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學生宿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29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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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7148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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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學生宿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學生宿舍用電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生宿舍用電管理,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用電安全的管理 1、宿舍內可使用的電器主要是:照明燈具,電風扇、手機充電器及電腦等,禁止在宿舍內使用發熱性電器。 2、認真遵守用電安全規范。不得私拉電線,禁止使用劣質電器及接線板,嚴格遵守各類電器的使用規范,禁止違規使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設施;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電斷,以免超負荷用電或長時間供電損壞電器和發生火災等事故。 3、違規使用電器的處理。宿舍智能電力控制系統能自動識別各2、類大功率電器(發熱性電器),并自動切斷宿舍的電力供應。學生因違規用電造成停電的,須由該宿舍寢室長向班主任交出違規使用的電器,憑班主任的書面通知(加蓋系辦公室公章或系書記簽字)到食堂一樓“注卡處”辦理相關手續方可恢復供電。 學生在一學期內連續兩次發生違規用電事故的,按照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二、電器故障的維修 1、當宿舍內的公用電器設施發生故障時,應按程序報修,學生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事故責任自負;自備電器也應由專業人員在斷電的情況下進行維修。 2、后勤管理部門負責公用電器設施的維修工作。按照“先維修、后追究”的原則,及時做好故障處理與責任認定;各系及班主任有義務協助做好相3、關工作。 三、電量定額的管理 1、學生用電實行“指標管理、定量供應、超量收費、節約留用”的管理辦法。每人每月免費用電定量為5度,超出部分按本地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由學生自行支付。 2、后勤管理部門根據智能控制系統的提示,對單位宿舍剩余電量不足5度的,提前進行書面通知一次(通知貼在學苑餐廳一樓南門的宣傳欄內),核定電量用完后,系統將自動停止供電。 3、超額電量實行先預購后消費,電費由同一宿舍學生共同分擔,購電地點在食堂一樓注卡處,現金購買。購電及恢復供電時間與注卡時間一致。 4、各宿舍當月結余的電量,在該學年內將自動滾存至下月;學生因故提前離校或畢業,在后勤服務中心辦理離校手續后,對離校的學生停止定4、量供電。 四、供電時間的管理 對學生宿舍實行定時供電。供電時間執行學院作息時間的相關規定,高溫天氣由后勤管理部門提前公示,實行全天供電。 