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消化科管理制度查房會診交接班事故處理2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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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7567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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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院消化科管理制度(查房會診、交接班、事故處理)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首診負責制及臨界病例管理的規定首診負責制是由于病情復雜、難以立即確定科別的或經由分檢掛號而就診的病例,由最初就診的科室負責首先處理的制度。臨界病例是指病情復雜、涉及多科的疑難、急危病員和嚴重復合傷患者。在門、急診工作中,臨界病例常出現在各會診科室及會診科室間;由于相關各科多考慮專科病情,故在會診中常有扯皮、推諉現象,以致延誤病情,威脅臨界病人生命安全,造成不良影響。為加強門、急診管理工作,必須堅持首診負責制的原則,加強臨界病員的診療2、管理,充分發揮醫院整體功能,提高醫療質量和服務水平,結合我院情況,制定以下規定:1、對門、急診病人,尤其是重危、疑難病人和科間“臨界病人”,首診科室值班醫生必須詳細詢問病史,認真體檢,按“七有一簽名”(就診時間和科別、主訴、病史、體格檢查、實驗室檢查、診斷、診療意見和簽名)的要求完成門診病歷記錄。不允許一字不寫而叫病人換號改科就診或送他科會診。2、臨界病員因病情急需,首診科室應在先采取初步急救措施的基礎上,邀相關科室會診。會診醫師應隨叫隨到,并按有關規定認真處理,有技術上的困難應請示本科上級醫師協助處理。應邀各級醫師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應邀科室相關人員負主要責任。3、如合并3、兩科以上疾病的患者,則應以影響病人生命安全的主要病癥為據,先由有關科室處置,需兩科以上配合搶救時,應通力協作,積極配合,組織搶救,有關醫師不得推諉。4、凡屬專科疾病,若專科醫生又不在,則由當班醫生應急給予認真檢查和處置,若病情復雜或危重時,應及時報告上級醫師。5、應收入院的病人,如遇收入某科有困難時,且病情危急一時不能確診,急診科室醫師或值班醫師經請示醫務科或夜間總值班同意后,有權根據病情決定收治有關科室,各科不得拒收,凡拒收造成醫療糾紛或事故者,由拒收科室和當事人承擔責任。6、各種疑似傳染病患者,必須明確診斷后才能轉診,若病情危重或因其它原因不能轉診時,應就地隔離搶救,不得推諉。7、如遇大批4、來院搶救的病員而所收治的科室難以承擔時,由門診部辦公室和醫務科臨時組織協調安排。二、臨床科室查房制度查房是住院診療工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診療活動。各級醫師通過查房,可以了解病情的變化及病員的思想,提出診療計劃,進行療效觀察,同時,查房也是一種臨床教學實踐活動,培養各級醫師的分析思考能力。1、查房可以分為晨間查房、午后查房、夜間查房、科室大查房、教學查房和行政查房。科室大查房為本專業內最高水平的查房,基于三級查房之上,原則上由學科帶頭人主持,具體時間固定,本專業內所有醫師必須到場,病事假及門診醫師除外。科室護士長需跟隨查房。行政查房是指院領導和相關職能科室負責人聯合查房以解決管理工作中的各種問題5、,其詳細規定另行規定,不屬本制度范圍。2、臨床科室實行三級查房制度。科主任或副主任醫師查房每周1-2次;主治醫師負責本治療組病員的具體診療工作,應每日查房1次,住院醫師查房每日至少2次。