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所員工車輛配置規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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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7024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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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所員工車輛配置規章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消防所分房分車制度為便于控制xx消防所計劃性支出,滿足員工通勤及業務交通的需要,提高員工福利待遇,就xx消防所、所屬公司、工作站員工車輛配置等相關事項規定如下:一、本辦法規定xx消防所、所各公司、工作站配置車輛、職工自帶車輛、福利配置車輛、內部使用車輛等管理辦法二、根據xx消防所所屬系統股權分配方案中規定,獨立核算單位的股權分配方案中有8%的公積金,本公積金的使用范圍如下:1、職工住房及職工車輛配置2、彌補虧損3、xx消防所規定的其它用途三、獨立核算單位在有2、公積金時,方可進行優秀職工的車輛配置,使用資金級別參照公積金使用規定。四、xx消防所下屬企業(工作站)配置車輛1、車輛數量及用途:為滿足企業或獨立核算單位開展業務和經營的需要,每個獨立核算單位車輛配置不應超過2臺,其中1臺為業務用車,1臺為生產用車。2、車輛規格:(1)消防所級業務用車:排氣量2.4升(2)二級公司級業務用車:排氣量2.0升(3)工作站業務用車:排氣量1.8升(4)其它獨立核算單位業務用車:排氣量1.6升(5)生產用車:8萬元以下。3、xx消防所政策配置車輛應配置1名駕駛員。4、配置車輛每年消耗費用應在固定成本中列支(不含駕駛員工資),其費用指標專款專用。五、消防所、所屬公司、3、工作站給員工配車1、系指消防所、所屬公司或工作站已經付出車輛全款,車輛由員工個人使用。2、享有消防所配車的員工,不享受交通補助。六、職工自帶車輛管理辦法1、xx消防所支持職工自帶車輛。2、具備帶車條件的職工,申請自帶車輛。經行政人事部門批準后,消防所與申請自帶車的員工簽訂自帶車輛協議。3、職工與消防所簽訂協議后,xx消防所為職工支付一定的費用補助,規定如下:(1)職工本人享有原崗位交通補助的2.5倍(2)職工自帶車輛應滿足單位用車的40%的公里數,否則只享受原交通補助。(3)職工自帶車輛不應參加配車編制申請。職工另行申請的,應放棄自帶車輛補助三個月后方可申請。七、福利配置車輛管理辦法1、目的:4、激勵、穩定核心骨干人員,提高工作效率。2、車輛分配對象:(1)高級管理人員(2)中級管理人員、主管人員(3)技術骨干人員(4)優先非股權持有者3、車輛分配條件(1)消防所或下屬機構的公積金具有支付能力(2)服務年限:未分房者,本人為消防所或下屬公司服務2年以上(有特殊貢獻者可提前),簽署5年勞動合同。已分房者,在分房后為消防所工作用2年以上,簽署8年勞動合同。(3)本人自愿(4)本人有汽車駕駛執照(5)為了方便工作,提高工作效率。(6)本人在工作崗位上表現突出(7)本人愿意長期為消防所服務(7-13年)4、車輛分配規格(1)高級管理人員:排氣量為2.0升(2)中級管理人員:排氣量為1.6升(35、)主管人員、技術人員:排氣量為1.4升5、車輛分配形式(1)消防所提供30%的首付款及相關費用,每月的按揭費用由車主本人分期支付。(2)消防所提供車輛補助:補助標準為原崗位交通補助的2倍。(3)已享受分車福利,消防所已付清所有款項的員工,與消防所簽署5年勞動合同,5年間享受標準交通補助,5年后按自帶車標準執行。6、車輛分配流程審核資格 確定分配 簽定勞動合同 批準配車 車輛購買 車輛使用(1)xx消防所人力資源部審核車輛分配者的分配資格。(2)消防所所務委會確定車輛分配。(3)消防所人力資源部重新與車輛分配者簽定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5年(已分房者為8年),日期自購車之日算起。(4)所務委員會審6、核勞動合同,所長批準配車。(5)車輛購買,車輛購置證抵壓在消防所,五年后歸還本人。(6)車輛使用如果因特殊原因,配車者離開消防所,其為消防所服務時間未達到合同規定的年限,則配車者將被視為違約,需支付所有首付金額,方可取回車輛購置證。如果配車者無力支付首付款項,則需將車輛歸還。八、內部使用車輛管理辦法1、內部使用車輛用途(1)通勤:上下班中使用(2)私用:在不影響xx消防所車輛正常使用的前提下,xx消防所員工可以私用車輛2、使用成本核算(1)上述二種車輛使用,應對車輛使用者收取成本(2)根據下列車輛成本,計算平均每公里成本:車輛折舊費車輛保險費及其它日常維護費用汽油費司機工資3、內部使用車輛流程7、提出申請 審核 批準 車量使用 計算車量使用費用 收取費用(1)使用者提出用車申請(2)人力資源部審核(3)行政總監批準(4)車量使用(5)根據使用公里數及平均每公里成本,計算車輛使用費用(6)車輛使用費用在交通補助中扣除。兩個或兩個以上人員使用車輛,分擔車輛使用費用。九、福利分房制度1、費用來源:源自8%的公積金2、房屋分配對象:(1)高級管理人員(2)中級管理人員、主管人員(3)技術骨干人員(4)優先非股權持有者3、分房條件(1)消防所及獨立核算單位的承擔能力(2)服務年限未分車者,為消防所或下屬公司服務3年以上(有特殊貢獻者可提前),簽署5年勞動合同。已分車者,在分車后為消防所或下屬企業8、服務3年以上(有特殊貢獻者可提前),簽署8年勞動合同。(3)本人自愿(4)在工作崗位上表現突出(5)愿意長期為消防所服務(8-13年)4、分房規格(1)高級管理人員:建筑面積在150平方米以下(2)中級管理人員:建筑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3)技術人員:建筑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下5、分房形式消防所提供30%的首付款,余額由房主本人分期支付。6、分房流程 審核資格 簽定勞動合同 批準購買 房屋購買 房屋使用(1)消防所所委會審核分配人員資格。(2)消防所與分配者簽定勞動合同,保證自購房起至少為消防所服務5年(已分車者為8年)。(3)所委會審核勞動合同,所長批準購房。(4)商品房購買。(5)房屋使用7、如果因特殊原因,分房者離開消防所,其為消防所服務時間未達到合同規定的年限,則需賠償所有首付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