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滅火疏散預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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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700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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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滅火疏散預案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滅 火 疏 散 預 案一、組織指揮機構 火場總指揮: (單位負責人)。 滅火行動組: 負責現場撲救。 疏散引導組:(指定的組長和各區域主要負責人)協調人員疏散、現場秩序維持、警戒工作。 安全救護組:(有一定救護知識的人員組成)攜帶急救箱急救設施,在生命安全得到保證的前提下,負責火場現場人員與物資的搶救。 通訊聯絡組:(消控室或值班室人員)處理公司內部報警,通知主要領導和各小組成員,了解各區域火勢和人員疏散情況,傳達滅火和疏散指令。 各小組依照上述要求2、,合理安排輪班同事,確保24小時均有符合規定的相關人員當班,并切實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火警電話:119 公司報警電話: (值班室電話) 1、嚴禁亂發警報或報警信號,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2、所有報警信號無論真假,均以真火警處理。 3、確認是誤報的信號時,應立即解除警報并報相關部門與人員。 報警: 1、任何同事發現火災都必須立即報警。 2、火災發現者應根據火勢判斷采取適當的報警方式,如未發現濃煙應立即撥打公司內部報警電話,如火勢已經較大應立即打破報警器或撥打119火警電話同時通知公司值班室人員。 3、報警時應沉著冷靜,向接警人詳細提供火災的準確位置、什么物質著火、3、有無人員受困、目前火情火勢情況等相關信息。如果是向消防部門報警還應報告起火單位的準確地址并按照消防部門的指示通知人員到主要道路上去引導消防車進入。 接警: 1、接警的同事應保持清醒的頭腦,詳細記錄報警人的姓名、聯系方式、所屬部門、接警時間、火災準確位置、目前的火情、火勢與現場情況等相關信息。 2、當報警器峰鳴或自動報警顯示板上出現報警部位,應立即通知保安值班員并報告確切位置。 3、報警被確認證實后,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詳細情況并在其授權下向當地消防部門報警,與此同時聯絡滅火、疏散、救護等各小組。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1、火災發生地附近工作人員在保證個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義務對受火勢威4、脅并有可能導致火勢進一步擴大或爆炸的物品、重要的文件檔案、受困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2、著火區域疏散小組人員應根據火場情況,迅速作出立即進行應急疏散或等待值班領導的疏散命令的決定。 3、單位負責人在得知火場的情況以后,必須立即作出是否進行應急疏散和進行部分區域或全部區域疏散的命令,并盡快傳達給疏散區域疏散小組人員。 4、消控室或值班室通過廣播向疏散區域人員發出應急疏散命令,宣布疏散順序:著火房間、著火層、著火上層、著火逐上層、著火層下層(如火災有向下蔓延趨勢再考慮疏散著火層下層,逐下層,并指導疏散區域人員疏散路線方向、安全出口位置、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項等,并讓不需疏散或未到疏散順序的區域人員保持鎮5、定。 5、接到疏散命令后,各區域疏散小組成員應立即攜帶安全出口備用鑰匙、手電筒或應急照明燈,打開每個房間的門,引導、幫組區域人員撤離到疏散集結地集中,而后對每個房間認真檢查,確認無人后,鎖上房門,并做好記號。 6、各區域疏散小組成員沉著冷靜,按照廣播指示的疏散次序引導區域人員有序的從安全出口疏散,對受傷和情緒不穩定的人提供幫助,到達安全地點時要注意清點人數。 7、疏散區域外部疏散小組成員應打開安全出口,清理疏散通道上的障礙物,攜帶應急照明設備指引疏散方向。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1、火災發生地附近工作人員在保證個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義務就近使用消防設施、器材展開初起火災的撲救工作,盡力6、控制火災的蔓延,保持同消控中心或值班室的聯系,等待相關人員的到來。 2、滅火行動組接到值班室的聯絡電話后應立即攜帶所配備的滅火設施趕赴火場,了解事故的詳細情況,在事故發生區域同事的協助下有計劃的展開滅火自救工作,同時迅速關閉該防火分區的防火隔離設施。 3、滅火行動組應有供應水及其它所需滅火劑的專門人員,火災發生后按照平時訓練迅速啟動消防水泵、鋪好消防水帶、準備其它裝備,并組織現場群眾供水、滅火,確保滅火所需。4、當接到撤離的命令后,滅火行動小組應協助疏散小組進行人員的疏散,并一起撤離出火災現場。 5、消防部隊趕到火場后,滅火行動組應配合消防隊進行供水、滅火。 五、通訊聯絡、安全救護的程序和措施7、 1、通訊聯絡人員要做好接警的處理,同時與報警人保持聯系。 2、通訊聯絡人員在證實發生火災后應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并在他的授權下報火警,同時通知各行動小組進入火場。 3、通訊聯絡人員應通過廣播傳達疏散或撤離命令,與各區域保持聯系,指引各個區域進行緊急疏散。 4、詳細了解火場發展形勢,傳達作戰力量部署命令。 5、安全救護人員應盡力對受傷人員進行一定的治療。 6、協助領導維持現場秩序。 7、到主要路口去引導消防車進入火場。 注意事項 1、火災發生時,所有同事必須保持鎮定,聽從指揮,依照公司緊急處理程序處理。 2、火災發生時電話僅供應急使用,無關人員未經授權,不得擅自使用。 3、一切自救必須本著先救人8、后救物的原則切勿作個人冒險。 4、在生命安全未受到威脅時,應堅守各自的崗位,盡力控制火災的蔓延直到相關部門人員地道,并詳細匯報最新的進展情況。 5、進行緊急疏散時,存放現金的辦公室應隨手關門,收銀臺應隨手關閉錢箱。 6、火災伴隨有濃煙時應采取低姿勢行走或匍匐穿過濃煙區,或以濕布等捂住口鼻。 