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廣場及城市綜合體工程施工項目管理細則2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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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1095540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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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居廣場及城市綜合體工程施工項目管理細則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錄第一章:總 則3第二章:項目管理總目標4第三章:進度管理及獎懲辦法43.9、獎懲措施:7第四章:質量管理及獎懲辦法74.7、施工資料要與工程同步,且資料必須完整、準確。84.11、為達到質量目標,制定如下獎懲措施:94.11.1、要求報審資料不及時提供或無證上崗的處1000元罰款9第五章:付款程序控制11第六章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獎懲措施126.1、安全目標:126.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126.2 .1施工現場布置管理:126.2.2工地2、圍墻管理:126.2.3材料堆放管理:126.2.4生活行為規范:136.2.5施工現場標牌:146.2.6施工用電及施工機具管理146.2.7治安消防、綜合治理:156.2.8 腳手架及臨邊防護:166.3、為落實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要求,制定如下獎罰措施:166.3.7、違反機械作業規程操作者處 200元以上罰款17第七章:農民工工資管理制度18第八章:工程例會制度198.2、工程例會由工程管理部與監理主持。20第九章:廉政建設規定20第十章:附 則2010.1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執行。20一、 工程概況:錯誤!未定義書簽。二、 施工部署及進度計劃錯誤!未定義書簽。三、 施工準備錯誤!未定義書3、簽。四、主要施工方法錯誤!未定義書簽。五、預防質量通病之措施錯誤!未定義書簽。六、工程進度計劃錯誤!未定義書簽。七、施工平面布置(見附圖)錯誤!未定義書簽。八、施工組織措施錯誤!未定義書簽。九、工程質量控制標準錯誤!未定義書簽。xx國際家居廣場及城市綜合體工程標段施工項目管理細則第一章:總 則xx國際家居廣場及城市綜合體工程是我市的重點工程、形象工程,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國家和地方有關工程建設的法令、法規、規定、規程、規范、技術標準;有效預防和控制影響工程質量、進度、安全、造價的各種因素;使參建單位全面、實際4、地履行工程建設合同,優質、高速、低耗地確保合同目標實現,制定本管理規定,以規范本工程的建設行為。為了實現標準化、規范化、程序化的科學管理,使管理工作達到高標準、嚴要求、講實效。在工程建設活動中,各合同單位需嚴格遵守,并制定好相應的管理措施和獎懲辦法。為進一步加大該項工程管理力度,強化施工管理,在確保工程質量的前提下,使該項目建設做到科學、文明、安全施工,保證圓滿按合同完工,經xxxx公司、xx公司研究同意,萬嘉紅星工程管理部制定xx國際家居廣場及城市綜合體工程標段施工項目管理細則,以規范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的行為,望各單位認真遵守執行:第二章:項目管理總目標質量目標:工程質量一次交驗合5、格,無質量通病;進度目標:2014年11月30日工程全面竣工,總工期530天;投資目標:投資控制在批準的概算及施工合同建安造價之內;安全目標:嚴格安全監督,確保無重大安全事故;文明施工目標:創建文明工地,保護環境;廉政建設目標:構筑業主、監理、施工及其他參建單位廉政建設組織體系,杜絕任何形式的腐敗行為發生,做到“陽光工程”、“廉政工程”。第三章:進度管理及獎懲辦法3.1、各單位合同簽定后7日內應編制詳細可行的總進度計劃(含勞動力資源、物資材料、設備等配套供應計劃)并報相關單位(或部門)審查確認備案。3.2、各單位進場前或進場后按現場有關規定或要求編制分解計劃(如年、季、月、周)(含勞動力資源、6、物資材料、設備等配套供應計劃)。3.3、各單位編制的各種計劃必須能滿足現場管理控制的內容和要素的要求(具體格式見附表)3.4、各計劃提交的規定,周計劃(周四上午9:00前),月計劃(上月25日17:00前),年計劃(上年12月1日17:00前)。3.5、各分包單位按約定的時間及計劃內容、要求等上報總包(分包應提前1天以上),由總包匯總整編后報監理、建設單位審查實施,3.6、建設、監理、總承包商(對分包)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指令承包商調整或修改已批復的計劃,各單位務必積極配合認真執行。3.7本工程開工日期:2013年5月15日,竣工日期:2014年11月30日。