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衛科消防火險隱患立案銷案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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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7436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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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保衛科消防火險隱患立案、銷案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火險隱患立案、銷案制度1、 凡檢查出的火險隱患必須逐項立案,詳細填寫火險隱患登記表,表中要注明“一般或重大。火險隱患登記表由保衛部門負責填寫。 2、 對查出的火險隱患必須填寫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發給整部門限期整改,雙方負責人要分別簽字。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一式三份,一份發給整改部門,一份抄關公安機關,一份留存。3、 對重大火險隱患要及時報消防監督部門,并由單位法人或防火負責人組織專題會研究整改方案,定人定時整改。4、 火險隱患整改到期后,保衛部門要組2、織復查驗收,復查情況要填寫在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直到隱患消除。防火宣傳制度1、 單位每年配合市、區防火委組織兩次以上有聲勢,有規模的消防集中宣傳活動。2、 黨、政、工、團、婦每月要利用廣播、電視、板報、專欄、標語、各種會議等形式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及防火滅火常識。3、 班組每周向職工宣傳一次消防基本常識。4、 干部職工要利用消防報等消防資料自覺進行消防知識學習,達到消防知識“三懂三會”。5、 每季度組織一次義消隊員學習消防知識,每半年組織一次義消隊培訓和滅火實戰演練。6、 對特殊工各人員、值班人員、新工人及交換工種人員先培訓后上崗,未培訓合格不能上崗操作;易燃易爆工種人員必須經消防監督部門專業培訓發3、給消防培訓合格證后,才能上崗操作。防火安全檢查制度1、 公司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科室、車間每周至少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班組每日三查;重大節日和公休日前普遍檢查一次,冬、夏防組織重點檢查。2、 單位檢查由法人代表或防火負責人帶隊,保衛、后勤等有關人民員參加;車間、科室、班組由負責人帶隊進行檢查。3、 檢查要仔細、全面,不能留死角。重點檢查:用火用電、消防通道、易燃可燃特存放、值班、消防設施設備等情況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職工消防宣傳教育情況。4、 檢查由檢查人員作好登記,對發現的火險隱患要詳細記載,限期整改。檢查單位的負責人和被查部位的負責人分別簽字,存檔備查。一是難以整改的火4、險隱患及時上報,未徹底整改前要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確保安全。5、 對限期整改的火險隱患到期要組織復查。對火險隱患拖延不改的要按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實施處罰,必要是報請公安機關進行處理,做到“隱患不消除,工作不停止”。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1、 凡發生火災事故,應立即打119電話報警,并迅速組織撲救。任何人不得將火災隱瞞不報、謊報或故意拖延報告。2、 火災發生后,應組織人員協助公安機關保護現場。3、 成立以防火負責人為組長的火災事故調查小組,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任何人不得提供偽證,更不得干擾阻礙火災調查工作。4、 對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單位、責任人,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追查處5、理。5、 火災調查處理結束后,保衛部門應寫出火災調查報告,并建立火災檔案,存檔備查。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管理制度1、 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由單位保衛部門確定專人統一管理和登記,消防設施、設備、器材進行管理人員,必須由經專業培訓,能勝任本職工作的人擔任。2、 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進行維護保養,保持清潔、完整、好用,對過期限失效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應及時更換、維修。3、 不是埋壓、圈占消火栓。消防通道應保持暢通,滅火器擺在明顯、通風、干燥、易取的地方。4、 不得損毀或挪用消防設施、設備、器材,損壞照價賠償,并按規定處罰,防止消防器材被盜。5、 因特殊情況需移動消防設施、設備的,必須由保衛部6、門向消防監督部門提出書面報告,同意后方或移動。6、 自動報警、自動滅火、消火栓、防排煙設施、應急照明系統等消防設施必須與具有消防產品維修資格的單位簽定維修合同,定期檢修,保證消防系統正常運行。7、 消防控制中心應設專職值班員,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守崗位,及時處置突發事故。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設置生產、生活固定用火點,事先報保衛部門審批并確定專人管理。2、 動火人員必須具有消防安全知識,未經消防知識培訓合格不能上崗。3、 用火時必須有責任能力的人在現場,人離開時要熄火并對火星、余火進行安全處理。4、 在動火場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設置在通風、干燥、明顯、易取的地點7、,保持清潔衛生。5、 具有火災危險場所禁止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報保衛部門和防火負責人審批,易燃易爆場所,娛樂場所等防火重點部位動火,必須報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審批,動火時必須采取嚴密的消防安全措施,確保安全。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用電線路與用電設備專業電工統一管理,使用單位協助,保衛部門監督。2、 所有電氣線路與電氣設備的安裝必須由持有電業部門頒發的電工操作證的人員實施,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3、 電工人員在電線種類、線徑大小的選擇、連接及電器設備的安裝中必須嚴格執行電力安裝設計規范,嚴禁違章操作。4、 電工定期對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5、 電氣線路上必須安裝8、過負荷和漏電保護設施,在功率的電器設備必須安裝穩壓器。使用大功率的電器設備必須有工作人員在現場守護,人離時要切斷電源。6、 嚴禁亂拉擾接電線,嚴禁違章使用大功率的電器設備,嚴禁超負荷用電,嚴禁直接在電熱器具上烘烤物品,嚴禁在電線配電板、燈具及用電設備附近或下方堆放可燃物。倉庫內白熾燈不超過60W。7、 在變、配電房及大功率電器設備附近配置足夠的氣體滅火器或干粉滅火器,滅火器要放在通風、干燥、易取的地點,并保持清潔、完整、好用。機關、企事業單位單位、社會團體防火負責人職責1、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其他有關消防法規。2、 組織實施逐組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3、 建9、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4、 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作、生產、施工、運輸、經營管理的內容。