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消防財產及突發事件處理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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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5937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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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產公司消防、財產及突發事件處理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錄第一章總則2第一條目的2第二條定義2第三條職責3第四條適用范圍3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3第八條辦公區域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3第三章財產安全管理4第四章用電安全管理5第五章突發事件處理管理規定5第二十二條突發事件處理應遵循的原則6第二十四條預警和預防的規定7第二十五條預警信息的傳遞及處置7第二十六條突發事件處理程序8第二十七條工作職責9第二十八條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相關工作人員應遵守的紀律9第六章附則10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目的為加2、強公司的安全管理,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本著“預防為主,杜絕隱患的原則,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定義本制度的安全管理是指消防、財產、用電及突發事件處理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第三條職責行政中心是公司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各部門負責人全面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四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各中心、公司。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第五條行政中心應每半年組織一次消防安全學習,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以增強全員安全意識,使員工了解和掌握必備的安全防范知識。第六條行政中心應按照消防法規和消防部門的要求,在辦公區域內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并對消防設施設備的性能情況3、經常進行檢查,確保消防栓、滅火器具完好、有交往,消防通道暢通,消防標識清晰、準確。第七條安全設施的擺放要有固定位置,不得隨意改動,“注意”、“禁止”標牌、標志、應醒目標準,消防標識清晰、準確。第八條辦公區域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第九條發生火情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準確報告起火部位、燃燒品等情況,按動附近火災報敬警器,關掉一切電源,并利用附近滅火設備滅火。第三章財產安全管理第十條公司全體員工都有保障公司財產安全的責任和義務,在公司財產受到損害時,應采取果斷措施,維護公司資產的完整和安全。部門總監應全面負責本部門配置資產的安全,資產的直接使用者或保管者為第一責任人,如因不負責任造成丟失或損壞,資產的4、直接使用者或保管者承擔損失部分資產價格的100%。第十一條每天下班及節假日應關好門窗、電燈、開關、水龍頭或其他用電、用水設施,行政中心定期對下班及夜間值班情況進行檢查,無故脫崗者處以50-500元罰款;上班時間外出應及時鎖了抽屜,鑰匙隨身攜帶,最后離開者關窗鎖門。第十二條財務部、檔案室等重要部門應安裝防盜門窗,財務部門的重要票據、支票等一律入保險箱,隨時上鎖。第十三條財務部應嚴格按照現金管理規定,巨額資金的存取應保證在保安不少于兩人(并配備安防器材)及專車護送的條件下,由財務人員專人辦理;帳面資金的管理嚴格按照有關制度輸,對不按照規定辦理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全額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第十四條5、公司印章應存放在保險柜或其他安全的地方,財務專用章和法寶代表人印章應分開存放(具體參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第十五條公司車輛使用應嚴格遵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公司司機及駕車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則和行國規范,杜絕酒后駕車違章行為,服從交警指揮,保證行車安全。公司車輛應停放在指定地點,并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關窗鎖門、不得存放貴重物品。(具體參照公司車輛管理制度)第十六條員工上下班途中要牢固樹立交通安全意識,如遇加班超時至深夜,盡量避免單人獨行,女員工應由男員工護送回家。