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業化工公司施工經營成本精細化監控系統應用管理辦法21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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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520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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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業化工公司施工經營成本精細化監控系統應用管理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煤業化工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項目施工經營成本精細化監控系統應用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項目施工經營成本精細化監控系統(以下簡稱“系統”)的應用為建設集團公司信息化、科學化、集約化發展奠定了基礎,是在當前經濟形勢下適應社會環境和發展的順勢而為,因此,本著建設集團公司“三個中心”的經營管理理念,為打造“低成本建造”的核心競爭力,提高建設集團公司經營管理水平,規范“系統”應用的各項工作,結合建設集團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2、 通過“系統”應用過程中對項目經營成本信息的快速采集、分析及預警,為項目經營決策者提供詳實、準確的決策依據,為項目經營管理活動提供及時、有效的實施依據,達到提高建設集團公司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目的,并達到以下目的:1. 推進建設集團公司經營管理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細化管理轉變。2. 推進建設集團公司經營核算模式由過去以項目部核算向以單位工程核算的轉變。3. 全面落實“標價分離”和成本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動態控制,做到經營前有策劃、經營中有控制、經營后有評價。第三條“系統”目前具有合同管理、進度管理、成本管理、結算管理等四個方面的管理模塊,涉及合同信息管理、中標預算管理、供應商管理、目標3、成本管理、材料管理、設備管理、勞務管理、結算管理、支付管理、施工經營后評價管理等。第四條在“系統”應用的中后期,將逐步完善項目管理的各功能,達到能夠與現有其他業務管理系統的兼容,實現各業務系統平臺的統一,并最終實現工程項目管理的遠程監控、數據集中、資源共享的全方位、全方面的信息化管理。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第五條為保障“系統”應用工作的順利開展和有序推進, 按“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成立建設集團公司、二級單位和項目部三級管理機構。1. 成立建設集團公司“系統”應用督導領導小組1.1 領導小組成員如下:組長: 副組長: 成員:礦建事業部、土建事業部、機電安裝事業部及機關相關部室負責人、各施4、工板塊二級單位(子、分公司)行政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部長兼任辦公室主任。1.2 職責1.2.1 負責制定“系統”應用的相關辦法、方案等。1.2.2 組織、協調和檢查、督導各單位“系統”應用工作的穩步、有序和持續開展。1.2.3 定期對“系統”應用工作進行檢查和督導。1.2.4 定期組織召開領導小組例會,通報檢查督導情況、考核評比以及對下階段工作進行安排部署。2. 成立二級單位“系統”應用工作領導小組2.1 領導小組成員如下:組長:單位行政負責人副組長:分管經營的副總經理成員:相關職能部門、項目部負責人2.2 職責2.2.1 負責建立本單位的“系統”應用工作5、管理體系,設立管理機構和專職管理人員,制定相關管理制度、辦法和工作計劃等,并報集團公司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2.2.2 負責建立本單位“系統”應用工作考評體系,制定和落實考評辦法。2.2.3 負責組織、協調和檢查、督導好本單位的“系統”應用工作。2.2.4 負責按照整改要求,積極組織、督促本單位的整改、落實,并反饋整改落實的完成情況。2.2.5 負責本單位的“系統”數據的匯總、分析和監控,查找問題,制定落實糾偏措施。2.2.6 定期組織召開經營成本分析例會,并形成會議記錄,建立工作臺賬。