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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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7244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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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報告處理監督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有效地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xx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事故的概念及分類第一條、公司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適用本制度。第二條、屬于以下情況2、之一者被定義為公司重大事故:(1)對設備、產品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到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2)造成設備停機、生產停滯24小時以上(含24小時)的;(3)造成人身傷害后,人員因休假而影響22.5個工作日以上(含22.5個工作日)的;(4)直接或間接造成人員死亡的。第三條、屬于以下情況之一者被定義為公司較大事故:(1)對設備、產品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2)造成設備停機、生產停滯24小時以內的;(3)造成人身傷害后,人員因休假而影響10個工作日以上,22.5個工作日以下的。第四條、屬于以下情況之一者被定義為公司一般事故:(1)對設備、產品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下3、的;(2)造成設備停機、生產停滯8小時以內的;(3)造成人身傷害后,人員因休假而影響10個工作日以下的。事故已經發生,正在進行,并且損失在不斷擴大的稱為持續性事故,如失火、化學品泄漏等;事故瞬間發生,已造成損失,但是損失不再繼續擴大的稱為非持續性事故,如人員觸電,設備突發故障等。第三章 事故報告規定第五條、對于公司重大事故和持續性事故:(一)、事故發生后,事發部門當班的領導是事故的第一指揮人,對突發事件的現場搶救負有指揮責任。主管領導趕到現場后,第一指揮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介紹現場情況并移交指揮權。(二)、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事發部門負責人報告。對于持續性事故。如果事故發生在夜4、間或部門負責人不在的情況下,發生事故崗位應立即向值班經理報警,并電話通知部門負責人。(三)、事發后,部門負責人或值班經理接到報警后,在20分鐘內趕往事故地點,并在5分鐘內向公司主管安全的領導報告。(四)、事故發生部門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啟動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并對本單位各類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監控,防止事故擴大或者引發次生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五)、如果事故需要內部救援,部門負責人或值班經理應在接到報警后5分鐘內向安全主管部門報警,要求其盡快通知有關部門組成臨時事故搶救小組進行搶救。安全主管部門接到報警后,5分鐘內通知相關部門事故情況,并請5、求救援。各部門負責人接警后,在5分鐘內集合本部門事故求援小組,向小組成員說明事故情況、救援注意事項等,并記錄小組成員名單,帶領本部門救援小組帶上救護和防護裝備趕往事故現場。(六)、如果事故情況需要外部救援,部門負責人或值班經理應在接到報警后5分鐘內撥打緊急求救電話(如119、120等)尋求外部援助。報警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1、報警時要沉著冷靜,正確簡潔;2、講清事故發生單位名稱,事發時間,事發地詳細地址;3、講清事故性質,目前的狀態,影響程度,是否有人員傷亡;4、報警單位,報警人的具體聯系方式;5、現場指揮人員要指派專人在路口、公司門口等地迎接外部救援人員到來。6、對于公司重大事故,當事部門應當在事發后12小時之內,將事故后的死亡人員、受傷人員名單、人數、傷勢情況報安全保衛部、人力資源部,辦理工傷手續以及死者的善后處理事宜。7、對于公司重大事故,若一次發生人員死亡1人以上或一次19人受重傷或一次造成100萬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公司負責人應在1小時以內向xx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