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革集團有限公司治安保衛消防及交通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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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5891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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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成革集團有限公司治安保衛、消防及交通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集團公司實際,為了加強對轄區內的治安保衛、消防、交通、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國家安全工作依法進行有效監督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中的“轄區內”是指XX集團范圍的各生產經營活動界區。第三條 安全保衛部為監督、執行本管理制度的職能部門。第二章 治安保衛管理第四條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治安保衛工作的法律、法規,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第五條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集團治安保衛工作制度2、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劃、標準并組織實施和考核工作。第六條 負責集團公司內部各類案件的現場勘察、技術鑒定、偵破和查處工作。第七條 負責集團各成員企業技防報警部位預警方案的制定和突發事件的出警、處置工作及內部交通、火災和有毒氣體等重大事故的現場警戒、疏導職工群眾,維護現場秩序。第八條 負責集團公司水源地、配水場、生活區及公共場所的治安管理工作。對轄區進行治安巡邏,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勸解和制止在公共場所發生的民事糾紛。第九條 負責基層秘密力量的建設,充分發揮密保員的耳目作用,及時掌握內部的各類動態信息,及時反饋,為領導決策提供有力的依據。第十條 負責集團內經濟、生產要害部門、氣體防護、劇毒危險3、品及放射性物品的管理監督工作,對要害部位的人員進行審定與培訓,督促責任單位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第十一條 負責建立健全基層治保會組織,指導治保組織開展工作。協助各單位治保組織做好調解工作,疏導內部糾紛,防止矛盾激化。第十二條 負責集團內部的監外執行、保外就醫、假釋、緩刑等管制人員以及“法輪功”人員的監督考察和改造工作。抓好幫教對象、重點人口、治安危險分子的教育和控制工作,做到不漏管、不失控、不發生新的違法犯罪。第十三條 負責集團轄區內單身戶口的落戶與管理、外來務工人員的審核、遵紀守法教育和登記造冊、簽發臨時工作證、出入證、住宿證,簽發職工工作證等工作。第十四條 負責集團公司結算中心押款任務及各單位4、財務分發款期間的安全警衛任務。第十五條 負責集團公司門衛的管理。第十六條 負責對來集團的首長和外賓的警衛工作。第十七條 完成上級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第三章 消防管理第十八條 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負責制定集團公司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發展規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第十九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負責轄區內的消防監督工作。第二十條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XX集團公司實際,制定完善消防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條 對轄區內各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廠規廠紀的情況進行監督指導。第二十二條 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轄區5、內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第二十三條 對消防重點部位實行不定期抽查。第二十四條 根據季節變化,適時組織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第二十五條 對義務消防隊的培訓效果進行崗位抽查。第二十六條 對查出的隱患及時下達整改通知交按時復查,對不按時整改隱患的單位及責任人,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第二十七條 負責監督建設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建設項目進行建審。第二十八條 負責消防器材的購置、配備、維修工作,對滅火裝置的選型進行審定。第二十九條 負責轄區內的火災撲救、氣防救護和特級動火的監護工作。第三十條 負責對轄區內發生的一般火災進行調查處理。第三十一條 負責建立集團公司防火檔案。第四章 交通管理第三十二條 制6、定集團公司道路交通管理制度,指導檢查各單位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三十三條 根據交警部門的部署,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年度安全教育計劃,定期組織駕駛員參加安全學習和開展安全活動。第三十四條 按貫標認證的要求定期組織集團公司的公用車輛進行安全檢查。第三十五條 負責處理廠區、生活區和下屬單位區域內所發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十六條 負責辦理集團公司公用及抵債車輛的掛牌、審驗、延緩、報廢、處理等事宜,負責建立機動車、駕駛員及交通事故檔案并進行管理。第三十七條 負責集團公司的車輛保險和交通事故損失的理賠工作。第三十八條 負責辦理集團公司車輛的養路費、規費及配合交通局進行貨運車輛的年檢工作。第三十九條 負責集團公7、司內部區域交通設施的設置和維護保養工作。第四十條 負責維持廠區內交通秩序,對違章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對優秀駕駛員提出獎勵意見。第五章 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第四十一條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制定集團公司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管理制度。監督、檢查、指導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第四十二條 負責集團公司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的安全監督;第四十三條 負責集團公司計算機系統工作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及備案管理工作;第四十四條 負責集團公司計算機病毒的防治工作;第四十五條 組織進行安全檢查,督促整改安全隱患;第四十六條 查處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違法犯罪案件;第四十七條 審定安全保護等級,8、確定要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第四十八條 履行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的其他監督職能。第四十九條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職責。第六章 國家安全管理第五十條 堅持對本單位人員進行國家安全方面的宣傳教育,提高其國家安全意識和保密意識。第五十一條 搞好反竊密教育,做好本單位保密項目的管理落實內部防范措施,保障國家和企業秘密的安全。第五十二條 加強對本企業出車(境)人員的教育和管理。配合國家安全機關本單位常駐國(境)外機構人員和臨時出車(境)人員的安全保衛工作。第五十三條 協助、配合國家安全機關進行某些專項工作,完成其交待的工作任務。第五十四條 按要求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報告本單位的涉外活動情況。第七章9、 附 則 第五十五條 本管理制度由安全職衛部負責起草、修訂和解釋。第五十六條 本管理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執行,此前與之相抵觸的規章制度廢止。武裝部職責企業人民武裝部是國防體制的組成部分,是黨在企業中的武裝工作部門,是政府在企業中的兵役工作機構,其主要職責是:1、負責民兵組織建設和武器裝備的管理;2、負責民兵的政治教育,落實民兵參訓人員;3、負責組織帶領民兵完成戰備、治安執勤任務;組織民兵參加兩個文明建設;4、負責民兵、預備役人員的登記、統計工作;5、負責兵役登記,征兵、人民防空工作;6、負責一類預備役人員的隊伍建設、訓練工作;7、戰時負責組織動員民兵參軍參戰,支援前線保衛后方;8、負責烈軍屬、轉復軍人的優扶工作;9、負責開展國防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