2.2.7 定期按要求參加建設集團公司“系統”應用工作例會,匯報相關情況。2.2.8 履行本單位規定的其他相關6、職責。3. 成立項目部“系統”應用實施小組3.1 實施小組成員如下:組長:項目負責人成員:項目副經理或相關主要管理人員3.2 職責3.2.1 負責根據本單位相關規定,制定本項目部的“系統”應用計劃和方案。3.2.2 負責按照本單位工作流程和相關規定,真實、準確的對項目施工的各項數據進行錄入,并及時完成本項目部審核吧、報批工作。3.2.3 及時收集、反饋“系統”應用過程存在的各類問題,并提出合理建議。3.2.4 按要求落實整改措施,反饋整改情況。3.2.5 定期按要求參加本單位“系統”應用工作例會,匯報相關情況。3.2.6 履行本單位規定的其他相關職責。第三章 系統管理第一節 日常管理第六條建設7、集團公司及各二級單位應分別建立和制定系統管理的相關制度和辦法,設置系統日常管理的專職部門和專職系統管理人員,負責“系統”應用的日常管理和巡查維護并建立工作臺賬。第七條 嚴格系統主管部門和系統管理員的授權管理和崗前培訓。第八條各級“系統”應用主管部門和系統管理員應對“系統”內待處理及未處理完成的業務內容及時提醒相關部門或領導進行處理。第九條 系統數據審批過程中,如需進行修改操作的,則由流程開始端操作人員提出申請報本級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進行修改。第十條完成審批程序的系統數據,原則上不得再進行修改。如確需修改的,則由本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本級領導小組同意,報建設集團公司領導小組核準并授權后,方可修8、改。第十一條 系統現有業務審批流程的設置和變更由本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本級領導小組同意,報建設集團公司領導小組核準并授權后,由建設集團公司系統管理員進行流程設置和變更調整。第二節 權限管理 第十二條 權限管理是指根據系統設置的安全規則或者安全策略,用戶可以訪問而且只能訪問自己被授權的資源。第十三條 按照“分級管理”原則,權限管理實行建設集團公司和二級單位兩級權限管理。建設集團公司權限管理:擁有建設集團公司全范圍的系統訪問和相關操作權限,并根據要求,對機關部室和二級單位或相關人員進行授權管理。二級單位權限管理:擁有被建設集團公司授權范圍內的系統訪問和相關操作權限,并根據要求,對本單位機關部室和9、項目部或相關人員進行授權管理。 第十四條 權限管理的主管部門為各級“系統”應用主管部門,系統管理員在授權范圍內擁有本級權限管理的最高權限。 第十五條 操作權限按操作方式分為編輯、審批、查閱等三類操作權限。 1. 編輯權限:業務流程開始端的操作人員擁有操作權限,可對日常業務數據進行編輯、修改、撤回等操作。2. 審批權限:相對業務流程開始端后的各環節操作人員擁有審批權限,可對日常業務數據進行審核、批準、退回等操作,無編輯、修改權限。3. 查閱權限:在被授權范圍內,僅能對相關系統數據進行查閱的操作人員擁有查閱權限。第十六條擁有相關操作權限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相關保密規定執行操作,嚴禁向他人泄密。10、第三節 授權管理第十七條 各級“系統”應用領導小組,應按照權限管理級別,建立、制定權限授權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第十八條 嚴格授權管理審批制度,嚴格按照單位、部門和人員的工作范圍、職責等進行授權,嚴禁無批準授權或超范圍授權。第十九條 授權管理按授予對象分三級進行授權管理。第一級 部門(項目部)授權:由相關業務部門(項目部)按照本部門操作人員的業務范圍和職責向本級權限管理的主管部門提出授權申請,經權限主管部門同意報請本級領導小組核準后,由部門(項目部)負責人在系統上對本部門人員進行授權,建立授權臺賬并每月報本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第二級 二級單位授權:由相關業務部門(項目部)按照業務范圍和職責向本11、級權限管理的主管部門提出授權申請,經權限主管部門同意報請本級領導小組核準后,由本級系統管理員在系統上對本級業務部門進行授權,建立授權臺賬并每月報建設集團公司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第三級 建設集團公司授權:二級單位按照管轄權限和職責,由二級單位領導小組提出授權申請,經建設集團公司權限主管部門同意報請建設集團公司領導小組核準后,由建設集團公司系統管理員在系統上對二級單位進行授權,建立授權臺賬并報建設集團公司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第二十條 授予權限時,要嚴格按照“用戶唯一”的原則,設置以實名為唯一登陸系統的用戶名,嚴禁使用“昵稱”、“外號”、“別稱”等作為用戶名。第二十一條經授權的操作人員初始密碼由系統12、管理員給定,操作人員在得到系統授權后12小時內,必須登陸系統對初始密碼進行修改,并對自有密碼嚴格保密,嚴禁將密碼以任何原因給予他人使用。