第四章用電安全管理第十七條員工使用各類設施設備,應遵守相關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違規操作以保障用電安全。第十八條除辦公設備以外的電力6、設施設備的維修應由物業管理人員負責,公司人員不得擅自維修。第十九條維修人員在維修各類電力設備時,應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操作。第二十條員工不得在辦公區域內私拉電線,不得擅自使用電熱器具,下班應切斷辦公設施設備的電源,不得在禁煙區域抽煙,對違反規定者處以100500元罰款。第五章突發事件處理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公司的突發事件是指與公司有關的、突然發生的,已經或者可能對公司的經營、財務、聲譽產生嚴重影響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當采取應急處理機制的重大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糾紛引起的重大堵門事件、公司重大安全事故、公司財產事故、員工人身傷害等。第二十二條突發事件處理應遵循的原則(一)保護公司利益;(二)預7、防為主、常備不懈;(三)反應及時、措施到位;(四)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五)最大程度地減少對公司經營及形象的影響。第二十三條突發重大事件一經發生,由公司迅速成立危機處理小組,危機處理小組由事故相關管理部門的分管副總裁擔任組長,其他相關部門全力配合。公司處理突發事件的具體組織工作由危機處理小組負責。危機處理小組的主要職責包括:(一)決定啟動和終止突發事件處理系統;(二)擬定突發事件處理方案;(三)組織指揮突發事件處理工作;(四)協調與政府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關系;(五)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的其他事項。第二十四條預警和預防的規定各中心、公司負責人作為突發事件的預警、預防工作第一責任人,應定期檢查及匯8、報部門或公司有關情況,做到及時提示、提前控制,將事態控制在萌芽狀態中。第二十五條預警信息的傳遞及處置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期事項、應采取的措施等。公司預警信息的傳遞主要由公司各部門及各項目、案場的責任人負責向事故(件)相關部門領導進行匯報,然后由事故(件)相關部門領導對信息進行分析及調整,確定為有可能導致或轉化為突發事件的各類信息并予以高度重視,必要時可向分管事總裁匯報,及時解決。公司的任何人均可作為信息的報告人,報告人有突發事件信息后應立即向事故(件)相關部門領導進行匯報,由事故(件)相關部門領導按照工作程序進行處理。第二十六條突發事件處理程序(一)接辦。值班9、領導接到事故(件)報告時,要做詳細記錄,接報時間要具體到分鐘。發生在各項目或案場的突發事件,必要時值班領導應與各項目或案場取得聯系,確有必要的,要責成案場上報事故(件)處理的有關情況。(二)報告。值班領導將有關情況了解清楚后,一般性的安全生產事故和突發事件,按正常工作程序處理。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和突發事件,要形成簡明報告,并在5分鐘內吳送總裁和分管副總裁,必要時報告其他副總裁。如總裁和主管副總裁不在辦公室,可先在5分鐘內電話報告有關情況,然后呈送局面材料。夜間接報重大情況,分管副總裁有明確處理意見的,值班領導可視情況于次日上班后報總裁。(三)轉辦??偛藐P于重大事故(件)的批示意見,值班領導要迅速10、轉辦,并做好情況跟蹤和詳細記錄。公司對處理時間較長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成立危機處理小組進行處理的,值班領導要及時進行溝通,掌握有關情況。(四)跟蹤。值班領導要準確了解和掌握事故(件)發展的動態和進程,隨時搞好跟蹤調度和信息反饋,及時將事故(件)進展和處理情況報告總裁或主管副總裁。(五)結案。對重大事故(件)的處理過程,要形成完整的局面材料。在接報當天處理完畢的,由當日值班值班領導及事故相關部門領導負責材料的匯總、整理工作;需2日以上方可處理完畢的,以接報當日值班領導和相關部門主管領導為主,組織有關人員共同完成材料匯總工作。處理完畢,要及時將有關材料送至公司資料室存檔,必要時可作為公司知識成果11、,報至計劃運營部備案。第二十七條工作職責(一)實行事故相關部門領導負責制,事故相關部門領導為主辦領導,值班領導的跟蹤、協調的責任。當日不能正理完畢的,值班領導交接班時,要向接班領導講清情況,接班領導繼續跟蹤協調。(二)主辦領導要高度負責,做到不拖、不誤,務求準確、及時。對遲報、漏報的,要追究主辦領導的責任。(三)主辦領導要準確領會公司意圖,嚴格按照公司指示精神協調處理,不得擅做主張。(四)值班領導夜間或公休日遇有難以獨立處理的緊急情況,要及時報告分管副總裁,請有關人員協助處理。第二十八條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相關工作人員應遵守的紀律(一)恪守保密原則,有關突發事件處理工作中的情況,不準隨意泄露;(二)牢固樹立全局觀念,堅決服從公司統一安排;(三)忠實履行職責,不得損害公司利益及形象。第六章附則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中,解釋與修訂本權歸行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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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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