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科大學運動場看臺工程項目施工重大風險源管理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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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5359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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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科大學運動場看臺工程項目施工重大風險源管理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項目部)重大危險源防范措施 一、工程概況:本工程為xx醫科大學運動場看臺工程,西側緊鄰xx大街,框架結構,建筑高度7.2米(局部高度13.8米)。二、危險源辯識(一)、建筑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辯識運用現代安全管理理論,結合工程施工實際,辨識建設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和實施防治工作,是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完善和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建立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預警、防范機制,實施施工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的重要內容。2、現就建設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強調“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管理方針,開展建設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辨識與防治。1、建筑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由于建造施工活動,可能導致施工現場及周圍社區人員傷亡、財產物質損壞、環境破壞等意外的潛在不安全因素。2、施工安全事故:施工活動中發生坍塌、墜落、觸電(擊)、物體打擊、火災、爆炸、中毒等意外,造成現場人員或居民傷亡或財產損失、環境污染意外;其危害程度按照建設部有關重大事故管理規定劃分。3、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辨識:危險源既存在于施工活動場所,也存在于可能影響到施工場所周圍社區。其形成原因,包括施工前期的勘察設計不符合的結果和施工過程的各種不符3、合的活動、物質條件(人、物、環、管)。安全管理首先要求我們采用科學的和規范的方法對其進行識別,只有充分辨識危險源的存在,找出其原因,才能有效監控事故(危害)的發生。4、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對項目施工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采取一定的防范控制措施,盡可能的保護勞動者和居民安全健康,防止公共公眾利益、財產損失,推進安全施工的管理活動。(二)、建筑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辨識依據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和參照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的有關原理,進行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辨識,是加強施工安全生產管理,預防重大事故發生的基礎性的、迫在眉睫的工作。(三)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主要類型及成4、因1、重大危險源的分類建筑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初步可分為:施工場所重大危險源、施工場所及周圍地段重大危險源兩類,其意外危害發生后,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傷或重大物質損失。2、施工場所重大危險源局限于存在施工過程現場的活動;主要與施工分部、分項(工序)工程,施工裝置(設施、機械)及物質有關。對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組織來看,一個施工項目是一個重大危險源;對企業項目安全管理來看,一個施工項目過程包含若干個危險源。21存在于分部、分項(工序)工程施工、施工裝置運行過程和物質的重大危險源:(1)腳手架(包括落地架等)、模板和支撐、起重機械裝拆、物料提升機、基坑(槽)施工,交叉作業,局部結構工程或臨時建筑(工棚、圍5、墻等)失穩,造成坍塌、倒塌意外;(2)高度大于2m的作業面(包括高空、洞口、臨邊作業),因安全防護設施不符合或無防護設施、人員未配系防護繩(帶)等造成人員踏空、滑倒、失穩等意外;(3)焊接、金屬切割、沖擊鉆孔(鑿巖)等施工及各種施工電器設備的安全保護(如:漏電、絕緣、接地保護、一機一閘)不符合,造成人員觸電、局部火災等意外;(4)工程材料、構件及設備的堆放與搬(吊)運等發生高空墜落、堆放散落、撞擊人員等意外;22室內涂料(油漆)及粘貼等因通風排氣不暢造成人員窒息或氣體中毒重大危險源。 23施工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臨時存放或使用不符合、防護不到位,造成火災或人員中毒意外。 3施工場所及周圍地段重大6、危險源存在于施工過程現場可能危害周圍杜區的活動,主要與工程項目所在社區地址、工程類型、工序、施工裝置及物質有關。對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組織,從可能危害社區的重要角度來看,一個施工項目應當確定為一個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和監控。31高度大于2m的臨空(街)作業面,因無安全防護設施或不符合,造成外腳手架、滑模失穩等墜落物體(件)打擊人員等意外。4、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主要危害對于建筑施工中的固有危險分析,建筑施工風險來源可歸納為:高處作業、地基條件、環境因素、設備條件與成品材料、其它物質等六方面。建筑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的危害(事故)形成主要有以下類型:坍塌、倒塌、高處墜落、火災、爆炸等。