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有限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制度附事故報告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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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7648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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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有限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制度附事故報告單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目的第一條 為了保護公司生活和生產環境,防治污染,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確保全面完成污染減排指標,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并逐步實現清潔生產,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適用范圍第二條 xxxx化工有限公司。第三章 職責第三條 總經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認真遵守國家環保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加強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環境保護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議事日程,不定期召開公司級會議,解決有關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并對本制度的貫徹落2、實負領導責任。第四條 公司領導實行環境保護“一把手”負責制,對本單位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制定環境保護目標,并進行內部考核。組織本單位職工專業技能培訓,確保職工按照崗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避免因錯誤或習慣性操作引發污染事故。第五條 公司建立適應企業發展需要的、健全的環境保護管理體系和從事環境保護工作的專業或監管隊伍,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制度。第六條 公司安全環保處環保科負責具體貫徹實施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進公司清潔生產工作,對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對各排污單位進行考核,負責組織對污染事故的調查,并有權力提示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三同時”工作。第七條 公司生產3、部門在組織生產過程中,必須將保護環境放在重要位置,確保環保設施與生產設施同步運行,并對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環境事件負責。第八條 工程管理部門在組織新、擴、改建項目論證審查時,要將環境保護列入項目重要內容,確保環保“三同時”,并采用先進適用的污染物治理、防護技術。第九條 設備管理處要將環保設施納入生產設施的統一管理,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達到設計要求,并對環保設備的技術狀況和正常運行負責。第四章 管 理第十條 公司各單位要重視環境保護、節能減排方面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干部職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定期對職工進行培訓。第十一條 各單位在進行職工培訓教育時,應把環境保護教育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不斷提高4、職工環境保護的意識和環保專業技術水平。第十二條 值班人員要對公司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統計調查,并匯總上報公司領導。第十三條 公司各生產工序應積極采用清潔生產工藝,努力實現廢物綜合利用。第十四條 公司每年投入相當比例的資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持續改善廠區環境狀況。第十五條 生產車間必須保證環保設施隨生產同步運行,環保設施或設備進行檢修,須向設備機動處、安全環保處報告,經同意后,方可實施。環保設施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說明書進行操作。第十六條 加強污水處理設施的管理,同時加強節水管理,避免浪費水資源現象。第十七條 固體廢棄物應積極回收利用,禁止亂排亂堆現象,杜絕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事故。第十八條 公5、司生產廠區及廠界綠化應以凈化和綠化為主,兼顧美化,盡量采用對空氣有凈化作用的樹種,采取喬、灌、草相結合的種植方式,擴大綠化面積。第十九條 公司每年邀請環保局監測部門來廠進行監測,持續改進,加強對環境質量的監督管理。第二十條 公司安全環保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對環保設施運轉使用情況及污染現象進行檢查、指導,并對職工提出的環境問題予以答復,對于存在的環保問題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第五章 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第二十一條 對于新、擴、改建項目,在建設之前,必須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對建設項目的選址、設計和建成投產后可能對周圍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進行調查、預測和評估,提出防治措施。環境管理部門在工程籌建過程6、中對環境影響評價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籌建部門在對項目進行論證時必須考慮環境影響評價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評價中提出的或優于評價中的治理工藝。第二十二條 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即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其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一)工程設計階段,建設項目的工藝設計應該積極采用不產生或少產生污染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最大限度的提高資源、能源利用率,從源頭減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潔生產”的要求,盡可能在生產過程中把污染減少到最低限度。(二)建設項目的環境治理工藝設施盡可能采用國家推薦的技術工藝,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術7、設備。(三)工程施工階段,籌建處安排專人負責,落實施工計劃與進度,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環保處環保科人員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要對項目“三同時”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以確保建設項目的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四)工程竣工后,試生產或試運行前,由籌建部門申請,督察室、安全環保處、設備機動處、設計管理處、安全科、生產使用單位等部門對設施進行驗收,方可進行試生產或試運轉。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第二十三條 建設項目的環境治理資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應不低于國家規定。第8、二十四條 對于投入使用的環保設施應按照設計使用說明書定期進行維護,以保證其運行效果。第二十五條 對于可能產生較大污染的部位、工藝,要查找產生污染的原因,改進工藝操作,加強人員操作,盡量避免污染。第六章 水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 水污染防治監督管理一、合理安排生產,對產生廢水污染的工藝、設備逐步進行調整和技術改造。采取綜合防治的措施,提高水資源的重復利用率,合理利用水資源,減少廢水的排放量。二、新、擴、改建工程的水污染防治項目必須執行環保“三同時”及本制度第五章相關條款。三、必須保證廢水處理、凈化設施的正常運行。四、溢流廢水污染物的濃度不得超過國家排放標準。五、出現水污染事故后,安保人員應立9、即會同有關部門采取措施,減輕或消除污染,并向公司領導報告,再由公司辦公室向政府部門報告。六、嚴禁向公司排水系統偷排廢水、廢渣、廢油、廢酸、廢堿或有毒液體。七、嚴禁向公司排水系統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各種垃圾及其它廢棄物。第七章 固體廢物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 定義固體廢物:指在生產建設、日常生活和其它活動中產生的污染環境的固態、半固態廢棄物質。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第二十八條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一、產生固體廢物時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固體廢物對環境的污染。二、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時,必須采取措施,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固體廢物。三、應當根據公司的經濟、技術條件對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積極回收利用。四、需在指定地點傾倒垃圾,垃圾分類,及時清理,禁止隨意扔撒或堆放各種垃圾。第八章 附則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環保處負責解釋。附件:公司污 染 事 故 報 告 單編碼:事故發生起止時間:事故污染地區事故性質(責任、非責任、破壞)事故類別:(水、氣、渣、噪聲、其它)事故程度(一般、較大、重大、特大)造成事故的單位和個人:事故簡要經過填報單位章單位負責人環保負責人填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