第二十二條經授權的操作人員若發生調動、離職或業務變動時,各級部門和單位應立即向本級系統管理員提出權限收回要求,系統管理員應及時對發生變更人員的授權予以收回,并建立授權變更臺賬,報建設集團公司領導小組備案。第四章 檢查和督導第二十一條 建立建設集團公司和二級單位兩級檢查、督導制度,實行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檢查、督導工作方式。第二十二條 檢查、督導工作由各級“系統”應用領導小組按權責組織和落實。第二十三條 各二級單位領導小組每月應對本單位的所有工程項目的“系統”應13、用工作進行一次現場檢查和督導,偏遠地區的工程項目每季度應不少于一次。第二十四條 建設集團公司領導小組每季度采取隨機抽查的方式,對各二級單位的“系統”應用工作進行一次巡查、督導。第二十五條 檢查、督導分兩階段進行,主要內容如下:1. 第一階段: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本階段檢查、督導的主要目的是自2014年7月1日起建設集團公司所屬范圍內所有新建工程項目均全面實施“系統”應用工作。 檢查、督導的主要內容:(1)體系和制度、辦法的建立和制定。(2)工作計劃的制定和落實。(3)各項工作臺賬。(4)系統數據的錄入方法正確性和錄入及時性以及數據完整性。(5)整改要求的落實情況。(614、)二級單位的檢查、督導情況。(7)“系統”應用工作的其他情況。2. 第二階段:2016年4月1日起。本階段檢查、督導的主要目的是對建設集團公司所屬工程項目的“系統”應用過程進行持續性和連續性核查,確保各項經營數據的完整性和真實性,為建設集團公司提供可靠的決策依據。 檢查、督導的主要內容:(1)各項工作臺賬。(2)系統數據的及時性、完整性、真實性。(3)重點對未入賬成本的系統數據,采用多種方法按時間順序進行延續性核查,杜絕未入賬成本的隱匿、跨期和轉移現象,努力確保工程項目經營總成本的完整性。(4)重點對目標總成本、月季目標成本的確定以及成本動態控制的各環節進行核查,杜絕人為倒算、無依據調整目標成15、本以及動態控制環節缺失、流于形式等情況的發生,努力確保目標與實際的匹配性。(5)工程項目經營成本發生異常的情況。(6)整改要求的落實情況。(7)二級單位的檢查、督導情況。(8)“系統”應用工作的其他情況。第五章 經營成本分析例會(“系統”應用工作例會)第二十六條 建立建設集團公司和二級單位兩級以“系統”為依托的經營成本分析例會制度。第二十七條 經營成本分析例會由各級“系統”應用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召開。第二十八條 二級單位領導小組每月應組織召開一次本單位的經營成本分析例會,對檢查、督導情況進行通報,研討當期工程項目經營和“系統”應用情況,確定糾偏措施等,并形成會議記錄,報建設集團公司領導小組辦公室16、備案。第二十九條 建設集團公司領導小組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集團層面的經營成本分析例會,對檢查督導和評價情況進行通報,對存在的問題進行研討,安排部署下階段工作等。第三十條 建設集團公司經營成本分析例會參會人員:建設集團公司“系統”應用督導領導小組各成員、二級單位“系統”應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及其相關人員。第三十一條 例會主要內容1. 建設集團公司領導小組各成員通報檢查、督導情況,重點對發現的問題進行通報。2. 建設集團公司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通報評價情況和排名。3. 各單位根據檢查、督導內容,逐條匯報自查情況以及針對建設集團公司領導小組檢查整改要求采取的措施和落實情況。4. 各單位匯報依據“系17、統”監控發現的工程項目經營成本存在的異常和問題、制定的糾偏措施和落實情況以及下季度工作計劃。5. 建設集團公司領導對下季度工作進行安排部署,作出工作要求。6. 需要提交會議討論、研究的其他事項。第六章 評價與獎懲第三十二條 建立“系統”應用工作評價體系和制度,制定評價辦法。第三十三條 “系統”應用評價工作由建設集團公司“系統”應用領導小組負責。第三十四條 以工程項目的檢查情況作為依據,來反映二級單位經營管理能力和水平,從而形成對二級單位的評價和排名。第三十五條 對二級單位自評第一名和最后一名的工程項目采取必查,其他工程項目采取隨機抽查的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檢查、評價。第三十六條 二級單位的檢查、例18、會等需上報備案的資料是否及時、齊全,均作為對其評價時的扣分項。第三十七條 每季度對二級單位的“系統”應用工作進行一次評價和通報;年終對二級單位的“系統”應用工作進行一次終評和通報。第三十八條 對于季度評價排名后三名的二級單位,給予相應處罰,并在集團范圍內通報批評;連續兩個季度排名在后三名的二級單位,除通報批評和處罰外,取消年度有關先進評選資格,必要時對二級單位行政負責人和分管經營的副總經理進行誡勉談話,直至降職或調離。