為了保證xx國際家居廣場及城市綜合體工7、程按時或提前竣工,完成項目進度總目標,項目管理部對總目標進行目標分解,設置控制性節點目標:1#車庫主體完成為2013年8月20日前;2#車庫主體完成為2013年8月10日前;6、7、8、9#樓 11層住宅:0.00米完成為2013年7月30日前、4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8月27日、8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9月20日、11層封頂時間為2013年10月12日;4#樓18層住宅0.00米完成為2013年8月5日前、4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8月28日、8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9月21日、12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10月14日、16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11月7日、18層封頂時間8、為2013年11月21日5#樓18層住宅0.00米完成為2013年8月4日前、4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8月28日、8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9月21日、12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10月15日、16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11月8日、18層封頂時間為2013年11月22日10#樓 11層住宅:0.00米完成為2013年8月3日前、4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8月27日、8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9月20日、11層封頂時間為2013年10月8日;11#樓 11層住宅:0.00米完成為2013年7月28日前、4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8月21日、8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9月14日9、11層封頂時間為2013年10月2日;12#樓27層住宅0.00米完成為2013年8月2日前、4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8月26日、8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9月19日、12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10月13日、16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11月6日、20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12月4日、24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4年1月1日、27層封頂時間為2013年2月26日公寓A3#樓0.00米完成為2013年7月20日前、4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9月7日、8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10月2日、12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10月26日、16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11月22日、210、0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12月28日、22層封頂時間為2014年1月15日;公寓A4#樓0.00米完成為2013年7月14日前、4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8月26日、8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9月20日、12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10月16日、16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11月13日、20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12月23日、22層封頂時間為2014年1月12日;公寓A5#樓0.00米完成為2013年7月9日前、4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8月21日、8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9月15日、12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10月9日、16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11月6日、2011、層頂板完成時間為2013年12月16日、22層封頂時間為2014年1月5日;以建設監理單位下達開工、停工、竣工通知時間為準。