(四7、)、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防治 (1) 編制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 (2) 所有管理、操作重大危險源的人員必須培訓、教育合格,取證后方能上崗。 (3) 項目部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日常巡檢。 (4) 對重大危險源必須配備消防水和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 (5) 重大危險源現場必須有明顯的安全標志和安全警示牌。 (6) 重大危險現場必須保持通暢的安全通道。 (7)在重大危險源設立良好的防雷接地裝置和排水設施。 (8)對重大危險源要經常保持現場的整潔、清潔、文明。三、本項目每項危險源的實施情況(一)、腳手架工程1、腳手架實施時間:2010年11月10日2、施工流程:(1)、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搭設的施工流程: 8、搭設前準備按建筑物平面曲線形式放樣鋪墊木按立桿間距排放底座豎立桿扣件連接大橫桿連接小橫桿鋪腳手板綁扎欄桿綁扎剪刀撐綁扎封頂桿綁扎護身纜立掛安全網檢查、驗收、掛牌交付使用。(2)、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拆除的施工流程: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拆除無論是單排腳手架還是雙排腳手架,拆除順序與搭設順序相反,就是先搭的后拆除,后搭的先拆除。 設拆除警戒區域拆除安全網安全護欄腳手板剪刀撐大橫桿小橫桿掃地大小橫桿豎立桿清理現場 3、安全防護措施1、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事故的預防控制措施(1)易發生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事故的環節:臨邊、洞口防護不嚴;高處作業物料堆放不平穩;架上嘻戲、打鬧、向下拋擲料;不使用勞保用品,酒后上9、崗,不遵守勞動紀律;腳手架工末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龍門、井架吊籃乘人。(2) 預防措施 凡在距地2m以上,有可能發生墜落的樓板邊、陽臺邊、屋面邊、基坑邊、基槽邊、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基坑口等高處作業時,都必須設置有效可靠的防護設施,防止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 施工現場使用的龍門架,必須制定安裝和拆除施工方案,嚴格遵守安裝和拆除順序,配備齊全有效限位裝置。在運行前,要對超高限位、制動裝置、斷繩保險等安全設施進行檢查驗收,經確認合格有效,方可使用。 腳手架外側邊緣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搭設腳手架必須編制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操作層的跳板必須滿鋪,并設置踢腳板和防護欄桿。在搭設腳手架前,須向工人作10、較為詳細的交底。 模板工程的支撐系統,必須進行設計計算,并制定有針對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2、腳手架坍塌事故的預防控制措施(1)因地基沉降引起的腳手架局部變形:在雙排架橫向截面上架設八字戧或剪刀撐,隔一排立桿架設一組,直至變形區外排。八字戧或剪刀撐下腳必須設在堅實、可靠的地基上。(2)腳手架卸荷、拉接體系局部產生破壞:要立即按原方案制定的卸荷、拉接方法將其恢復,并對已經產生變形的部位及桿件進行糾正。如糾正腳手架向外張的變形,先按每個開間設一個5t倒鏈,與結構繃緊,松開剛性拉接點,各點同時向內收緊倒鏈,至變形被糾正,做好剛性拉接,并將各卸荷點鋼絲繩收緊,使其受力均勻,最后放開倒鏈。 (二)11、基坑工程和1、基坑工程實施時間:2010年9月29日 2、施工流程:(1)、基坑開挖施工流程:測量放線 開挖 修坡 整平 留足預留土層等。當用人工挖土,基坑挖好后不能立即進行下道工序時,應預留15-30cm一層土不挖,待下道工序開始再挖至設計標高. (2)、土方工程易發生土方坍塌事故的環節 土方施工采用挖空底腳的方法挖土;積土、料具、機械設備堆放離坑、槽小于設計規定;坑槽開挖設置安全邊坡不符合安全要求;基坑未設專項支護設施、不設上下通道,人員上下坑槽采踏邊坡;料具堆放過于集中,荷載過大;模板支撐系統末經設計計算;基坑施工未設置有效排水等。 3、防護措施(1)嚴禁采用挖空底腳的方法進行土方施工12、。(2)基礎工程施工前要制定有針對性的施工方案,按照土質的情況設置安全邊坡或固壁支撐。對于挖出的泥土,要按規定放置,不得隨意沿圍墻或臨時建筑堆放。(3)施工中嚴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機械、機具或其他物料在樓層或屋面的堆放數量和重量,以避免產生過大的集中荷載,造成樓板或屋面斷裂。(4)基坑施工要設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沖刷土壁邊坡,造成土方坍塌。(三)建筑起重機械裝拆1、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時間:2010年11 月1日建筑起重機械拆除時間:2010年12月20日2、施工流程:起重機設備安裝流程按施工組織設計現場定位基礎及安裝方案的編制地基處理及基礎制作、驗收安裝單位資質及人員資格審查安13、全技術交底安監站備案安裝調試及試驗自檢備案取證交付使用3、起重機械拆除作業安全注意事項及防護措施:(1)、起重機拆除人員要求:1、拆除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相關部門的安拆資質,持證上崗。 2、拆除技術負責人在拆除前必須對現場參加拆除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保存相關記錄。 3、拆除作業人員應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高空作業必須戴好安全帽、系牢安全帶、穿防滑鞋,不要穿過于寬松的衣服。 (2)拆除單位要求 1、拆除單位必須具備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的建筑工地起重機械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按規定承攬相應的業務。 2、拆除單位應當與使用單位簽訂拆除安全協議,且向總包單位備案。在拆除過14、程中應當服從使用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要求,落實有關安全防護措施,并對拆除作業的安全負責。 (3)、起重機拆除作業要求: 1、拆除現場應設置警戒區,并做出安全標識,且設專人負責監護。 2、對作業人員進行分工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確定指揮人員,劃定安全警戒區域并設安全人員在場監護,排除作業障礙。 3、對所拆起重機的各機構、各部位、重要部位螺栓、卷揚機構和鋼絲繩、電氣設備、線路等進行檢查,使隱患排除于拆除作業之前。 4、應根據出廠說明書的拆裝要求進行。 5、在拆裝作業過程中,當遇天氣劇變、突然停電、機械故障等意外情況,短時間不能繼續作業時,必須使已拆除的部位達到穩定狀態15、并固定牢靠,經檢查確認無隱患后,方可停止作業。 6、做好設備退場交接手續,并保存記錄。 (4)易發生事故的環節起重機械拆除作業過程中易發生高空墜落、物體打擊等事故,應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防止發生重大事故。(5)、預防控制措施 (1)參與裝拆的人員必須熟悉電梯的性能結構特點,并能熟練地操作,能熟練地排除故障,受過專門培訓。 (2)裝拆場地應清理干凈,并用標志桿等圍起來禁止非工作人員入內。 (3)防止裝拆地點上方掉落物體,必要時應加安全網。 (4)裝拆過程中,必須由專人負責,統一指揮。 (5)井架吊籠內不得乘人。 (6)如果有人在導軌架上或附墻架上工作時,絕對不允許開動機械,當吊籠升起時嚴禁進入底16、籠內。 (7)吊籠上的所有零部件,必須放置平穩,不得露出安全欄外。 (8)裝拆作業人員應按空中作業的安全要求,包括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等,不要穿過開寬松的衣服,應穿工作服,以免被卷入運動部件中,發生安全事故。 (9)吊籠起動前,先進行全面檢查,消除所有不安全隱患。 (10)安裝運行時,按額定裝載重量裝載,不允許超載運行。 (11)雪天或風速超過12m/s的惡劣天氣不能進行安裝作業。 (12)裝拆過程出現技術故障時,須在解決該問題后,方能進行下一步裝拆。(四)高處作業及交叉作業1、大概作業時間:2010年11月20日-2010年12月30日2、施工流程:對作業人員進行教育、交底 對施17、工現場進行檢查 做好警戒、防護3、施工防護措施:建筑施工中的高處作業主要包括臨邊、洞口、攀登、懸空、交叉等五種基本類型,這些類型的高處作業是高處作業傷亡事故可能發生的主要地點。 (一)、高處作業的安全控制措施(1)高空作業場所邊緣及孔洞設欄桿或蓋板。 (2)腳手架搭設符合規程要求并經常檢查維修,作業前先檢查穩定性。 (3)高空作業人員應衣著輕便,穿軟底鞋。 (4)患有精神病、癲癇病、高血壓、心臟病及酒后、精神不振者嚴禁從事高空作業。 (5)高空作業地點必須有安全通道,通道不得堆放過多物件,垃圾和廢料及時清理運走。 (6)距地面1.5米及1.5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將安全帶掛在上方牢固可18、靠處,高度不低于腰部。 (7)遇有六級以上大風及惡劣天氣時應停止高空作業。 (8)輕型或簡易結構屋面上作業,應鋪木板分散應力以免踩蹋屋面。 (9)嚴禁人隨吊物一起上落,吊物未放穩時不得攀爬。 (10)高空行走、攀爬時嚴禁手持物件。 (11)垂直作業時,必須使用差速保護器和垂直自鎖保險繩。 (12)及時清理腳手架上的工件和零散物品。(二)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控制措施(1)支模、砌墻、粉刷等各工種,在交叉作業中,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時操作。下層作業的位置必須處于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之外。不符合此條件,中間應設安全防護層。 (2)拆除腳手架與模板時,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員。 (3)拆下19、的模板,腳手架等部件,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緣應不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M。樓梯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等處,嚴禁堆放卸下物件。 (4)結構施工至二層起,凡人員進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電梯的進出口)均應搭設安全防護棚。高層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層次上交叉作業,應設雙層防護設施。 (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墜落物體,以及處于起重機把桿回轉范圍之內的通道,其受影響的范圍內,必須搭設頂部能防止穿透的雙層防護廊或防護棚。(三)、高空落物的原因分析與安全防范措施1、高空落物原因分析:(1)、起重機械超重或誤操作造成機械損壞、傾倒、吊件墜落。 (2)、各種起重機具(鋼絲繩、卸卡等)因承載力不夠而被拉斷或折斷20、導致落物。 (3)、用于承重的平臺承載力不夠而使物件墜落。 (4)、起吊過程吊物上零星物件沒有綁扎或清理而墜落。 (5)、高空作業時拉電源線或皮管時將零星物件拖帶墜落或行走時將物件碰落。 (6)、在高空持物行走或傳遞物品時失手將物件跌落。 (7)、在高處切割物件材料時無防墜落措施。 (8)、向下拋擲物件。2、防止高空落物傷人安全控制措施(1)、對于重要、大件吊裝必須制定詳細吊裝施工技術措施與安全措施,并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配置專職安監人員。 (2)、非專業起重工不得從事起吊作業。 (3)、各個承重臨時平臺要進行專門設計并核算其承載力,焊接時由專業焊工施焊并經檢查合格后才允許使用。 (4)、起21、吊前對吊物上雜物及小件物品清理或綁扎。 (5)、從事高空作業時必須佩工具袋,大件工具要綁上保險繩。 (6)、加強高空作業場所及腳手架上小件物品清理、存放管理,做好物件防墜措施。 (7)、上下傳遞物件時要用繩傳遞,不得上下拋擲,傳遞小型工件、工具時使用工具袋。 (8)、盡量避免交叉作業,拆架或起重作業時,作業區域設警戒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9)、切割物件材料時應有防墜落措施。 (10)、起吊零散物品時要用專用吊具進行起吊。補充:補充:項目施工重大風險源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 一、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強化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22、管理水平,確保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條件,杜絕重大生產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適用于北京地鐵七號線05標段施工現場各項施工活動。 