五、本規定由學院后勤管理部門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第一章 總 則 為規范和加強南洋學院報記者團日常工作的管理,創造良好的工作氛圍,提高學生記者隊伍的整體戰斗力和團隊合作精神,使學生記者工作正常有序地開展,同時更好地發揚大學生記者的精神風貌,不斷開拓創新,推動學院精神文明建設和文化建設,為辦好南洋學院報,為更好地促進學院的發展與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三十一條管理條例。 團隊組建:南洋學院報記者團組建于2004年11月8日。 團隊性質:本團全稱是南洋學院報5、記者團(以下簡稱院報記者團),院報記者團是在中國共產黨廣州南洋理工職業學院委員會領導下,由院報編輯部指導的學生新聞團體。主要負責校園內外文化活動的攝影、采訪、報道及院報發行等工作。 團隊精神:團結、熱情、主動、負責 團 訓:毋忘團結奮斗 致力南洋新聞 團隊宗旨:關注校園生活,活躍校園文化,打造一支具有高素質的優秀大學生記者隊伍。 本制度是院報記者團管理的最高準則,所有成員必須遵守,不得違反,未盡事宜將根據實際情況依據相關的規定和程序予以補充,本條例的制定和修改權歸院報編輯部和記者團所有。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一條 院報記者團人員組成。由在籍大一、大二的學生參與學生記者的競聘和院報編輯部的考核,6、成績及表現優秀者被聘為學生記者。院報記者團堅持以培養現有學生記者為主,及時吸納對新聞工作有濃厚興趣的優秀學生相結合,不斷鞏固完善學生記者隊伍。 第二條 記者團現設職能部門。記者團現設文字記者、攝影記者、編輯記者等職位;隨著記者團的逐步完善,將設采訪部、攝影部、美編部、院報發行部等。 第三條 記者團設團長及團長助理各一名,負責記者團日常各項管理、協調工作。團長由記者團全體成員以不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產生,團長助理由全體學生記者推薦,院報編輯部綜合評定選出。 第四條 院報記者團聘請若干顧問,由校內外文學功底深厚、新聞經驗豐富的老師、記者等擔任,為學生記者的采訪、攝影、創作、編輯等提供指導。 第三章 7、招聘原則 第五條 院報記者團新成員的招聘原則 1.招收新成員應遵循自愿的原則,招聘對新聞工作有濃厚興趣,有良好的表達、交際、寫作和攝影能力的在校生。 2.集中招收新成員的工作定在迎新開始日起正式進行,根據實際情況停止招聘;平時也可通過引薦和自薦的辦法招聘新成員。 3.招聘的前期要做好宣傳工作,通過各種方式發現并吸引新人才。 4.記者團成員須經嚴格的考試和面試,合格者錄為見習記者,試用期結束,并表現出色者,方可正式錄用。 5.被錄用者,由學院頒發記者證,編入院報記者團檔案,建立學生記者個人檔案等。 第四章 錄用方式 第六條 學生記者錄用考核方式。學生記者錄用考核方式分為筆試、面試及見習期三部分組8、成。 1、筆試。筆試一方面通過應聘學生所寫文章或發表過的作品初步篩選,通過之后再參加院報編輯部組織對應聘者的文字功底及新聞業務素質的現場考核; 2、面試。筆試合格后,參加由院報編輯部組織的面試,面試是對應聘者的語言表達、交際、協調等綜合素質的考查; 3、見習期。面試合格的學生將被聘為見習記者,見習期為兩個月,見習期滿并表現出色者,由院報編輯部聘為學生記者,統一頒發記者證等。 第五章 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學生記者的權利 1.學生記者有通過正當渠道,對校內各項活動的采訪、報道及受邀參加校外各項活動宣傳報道工作的權利。 2.學生記者有獲得稿酬的權利。 3.學生記者有參加由編輯部和記者團組織舉辦的各種9、培訓及戶外活動的權利。 4.學生記者有參加評“優秀學生記者”、“工作積極份子” 等榮譽稱號的權 利。 5、學生記者有獲得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和工作鑒定的權利。 6、學生記者享有院報編輯部為個人建立檔案并為其存檔的權利。 7、學生記者有申請退團的權利等。 第八條 學生記者的義務 1.