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消防設施及器材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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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5292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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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有限公司消防設施及器材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目的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全廠職工人身、公共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確保全公司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順利進行,制定本辦法。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種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管理。3消防設施、器材管理3.1消防設施管理3.1.1消防泵應正常運行,必須一直處于緊急備用狀態,一旦發生火災時,能全部投入使用。3.1.2消防泵的啟停由值長調度,消防泵的檢修必須由值長審批。3.1.3在發生火災后,由值長下達命令,啟動消防泵,并撥打119電話求助。3.2、1.4凡設在生產場所(包括樓梯間)的一切消防水設施,如:消防管道、消防栓、消防水帶等按責任區劃分負責管理。各分廠廠長是主要責任人。3.1.5消防栓是消防專用設施,凡與消防無關的活動,一律嚴禁動用。3.1.6各單位和個人不準以任何理由在消防設施周圍堆放物品堵塞消防通道,妨礙消防工作。3.2消防器材管理3.2.1消防器材由各單位負責管理,各單位要定人、定點、定數量,并造冊登記。3.2.2各種消防器材要保持良好齊備狀態,按器材的性能科學地分布設置在各種場所。存放要整齊,器材要干凈。3.2.3非火災不得將消防器材挪作它用,無故造成器材損壞和擅自放掉藥劑,按破壞生產論處,并處罰該分管單位。確實需要使用消3、防器材的單位,由單位提出申請,經總工以上領導批準,辦理相關的使用手續后,方可動用消防設施。各單位對消防器材實行專人負責制,每天進行檢查,對損壞和過期失效器材及時進行維修,補充更換。3.2.5各單位使用消防器材后,要及時通知物資供應科進行補充,以備再用。 4有關規定與處罰4.1為進一步落實責任制,各處消防器材若發生丟失、損壞、滅火器材不歸位放置等現象,要追究所管轄單位的領導責任并在月底前匯總報安全生產部進行處罰。具體處罰辦法如下:4.1.1丟失水帶500元/每盤、水槍100元/每支、接口100元/每個。4.1.2滅火器材不歸位放置:干粉150元/每具、CO2 260元/每具。4.1.3消防箱及消4、防栓(閥門)損壞,由各管轄單位盡快整改,否則發現一處處罰處罰有關單位50元。未按時整改的,每處處罰處罰相關單位100元。4.1.4未經有關領導批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則處罰處罰有關人員300元,并對相關責任單位處罰處罰100元。4.2 消防器材若發生使用、丟失和損壞,物資供應科要及時予以補充,安全生產部每發現一處未補充,則處罰處罰物資供應科50元。管轄單位未及時通知物資供應科,則處罰處罰管轄單位50元。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管理辦法1目的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全廠職工人身、公共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確保全公司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順利進行,制定本辦法。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種消防設5、施及消防器材的管理。3消防設施、器材管理3.1消防設施管理3.1.1消防泵應正常運行,必須一直處于緊急備用狀態,一旦發生火災時,能全部投入使用。3.1.2消防泵的啟停由值長調度,消防泵的檢修必須由值長審批。3.1.3在發生火災后,由值長下達命令,啟動消防泵,并撥打119電話求助。3.1.4凡設在生產場所(包括樓梯間)的一切消防水設施,如:消防管道、消防栓、消防水帶等按責任區劃分負責管理。各分廠廠長是主要責任人。3.1.5消防栓是消防專用設施,凡與消防無關的活動,一律嚴禁動用。3.1.6各單位和個人不準以任何理由在消防設施周圍堆放物品堵塞消防通道,妨礙消防工作。3.2消防器材管理3.2.1消防器6、材由各單位負責管理,各單位要定人、定點、定數量,并造冊登記。3.2.2各種消防器材要保持良好齊備狀態,按器材的性能科學地分布設置在各種場所。存放要整齊,器材要干凈。3.2.3非火災不得將消防器材挪作它用,無故造成器材損壞和擅自放掉藥劑,按破壞生產論處,并處罰該分管單位。確實需要使用消防器材的單位,由單位提出申請,經總工以上領導批準,辦理相關的使用手續后,方可動用消防設施。各單位對消防器材實行專人負責制,每天進行檢查,對損壞和過期失效器材及時進行維修,補充更換。3.2.5各單位使用消防器材后,要及時通知物資供應科進行補充,以備再用。 4有關規定與處罰4.1為進一步落實責任制,各處消防器材若發生丟7、失、損壞、滅火器材不歸位放置等現象,要追究所管轄單位的領導責任并在月底前匯總報安全生產部進行處罰。具體處罰辦法如下:4.1.1丟失水帶500元/每盤、水槍100元/每支、接口100元/每個。4.1.2滅火器材不歸位放置:干粉150元/每具、CO2 260元/每具。4.1.3消防箱及消防栓(閥門)損壞,由各管轄單位盡快整改,否則發現一處處罰處罰有關單位50元。未按時整改的,每處處罰處罰相關單位100元。4.1.4未經有關領導批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則處罰處罰有關人員300元,并對相關責任單位處罰處罰100元。4.2 消防器材若發生使用、丟失和損壞,物資供應科要及時予以補充,安全生產部每發現一處未補充,則處罰處罰物資供應科50元。管轄單位未及時通知物資供應科,則處罰處罰管轄單位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