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用火用電安全及消防設施操作管理制度匯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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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7701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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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院用火用電安全及消防設施操作管理制度匯編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二章 醫院消防安全工作職責第三條:醫院負責對所屬各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行使全面管理、制訂政策、檢查指導、監督考核職責。一、組織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行業消防安全規程、消防安全技術規范和衛生局有關消防安全規定,檢查、指導、監督、考核所屬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二、制定醫院消防安全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對下屬各部落實消防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三、制定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辦法,并監督考核落2、實。四、每月召開一次消防安全會,根據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會議安排督導落實消防安全工作。五、監督考核所屬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消防保安責任制和有關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六、對各部門重大消防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有關資金投入,消防安全技術裝備,消防安全設施進行監督檢查。七、對所屬部門發生的各種消防事故,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八、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對所屬各部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對消防安全培訓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九、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合理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十、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3、實行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每月組織一次全院消防安全大檢查,檢查結果要在院長辦公會上通報,并在網上公布。十一、制定消防安全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專(兼)職消防員崗位職責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規,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員工防火、消防培訓工作。二、定期檢查各部門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實,對要害部位、重點部位、機要部位采取一定措施,加強檢查。三、制定和負責外來施工人員的防火措施和安全教育,審批動火作業單。嚴格執行動用明火的管理制度,加強危險物品管理,懂得危險品的使用情況。四、做好義務消防人員的培訓工作,定期檢查各部門防火安全情況,發現總是及時與有關部門領導商量整改措施,發4、現重大隱患,書面形式向領導匯報,同時采取防范措施。五、對消防物品、器材進行定期檢查、維修保養、調換失效的器材,保持良好戰備狀態,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檔案,編寫每日值班記錄。六、接火災報警后,應立即趕赴現場迅速撲救,減少損失。七、經常檢查消防設備、器材的完好,做好設備定位、定點和清潔保養工作。八、完成上級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消防設施操作維護人員職責一、熟悉和掌握消防設施的功能和操作規程。二、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處于正常運行狀態,確保有關閥門處于正確位置。三、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不能排除的應及時向上級主管人員報告。四、做好運行、操作和故障5、記錄。保安人員消防安全職責一、按照本單位的管理規定進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二、發現火災應及時報火警并報告主管人員,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協助滅火救援。三、勸阻和制止違反消防法規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二、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防火責任書。三、保衛部門設立防火檔案、緊急滅火計劃、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報告、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醫院的消防管理、培訓工作。各營運部門則須具備完整的防火檢查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四、醫院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志6、,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五、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巡邏、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以及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制度。六、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所有員工要做到“三會”: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會電話報火警;會組織人員疏散。七、醫院內所有區域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須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志。八、醫院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九、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7、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并在限期內改裝。十、醫院內所有開關必須統一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電梯,統一由安全員開關,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十一、對于非24小時值守的部門和房間,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十二、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實行上崗證作業。十三、醫院的霓虹燈和廣告燈,工作結束后必須關閉,以防溫度過高引起火災。十四、庫房內貨架物品存放要與照明燈、整流器、射燈、裝飾燈、8、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視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于50cm)。 十五、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藥品時,只能適量存放,便于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采取措施。十六、醫院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消防安全巡查檢查制度一、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二、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醫院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三、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四、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9、日安全檢查情況,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五、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由防火負責人負責組織,利用放錄像、板報、宣傳畫、標語、授課等各種形式,根據不同季節、節假日的特點,結合各種火災事故案例,積極主動、深入持久地開展宣傳教育工作,使員工提高防火的警惕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二、把消防培訓納入職工培訓計劃中,對新職工、重點崗位人員、特殊工種人員,必須經過防火安全技術學習和實際操作培訓,并經考試取得操作合格證和體檢合格,方能上崗操作。