3.8、監理隊伍進場后及監理過程中,監理要隨時掌握各棟號進度情況,對進度計劃實施進行跟蹤檢查,發現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不符時及時上報建設管理部和建設單位,并拿出改進措施。3.9、獎懲措施:按照工期節點,延誤一天5000元/棟/天。第四章:質量管理及獎懲辦法4.1、各標段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必須有專職的質檢員、安全員),將名單于7月25日前上報監理單位和建設管理部。施工過程中,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不得更換。4.2、材料管理:本項目的檢測單位為xxxx司,檢測費12、用由各施工企業負責,工程所用原材料必須滿足設計和施工招標文件的要求,進場前需向監理、建設單位提供材料產地,需考察合格后方可進場;進場材料批量要滿足進度要求;材料實行嚴格的見證取樣送檢制度;進場材料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及時向監理單位報驗,經檢查、復試合格后方能用于本工程;不合格的材料嚴禁用于本工程,要立即清理出場,并履行相關手續。4.3、工序、各分項工程施工時,要嚴格按施工操作規程操作,完成后,由施工單位技術員和質檢員進行檢查,自檢合格后,將施工資料填報齊全,報監理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如未經自檢,或資料不齊全,監理不予驗收,不允許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4.4、施工單位對規13、劃放線和給定的高程點要嚴格保存,并進行復測,發現問題及時反映;基礎墊層、0.00施工完成時,要報監理、甲方組織規劃驗線。4.5、施工單位進場后,及時進行混凝土、砂漿配合比試配工作,無配合比一律不得進行混凝土施工,現場結構砼為預拌砼,不得現場攪拌。4.6、混凝土施工完畢,頂板拆模時間由施工單位提出,報監理批準后方可進行拆模,不得自行拆模。4.7、施工資料要與工程同步,且資料必須完整、準確。4.8、監理人員要嚴格執行監理規范,做好旁站、巡視和檢查驗收工作,嚴格控制原材料質量和工序質量,確保按圖紙施工。在施工監理工作中,監理單位堅持預控為主和加大技術含量投入的原則,并嚴格遵守“八個不得”的控制原則,14、即:設計圖紙不經交底和會審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施工單位及人員資質不經監理單位審查備案不得進場施工;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未經監理審批不得用于施工;施工人員未經施工技術交底不得從事施工;材料、設備、構配件未報驗審批簽字不得在工程中使用;上道工序質量未經監理工程師認可不得進行下道工序;工程實體質量未經監理工程師認可不得支付工程進度款;未經總監理工程師認可不得進行工程竣工驗收。4.9、監理單位對容易出現質量通病之處要拿出或要求施工單位拿出具體措施。4.10、施工過程中出現圖紙問題,統一由監理匯報給項目管理部、合同有關人員協商解決。4.11、為達到質量目標,制定如下獎懲措施:4.11.1、要求報審資料不及時15、提供或無證上崗的處1000元罰款4.11.2、各承包單位對工程質量要認真執行“三檢”制度,并上報三檢記錄,否則對單位處1000元罰款;4.11.3、對不嚴格執行自檢制度將不合格檢驗批、分項、分部報驗的,只限定一次整改機會,合格后書面申請復驗,第二次報驗仍不合格的對單位罰款1000元/次,依此類推。4.11.4、建設單位及監理人員在現場管理工作中發現的質量問題在整改通知書下達后,施工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整改的,視情節給予500元1000元的罰款,待整改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4.11.5、工程施工所用材料,按規范規定抽樣復檢(監理工程師見證取樣),否則對單位處2000元罰款。如發現使用16、不合格的材料,對其進行100010000元的罰款,并責令清場處理。4.11.6、各承包單位每完成一道工序必須向監理進行報驗,未經報驗即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對單位處1000元罰款。4.11.7、監督、監理單位每下發一次關于質量或安全的整改通知,將對整改單位處以1000元的罰金。罰金所得用于獎勵質量、安全方面優秀的承包人。、各承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建筑安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時、準確地將已完成的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進行評定,對于質量評定滯后、造假,處2000元罰款。