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現場安全及崗位生產操作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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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6907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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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現場安全及崗位生產操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生產現場安全管理,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護公司員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財產安全,逐步實現作業規范化、生產精細化的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條例,結合本公司各生產現場的具體特點,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在本部的生產經營活動的現場安全管理,對于工程項目,需按其行業的具體要求制定相關現場安全管理和標準化操作制度。第三條在公司建立并推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全2、面負責;分管安全的負責人是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人,對公司安全生產負組織領導和綜合監督管理領導責任;各部門負責人對各自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他從業人員負崗位責任。第四條公司應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生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援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以及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人員予以表彰和獎勵,對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人員建立必要的激勵保障機制。第二章職責第五條安委會、安質環保部負責制定、完善本管理制度,并與安全質量環保稽查隊一起監督、指導、檢查各部門對本制度的實施。第六條安委會、安質環保部、安全質量環保稽查隊按季度組織各部門對本制度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考核。第3、七條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建立本部門安全生產運行的設施使用與管理制度、現場管理等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并報安委會組織審核、報安質環保部備案。第八條各部門負責人按月度組織部門內各班組對本制度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考核;督促各主管、班組長將制度落實到具體崗位,并組織對崗位員工的月度安全考核。第三章作業現場管理第九條各部門應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健全現場管理制度,規范現場管理,提高現場管理水平。第十條各部門應嚴格推行人員、設施、工件、工位器具、工具箱、轉運器具、附件等的定置管理。第十一條各部門應保持現場整潔和較高的目視化程度。保證現場標識齊全、規范、醒目、美觀。第十二條規范現場各區域功能,禁止人員、物品越區4、,不得長時間占用安全通道。臨時占用通道的要作好責任人、移出現場的時間、占用期的安全提示等標識。第十三條作業現場油、電、機械傳動等容易產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須有醒目的警示標志、標牌;對易燃品(如包裝材料)存放區,必須按照過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法規的規定,配備安全防范設施。第十四條作各部門應根據事故救援與應急處理預案,結合現場實際,組織應急演練,以確保在發生安全事故時,采取應急措施,盡可能防止人員傷亡和減少經濟損失。第四章崗位安全生產標準化第十五條崗位操作人員應知道本崗位潛在的危險和安全措施,具備辨識危險和事故控制的能力。第十六條崗位人員必須按規定參加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操作。第十七條崗位人5、員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和生產工藝紀律。第十八條正確使用機械設備,保持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完好、可靠,清除作業環境中的危險因素。第十九條堅持開展班前安全活動并做好記錄。第二十條不違章指揮,不違章操作,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生產的指令和意見,同時嚴格按照符合安全生產的指令作業。第二十一條如發生輕傷以上事故及重大事故,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如實說明事故有關情況。第二十二條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第二十三條為違章違紀者要制止并及時上報主管領導。第二十四條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第二十五條新員工、實習員工、換崗或復工人員要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第五章處罰第三十六條對于違反本制度的部門和個人,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相關條款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六章附則第三十七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安質環保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