實習醫師在查房前應了解病員的病情變化,在查房時首先向上級醫師匯報,并提出自己的分析和見解。三級查房的內容應在病程錄中反映出來,上級醫師對記錄的內容及時修改并簽名。主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查房內容記錄由治療組主治醫師或高年資住院醫師記錄,每周至少1次,且必須有本人審簽。主治醫師查房內容應由治療組住院醫師記錄,每周至少2次,且必須有本人審簽。3、實習醫師和經治醫師查房前應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如病歷、X片及各項有關檢查器材6、,查房時要自下而上逐級嚴格要求,認真負責。實習醫師和經治醫師報告簡要的病史、病情變化及需要解決的問題,主任或主治醫師根據病史,進行必要的體格檢查和病情分析,作出診斷和治療方案。4、各級醫師查房的內容:科主任、副主任以上醫師查房要解決疑難病員的問題;審查對新入院及危重病員的診療計劃;決定重大手術及特殊檢查、治療;檢查醫囑、病歷、護理質量;聽取醫護人員對診療的意見;了解病員及親屬的思想情況;進行教學查房等。主治醫師查房負責解決所管轄的病員的診療問題;對新入院、重危、診斷不明、療效不佳的病員進行重點查房;檢查病歷并糾正其中的錯誤記錄,決定出、轉院問題。住院醫師查房負責對分管床位的病員的重點和一般巡視7、檢查各項醫技檢查項目結果,加以分析;檢查當天醫囑及執行情況,提出進一步檢查、治療意見。三、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1、科室安排一、二、三線值班。一線班由住院醫師擔任,二線班由主治以上醫師擔任,三線班由副主任及以上醫師擔任。2、值班醫師實行24小時值班制。值班醫師應準時接班,接受各級醫師交辦的醫療工作,值班時應堅守崗位,嚴禁脫崗、串崗,聯系工作、在院內會診必須說明去向。值班時不準玩忽職守。3、值班醫師應完成本職日常工作,臨時負責處理全病區所有病人的診療問題,完成相關醫療文書的書寫及必要的醫療處置,遇有疑難問題及危重搶救時應及時請示上級醫師協助處理,必要時向院總值班或醫務科匯報。4、值班醫師應經常巡8、視病房,及時了解病人的病情變化,夜間必須在值班室留宿休息。5、科室設醫師交接班本,認真交班。值班醫師對新入院病人要逐一交班,危重、手術病人必須交班,記錄時應注明病人床號、姓名、診斷、病情和應當注意的問題,必要時應床旁口頭交、接班。接班后的值班醫師在全面了解病人情況的基礎上,對前一班醫師交待的醫療任務逐項完成,并將病情變化和完成的診療操作記錄于病程錄和交班本上。交班本的記錄,白班用藍黑墨水筆,夜班或死亡病人記錄用紅色墨水筆;原則上由實習醫生或住院醫生完成記錄,具有法定執業醫師資格的值班醫生修改、簽名。夜班值班醫師在次日科室晨會上對交班的觀察病人作重點交班,危重病人應床旁交接班。6、值班醫師在值班9、期間如遇有重大搶救或成批病人住院時,應及時向院總值班和醫務科匯報,必要時應向分管業務院長匯報,由院總值班和醫務科組織搶救和診治。7、二線值班醫師原則上亦實行24小時值班制,隨叫隨到。8、住院、值班醫師和二線值班醫師應保持通信裝置暢通,以便及時聯絡。四、醫囑制度醫囑是指醫師在醫療活動中下達的醫學指令,分為長期醫囑和臨時醫囑兩種。醫囑由經治醫師直接寫在醫囑單上。1、長期醫囑一般在上午10:00時左右下達,有效時間24小時以上,醫師注明停止時間后即失效。2、臨時醫囑有效時間24小時以內,指定執行時間的臨時醫囑應嚴格在指定時間內執行。3、醫囑內容應當準確、清楚,每項醫囑只能包含一個內容,并注明下達時間10、,具體到分鐘。4、醫囑不得涂改。需要取消時,應當使用紅墨水筆在醫囑內容第二個字后重疊書寫“取消”字樣,并在停止日期欄用紅墨水筆注明取消日期、時間并簽名。5、一般情況下,醫師不得下達口頭醫囑。因搶救急危重病人需下達口頭醫囑時,護士應當復誦一遍無誤后執行,執行后保留空安瓿瓶備查,搶救結束后,醫師應即核據實補記。6、轉科、手術和分娩后要停止轉科前、術前、分娩前醫囑,重新下達醫囑。