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規范化管理制度及各崗位職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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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7017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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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微型消防站規范化管理制度及各崗位職責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微型消防站規范化管理規定1、消防站實行值班制,每班(站長或副站長、消防值班室控制人員)不少于3人。值班期間不許請假、脫崗、溜崗。 2、按時上班,若有遲到者,未提前請假者按遲到論處。 3、凡在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下班又未經請假者,按早退論處。 4、對待消防工作要高度警惕,不得拒絕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站員不能對工作處于消極態度。 5、值班中,不允許酗酒,凡因酗酒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6、值勤過程中如發生緊急情況,站員應及時匯報上級并盡快處理,且有書面記錄2、簽字,否則產生后果由站員本人自負。 7、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記錄要認真填寫,站部做不定期檢查。 8、根據消防法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管理好自己的責任區域,站長要檢查值班人員是否到齊,并做好登記。 9、消防站值班室公共衛生應人人遵守,不允許在墻上亂釘亂畫,隨地吐痰和亂拋雜物,每日早晨交班時要打掃自己的環境責任包干區,保持良好的內務衛生。 10、對應保持高度警惕,接到救援電話后要迅速及時趕赴現場,告訴站員不許隨意使用緊急救援電話。11、工作時間內嚴禁干與工作無關的事,凡未經請假不許離開工作崗位。12、全站人員除遵守相關本單位制度外,應遵守各種規章制度和工作標準。13、全站人員要團結互助3、,共同做好本職工作。 14、對每次的體、技能訓練要克服各種困難,努力提高自己的身體素質及各種滅火技能。 15、要愛護公物,不無故損壞,對故意損壞者,按價賠償。 16、站員應每天按照規定檢查相關滅火設施、救援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17、正常情況下,值班期間,值班人員不得打鬧、喧嘩,應開展學習和正常工作,夜晚站員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微型消防站站長工作職責1、消防站站長在消防部門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及時報告工作中的重要情況。組織指揮初起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組織熟悉所在轄區(單位)的道路、水源和單位情況以及滅火救援預案,掌握常見火災及其他災害事故的種類、特點及處置對策,組織建立業務資料檔案。 2、負責4、全站的日常工作,組織全站人員學習政治、消防法規、規章制度、工作標準和有關規定,嚴格抓好全站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強消防站全面建設,不斷提高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和整體戰斗力。 3、負責組織全站人員的業務和技能訓練,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滅火演習、消防宣傳教育,熟練本級組織指揮戰術和消防工作業務,加強本單位的消防管理,及時消除隱患。 4、負責消防站裝備器材的管理,組織制定執勤、管理制度,熟悉各類器材、裝備、設施的性能和數量、質量,健全各項管理規定并抓好落實,始終保持裝備、器材和設施處在良好的備戰狀態,符合滅火作戰的要求。 微型消防站副站長工作職責1、副站5、長在站長領導下協助站長工作,站長不在時,履行站長職責。2、模范帶領本站按照要求,管理好本轄區(單位)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做到消防器材“四定”管理責任制長期落實,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 3、負責組織本站嚴格遵守值班制度,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接求救電話立即趕赴現場,運用正確戰術和撲救方法進行撲救并向上級報告。 4、加強對本站人員的教育管理,經常組織站員學習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滅火戰術技術。圓滿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5、督促站員整理好內務,管理好值班用品和裝備器材。 6、負責填寫交接班記錄, 認真進行交接班。 微型消防站班(組)長工作職責1、組織指揮本班(組)開展初起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2、掌6、握所在單位的道路、水源、單位情況和常見火災及其他災害事故的處置程序及行動要求,熟悉滅火救援預案。3、熟悉裝備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落實維護、保養。4、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5、管理本班(組)人員,確定任務分工。消防站消防員工作職責1、積極參加學習訓練,負責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 2、熟悉所在單位的道路、水源和基本情況。3、保持個人防護裝備和負責保養裝備完整好用,掌握裝備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4、服從火場負責人的指揮,根據職責分工,聽到出動信號迅速著裝出動,完成初起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任務。5、參加消防安全活動,學習消防安全技術知識,嚴格遵守各項消防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和標7、6、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運行和消防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完好等情況。7、精心操作,嚴格執行相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遵守紀律,記錄清晰、真實、整潔。8、按時巡回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檢查過程中的異常情況;不能排除時要立即向領導報告。9、認真維護保養設備,發現缺陷及時消除,并做好記錄,保持作業場所清潔。10、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器具器材、消防器材。11、不違章作業、并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及時向領導報告。12、發生緊急情況要及時向上級匯報,保護現場并詳細記錄。微型消防站駕駛員工作職責1、熟悉所在轄區(單位)的道路、水源、單位情況,熟悉滅火救援預案。2、熟練8、掌握車輛構造及車載固定裝備的技術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能夠及時排除一般故障。3、負責車輛和車載固定滅火救援裝備的維護保養,及時補充消防車輛的油、水、電、氣和滅火劑。微型消防站通信員工作職責1、按照火災報告、救援求助或地方政府、公安機關及其消防機構的指令,及時發出出動信號,并做好記錄。2、熟練使用和維護通信裝備,及時發現故障并報修。3、掌握所在轄區(單位)的道路、水源、單位情況,熟記通信用語和有關單位、部門的聯系方法。4、及時整理滅火與應急救援工作檔案。5、及時向值班站長報告工作中的重要情況。