學生記者須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校紀校規,遵守院報記者團章程的義務。 2.學生記者應承擔接受組織指導及完成記者團內各項工作的義務。 3.學生記者應承擔愛護所持記者證件及維護院報記者團形象和聲譽的義務。 4.學生記者應承擔積極了解學院動態,關注校園熱點問題,挖掘有價值的新聞線索,并主動加強與各系部聯系的義務。 5. 學生10、記者應有關心院報在學生中發行情況的義務。 6.學生記者須承擔保守有關新聞秘密的義務等。 第六章 團長及團長助理職責 第九條 院報記者團實行團長負責制,具體如下: 1.團長負責記者團各項日常工作的管理、協調,并輔助編輯部完成各項相關工作等。 2.團長要根據學院的各項活動,合理地做好分配及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學生記者如果沒按時完成任務,出現本該避免的錯誤,由團長按章程處理,嚴重的報院報編輯部處理。 3.團長負責院報記者團各活動的組織和策劃安排工作,負責活動策劃及開展過程的監督及指導工作。 4.組織重大活動,須寫書面請示,并附加詳細說明,先征求院報編輯部意見,經院報編輯部老師同意,方可實施,嚴禁未經編11、輯部老師同意擅自組織記者團成員開展活動。 5.團長須不定期向編輯部老師做記者團各項日常工作匯報。 6.團長負責對學生記者進行各項考核,考核情況及處理辦法必須及時向院報編輯部老師提交書面報告。 7.團長須嚴格遵守新學生記者入團與老學生記者退團的相關準則。嚴格執行院報記者團章程的各項獎罰制度,對一切違紀、違規現象按章程嚴格處理。 8.團長負責主持每月例會,總結本月內記者團的工作情況,大會上各成員分別作本月工作總結,共同討論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并共同為所存在的問題找到合理的解決方法。如若出現特殊情況,須及時召開特殊會議。 9.團長每學期末向院報編輯部領導、老師及全體學生記者做工作報告,每學年末向學院領12、導、編輯部老師及全體學生記者做工作匯報。 10.團長對全體學生記者負責,代表院報記者團對外進行聯系等。 第十條 院報記者團團長助理職責 1.院報記者團團長助理須協助團長做好日常工作。如參與各項采寫活動的人員安排,協助團長做好活動開展過程的各項登記工作,分擔代理記者團部分日常工作等。 2.團長助理要做好各項會議的記錄工作,做好會議記錄的存檔工作。 3.團長外出或因事請假,未能及時處理記者團日常工作時,由院報編輯部老師批準后可代行團長職責。 第十一條 團長,團長助理必須認真完成編輯部交給的任務,發揮好紐帶與橋梁的作用,如遇到重要活動、重要決定,必須先向院報編輯部申報,經同意后方可實行。 第七章 會13、議制度 第十二條 院報記者團會議種類。會議種類分為院報記者團例會、總結會、交流會、討論會、編前會、頒獎會、特殊會議、見習記者培訓、新聞采寫及攝影培訓等。 第十三條 院報記者團總結會議每月一次,其余會議及培訓將不定期進行。會議由團長主持,全體學生記者參加,必要時應邀請院報編輯部領導老師出席。 第十四條 例會、總結會等相關會議主要議題:總結各項工作,安排好待開展活動的工作職責,完善交流活動,傳達編輯部相關信息,制定工作計劃并進行評報活動,加強對熱點問題關注及熱點活動的追蹤報道,如何加強學習改進自我等。 第十五條 針對會議主題,對工作過程中的收獲與心得進行互相交流與學習,從提出、交流、學習這一過程中14、不斷地改進、提高、完善我們記者隊伍的整體戰斗力。 第十六條 會議紀律 會議實行簽到制度,成員必須準時參加,確有特殊事宜不能到會者,必須提前以電話的形式向團長請假,待批準后方可。請人代假或事后請假無效,如有代簽情況發生,則雙方均視為曠會。遲到十分鐘視為曠會一次處理,會議遲到兩次視為曠會一次(特殊情況除外)處理,非特殊情況請假兩次視為曠會一次處理,會議過程中不得私下開小會,如有此情況,經批評無效視為曠會一次處理,累計兩次曠會或缺席相應的活動者,取消其學生記者資格,并收回記者證,撤銷學生記者檔案。 第十七條 遵守例會守則: 第八章 采訪與稿件制度 第十八條 采訪制度。