三、本辦法所稱重大危險源是指有可能引發施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以及對施工安全影響較大的環境因素。 第二章 重大危險源識別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確定為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 (一)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 1、基坑(槽)開挖與支護、降水工程 開挖深度超過2.5 m(含2.5m)的基坑(槽),需要對基坑(槽)進行支護和降水的基坑(槽)。 2、地下暗挖工程: 3、23、模板工程:各類模板工程;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及特殊結構模板工程。 4、起重機械、吊裝工程:物料提升設備、塔吊等建筑施工起重設備的安裝、檢測、頂升、拆卸工程;各類吊裝工程。 5、腳手架工程:鋼管腳手架;木腳手架;懸挑式腳手架;門型腳手架;卸料平臺。 6、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 7、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跨度超過 5m的結構安裝;較為復雜的線路、管道工程;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對施工安全有影響的工程。 (二)對施工安全影響較大的環境和因素 1、安全網的懸掛;安全帽、安全帶的使用;樓梯口、預留洞口、通道、作業平臺和作業面周邊、上下跑道及斜道的兩側邊、物料提升設備等部位的安全防護。 2、施工設24、備、機具的檢查、維護、運行以及防護。 3、2m(含2m)以上的高處作業面架板鋪設、兜網搭設。 4、在堆放與搬(吊)運等過程中可能發生高處墜落、堆放散落等情況的工程材料、構(配)件等。 5、施工現場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搬運、儲存和使用。 6、施工現場臨時設施的搭設、使用、拆除。 7、施工現場及毗鄰周邊存在的高壓線、溝崖、高墻、邊坡、建(構)筑物、地下管網等。 8、施工中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以及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 9、施工現場及周邊的通道和人員密集場所。 10、經論證確認或設計單位交底中明確的其他專業性強、工藝復雜、危險性大、交叉作業等有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施工部位或作業活動;大風、高溫、寒25、冷、汛期等其他潛在的有可能導致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因素(包括外部環境等誘因)。 二、應當根據工程項目特點、周邊環境等具體情況、施工范圍,列出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 第三章 重大危險源的控制與管理 一、對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在施工現場顯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內容應當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名錄、可能導致發生的事故類別。二、建立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管理臺帳,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的控制與管理制度。三、對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應當編制專項工程施工方案。其中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m及以上高空作業工程,吊裝工程等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的施工方案應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并根26、據專家論證審查意見進行完善,經施工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通過相關部門的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后,方可組織實施。四、對施工安全影響較大的環境因素逐一制定安全防護方案和保證措施,加強動態檢查管理,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排除隱患。 五、定期組織對其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檢查、評估,加強對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及時發現安全生產隱患,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督促及時整改到位,并對整改結果進行查驗。 六、項目安全管理機構應當組織項目管理人員每星期開展一次對其管理范圍內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狀況的檢查,作出書面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整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應當27、按照提出的整改意見及時組織整改到位。 七、項目經理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名錄,堅持每天對其責任范圍內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和評估,建立個人檢查、評估臺帳,并將隱患整改、排除情況作出書面記錄。 八、項目部應當編制工程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九、所有施工人員進入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前,必須對其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生產教育的內容應當包括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以及安全防護方案和保證措施,應急救援預案等內容。