、承包單位要嚴格執行作業面交接制度,由于作業面交接不認真,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由接收單位負責返工處理,并各處2000元罰款。、對工17、程放線定位不認真,致使標高超差、位置偏移,對單位處2000元罰款。、由于施工方法不當,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除返工外,對其單位出1000元罰款,對其單位負責人處200元罰款。、承包單位由于施工機具配備不足、精度不夠,造成質量不合格,對單位處2000元罰款。、工程施工使用的組合材料必須嚴格執行配合比,嚴格計量,對無計量器具或計量不準,對單位處2000元罰款。、施工過程中,由于氣候變化的原因,未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除工程返工外,對單位處1000元罰款。、承包單位在分項工程施工中,要做到樣板引路,經業主和監理工程師對質量認可,方可大面積施工,否則造成質量不合格,除返18、工外,對單位處1000元罰款。、施工中無論什么原因出現質量及安全事故,都要按規定時間逐級上報,對隱瞞不報者,對單位處2000元罰款。、承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做好隱蔽工程記錄,否則對單位處2000元罰款。、承包單位在施工時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要有技術鑒定證書,否則對單位處1000元罰款。、承包單位擅自將工程分包給資質不合格的施工單位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對單位罰款10000元。、砼結構、墻體結構要按施工規范規定制作足夠數量砼試塊和砂漿試塊,對未制作試塊施工者,對單位處1000元罰款。4.11.21、發現監理未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允許施工單位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每次罰監理單位100200元。19、4.11.22、施工過程中,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不得更換,否則將處以每人次2000元罰款的處理第五章:付款程序控制5.1、工程款撥付嚴格執行施工合同。5.2、工程款撥付條件: 1、填寫申請表 2、同步工程資料齊全 3、主體驗收合格 4、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國家規范要求5.4、本工程嚴禁隨意變更,確需變更時,由提出單位寫出變更原因、變更情況、造價分析情況報建設管理部,由建設管理部投資控制組進行造價影響分析,經建設單位同意后,方可變更。5.5、對合同外增加工程量,必須由施工、監理、建設三方代表當場計量簽證,做為結算依據。第六章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獎懲措施6.1、安全目標:6.1. 1、確保安全20、生產無死亡事故。 6.1.2、確保安全生產無重傷事故。6.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6.2 .1施工現場布置管理:6.2.1.1施工單位必須根據總平面規劃圖和施工現場臨時布置圖,進行施工現場布置,除主干道外的其他道路和材料堆放場地均應硬化、平整,無大面積積水。道路不準堆放構件、材料,并保持暢通、清潔。6.2.1.2施工現場有良好的排水設施,施工棟號、臨建四周設排水明溝,確保排水暢通。6.2.2工地圍墻管理:6.2.2.1圍墻的設置必須沿工地四周連續進行,不能有缺口。6.2.2.2 施工工地應有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應有專職門衛人員及門衛登記管理制度,做到封閉管理。6.2.2.3 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應21、佩戴工作卡上崗,工作卡須有照片,并標明單位、崗位、姓名、編號。6.2.3材料堆放管理:6.2.3.1 施工現場工具、構件、材料的堆放必須按照批準的施工總平面圖規定的位置定點堆放,材料、構件必須按品種、分規格碼放整齊,并設置標識牌,標牌應標明:名稱、規格、產地(鋼材)。6.2.3.2各種物料堆放必須規范整齊,如磚成丁,砂、石材料場地四圍用磚砌成方,架管、水管、預埋管等應分不同規格、不同長度范圍碼放成兩邊直、一頭見齊,扣件集中裝袋堆放成方,鋼筋應分層堆放設置支架,掛設標牌,模板、木方應分類碼放整齊。6.2.3.3 作業區內,應做到工完場清,所有建筑垃圾不能直接從上往下丟,松散材料、垃圾應采取袋裝或22、桶裝,人工或機械運至地面;現場堆放建筑垃圾不準超過5立方米,生活垃圾必須當日清運。6.2.3.4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混放,除現場有集中堆放處外,必須設專人管理,班組使用零散的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有關規定堆放及采取有關防火防爆措施。6.2.4生活行為規范:6.2.4.1施工現場必須將施工作業區與辦公區及生活區嚴格分開,不能混用,在建工程內不得兼作宿舍和辦公室,生產區、辦公區、生活區相互之間應有隔離和安全防護措施,進入作業區必須設安全通道,并掛設明顯安全通道標志,辦公室、庫房、食堂、宿舍應設標志牌。