7、疏散時身上著火時,切記不可奔跑,應立即脫掉著火衣物或就地翻滾,或由身邊的同事以濕衣物包住或撲打或潑水澆滅。 說明: 1、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的滅火疏散預案。 2、滅火疏散預案應附有總平面圖,并在圖上標明疏散路線和滅火力量部署。 3、易燃易爆企業和具有儲存易燃易爆倉庫的企業應針對重點區域制9、定相應的應急處理方案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一、消防安全責任人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培訓; 三、根據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及授課人,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業務理論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 四、嚴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全體人員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五、對員工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并將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的情況做好記錄; 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一)賓館、飯店的負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10、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員、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 (四)負責組織、引導群眾疏散的人員;(五)其他根據需要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員、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應當持證上崗。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二)各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逃生自救器具、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五)員工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技能。 七、新上崗員工和重新調整到新崗位的員工,應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防火巡查制度一、賓館、飯店應當進行每日防11、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巡查的路線、部位和頻次。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四)其他消防安全情況。二、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三、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營業期間安全出口嚴禁鎖閉,疏散通道嚴禁占用。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應保持暢通,不得被漿洗的被褥、蔬菜、啤酒箱等雜物阻塞。三、疏散指示標志、消防12、應急照明等疏散設施不得被圈占、挪用、遮擋、覆蓋,并應經常維護維修。四、疏散指示標志、消防應急照明、疏散樓梯間的防排煙設施等應定期進行測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一、消防控制室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二、值班人員要提前十分鐘到崗,按照要求與上個班的值班人員進行交接,并在值班記錄上簽字確認,做好上崗前的準備工作。三、值班人員接班后,要利用設備自檢功能對室內的消防、防盜等設備進行巡檢,并將巡檢結果認真填寫在巡檢記錄上,對巡檢中發現的設備故障,要及時填寫故障通知單交設備維修部門簽字維修。四、值班期間發生各種報警,值班人員要按照相應的報警處置程序進行靈活有效的處理,要嚴格執行火警報警制度。13、五、值班人員要遵守值班紀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離職守,不準長時間占用值班電話,接收和發出報警要及時進行電話錄音,不準隨意刪除報警電話錄音。六、嚴禁在監控室內睡覺、打瞌睡,嚴禁在室內喝酒、吸煙、會客和搞各種娛樂活動,嚴禁酒后上崗。七、值班期間要保持頭腦清醒,對各種報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應,及時時行確認。做到“耳細聽、眼勤看、頭腦清、反映快”,處置得當。不漏報、不誤報,報警準確率達100%。八、值班人員嚴禁擅自關閉、改變室內消防防盜設備的工作狀態,對外來人員要認真登記,廠家的工作人員維修設備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并由維修部門的人員陪同方可進入室內工作。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管理制度一、消防設施包括:消14、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火分隔設施、疏散設施、手動報警、聲光報警等各種滅火設施。二、室內消火栓,由設置部位的所在部門指定人員管理。做到:1、消火栓內配齊的水帶及其開關、按鈕等,必須保持完好,不準銹死、損壞,非滅火需要嚴禁動用。2、裝修或擺放商品時,不準遮擋、阻礙。3、發現故障或破損時,應及時報告消防設備維修人員立即修復。三、防火門、樓梯間前室、防火卷簾門、疏散指示燈、標志燈、火災事故照明燈,由設置部位的所在部門指定人員管理。做到:1、通道和出口,不得擺攤設柜臺堵塞通行。2、不準在防火卷簾下設柜臺堆放物品,妨礙降落。3、不準遮擋、人為破損。4、發現破損,應立即報消防設備維修部門及時修復。四、消15、防器材按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進行配置;五、各設置點的消防器材應指定專人管理。