7、護士對可疑醫囑,必須查清后方可執行,嚴禁不看病人就開醫囑的草率作風,對醫囑內容不符合病人的醫療要求時,護士有權暫不執行并向上一級醫師提出咨詢。8、凡需下一班執行的臨時醫囑,要注明執行時間并口頭交待清楚,并在護士交班本上注11、明。9、護士在執行醫囑時,當藥物毒副反應較大或需密切觀察病人變化時,應有經治醫師陪同,并做好相應處理的準備。10、醫囑要按時、嚴格、準確的執行。護士錄入后及時查對。五、查對制度(一)醫囑查對制度1、微機錄入后應做到班班查對,兩人核對,無誤后簽名。2、醫囑需醫生下達護士核對后方可執行。對可疑醫囑,必須查清后再執行。3、一般情況下,醫生不得下達口頭醫囑。因搶救急危患者需要下達口頭醫囑時,護士應當復誦一遍,醫生確認無誤后方可執行,并保留曾用過的空安瓿瓶,經檢查核對后再丟棄,搶救病人結束后須督促醫師及時補開書面醫囑。4、指定執行時間的臨時醫囑應嚴格在指定時間內執行。醫囑執行后執行人注明執行時間并簽名。12、5、醫囑需班班核對,每周總查對兩次。6、護士長定期抽查醫囑錄入正確情況及執行查對情況。(二)服藥、注射、輸液查對制度1、服藥、注射和輸液前必須嚴格三查七對。2、備藥前要檢查藥品有無變質,安瓿針劑有無裂痕,有效期和批號,如不符合要求或標簽不清者不得使用。3、擺藥后必須經第二人核對方可執行。發藥時應協助病人服下后,方可離開。4、易致過敏藥物,給藥前應詢問有無過敏史;使用毒、麻、限、劇藥時,要經過反復核對,執行后保留安瓿;同時使用多種藥物時要注意有無配伍禁忌。5、注射、發藥時必須攜帶針卡、藥卡,如病人提出疑問,應及時查清后方可執行。6、重整后的注射單、服藥單,需經兩人核對。(四)輸血查對制度、采集配13、血標本前需將貼好標簽的試管連同臨床輸血申請單攜至病人處,當面核對床號、姓名、標本聯號、輸血史,無誤后才能采血。、病區內同時有兩名以上病人需配血,必須逐一分別進行。、送血標本和取血必須由醫生、護士送取,不得交由病人或家屬送取,并與血庫執行交接、查對、登記手續。、取血時必須和輸血科工作人員共同查對報告單上病人的姓名、床號、住院號、血型及供血員姓名、血型、血袋號和核對交叉試驗結果,確實無誤后方可取血。、取血時應查對采血日期、血型、血量、血液的類型等是否與輸血記錄單相符、交叉試驗結果,并注意血液有無凝血塊、溶血、血袋有無滲漏。、取回后,必須二人再次核對無誤后簽名方可執行。、輸血前在床旁,再次核對床號、14、姓名、詢問輸血史,確認無誤后,方可輸入,并懸掛血型標記牌。、開始輸血時速度宜慢,床邊觀察10分鐘后方可離去。在輸血全過程中都必須嚴密觀察輸血反應,如有反應應立即停止輸血,一邊做相應處理,一邊通知血庫重新檢驗交叉配血。輸血完畢后保留血袋24小時備查。六、疑難、危重病例討論制度1、臨床病例討論是以解決臨床疑難病人的診斷、治療問題或和以臨床教學為主要目的,采取定期和臨時兩種形式。定期病例討論由科主任主持,每周1次。臨時病例討論則根據病區的病人情況,有危重搶救病人可隨時進行討論。2、病例選擇:入院3日以上診斷不明者、診斷明確但臨床少見或危重病人緊急搶救后療效不佳者或在診治過程中有較重要的教學意義者,都15、必須及時組織病例討論,有完整病例資料者可舉行病例討論會。3、討論的方式和討論范圍:(1)治療組內討論:病人入院3天未確診者,由經治醫師提出,治療組副主任及以上醫師主持,包括治療組的實習醫師和住院醫師,多采取臨時討論的形式。由經治醫師匯報病史、診治經過和診治方面的困難,針對需要解決的問題,集思廣益,解決診斷和治療中的問題。(2)全科病例討論:病人入院1周未確診者,由治療組主治醫師提出,科室主任主持,全科各級人員參加。討論程序首先由經治醫師詳細介紹病史及各種檢查結果;主治醫師結合文獻,以病例的診斷、治療為重點,進行較全面的分析和介紹,提出診療過程中的困難,指出值得吸取的教訓,其他有關人員可就病例的16、某些方面,結合文獻作較深入的分析討論,會議主持者,以經驗教訓為重點,對討論作出總結。(3)病人入院2周未確診病例或需多學科討論或需邀請外院專家參加的病例討論會,則由經治科室主任提出,醫務科負責安排、組織,由業務院長或醫務科科長主持,討論應作好較充分的資料準備,有病理報告者可邀請病理科醫師參加。