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廠爆炸物品儲存及消防防火管理制度2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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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6274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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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廠爆炸物品儲存及消防防火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一、安全員每天對本廠各個環節進行全面、徹底的檢查,發現事故隱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落實監管措施,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后,立即復查驗收。二、各班組每月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及時報告廠長。三、由安全員每月5日組織對全廠集中開展全方位的安全檢查活動,并將各班組一個月的安全生產情況作一次分析,同時做好記錄。四、每月的安全檢查活動,班組長必須按時參加,不得無故缺席。職業危害預防制度一、廠方必須為職工提2、供必要的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二、督促接觸粉塵和有害物質的作業人員,應正確佩戴和使用防塵口罩、面具等勞動防護用品。三、對接觸粉塵和接觸其它有害物質的作業人員,應按規定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建立職工健康檔案。四、對職業病患者,就及時治療,并調離有毒有害崗位。五、對產塵作業點,必須采取有效的防塵措施,堅持濕式作業。粉塵濃度要達到國家工業衛生標準的要求。六、爆破后和裝卸廠巖時,應進行噴霧灑水,確無水源時,應采取干式捕塵措施。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一、對本廠的新工人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小時,并經考試合格,再與具有一定安全工作經驗的老職工簽定師徒合同,在老師的帶領下工作滿4個月后,方可上3、崗單獨作業。二、認真學習國家、市、縣有關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規程標準等。三、全面學習本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四、職工須經安全知識培訓,本廠所有生產作業的人員,每年必須接受在職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小時;對調換工種和采用新工藝的作業人員,必須重新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新崗作業。五、班組每月組織職工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學習,每季度組織職工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學習,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安全保護知識。六、特殊工種必須經有資質的培訓單位培訓合格持證后,方能上崗作業。七、積極選派人員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知識教育培訓。重大危險源監管和重大隱患整改制度4、一、每兩年對本廠的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安全評估,并出具安全評估報告書。二、成立重大危險源監管和重大隱患整改領導小組,落實專人,負責監控重大危險源和整改重大隱患。三、認真開展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管和重大隱患的整改工作。四、嚴格落實有關重大危險源監管和重大隱患整改的規定和要求,做好監管和防范措施以及整改的落實工作。五、對監控不到位,整改不及時而導致重特大事故的,本廠負責人和相關人員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六、本廠若存在重大隱患,應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整改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撤出作業人員,暫時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難以立即整改的,限期完成,并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監控措施。安全隱患排查制度一、安全管理5、人員應隨時到生產現場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二、發現隱患,必須制定隱患整改措施、方案,落實整改責任人,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中。三、檢查中若發現重大安全隱患,不能迅速消除的,必須立即撤出區域內的作業人員,并及時報告廠領導處理,事故隱患整改完畢后,方能進入工作面作業。四、檢查工人是否按規程進行操作,發現違章作業,應及時糾正和作出相應的處罰。五、各工種嚴格執行手上交接班制度,搞好本班的安全生產工作,不把隱患留到下一班處理。安全生產會議制度一、每月底召開一次班組長安全會議,總結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解決辦法,布置下月的安全工作。二、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召開全體職工參加的安全大會,總結6、半年或全年安全生產工作,并對相關人員實施獎懲。三、各班組每周組織職工,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學習本廠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增強職工安全生產意識和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的自覺性。四、安全會議,任何人不得無故遲到、缺席。爆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一、使用爆炸物品,必須建立由主要領導人負責的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二、必須定期對職工開展防爆安全教育和進行安全檢查。三、使用爆炸物品,必須持公安機關核發的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方可使用。四、放炮作業,必須持公安機關核發的爆破員作業證的人員,方能操作,嚴禁無證放炮。五、使用爆炸物品,必須建立嚴格的爆破安全操作規程。六、爆破前設置警戒,7、發出音響,視覺信號,待警戒區內的全體人員和有關設備撤出后,方準起爆。