并做到:不準挪動,不準在周圍擺放物品遮擋堵塞,不準損壞、不準隨意試驗或挪作它用。六、消防器材進行補充、更換和維修時,應保證消防器材原配備的數量。七、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排煙等自動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應當定期檢測、調試、維修,并按時認真填寫檢查、檢測、維修保養記錄。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設施?;馂碾[患整改制度一、對公安消防機構確定的火災隱患: 對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確定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責任人應落實整改;整改完畢和限期屆滿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復函,申請公安消防機構復查; 對重大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16、知書確定的火災隱患或需要動用較大數額資金整改的隱患,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具體整改計劃,內容包括隱患情況,整改方案,整改時限等報上級主管領導批示后,督促落實,整改期間采取臨時性防范措施,整改完畢和限期屆滿時填寫火災 隱患整改復函,申請公安消防機構復查。 二、賓館、飯店本單位在防火巡查、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登記備案,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需要資金投入的,賓館、飯店的負責人應當落實整改資金。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17、部位停產停業整改。三、對一時確有困難(含時間、技術、資金)難以整改的火災隱患應書面報告公安消防機構,制定分段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或停止使用,保證不因隱患而引發事故。 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一、賓館、飯店營業期間,嚴禁在旅客、顧客入住、就餐、娛樂的建筑內進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煉和噴燈等明火作業。二、在其他部位進行明火作業必須進行由單位主管消防安全的部門批準方可進行。三、明火作業前,在作業現場必須配備足量的相應消防器材,明火作業負責人對全體作業人員詳細講明動火方案和動火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異常情況、預防措施和處理辦法,做好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及清理工作,消防安全主管部門派人對現場監督。四、動火作業完畢18、,消防安全主管部門應對動火現場進行檢查,監督作業現場的清理,確保安全。五、廚房爐灶用火應落實專人管理爐灶,做到人走火滅,使用燃油、燃氣的爐灶,在廚房下班后應落實專人檢查所有閥門,保證其處于關閉狀態。六、嚴禁私拉、亂接臨時電源。確須臨時電源的,由賓館、飯店的消防安全主管部門指定專職電工按操作規程作業,用后由單位消防安全主管部門監督拆除。七、賓館、飯店的電源、電器開關等應落實專人負責。負責人應負責每日的最后關閉,發現異常及時報單位修復。八、賓館、飯店的電氣線路應定期進行檢測,發現有線路老化,電阻過大現象時,應及時更換電氣線路。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一、賓館、飯店的客房、餐廳、娛樂室、活動室、會議室、19、多功能廳等有顧客活動的房間及相鄰房間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二、賓館、飯店使用燃油、燃氣鍋爐和器具的,其燃油、燃氣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存放(見技術標準)。三、不準客人帶入易燃易爆物品進入賓館、飯店,賓館、飯店迎賓臺的工作人員應主動提示客人勿帶易燃易爆物品入住,已經攜帶的,規勸客人由賓館、飯店代為寄存,否則不準入住。四、賓館、飯店應設立代客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寄存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一、賓館、飯店應每半年開展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演練內容主要包括報警、滅火、疏散、檢查、總結。具體內容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組織,消防安全管理人、各崗位或部分崗位全20、體員工或部分員工參加。 三、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應事先定好演練方案,演練時按方案展開。四、演練結束后,對演練的進行情況進行總結講評,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根據本賓館、飯店的實際情況編制。 預案可包括下列內容:1、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4、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序和措施。5、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6、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程序和措施應專門編制。消防安全管理獎懲制度一、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綜合檢查、考核,評比內容。二、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獎勵。三、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其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