6.2.4.2辦公室及宿舍應有舒適的工作和生活環境,保護有良好的衛生和通風條件。6.2.4.3施工現23、場設置足夠的水沖式廁所和淋浴設施,廁所地面和墻裙必須貼瓷片,必須有管理制度和專人負責管理,建筑物內及施工現場應保持衛生,不準隨地大小便。6.2.4.4 必須按規定戴好安全帽(建議操作工與管理員區分開來),兩米以上臨邊作業必須系安全帶,且安全帶應做到高掛低用。6.2.4.5 工地應有保健藥箱及一般常用藥品,并有外聘醫生巡回醫療,工地保健員應懂常見應急病處理措施和流行傳染病防治方法。6.2.5施工現場標牌:6.2.5.1 施工現場的進口處應有整齊的“五牌一圖”(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現場總平面圖)。6.2.5.2 在施工現場的顯要處,懸掛必要24、的安全標語、安全標志和警示牌。6.2.5.3 在各種設備、機具的操作處,設置操作規程和安全標志。6.2.5.4 每棟號整齊懸掛不少于兩幅橫幅(布質)及三條以上的墻面標語,宣傳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并應經常保證其完好。6.2.6施工用電及施工機具管理6.2.6.1 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使用和安裝必須先進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交底,且符合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實行保護接零的三相五線配電系統,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必須設置保證施工安全的夜間照明,嚴禁任意拉線接電,實行動力用電與照明用電分開設置。6.2.6.2室外臨時用電設施必須采取防雨、防碰撞措施,所有配電箱均應標明其名稱、用途,作出分25、路標記并配鎖,不允許使用木質電箱和金屬外殼木質底板,應由專人負責,嚴禁非操作人員隨意操作。6.2.6.3 現場照明,必須設置漏電保護器,室外燈具距地不小于3米,支設不能直接固定在腳手架上,室內燈具距地不小于2.4米,在潮濕、金屬容器內、人防工程、高度不能滿足要求及使用行燈的,必須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電壓。6.2.6. 4施工機械設備嚴格按施工總平面圖布置,設備完好,禁止使用達不到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的設備。所有設備進場必須辦理報驗手續,設備安裝完成后必須經有資質的檢驗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且應有使用操作記錄和交接班記錄。6.2.6.5 設備操作人員和特殊工種人員必須建立責任制,依照有關規26、定持證上崗。6.2.6.6塔式起重機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 5144和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196的規定。6.2.6.7施工用電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的規定。6.2.7治安消防、綜合治理:6.2.7.1 施工現場應建立健全的治安保衛制度和責任分工并專人負責進行檢查落實。6.2.7.2 施工現場應根據施工作業條件訂立消防制度或措施并記錄落實,合理配備滅火器材,滅火器材設置的位置和數量應符合有關消防規定。6.2.7.3 當建筑施工高度超過30m時,為解決單純依靠消防器材滅27、火器滅火不足,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水源和自救用水量。6.2.7.4 工地施工不擾民,現場不得焚燒有毒、有害物質。必須及時向環保部門申請備案和辦理相關手續,自覺接受環保部門的監控管理。6.2.8 腳手架及臨邊防護:6.2.8.1 腳手架搭設應根據工程特點和現場實際情況進行施工組織設計,制定腳手架搭設方案,腳手架搭設完畢,應經施工員、安全員、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6.2.8.2操作層在腳手架外側大橫桿與腳手板之間,按臨邊防護的要求設置帶警示雙色的防護欄桿和擋腳板,腳手板應滿鋪。6.2.8.3 做好通道與卸料平臺、進料平臺的搭設及安全防護,卸料平臺與進料平臺必須設置活動安全門。平臺上標明限載28、荷載重量。6.2.8.4 做好“四口”“五臨邊”的安全防護。6.3、為落實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要求,制定如下獎罰措施: 對違反安全技術規程、標準、規范的施工單位,在接到監理(建設)單位的口頭整改通知或書面聯系單、通知單之后,應立即進行整改。如對監理(建設)單位的整改指令有不同看法,應立即與監理(建設)單位取得聯系并可進行申辯,如事實確鑿,施工單位無理申辯,又不進行整改,監理(建設)單位可酌情予以處罰以督促施工單位立即進行整改。6.3.1施工單位工作人員拒不服從建設(監理)單位現場統一管理,視情節每次處以500元至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每次處5000元罰款;6.3.2施工單位必須29、做好班前安全教育。