未經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或消防安全責任心不強的職工不得上崗。三、對職工進10、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各部門職工可據工作情況分期分批參加,新職工上崗前應進行培訓。教育培訓的內容:1.宣傳消防法和有關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2.交流和推廣消防工作經驗。3.普及消防知識,使廣大職工掌握報警的方法和內容,明確各自崗位的消防工作職責、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防火安全要求、應急情況的處理方法。4.宣傳本單位滅火預案的基本內容,使廣大職工掌握滅火器材、設備的使用方法和自救、互救、人員疏散的技能。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一、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完好。二、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保衛科負責11、,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三、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每季度測試一次。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四、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換粉打壓。2.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和演練制度一、單位應根據人員集中、火災危險性較大和重點部位的實際情況,制訂有針對性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二、預案應包括下列內12、容:(一)明確火災現場通信聯絡、滅火、疏散、救護、保衛等任務的負責人。規模較大的人員密集場所應由專門機構負責,組建各職能小組。并明確負責人、組成人員及其職責;(二)火警處置程序;(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五)通信聯絡、安全防護和人員救護的組織與調度程序和保障措施。三、組織機構(一)成立火災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擔負公安消防隊到達火災現場之前的指揮職責,組織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等工作。(二)滅火和應急疏散各項職責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門主管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保安人員、義務消防隊承擔。主要職責如下:1.通信聯絡:負責與消防安全13、責任人和當地公安消防機構之間的通訊和聯絡;2.滅火:發生火災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設施就地進行火災撲救;3.疏散:負責引導人員正確疏散、逃生;4.救護:協助搶救、護送受傷人員;5.保衛:阻止與場所無關人員進入現場,保護火災現場,并協助公安消防機構開展火災調查;6.后勤:負責搶險物資、器材器具的供應及后勤保障。四、預案實施程序當確認發生火災后,應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同時開展下列工作:(一)向公安消防機構報火警;(二)當班人員執行預案中的相應職責;(三)組織和引導人員疏散,營救被困人員;(四)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設施撲救初起火災;(五)派專人接應消防車輛到達火災現場;(六)保護火災現場,維14、護現場秩序。五、預案的宣貫和完善應定期組織員工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通過預案演練,逐步修改完善。六、消防演練(一)檢驗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各職能組和有關人員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職責的熟悉程度。(二)檢驗人員安全疏散、初期火災撲救、消防設施使用等情況。(三)檢驗本單位在緊急情況下的組織、指揮、通訊、救護等方面的能力。(四)檢驗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五)每年應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演練。(六)宜選擇人員集中、火災危險性較大和重點部位作為消防演練的目標,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火災模擬形式。(七)消防演練方案可以報告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爭取其業務指導。(八)消防演練前,應通知場所內的人員15、積極參與;消防演練時,應在建筑入口等顯著位置設置 “正在消防演練”的標志牌,進行公告。(九)消防演練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實施。(十)模擬火災演練中應落實火源及煙氣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員傷害。(十一)演練結束后,應將消防設施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做好記錄,并及時進行總結。物品倉庫管理制度一、倉庫的主通道寬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暢通。二、庫房中不能安裝電器設備,所有線路和燈頭都應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商品保持一定距離。三、消防噴淋頭距離商品必須大于50cm。四、倉庫中不能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等,使用的電燈泡不能超過60W。五、庫房中所設置臨時電線的存在時間不能超過2星期16、。六、庫房中嚴禁使用明火,嚴禁吸煙。七、易燃易爆商品必須嚴格按規定存放,不能與其他商品混放。八、倉庫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與雜物。放射科消防管理制度一、線機室除了保證安裝機器所需的面積外,還必須有足夠的余地,做到環境寬敞、通風良好,以保證正常工作和機器的散熱。二、中型以上的診斷用線機,應設置一個專用的電源變壓器。為保護高壓電纜,線機用的電纜應敷設于電纜溝內,纜溝應封閉,防止老鼠咬壞電纜。三、線機及其設備部件應有良好的接地裝置。四、控制臺應置于空氣流通、整潔、干燥的場所,切忌潮濕、灑水并應定期檢查和保養。五、組合機頭散熱不強,其連續工作時間不可太長,溫度高時,可用電風扇17、幫助散熱。六、高壓發生器及機頭不應隨意打開觀察窗口和擰松四周的固定螺絲,以防落入灰塵。七、在工作中要經常察聽高壓發生器或機頭是否有異常聲響,如有吱吱或啪啪的放電聲,應立即停止使用,進行檢查維修。檢驗科消防管理制度一、平面布置1、 生化檢驗室不宜設在門診病人密集的地區,也不宜設在醫院主要通道口。2、試劑櫥應放在室內一角,電烘箱,高速離心機應設在另外一角。3、室內必須通風良好,使有毒、易燃氣體蒸氣能及時排出。二、試劑的儲存與保管1、乙醇、甲醇、丙酮、苯等易燃液體應放在試劑櫥底層陰涼處;高錳酸鉀、重鉻酸鉀等氧化劑與易燃有機物必須隔離儲存,不得混放;乙醚應避光儲藏,未用完的不能儲存在普通冰箱,以免發生18、爆炸。2、用作防腐劑的疊氮鈉有爆炸危險且劇毒,應包裝好放在黃沙桶內,專柜保管,平穩防震,雙人雙鎖,苦味酸應先配成溶液后存放,避免觸及金屬。3、 試劑標簽必須齊全、清楚,以防弄錯后發生異常反應引起危險,應專人保管,定期檢查清理。4、乙醇用量較大應另室單獨存放,有液化氣的也應分室儲存。三、主要操作1、多次回收套用溶劑,應注意產生過氧化物的危險,特別是乙醚。2、使用各種燒瓶,瓶內外均有可靠溫度計。3、使用烘箱操作時,含有易燃溶劑樣品不得用電烘箱烘干,可用蒸汽箱或真空烘箱,嚴格按說明書操作注意事項執行。4、加熱用酒精燈的點火燈頭應為瓷質,不得用鐵皮;正燃燒的酒精燈不得添加酒精;熄滅酒精燈火焰時應加蓋熄19、滅,不得口吹;必須使用的電爐采用封閉半封閉式;玻璃儀器不得直接放在電爐上,而應下襯專用石棉網。5、對易分解的試劑或強氧化劑(如過氮酸)在加熱時易爆炸,務必小心,應在通風櫥內操作;每次操作完畢后,應立即將易燃劇毒品歸回原處,不得在臺上存放;室內檢驗的電氣設備,應合格安裝,定期檢查,防止漏電、短路、超負載等不正常情況;一切烘箱等發熱體不得直接放在木臺上,烘箱鐵皮架與木臺之間應有磚塊、石棉板等隔熱材料墊襯。沙盤內,高錳酸鉀、重鉻酸鉀、雙氧水等氧化劑不得與其他藥品混放。燃氣及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一、從事燃氣和電氣設備檢查的相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安全培訓,并取得有關政府部門核發上崗資格證后方可上崗。20、嚴禁非專業人員進行檢查作業。二、安裝和維修燃氣設備設施及管道,必須由有資質單位負責,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檢查維護應每月進行一次,并做好相關記錄。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安全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雷、防靜電等防護措施。四、燃氣相關安全附件、儀表、管道、閥門及膠管需按要求定期檢測檢驗及維護,有老化、殘缺、破損、失靈現象應立即更換。