第三十九條 對于季度評價前三名的二級單位,給予集團范圍內通報表彰;年終評價前三名的二級單位,給予其領導小組和領導班子成員進行適當獎勵和表彰,同時,給予二級單位在集團公司內部工程承19、攬平衡時的優先考慮對象。第七章 保密第四十條各級領導小組要根據“系統”應用的要求,制定相應的保密制度和細則,落實到人。第四十一條 經授權的操作人員(含系統管理員)要嚴格執行保密紀律,嚴禁將授權范圍內的有關數據泄漏給本單位或非本單位的其他人員,嚴禁利用系統有關數據進行私人活動。第四十二條 經授權的操作人員必須對文件資料的保密性、正確性、完整性、發布范圍負責,不得將涉密信息、帶病毒文檔錄入該系統。第四十三條 不得利用該系統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違法犯罪活動。第四十四條 凡發現有泄密嫌疑的,必須一查到底,對泄密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并且今后不得對其進行任何授權;如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損失的,應20、移交司法機關進行立案處理。 第八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五條 人員保障“系統”應用過程中,各二級單位和項目部必須配備滿足系統業務需求的操作人員參與“系統”應用工作。第四十六條 設備保障各單位務必保證系統應用人員所需的必要的計算機軟、硬件。第四十四條 資金保障各單位應提供應用系統所需的必要經費預算,并積極配合系統的培訓、學習、督導等工作。第四十五條 應急保障當系統出現故障,導致系統無法登陸或登陸異常時,應及時通知建設集團公司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做出響應,負責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系統其它子模塊出現故障,導致該模塊無法正常提供服務時,應及時通知本級系統管理員,由系統管理員核實后,報本級領導21、小組辦公室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第九章 其它第四十六條 各二級單位行政負責人為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系統”應用工作。第四十七條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系統”應用工作,精心組織、合理安排,確保“系統”應用工作的順利實施。第四十八條 各部室、各單位要以經營成本精細化監控系統為工具,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工程項目經營成本的監控工作,及時對經營成本異常情況進行核查。第四十九條 系統應用過程中,一旦出現預警信息,相關部室及單位應立即對該預警工程項目進行專項審查。第五十條 “系統”應用期間,凡發現有人為設置障礙、消極怠工、抵觸推諉、故意弄虛作假現象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并對責任人給予經濟和行政處22、罰。第十章 附則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參照建設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執行。第五十二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建設集團公司。第五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項目施工經營成本精細化監控系統用戶新增、變更申請明細表序號帳號姓名職務現角色新角色申請類型備注所在單位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二級單位系統管理員設置記錄 經辦人(簽字): 年 月 日說明:申請類型:新增、變更、刪除附件2:項目施工經營成本精細化監控系統流程設置(更新)申請表序號流程名稱及說明當前設置新設置備注1項目成本月報項目經濟師-項目經理項目經濟師-項目經理-分公司經理保留原流程申請部門(章): 日期:注:1、本表由該模塊功能主管業務部門領導簽字或加蓋公章后交集團工程管理部添加或修改。2、如原流程需要保留或直接修改,請在備注內注明。項目施工經營成本精細化監控系統項目新增申請表序號工程名稱工程類別合同總價施工項目部項目經理施工地點開工時間備注1申請單位(章): 日期:注:1、本表由各二級單位系統主管部門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后,交集團工程管理部添加。2、原則上要求新增工程以單位工程為單元。3、如該單位工程存在其他情況請在備注一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