施工一線班組長在安排每一項任務前,必須對每個工人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教育。要提醒職工注意施工周圍的環境、施工工具、施工對象可能造成的潛在危險,告誡施工過程中的注意事項及注意保護自己。在施工過程中不應對其他人員造成安全上的威脅。在現場檢查中,如發覺沒有進行班前安全教育的,每次罰100元。6.3.3、施工現場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發現未戴安全帽者,每人次罰款50元。超過3人另罰項目經理100元 6.3.4、特種工人未持證上崗,違反操作規程,酒后作業的,一經發現,對施工單位進行每人每次罰款200元。6.3.5、塔吊安裝、拆除、升節等作業前必須進行告知,否則罰款5000元/次;嚴格履行驗30、收手續和辦理使用登記,未經專項驗收的起重設備一律不得使用;6.3.6、施工現場吸煙的,每人次100元,在危險地點吸煙的,每人次500元。6.3.7、違反機械作業規程操作者處 200元以上罰款6.3.8施工單位必須做到現場整潔,施工材料、機械設備堆放有序,對妨礙車輛進出、行人行路等影響現場施工的,每次罰款100元;6.3.9施工單位必須做好治安防范,若由施工單位管理失控,在施工現場出現尋釁滋事,打架斗毆或其它違法犯罪活動,造成不良影響的,另每次罰款5001000元;6.3.10施工單位有責任維護施工周邊公共環境衛生,不得隨意丟棄雜物,嚴禁干擾周邊居民生活、不得危害公共安全,違者每次罰款100元以31、上;6.3.11施工單位須做好作業區及生活區的公共衛生,不得隨意大小便及亂扔垃圾,總包應加強監管,監管無效,每發現一次罰總包100元。6.3.1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違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的每次罰款100500元;6.3.13現場及生活區衛生達到文明工地要求,否則每發現一處罰款100500元;6.3.14其他被認為有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或其他施工單位的任何一方利益的行為,酌情予以處罰。6.3.15、拒絕接受監理通知或建設單位整改通知(文函)的,每發生一次罰款500元第七章:農民工工資管理制度7.1 施工承包人在項目實施時必須建立錄用32、的農民工用工花名冊,花名冊一式三份,項目公司發包人、監理、承包人各執一份,并建檔案卷,人員如有變動應及時更新并上報項目公司。7.2 施工承包人在申請計量支付或申請預付款時,應附上所有農民工工資發放匯總表,如實記錄農民工姓名、身份證號碼、支付時間、支付金額等事項,并經監理單位審核確認。7.3 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公告制度,承包人應將發包人支付工程款中的支付所有農民工工資匯總表在每個農民工駐地公告7天,以確保施工班組和農民工本人知曉工資支付情況。第九條 承包人未按規定如期成立農民工工資支付領導小組及建立公告等制度的,每發現一項次處以5000元的罰款。第十條 承包人不如實編報所有農民工工資發放匯總表,33、每次處以20000元的罰款。第十一條 發現或舉報并經核實拖欠農民工工資者,發包人將對承包人發出限期解決指令,期滿仍未解決的,發包人將無條件代承包人將款項直接支付給農民工,并處拖欠工資金額1倍的罰款。連續3次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發包人可以沒收承包人履約保證金,直至將承包人清退出場,第十二條 如承包人因拖欠農民工工資發生上訪、信訪或鬧事等事件,經核查屬實后,項目公司有權在承包人暫扣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中直接支付,不足部分在工程款中支付。每發生一起前述事件,項目公司將逐次從工程款中按1%的比例增扣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以遞增農民工工資保障金份額。第八章:工程例會制度8.1、在工程施工階段,定于每周周四34、下午3時,召開有施工、監理、建設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的工程例會。8.2、工程例會由工程管理部與監理主持。8.3、工程例會參加人員包括:施工方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質檢員、監理部全體成員,建設單位代表。8.4、工程例會中施工單位必須上報書面材料,匯報上次例會布置工作的完成情況,上階段質量、進度、投資、安全等方面的情況,下階段工作安排,需協調和解決的問題。8.5、工程例會要形成紀要,記錄由工程管理部匯總、整理、打印并分發給與會單位。8.6、每次工程例會遲到者罰款50元,無故不參加者罰款100元。第九章:廉政建設規定建設單位、工程管理部、監理、施工及各參建單位的有關人員要遵守紀律,嚴格要求,不得向項目部吃、拿、卡、要,推銷產品,介紹勞務,杜絕任何形式的腐敗行為,做到“陽光工程”、“廉政工程”。第十章:附 則 10.1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執行。10.2本細則由xx公司、xxxx公司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