學生記者應根據院報編輯部及院報記15、者團團長安排,對學院的各項活動和人物進行采訪報道。 1.專題采訪的采訪選題主要由院報編輯部策劃,由院報記者團團長負責分工實施。也望學生記者提出自己的意見建議供編輯部和院報記者團參考。 2.重要采訪活動必須向院報編輯部申請,采訪院領導,需事先向團長或編輯部老師說明采訪目的、內容、時間等,經同意后方可進行。 3.學生記者在采訪過程中需要使用攝影設備須及時向編輯部申請,并妥善使用和保管,按時歸還。 4.采訪之前必須整理好個人采訪思路。 5. 在采訪中注意個人的言行舉止、做到文明禮貌,衣著整齊,遵守宣傳工作紀律等。 6. 對在采訪中遇到的突發事件采訪記者應及時向團長報告情況,理智處理 不可意氣用事。 16、7.鼓勵學生記者主動去發現去挖掘新聞熱點和新聞線索。 第十九條 交稿制度。學生記者采寫完的稿件應及時交至院報編輯部。 注:稿件下端寫好學生記者姓名、活動時間、交稿時間,郵件還需在主題處注明活動名稱、學生記者姓名等。 2.時效性要求不強的稿件,學生記者須及時向團長通報寫作進展情況。 3.學生記者應積極根據自身能力接受任務,學生記者在接受采訪任務時應 明確交稿日期,有特殊情況應提前向團長匯報,對接了任務而無故不按時完成稿 件任務者,對其作出嚴重警告一次。 4.學生記者應保證文章的基本質量:標題醒目、內容簡明扼要、段落清晰,沒有語言文字、標點符號等常識性錯誤,努力培養自己寫作特色。 5. 每月每位學17、生記者至少上交4篇稿件,連續兩個月稿件不足者,表現不積極的,院報編輯部、院報記者團取消其學生記者資格,并收回其學生記者證及聘書,撤銷其學生記者檔案。 第九章 學習與培訓制度 第二十條 院報記者團對成員的培訓主要是在日常工作中進行現場實踐培訓,以及院報編輯部組織理論培訓等。 1.新成員入團前,要組織新成員了解院報及記者團的建團情況,工作 職責,工作范圍等,要組織新成員學習南洋學院報記者團章程及相關的規章制度。 2.安排老記者責任制帶新。 即實行組長責任制,由老記者對見習記者進行 指導、培訓、討論; 3.每年舉辦新聞寫作培訓班,由院報編輯老師或外請新聞界從業人員 進行相關的新聞采訪、寫作技巧與攝影18、編輯技術的培訓。 4.院報記者團團長應適時組織好學習與交流相關活動的開展。 5.編輯部訂閱有關新聞寫作的報刊,鼓勵學生記者主動學習有關知識等。 第十章 積分制度 每人每月底分60分,每月月底進行統計并更新,每學期末,每年度末期分別總計分數達到要求者將獲得相應的獎勵,并作為評優的主要參考標準。 第二十一條 加分制度 一、稿件積分 院報記者團成員每月須向院報編輯部提交4篇稿件以上,每篇稿件加2分;超出應交稿件一倍者,每篇加3分;兩倍者,每篇加4分;三倍或三倍以上者,每篇加5分。如在同期報紙中登報一篇加2分,兩篇加3分,三篇以上加4分。 二、活動積分 參加記者團內部組織的各項公益活動或集體活動者,每19、項活動加2分,活動的組織策劃者(團長及團長助理除外)每項活動加4分。 三、其他積分 1、為院報、記者團的發展出謀獻策者經采納加5分; 2、發現院報不足并及時提出疑問和改進方案者加3分; 3、主動挖掘新聞線索者加3分(注:如稿件登報根據規定另外加分); 第二十二條 扣分制度 一、稿件扣分 1.活動過程中無特殊原因中途離場者扣5分,無特殊原因請假者扣3分; 2.安排活動忘記或者故意不參加者扣30分; 3.活動前無特殊原因請假者扣5分 4.未達到每月最低稿件數者,少一篇扣8分,例會公開批評;兩個月稿件不達標者,作勒令退團處理。 5.編輯部評定,內容不符合要求(如:不真實等)扣4分; 6.未按交稿時間20、交稿件者扣4分(特殊情況例外); 7.稿件提交,推遲一天扣6分(特殊情況例外),按每推遲一天加扣2分以此類推; 8.參加活動忘記或故意不寫稿者扣20分,并作口頭警告處理;達到兩次不寫搞者將取消其學生記者資格,并收回其學生記者證及聘書,撤銷其學生記者檔案。 二、例會扣分 參加例會、特殊會議及各項培訓不設加分項。例會遲到或早退扣3分,無故(除重要院級以上重要活動、上課或者其他特殊情況外)請假扣4分,身體不適(指小病小痛、感冒、咳嗽等)扣2分,無故不參加者扣20分。 