必要時可提前將病歷摘要印發到有關醫師手中。4、各種臨床病例討論資料應全部記入病歷討論記錄本中,同時將討論結果記入病程錄中,內容應包括:討論日期、主持人及參加人員姓名及專業技術職務、討論內容摘要和討論總結意見等。七、死亡病例討論制度1、凡死亡病例,尤其是診斷和死亡原因不明、診療過程中存在醫療缺陷或系少見病癥17、者,一般應在死亡后一周內召開死亡病例討論會。特殊情況下應及時討論,尸檢病例,待病理報告后可結合臨床病理組織討論。2、討論由科主任主持,全科醫師均應參加,由經治的住院醫師、主治醫師(或值班醫師)詳細介紹病史、體征、輔助檢查、住院診療經過、搶救過程、初步分析死亡原因。與會者認真分析討論,重點在于討論診療工作存在的缺陷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在診斷、死亡原因等問題上取得一致意見,最后由主持者歸納小結。3、如存在較大醫療缺陷或發生醫療糾紛時,可請醫務科派人參加討論,取得初步意見后交醫院醫療技術委員會討論鑒定。4、死亡病例討論記錄一律用紅墨水鋼筆,同時記錄于病程錄中和病例討論記錄本上。病程錄中內容應包括:討18、論日期、主持人、參加人員姓名及專業技術職務、討論小結。討論小結內容包括最后診斷、治療、搶救經過、死亡原因和經驗總結。八、會診制度1、門、急診病人會診,應遵循“首診負責制”原則,由經治醫師(接診醫師)完成病史詢問、體格檢查、書寫較詳細的門診病歷和初步診斷后提出的會診要求(如住院醫生門診時,須經本科上級醫師審閱簽字后方能提出會診要求),邀請有關科室會診。應邀科室的會診醫師應為高年資醫師(主治醫師以上)。會診醫師在復核申請科室的病史、檢查資料并認真體檢后,提出會診意見,完成對病員的診療和處理。嚴禁以任何理由推諉病人;如因推諉病人造成延誤診治,甚至造成死亡等嚴重后果,相關科室及有關人員應負相應責任。219、科間會診,由經治醫師提出申請并填寫會診申請單,經本科主治以上醫師簽字后送往會診科室。被邀請科室一般應于24小時內完成普通會診工作;急會診隨叫隨到10分鐘內到位;搶救會診,電話邀請,隨叫隨到。為保證會診質量,會診醫師應由主治及以上醫師擔任(急會診除外)。在會診中如遇到診療難題,應逐級向上級醫師匯報,以便及時得到解決。3、全院大會診。如疑難病例或病情復雜涉及多個學科的病例,可進行全院大會診。由科主任提出,書寫會診單報醫務科批準,確定會診時間、地點并通知參加會診的相關科室人員參加。全院大會診由醫務科主任主持。4、院外會診。凡限于本院技術、設備條件不能解決的疑難復雜病例或特殊情況須慎重處理的病例,可20、申請院外會診。由科主任提出并寫出會診單,須經醫務科同意,由醫務科與所邀醫院醫務科聯系,并發出會診邀請,同時商定會診時間、被邀醫師及交通工具等問題。對于被邀醫師、我院可派車接送,醫務科派人到科室協助接待。如作書面會診則將病史資料送到或寄到有關單位。5、外院邀請我院會診。由對方提出書面申請(即會診申請單),與醫務科聯系。醫務科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并做好登記,結算會診費,辦理會診的一切手續,通知相關科室相關醫師前往會診。院外會診原則上應為副主任醫師以上高年資醫師。嚴禁任何人未經同意私自外出會診,否則一切后果自負,醫院將按有關文件處理。6、為確保會診的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申請科室在會診前應將有關資料準備21、齊全;會診時,申請科室應有經治醫師/值班醫師陪同介紹病情。會診醫師應將會診意見書寫在會診單上并簡要記入會診登記本。會診結果應摘要記錄于病程錄中。會診醫囑要及時執行。九、危重病例搶救、報告制度1、急診科直接負責接待處理急診病人。凡危重不宜搬動的病人,應先就地采取急救措施。需立即手術的病人應及時送到手術室處理。需急送住院部搶救的病人,急診科應有專人跟車護送。2、專科急診應遵循“首診負責制”的有關規定。