七、爆破員必須根據作業規程進行裝藥、聯線,確保安全。八、放炮后至少等待20分鐘,經檢查確認安全后,方準解除警戒。九、發現瞎炮,放炮員必須嚴格按規定處理。十、必須兩人分別領取雷管、炸藥,并將炸藥、雷管分別裝入上鎖的木箱內,運至現場裝填。十一、禁止爆破作業人員穿化纖服裝操作。十二、在大霧天、黃昏、夜晚和遇雷雨時,禁止進行爆破作業。十三、裝藥前必須輕拿輕放爆破器材,并用木質工具操作。十四、禁止用石塊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嚴禁在殘眼上打孔。十五、嚴禁私拿、私藏、轉讓、轉借、轉賣爆破器材,嚴禁用爆破器材炸魚、炸獸。十六、每次用剩的爆破器材8、,要及時登記上帳,并退回炸藥庫存放。十七、每次爆破后,要認真填寫爆破記錄(寫明放炮時間、地點、炮眼數、單孔裝藥量)。十八、嚴格執行“當日領取當日使用”的原則,如領取后因故不使用,必須清退回庫。爆炸物品儲存管理制度一、儲存爆炸物品必須持公安機關核發的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方準儲存。二、爆炸物品必須儲存在爆炸物品倉庫內,嚴禁庫外儲存。三、儲存庫房必須配備足夠的看守力量和完善的防火、防盜、防雷、通訊設施,24小時晝夜值班。四、爆炸物品倉庫區域內嚴禁煙火,嚴禁在庫區進行可能產生火花的作業。五、進出爆炸物品倉庫的人員,嚴禁穿硬底鞋、化纖服裝,嚴禁攜帶手機等。六、爆炸物品庫房嚴禁使用白熾燈,必須用防爆燈照明9、或自然采光。七、爆炸物品領用庫必須憑廠長批準的領料單,方可領取。八、爆炸物品進出庫必須每次檢查驗收,登記上帳,做到隨時帳目清楚,帳物相符。九、爆炸物品庫房嚴禁超量,性質相抵觸的爆破器材,必須分庫存放,爆炸物品庫房嚴禁存放其他物品。十、爆炸物品裝卸必須輕拿輕放,不準在庫房內開箱。十一、定時對庫房內爆炸物品進行通風、降溫、除濕,確保爆炸物品的性能可靠。十二、每年雷雨季節前,及時向維護、檢測避雷設施的法定機關申報,并將檢測合格證復印件交縣公安局備案。十三、對過期失效的爆炸物品要及時清理出庫,登記造冊,上報公安部門處理。十四、發現爆炸物品丟失被盜,要在采取緊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十五、爆炸物品10、庫管員必須由公安機關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十六、嚴禁將爆破器材發放給非爆破人員。勞保用品發放及管理制度一、廠方必須為職工提高必要的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勞動保護用品是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健康的一項很必要的預防性措施,不能平均分配,按照不同的勞動條件和不同工種以及職業危害的大小,確定勞保用品的發放。二、廠職工必須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三、鑿巖工每季度發防塵口罩兩個,每年發放工作服一套,膠鞋一雙;接觸粉塵作業的職工每月發給防塵口罩兩個;接觸電操作的每年發一雙絕緣靴和一雙絕緣手套;裝卸工每月發手套三雙。四、安全帽每人一個,以舊換新。五、做好勞保用品發放的登記工作。安全設備管理和檢修、維修制度11、1、建立健全以崗位負責制為基礎的設備管理規章制度,實施設備管理負責制,主要設備實行三定:定人、定機、定責。2、加強對設備操作、維修人員的技術培訓,制定崗位技術操作規程。3、設備發生缺陷,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并在工作記錄中詳細記錄。4、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設備缺陷要詳細記錄并逐級上報,同時精心操作,加強觀察,注意缺陷發展,防止缺陷擴大。5、確定系統的設備巡檢標準,確保職責明確、檢查有效。同時,做好信息傳遞與反饋,建立檢查登記臺賬。6、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7、對于設備管理中由于違章操作、違章指揮、玩忽職守等造成設備事故時,視情節輕重給予不同程度12、的處理;對于精心操作、忠于職守、設備使用維護良好者,將給予獎勵。消防防火制度一、地面電網線路架設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防止電路短路引起火花造成火災。二、配備符合規定的滅火器,以防萬一發生事故時急用。滅火器每月檢查一次,發現不合格者及時更換。三、設置消防水池、池內保證蓄滿水。四、經常性檢查電源線路,發現絕緣破損現象立即處理或更換,防止漏電事故發生。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一、每年召開一次年度安全生產表彰大會,對安全生產和管理先進個人進行表彰。二、對在以下安全工作方面成績突出的個人及時給與表彰獎勵:1、在生產及管理中提出合理化建議,認真實施且效果顯著的;2、強化安全生產過程控制,責任有落實,方法有創新,管理有13、突破,工作有成效,安全生產局面穩定的;3、在改善工作條件和作業環境,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方面有重大發明創造或科研成果的;4、避免事故或搶救事故有功,使財產和職工生命免遭重大損失的;5、在消防、設備安全、生產安全等專業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6、其它需要給與獎勵的。三、本企業設安全生產專項獎,用于安全生產方面的表彰獎勵。四、對職工因工發生的輕傷以上人身傷亡事故,依據事故調查結論,按管理權限和責任大小分別進行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五、對有以下行為的職工進行處罰:1、不遵守相關規程,冒險蠻干,不服從管理人員指揮者;2、遇到安全隱患不及時報告,私自解決者;3、事故的直接或間接責14、任人。六、對有以下行為的管理人員進行處罰:1、不遵守作業規程,指揮工人冒險蠻干的;2、未盡到管理監督責任,對隱患排查治理不力的;3、遇到隱患或事故不及時上報和解決的;4、破壞企業安全生產局面的,影響正常安全生產。七、獎勵由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組成,物質獎勵的數量根據企業效益和獲獎者對安全生產做出的貢獻酌情考慮。八、上述處罰,對職工和管理人員一視同仁,處罰的數量根據受處罰者對安全生產造成的影響酌情考慮。原則上加重管理人員的處罰力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1、發生工傷事故后,最先發現的人員,必須立即報告班組長或現場負責人,班組長或現場負責人必須立即轉報廠長,并在1小時內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15、如實報告事故情況。2、發生傷亡事故后,一方面要迅速和救援隊伍取得聯系,說明傷亡人數、地點事故情況,另一方面要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和救援隊的要求組織搶救傷員,防止事故發展和擴大,保護好現場,對事故現場的處理,必須經過當地公安、安監、工會等部門同意,方可進行。3、按國家規定,給予受傷或死亡的職工一定的經濟補償,撫恤職工家屬。4、協助安監部門搞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好生產安全事故。5、由于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給國家或他人造成損失的,按規定予以賠償。