5、 對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6、 組織防火檢查,消防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7、 領導專職或者義務消防組織。8、 組織制定火災滅火作戰方案,帶領職工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9、 追查處理火災事故,協助調查火災原因。保衛科長消防工作職責1、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其他有關消防法規;執行單位防火負責人和上級部門關于消防工作的文件和指示。2、 組織制定本單位年度、階段性消防工作計劃,并貫徹實施。3、 組織制定本逐級防火責任制、崗位防火責任制和各項防火安全制度及安全操作規10、程,并下發執行。4、 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5、 組織防火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后提出整改險隱患的方法,督促整改火險隱患。6、 對單位內部的新、改、擴建工程,裝修工程、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易燃易爆物品,歌舞廳、旅館、餐廳等公共場所及火災危險場所動火進行審查,并報防火負責人和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批。7、 組建管理好義務消防隊,訓練義消隊員。8、 配置管理和維護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保證完整好用。9、 制定和落實滅火作戰方案,組織職工撲救火災,保護好火災損失。10、 報告火災情況,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和火災損失,對火災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11、 及時查處消防違章行為,對在消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11、績的基層單位和個人報請領導給予表彰獎勵。義務消防隊長職責1、 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2、 培訓義務消防隊員。3、 熟悉責任區消防情況,制定滅火預案組織義消隊開展演練。4、 進行防火檢查,督促消除火險隱患,制止違行為。5、 擔負重大節日和重要設施的消防執勤。6、 管理和維護消防器材、設施、設備。7、 發生火災時,指揮義消隊員迅速投入撲救。8、 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消防設施、設備為、器材管理人員職責1、 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其他消防規章制度。2、 熟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構造、性能、使用方法,維護方法。3、 將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配備時間、位置、12、金額等進行詳細登記造冊,記錄在案。4、 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進行維護、檢查、清掃和調試,定期加壓、換藥和更換。5、 對報廢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列出清單報保衛部門負責人和單位防火負責人審查,對報廢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及時申報添置。6、 制止埋壓、圈占、損毀、盜用消防設施、設備或者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的違章違法行為,并報告保衛部門和公安機關。7、 因工作關系需暫時關閉消防水源、火災自動報警等消防設施的,須事先報告保衛部門和公安消防監督部門,經同意后方可實施。8、 撲救火災。鍋爐工消防工作職責1、 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2、 熟悉鍋爐的各種性能及火災危險性、爆炸性和防火知識,嚴格13、遵守安全操作規程。3、 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消防火災隱患,發現重大火險隱患要及時上報。4、 管好消防器材,并掌握期使用方法。5、 作好鍋爐運行記錄,及時報警,及時撲救,并上報。公共文娛體育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公共文體場所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是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全面責任,貫徹實施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2、 凡新、改、擴建或內部裝修公共文體場所,應將防火設計、裝修圖紙報消防監督部門審批,經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須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取得消防安全許可證后方可使用。舉辦大型公共文體經貿活動須事先向消防監督部門報批。3、 不得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館、圖書館14、重要的危險品倉庫及耐火等級低的建筑特和負二層以下的建筑物內設置公共文體場所。不得在居世住宅樓內改建公共場所。4、 安全出口處不得置門檻、臺階,疏散門應向外開啟,不得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或側拉門,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檔物。公共文體場所在營業時,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堵塞。5、 公共文體場所的電氣設備必須由具有電工資格的人負責安裝和檢查維修,用電量不得超過額定負荷,不得擅自拉接臨時線路。6、 地下和高層建筑內的公共文體場所嚴禁使用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罐,任何公共文體場所內嚴禁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7、 公共文體場所內禁止吸煙和動用明火、電焊、氣15、焊,確需動用明火,電焊、氣焊的,必須事先報消防監督部門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進行,并采取嚴密的消防安全措施確保安全。8、 公共文體場所在營業時,不得超過額定的人數。9、 公共文體場所應當制定并嚴格執行用火用電管理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級責任制度、消防宣傳教育檢查制度、制定緊急疏散方案。在營業時和營業結束后,應當指定志人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和值班。10、 公共文體場所應確定防火負責人,配備、專、兼職防火干部,組建義務消防隊,全體員工應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消防安全培訓。11、 公共文體場所應當按規定配備相應數量、種類的滅火器材,應設置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救生器材和報警電話。消防器材及設施、設備必須確定專人管理維護,使之完好有效。12、 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不得隱瞞不報或擅自離開現場。13、 對履行職責好的的人員給予表彰或獎勵,對不履行職責或履行職責差的人員給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