五、燃氣設備設施及管道周邊嚴禁放置危險物品或有腐蝕氣體的產生。六、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設備必須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過主管部門及安全部檢驗合格后投入使用。七、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并由持21、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八、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九、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十、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暗線必須穿管敷設,明線必須要有護套,電纜、電線管、橋架等穿過墻體、樓板的孔、洞應用非燃材料堵塞。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電線老化、破損等不安全因素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十一、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部、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22、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十二、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應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十三、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十四、除已辦理動火許可證及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單位外,燃氣和電氣設備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十五、使用明火的部門、單位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辦理動火許可證,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十六、超過60W的白熾燈、鹵鎢燈、熒光高壓汞燈等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裝修或可燃構件上,倉庫照明不應大于100W。十七、燃氣和電氣設備的維修維護,應做好安全防護措施,按安23、全操作規程切斷燃氣來源及切斷設備電源,并掛警示牌。十八、對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有關人員,應定期進行再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及專業技術能力。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條 為搞好單位用電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安全用電管理由后勤管理部門負責,單位內的所有外線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后勤管理部門統一辦理。未經后勤管理部門審批的用電項目,必須經后勤管理部門重新審查、驗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則,應無條件拆除。第三條 電源輸電線路一律由后勤管理部門專業技術人員直接組織施工,任何部門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室內電氣線路屬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門統一組織施工。擴建項目在124、kw以上的必須經后勤管理部門同意后,委托有電工證的電工施工。無電工證的人員不準安裝電源線路。第四條 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視電路有足夠的余量。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第五條 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他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項目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第六條 各部門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后勤管理部門批準,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25、禁止安裝。第七條 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第八條 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斷”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第九條 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后勤管理部門或用電部門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點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源設置,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第十條 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異響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26、,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第十一條 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后勤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每年組織12次檢查,各部門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第十二條 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全體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第十三條 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嚴重的停止供電;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1、對消防安全27、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e28、謊報火警;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29、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消防安全例會會議記錄安全疏散設施檢查記錄檢查人員簽字: 檢查時間:消防控制中心值班記錄建筑消防設施功能檢查記錄表檢查時間: 月 日單位火災隱患當場整改通知單編號: :我 防火檢查人員于 年 月 日對你 ,進行了防火檢(巡)查,發現下列第 項問題:(一)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二)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三)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30、防火間距、堵塞疏散通道的;(四)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被遮擋等妨礙使用或者挪作他用的;(五)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或者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的;(六)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七)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八)其它應當立即改正的消防違法行為: 。現責令當場改正簽名:年 月 日收文人簽字:注:本通知單一式二份,一份交存在隱患的部門或崗位的責任人,一份存入本單位消防管理檔案單位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單編號:單位火災隱患整改復查單編號:單位臨時用火、用電作業審批表編號:單位臨時用火、用電作業審批表編號:義務消防隊業務技能學習記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記錄電氣設備檢查記錄檢查人員簽字: 檢查時間:值班記錄表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記錄消防宣傳記錄內部裝修審批單消防安全培訓登記表醫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專項檢查記錄表每周消防車檢查情況記錄表部門(班組)名稱: 檢查時間: 月 日檢查人員簽字: 負責人簽字:每月防火檢查情況記錄表檢查時間: 月 日檢查人員簽字: 負責人簽字:每日防火巡查(夜查)內容記錄表巡查時間: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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