6、發生非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必須予以重視,按事故嚴肅認真分析。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1、企業必須建立較完善的安全生產檔案16、,并由專人管理安全生產檔案。2、安全生產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人員配備名單及變動記錄;(2)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件及人員名單;(3)特種設備清單及有關檔案資料;(4)危險源(點)資料及三級危險源(點)管理清單;(5)作業環境監測資料(邊坡監測、巖石移動觀測、粉塵濃度監測、噪聲測定等);(6)職工健康檔案及健康監護資料;(7)職業病人檔案及監護資料;(8)安全生產檢查記錄及整改情況;(9)安全例會及安全日、月活動記錄。(10)職工代表大會關于安全生產的提案及整改落實情況;(11)安全生產事故記錄和統計資料;(12)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等有關傷亡事故管理的檔案資料;(13)安17、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崗位技術操作規程及作業安全規程,并匯編成冊;(14)安全措施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15)安全教育培訓記錄;(16)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及實施記錄;(17)其他有關安全生產情況記錄。3、安全生產檔案要編寫詳細的目錄并分檔存放,以便于查閱。要逐步實現安全檔案的標準化、規范化、現代化管理。4、安全生產檔案管理人員要運用科學的方法進行統計分析,定期向職工公布。5、安全生產機構負責人要經常檢查安全生產檔案的建檔和檔案管理工作,使安全生產檔案逐步完善和科學管理。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制度為加強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18、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廠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條 生產安全事故定義生產安全事故是指在生產經營領域中發生的意外的突發事故,通常會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使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中斷的事件。第二條 事故等級劃分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1)特別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2)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3)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19、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4)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5)輕傷事故:構不成重傷、死亡的人身傷害事故。第三條 事故報告1、報告程序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最先發現者應立即報告到班組長或現場負責人必須立即報告班組長或現場負責人,班組長或現場負責人必須立即轉報廠長,并在1小時內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如實報告事故情況;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有關部門報告。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20、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2、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3)事故的簡要經過;(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5)已經采取的措施;(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第四條 事故的救援(1)接到事故報告現場負責人,在進行事故逐級上報的同時,應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啟動事故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救援,防止事故擴大和財產損失。(2)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絕繼發事故,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將受21、傷或中毒人員用適當的方法和器具搬運出危險地帶,并根據具體情況施行急救措施。在醫務人員未趕到現場前,現場人員不得停止對傷害人員的搶救和護理。(3)事故發生后,要妥善保護事故現場和相關證據,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要做出標志,繪制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第五條 事故調查處理在事故調查處理中要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追究相關人員責任。1、發生一般及以上等級事故,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由相應級別政府組織調查,公司有關領導、部門以及事故發生單位要做好積極配合工作,對事故按照“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2、發生輕傷事故,由企業負責組織調查。調查組由公司本廠安全管理人員組成。3、調查組職責有:查明事故經過、原因、人員傷害情況、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事故性質和事故責任,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總結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第六條 處罰 (1)事故報告要真實、及時,不得遲報、漏報、瞞報。違反此規定處相關責任人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作開除處理。(2)對不積極組織參加事故搶救、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事故調查中弄虛作假的責任人處2000元罰款并作開除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觸犯刑法的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