十、在作業人員進行作業活動前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應當明確工程作業特28、點和重大危險源,針對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具體預防措施,相應的安全標準,以及應急救援預案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安全技術交底應當形成書面交底簽字記錄。 第四章 重大危險源的監督與檢查 一、項目經理部各主管部門針對各自工作崗位職責,對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的動態監管。 二、加強對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檢查,并對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建立監管臺帳。三、項目經理部各主管職責部門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的安全防護方案和保證措施的落實情況。 四、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施工班組、作業人員未按照重大危險源管理方案和措施進行施工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或者停工整改,并視情況按照違章違紀處理辦法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五、項目經29、理部各主管部門應當把施工班組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控制與管理情況作為施工生產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六、項目部各主管部門未認真履行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監督、檢查職責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監管責任。七、本辦法自xx年七月一日起施行。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管理,規范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和監督管理行為,防止建筑施工重大安全事故,依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設部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等法規和規章,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及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30、裝和裝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等活動。第三條 在下列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施工前,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基坑支護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護結構施工的工程;或基坑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復雜、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二)土方開挖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三)模板工程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及特殊結構模板工程。(四)起重吊裝工程(五)腳手架工程1、高度超過24m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包括整31、體提升與分片式提升;3、懸挑式腳手架;4、門型腳手架;5、掛腳手架;6、吊籃腳手架;7、卸料平臺。(六)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機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七)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1、建筑幕墻的安裝施工;2、預應力結構張拉施工;3、隧道工程施工;4、橋梁工程施工(含架橋);5、特種設備施工;6、網架和索膜結構施工;7、6m以上的邊坡施工;8、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已經行政許可,尚無技術標準的施工。第四條 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按以下程序進行:(一)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由建筑施工企業相關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施工企業技術部門的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審核后,由施工企業技術負32、責人審定;(二)施工企業完成審查后報監理單位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簽字;(三)上述編制、審核、審定者均應在專項施工方案上親筆簽名并注明技術職稱和身份證號。第五條 下列危險性較大工程(指建筑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人員群死群傷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過程),建筑施工企業應當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審查。(一)深基坑工程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或深度雖未超過3m(含3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極其復雜的工程。(二)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巖爆、涌泥、流沙、斷層等地質復雜的遂道工程。(三)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高度超過33、8m,或跨度超過18 m,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撐系統。(四)30m及以上高空作業的工程。