急診病史應符合“七有一簽名”要求。病情危重涉及多科的臨界病人,相關科室須遵守“臨界病例管理”的規定,協同做好危重病人的搶救工作。3、急診科工作人員應以高度的責任心和同情心,及時、嚴肅、敏捷地處理急診病22、人,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做好各項搶救記錄。平時應加強業務培訓,提高技術水平。科室必須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崗位責任制,制定出急救工作程序和各種操作規程。搶救藥品及器材要準備完善,保證隨時可用,做到五定(定數量、定位置、定人管理、定期消毒滅菌、定期檢查維修)。、遇到重大搶救,須立即報告科主任、護士長,科主任、護士長要親臨參加指揮搶救工作,同時報告醫務科、護理部(總值班),醫務科、護理部(總值班)視情況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如需啟動,急救小組成員將在5分鐘內全部到位,展開搶救工作。5、搶救室專為危重病人而設置,其它任何情況不得占用。室內應配備必須的搶救監護器械、急救藥品、敷料、物品做到“五定”,專人23、保管不得隨意挪用外借,無菌物品須注明滅菌日期,超過一周應重新滅菌。藥品使用后應及時補充,藥械用后應及時清洗消毒,搶救設備應保持完好。室內搶救物品嚴格交接班并有登記,護士長定期查對。6、搶救病人時,應有主治醫師或以上醫師在場主持搶救工作。各級工作人員按崗定位,遵循搶救程序,配合默契,熟練操作。搶救工作中遇到診斷、治療、技術操作等方面的困難時,應及時請示,迅速予以解決,一切搶救工作要緊張、有序、有條不紊。、搶救時,下達口頭醫囑要準確、清楚,尤其是藥名、劑量、給藥途徑等,護士必須復述一遍,經醫師確認無誤后方可執行。 各種急救藥物的安瓿、輸液輸血空袋等用后要集中放在一起,暫行保留,以便備查。、要及時、24、正確、清晰、完整的做好搶救記錄,并準確記錄執行時間;因搶救危重患者而不能及時書寫的記錄,應在搶救結束后6小時內補記。病情變化、討論意見、會診情況要隨時記入病程錄。每次搶救工作完畢,應進行現場評價和總結。病人觀察期間,應嚴格交接班,注意生命體征及病情變化,如實記錄搶救經過和結果。若病人死亡,要在一周內進行死亡病例討論,分析死亡原因,總結搶救經驗教訓,提高急救工作的水平。、新人院或突發的危重病人,應及時電話通知醫務科、護理部(總值班),并填寫病危通知單,一式二份,分別交給病人家屬,另一份貼在病人病歷上。10、急危重癥患者搶救時需填寫危重病人搶救報告單報醫務科。搶救結果及時反饋給醫務科和護理部。十、25、臨床用血管理制度(一)輸血原則1、臨床輸血應當遵循合理、科學的原則,避免浪費,杜絕不必要的輸血。2、對一般性輸血,可輸可不輸的一般不輸。3、輸血科必須優先、 重點保證每次輸血量在500ml以上的大型手術用血或急救治療用血。4、治療性用血,80%以上應輸成份血。(二)用血申請、審批1、決定輸血治療前,經治醫師應向家屬說明同種異體血的不良反應和傳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屬同意,在輸血治療同意書上簽字。無家屬的無主無意識患者的緊急輸血,應報醫務科或院領導同意、備案,并歸入病歷中保存。2、申請輸血應由經治醫師逐項填寫輸血申請單,由上級醫師或科主任把關簽字,送交輸血科備血。如申請用血量超過1000m26、l,需有科室主任在輸血申請單上簽字;如申請用血量超過2000ml時要履行報批手續,需經輸血科醫師會診,由科室主任簽名后報醫務科批準(急診用血除外)。急診用血事后應當按照以上要求補辦手續。3、擇期手術用血,需提前12天向輸血科申請備血。4、檢驗科接輸血申請單后,要在輸血前,對受血者血型等相關方面進行復檢,認真填寫輸血記錄單(交叉配血報告單),做好備血工作。5、發放血液時,取血者應與發血者一起查對,要求做到血袋無破損,袋口包封嚴密,血型無誤,標簽卡無缺損不清,血液無溶血、凝塊和污染等情況,并在輸血記錄單(交叉配血報告單)上簽名,取血者一并帶回輸血記錄單(交叉配血報告單),歸入病歷保存。