺栓擰緊的扭力矩不應小于40Nm且不應大于65Nm。三、 在主節點處固定橫向水平桿、縱向19、水平桿、剪刀撐、縱、橫向斜撐等用直角扣件,旋轉扣件的中心點的相互間距離不應大于150mm。四、 對接扣件開口應朝上或朝內。五、 各桿件端頭伸出扣件蓋板邊緣的長度不應小于100mm。第三十六條高大模板支撐體系拆除前,項目總工程師應會同項目總監檢查砼同條件養護試塊的強度報告,只有達到規定的拆模強度后方可拆除,并履行拆模審批、簽字手續。第三十七條支撐體系的拆除必須自上而下逐層拆除,嚴禁上下層同時拆除,每次拆除的高度不應大于2層,設有附墻連接的支撐體系,其附墻連接的桿件必須隨支撐體系同時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附墻連接桿件全部或數層拆除后,再拆除支撐體系。第三十八條高大模板支撐體系拆除時,嚴禁將拆除的桿件直20、接向地面拋擲,應有專人傳遞到地面并按規定分類均勻堆放。第三十九條高大模板支撐體系搭設和拆除過程中,地面應設置圍欄和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作業區范圍內。第七章 技術復核、監督與檢查第四十條支撐體系搭設前,項目經理應會同項目總工程師對專項施工方案和技術交底、安全交底、地基基礎、搭設用材料及配件、操作隊伍的資質等級、操作人員的上崗許可證、勞動保護用品是否齊全和合格等一系列事項進行檢查和復核,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施工,施工技術組應妥善保存復核資料。第四十一條作業層上施加荷載前,要由項目組和監理單位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后方準加載,對高度較大的支撐體系,每搭設完1013m高度,應由21、項目組會同有關人員進行檢查,當發現不按照方案組織施工的,必須立即整改,發現有危及人身和支撐體系安全的緊急情況,應立即組織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域。第四十二條檢查模板、鋼筋及其他材料等施工荷載是否堆放均勻、放平放穩、施工總荷載不準超過設計荷載。第四十三條支撐體系在使用過程中,立桿底部不得松動、懸空,不得隨意拆除任何桿件,不得松動扣件,也不得用做纜風繩的拉接。第四十四條支撐體系在搭設、拆除以及砼澆注過程中,應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指導,設專人負責安全檢查,發現險情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緊急措施排除險情后方可繼續施工。第四十五條遇有6級及其以上的大風、大雨、大霧、大雪時立即停止施工,當大風、大雨、大霧、大雪停22、止后,以及寒冷地區開凍后或停用超過一個月時,項目總工程師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支撐體系、連接部位等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合格后方可繼續施工。第四十六條高大模板支撐體系的技術要求,允許偏差與檢驗方法,應符合國家行業規范建筑施工扣件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01)和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術規范(JGJ1622008)的相關規定。第四十七條支撐體系在搭設、使用和拆除中應安排專人24小時不間斷進行巡檢,項目組每周至少檢查一次,檢查項目如下:一、 桿件的設置和連接、連墻件、支撐、門洞桁架等構造是否符合要求。二、 支撐體系上面是否有與設計荷載無關的載荷,以及支撐體系其他部位的外部連接體等。三、 地基是否積水、底座是否松動、立桿是否懸空、各種桿件是否有變形。四、道木支墊等應滿足設計要求,底座位置應正確,頂托螺桿伸出長度應符合規定。五、掃地桿、水平拉桿、剪刀撐等設置應符合規定、固定可靠。六、扣件螺栓是否有松動。七、支撐體系立桿的沉降與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規范的規定,不得出現偏心荷載。八、安全網和各種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要求。九、砼澆注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載。第八章 附則第四十八條本辦法由XX有限公司安全部負責解釋和修訂。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