(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業的工程。(六)城市房屋爆破拆除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七)建筑高度超過60m的外腳手架、卸料平臺及轉運平臺。(八)起重量超過200噸的單機起重吊裝工程或2臺以上起重機抬吊作業。(九)跨度30m以上或單層建筑面積2萬平米以上鋼結構,重量300噸以上或建筑面積5000m2以上的網架結構施工。第六條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對已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專家組應挑選具有高級技術職稱或具有豐富安全管理經驗和專業技能的人34、員組成。建筑施工企業不具備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專家論證審查能力的,可以在專家庫中挑選相應人員;專家庫分為省、設區市兩級,分別由省建設業安全監督管理站和各設區市建筑安全監督機構整合當地安全技術人才資源,組織設立。第七條 下列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當從省級專家庫中挑選相應人員組成專家組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認證審查。(一)開挖深度超過8m的深基坑工程。(二)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高度超過18 m,或施工總荷載大于20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于24KN/m的模板支撐系統。(三)建筑高度超過100 m的外腳手架、卸料平臺及轉運平臺。(四)起重量超過300噸的起重吊裝工程。(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35、業工程。 第八條 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審查按以下程序進行:(一)由建筑施工企業具備工程師以上技術職稱的相關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計算書和安全驗算結果,交施工企業技術部門負責人審核,審核合格后,由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審定;施工企業完成審查后報監理單位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簽字。(二)建筑施工企業組織召開專家論證審查會議,對已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專家組人員必須專業對口,施工企業分管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專職機構負責人及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應當列席論證會,并介紹方案編制審核情況;需要從當地專家庫中挑選專家的,由施工企業在工程所在地設36、區市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監督機構建立的專家庫中選擇。(三)專家組應當對專項施工方案的內容是否完整、計算書和驗算依據等是否符合有關安全生產強制性標準等進行論證審查,形成一致意見后,提出書面論證審查報告,專家組所有成員均應在論證審查報告上簽字,專家組書面審查報告應當作為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附件。(四)施工企業按照專家組提出的論證審查報告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修改完善,經企業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實施;專家組認為專項施工方案要做重大修改的,施工企業應當重新組織專家論證審查,并將專家組意見報告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監督機構。第九條 施工企業必須加強對危險性較大的工程的管理,要建立并落37、實登記制度和驗收制度;在圖紙會審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對危險性較大的工程作好識別登記,納入內部管理程序,并及時報告當地安全監督機構。對于已按專家組審查報告完善的專項施工方案由企業專職安全機構負責人和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跟蹤落實,并履行好檢查驗收手續,不得無故變更。對于實際情況有變化、確實需要變更的,必須重新按程序審查,并履行審查簽字手續。第十條 施工現場存在本細則第五條規定的危險性較大的工程的,應當在大門醒目位置掛牌公示,公示內容應包括:危險性較大的工程的名稱、部位、施工期限、安全監控責任人和舉報電話等。 第十一條 監理單位和項目監理機構要將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列入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38、則的重要內容,要針對危險性較大的工程特點、周邊環境和施工工藝制定詳細具體的安全生產監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專業監理工程師要對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實施旁站監理,對于不按專項施工方案和專家認證審查報告實施的,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暫停令,并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時向當地安全監督機構報告。 第十二條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安全監督機構,應當將本細則第五條規定的危險性較大的工程作為安全監督重點,對危險性較大的工程要編制詳細的監督計劃,實施跟蹤監督,督促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落實法定審查程序和安全責任。對于不按規定程序實施、不符合安全生產強制性標準的,要堅決停工整改,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復工。對于不按規定程序實施、不符合安全生產強制性標準被停工整改的項目工程和施工單位由工程所在地安全監督機構按季度逐級上報至省建設業安全監督管理站。第十三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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