血液出庫原則27、上不可退還,如出庫時間短(30分鐘內),血液未經開動或做其他處理(如加溫、搖動),經血庫醫師鑒定同意,方可考慮重新儲存。6、病人在輸血前,負責輸血的護士,必須做好查對工作后方可輸血,輸血完畢后保留血袋24小時備查。7、病人輸血時,醫師應隨時觀察病人有無輸血反應,出現反應后,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時報告上級醫師指導處理,并認真填寫患者輸血不良反應匯報單交輸血科。業務學習、政治學習制度為加強我科學習氛圍,提高我院醫護人員政治素養與醫療診斷技術水平,特制定本制度。一、業務學習制度1、業務學習每周一次,時間固定,除門診醫師外所有醫師均需到場,病、事假人員需履行請假手續。主要形式為大查房和集體討論學習。2、28、大查房為院內本專業最高水平的查房,基于三級查房之上。3、集體討論學習一般由科主任主持,主要討論本周內各種疑難、死亡病例,新技術應用情況,或學習本專業內醫療技術水平的新進展等。4、住院總醫師或科秘書用應詳細記錄每次大查房和集體討論學習情況于專用記錄本上,并按月匯總記入科(周)務會登記本中。二、政治學習制度1、每位醫護人員必須自覺參加政治學習,自覺接受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的教育,加強精神文明建設。2、政治學習每月一次。由科主任主持,住院總醫師或科秘書詳細記錄于專用記錄本中并摘要記入科(周)務會登記本中。3、政治學習主要內容為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內外大事,以及月內本科醫護人員落實醫院29、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等。差錯、糾紛、事故處理及上報制度1、科室建立差錯、糾紛、事故登記本,及時登記差錯、事故的原因、經過、后果。2、發生嚴重差錯或醫療事故后,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醫師或護士要立即報告科主任和科護士長,科主任和科護士長應立即到現象采取組織采取補救措施,盡可能減輕損害,并及時報告醫務科、護理部(總值班),對重大事故應做好善后工作。3、發生嚴重差錯、事故的各種有關記錄、檢驗報告應妥善保管;疑似輸液、輸血、注射、藥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醫患雙方應當共同對現場實物進行封存和啟封,封存現場實物由醫療機構保管;需要檢驗的,應當由雙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雙方無法共同指定時,由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疑似輸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對血液進行封存保留的,醫療機構應當通知提供該血液的采供血機構派員到場;血液標本及可疑安瓿應保留三天,搶救病人的安瓿保留24小時,不得擅自涂改和銷毀各種記錄,保留病人標本以備鑒定。4、事故發生后,由科主任、護士長組織討論,并提出處理意見,上報醫務科或護理部。發生差錯事故的科室或個人,如不按規定報告,有意隱瞞,事后經領導或他人發現時,須視情節輕重嚴肅處。5、對已發生的醫療投訴、差錯、事故,科內必須深入調查,開展討論,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分清責任,認真總結教訓,進行有針對性的醫療安全教育,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從根本上保障醫療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