特殊會議及各項培訓遲到或早退一次扣8分,無故(除重要院級以上重要活動、上課或者其他特殊情況外)請假扣10分,身體不適(指小病小痛、感冒21、咳嗽等)扣4分,無故不參加者扣30分。 三、其他扣分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學校紀律等,按情節嚴重程度由團部評定,給予10分以上扣分處理,嚴重者勒令退團,并收回其學生記者證及聘書,在其學生記者檔案上添加此違紀書面報告情況,交至院方檔案室留檔。 2、對安排的任務未完成,由編輯部和記者團負責人評定,作出4分以上扣分。 4、受到警告處分者如果認錯態度不好,取消其學生記者資格,并收回其學生記者證及聘書,撤銷其學生記者檔案。 第二十三條 積分要求 院報記者團成員每月總分不能低于45分,如果低于45分者則提出嚴重警告,例會公開批評,連續兩個月積分低于45分,提出整改措施,并收回其學生記者證及聘書,留團察22、看一個月,如若不悔改,取消其學生記者資格,收回記者證及聘書,撤銷其學生記者檔案,如一個月出現扣40分以上者(包括40分)勒令退團,并收回記者證及聘書,撤銷其學生記者檔案。 第二十四條 警告的處理 警告分為口頭警告和書面警告兩種,犯輕度錯誤者簽口頭警告書,犯嚴重錯誤者簽書面警告書,并要求作書面檢討,口頭警告達3次者勒令退團,書面警告 有2次犯錯者勒令退團處理。 第二十五條 積分適用人員 為提高成員的工作素養,本積分僅適用于院報記者團成員。對綜合表現突出者,作為評“工作積極分子”,“優秀學生記者”的主要依據。 附:此評分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必要時可由團長向院報編輯部提交修改申請進行修改。 第十一章 23、意見及建議 第二十六條 為加強院報記者團內部建設,加強民主氛圍,集思廣益、群策群力,促進院報記者團的發展,完善記者隊伍的建設,特建立本制度。 具體條例如下: 1.院報記者團所有成員都有權利有義務向院報記者團負責人提出自己的意見或建議。 2.學生記者可以直接向團長或院報編輯部遞交意見書或建議書。 3.學生記者提出關于記者團的意見和建議,團長要及時給予答復,對所存在的問題要及時處理,較嚴重的問題,要及時向編輯部老師反映,共同處理。 4.院報記者團成員,在發現工作分配不合理等情況,應及時向團長或團長助理提出個人意見和個人分配建議等。 5.對學生記者所提出的建設性建議經采納后,將給予獎勵,并作為評優的24、依據。 6.學生記者對自身的意見或建議,有要求指定人員反饋的權利,并有要求指定人員作答的權利。 第十二章 評優制度 第二十七條 工作積極分子制度 為鼓勵在實踐中努力提高自身綜合素質,以及新聞采訪和寫作能力,具有吃苦耐勞和奉獻精神的同學,記者團于2018年3月開始,每月總結會根據積分制度及個人表現,評選出本月的“工作積極分子”,并記入學生記者檔案中。 第二十八條 優秀學生記者制度 記者團將于每學年的第二學期末評選出本學年優秀學生記者,評選標準如下: 1、熱愛學生記者工作,積極主動、盡職盡責,在實踐中努力提高自己的新聞采訪、寫作能力,具有吃苦耐勞和奉獻精神。關注學校的各種發展變化、新聞事件等,積極25、投稿,稿件錄用率高。 2、積極參加記者團的各項活動,嚴格遵守記者團的各項規章制度,準時出席例會,無故不得缺席,具有較強的團隊協作精神,關心其他學生記者,并能積極協助團長做好記者團的各項工作。 3、尊重師長,尊重采訪對象;在采訪過程中言行得體,受到被訪者的好評。 4、行為舉止規范,樹立學生記者良好形象。 5、學習成績良好。 被評為優秀學生記者的同學可獲得榮譽證書及相應物質獎勵,優秀學生記者名單將在同期院報上刊登。 第十三章 退團事宜 第二十九條 主動退團 學生記者因實習、畢業及不可抗力等原因主動要求退團者,可向院報編輯部提交書面退團申請,并在大會上說明原因。擔任學生記者工作不滿一年者,自愿退團后26、收回其記者證、團章,撤消備案,不頒發資歷證書。工作一年以上者,退團后保留其備案登記,不收回記者證,頒發資歷證書。 