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館公共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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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5921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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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賓館公共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賓館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法規、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第二條 賓館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組長:賓館經理副組長:賓館副經理成員:水電工及各領班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2、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6.定期組織消防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第四條 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全員參與。第五條 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 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防火險隱患。 了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布情況。 滅火初起時要積極3、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并及時報告上級領導。 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第三章消防安全負責制第六條 賓館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第七條 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把消防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布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4、患。 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保管責任。 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后工作。第八條 消防安全主管由副經理擔任、主要職責。 全面負責賓館內部的消防工作。 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消防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建立消防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加強防火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5、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保持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意見。第九條 領班主要職責: 結合本班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熟悉管轄范圍內的防火重點和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器材配備情況,達到“三懂”、“三會”和“四能”。 每日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巡視,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立即上報上級主管。 定期檢查巡視管理范圍內的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和器材,確6、保各項功能正常。 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第十條 總臺服務員(消防報警系統監控員)職責: 熟悉掌握消防報警系統操作規程,會看火情位置,會手動復位,能看懂打印出來的信息。 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每日檢查消防報警系統,保證其處于正常狀態,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消防主管。 交接班時要交接消防報警系統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發現火警要立即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第十一條 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賓館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 牢7、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嚴格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如發現異味、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后報告。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第十二條 賓館(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在賓館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后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動用。 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8、兩個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后方可離開。 動火作業過程中應該嚴格遵守動火證上的各項規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負責人要檢查規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處罰作業人。 工程量較大需要簽訂合同同時合同中應有動用明火的有關規定和責任。 烤全羊、篝火晚會等動用明火作業要明確負責人,做好防范措施,備好滅火器。事后要檢查現場,確認火種熄滅方可離開。風大難以控制時,嚴禁舉辦篝火晚會,并向客人說明原因并表示歉意。第十三條 電器設備防火管理規定: 除廚房外,賓館內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電熱器具(電爐、電熨斗、電褥、電飯鍋等),特殊情況須經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施工,新設備增設、更換必須安全主管檢查后方可使用。 電器設備的電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電保護器上,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