業務學習培訓制度1、提高全體人員的業務素質,不斷適應新形勢下消防工作的需要,結合轄區(單位)和站的實際,制9、定業務學習培訓制度。 2、學習時間分為定期統一學習和不定期自學,定期學習安排在每季度第一個星期,自學時間根據隨意安排,每次學習都應做好相應的筆記。 3、準時參加集中學習,不遲到早退(因故不能參加應向站領導請假),并要認真學習,勤作筆記。 4、學習的內容為有關消防法律法規以及上級下發的有關消防方面的各類規定。 5、定期抽檢各組的消防檢查記錄,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歸類,由全體組織學習,規范消防檢查記錄。 6、消防站每半年統一組織一次測試,測試可分為業務理論測試和現場檢查測試。 7、消防站的每名消防安全管理員,每年至少參加1次消防部門組織的統一培訓。 考核評價制度1、為切實提高微型消防站全體人員的責任10、心,確保消防檢查的真實性和工作站的正常運行,兌現獎懲,正確運用考評結果,經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2、根據獎勤罰懶,獎優罰劣原則,認真貫徹執行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及規章制度,落實崗位責任制。 3、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對違反紀律的人員,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5、在消防管理工作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經批準將視情予以獎勵。 6、處罰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的原則,對消防檢查不力、失職失察造成的后果,嚴格實行經濟處罰和行政責任追究,根據責任大小、情節輕重,輕則予以扣除獎金,重則追究刑事責任。 7、遇到緊急情況未按規定時間上報或故意隱瞞不報的11、,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并處理。 8、在日常檢查工作中,如發現有工作馬虎,敷衍了事、徇私舞弊等行為的,依據情節嚴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辭退,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防火檢查制度1、單位防火檢查分為四級管理責任制。分別由消防站站長或副站長、消防站站員、部門負責人和員工負責完成。2、消防站站長或副站長每月、消防站員每半月至少組織一次檢查,單位內設部門負責人每周至少對本部門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執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等情況開展一次檢查;員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進行本崗位防火檢查,及時發現消除火災隱患。3、單位及其內設部門組織開展防火檢查的內容:(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12、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和落實情況;(2)滅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況,室內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占等影響使用情況,消防水源是否充足;(3)消防設施、控制設備運行、記錄情況;(4)消防車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堵塞、鎖閉情況;(5)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設置及完好情況;(6)有無違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情況;(7)電氣線路是否破損、老化、連接松動,有無私拉亂接電線、違章使用電器等違章用電情況;(8)有無違章用火、用電情況;(9)消防控制室、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在位情況,各項記錄是否真實準確,突發事件處置是否得當;(10)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預案的編制合理科13、學,演練一年23次;(11)員工消防知識與技能掌握良好;(12)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儲存、銷售單位、場所的工藝裝置、緊急事故處理設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靜電措施落實情況;(13)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14)其他消防安全情況。4、單位員工上班前、下班后按照以下內容進行防火檢查,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消防站值班人員報告,由值班人員填寫有關記錄:(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堵塞、鎖閉情況;(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情況;(4)場所有無遺留火種;(5)其他消防安全情況。5、消防防火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14、負責人在檢查記錄上簽名。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填寫社會單位火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表,并督促整改。火災隱患整改制度1、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對火災隱患整改負總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消防站負責人組織實施,有關部門負責人、員工積極配合落實。2、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單位應當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15、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發現人應當向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按要求整改并做好記錄。3、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接到火災隱患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核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責任人和部門,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應立即采取確保安全的防范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為整改火災隱患提供經費、物資和組織保障。4、火災隱患整改責任人和部門應當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實整改措施,并加強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確保消防安全。5、火災隱患整改完畢后,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組織驗收并做好記錄。6、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公安派出所責令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立即進行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公安派出所。7、各部門對查出的火災隱患應積極組織整改,因火災隱患未能及時整改而造成事故的,按消防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