第三十條 勒令退團 學生記者有下列情況者,由院報記者團勒令退團; 1、違反校規校紀,受到學校警告以上處分; 2、違反記者團章程,對記者團的工作和聲譽造成嚴重影響; 3、平時表現差,期末考試如有科目不合格者; 4、其他需要勒令退團的行為。 5、勒令退團后,將取消其備案登記,收回記者證、團章團服及聘書。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院報編輯部及院報記者團。 所有學生記者在記者團內平等享受權利,履行義務,遵守紀律。所有團員應相互關愛,增進友誼,若發生矛盾必須及時向團長反映,在坦誠、理解27、寬容的原則下妥善處理,不得采取與記者團精神相悖的行動。 南洋學院報編輯部 南洋學院報記者團 二一年六月一日(修改) 為了保證校園網絡的安全運行,規范網絡信息的使用和管理,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組織領導校園網絡的管理工作由學院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其組成人員由學院領導、黨辦、院辦及信息工程系負責同志組成,院長擔任組長。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1、對校園網絡的建設進行統一規劃、宏觀指導; 2、負責網絡信息員和網絡安全員的培訓和管理; 3、負責制定校園網絡管理制度; 4、負責網絡工作先進單位及個人的評選、表彰工作。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校園網絡的日常性工作。辦公室設在院辦,主任由院辦主任兼任28、,成員由院辦秘書、網絡管理員及網絡維護員組成。 二、網站的維護與管理網站的維護與管理工作由學院網管中心具體負責,網絡管理員應每天對網站進行管理與維護,根據單位實際適時提出維護意見及建議,及時解決各種技術性問題。未經學院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批準,不得對網站結構進行更改。 三、網站信息的收集、發布與管理 1、網頁管理權的劃分。學院網站中,黨群及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內容的網頁由黨辦負責管理;其他網頁由院辦負責統一管理。電子政務網信息按部門進行管理。 2、網站信息的收集與發布。各部門要安排專人兼任網絡信息員(兼網絡安全員),主要負責本部門相關信息收集、整理與提交工作,協助開展網絡安全監察工作,提出網絡修改的29、意見和建議。 3、信息發布程序。 (1)信息登記。各部門需在校園外網上發布的信息,由各部門負責人對內容審查簽字,報至黨(院)辦登記。 (2)審核發布。黨(院)辦對擬發信息進行認真審查,保證發布的信息真實、健康、適當,對涉及學院重大信息的發布應征得院分管領導的批準。 四、網絡安全與紀律 1、學院各網絡用戶都負有網絡安全責任。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管理制度,不準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戶、破壞網絡服務與網絡設備以及私自修改網絡配置、散布計算機病毒等活動。 2、不得利用校園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在網絡上發布不真實的信息,不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有傷風化的信息或侵害他人知識產權。 五、信息化建設的保障與激勵措施 2、各部門要將學校網站設定為主頁,每天注意及時接收實時信息。要大力推行無紙化辦公,節約辦公成本,通知、公文原則上通過電子政務傳送。 3、學院每年將對網站建設中表現突出的部門及個人進行評優、表彰,對不認真執行本規定的部門負責人進行批評。 六、本辦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