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語幼兒園突發重大事故處置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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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7773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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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雙語幼兒園突發重大事故處置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鎮XX雙語幼兒園突發事故處置制度為了及時有效地處理幼兒園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幼兒園的安全穩定,確保教學活動能有一個良好的秩序。根據XX市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結合我園實際,制定該制度。 一、幼兒園重大安全事故類型 1、重大火災事故。指因學校管理不善引發的,死亡1人以上,重傷2人以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2、重大交通事故。指在校園內或幼兒園組織的集體活動中發生的,因交通造成死亡1人以上,重傷2人以上并有重大經濟2、損失。 3、重大危險物品安全事故。指校園化學、藥物等危險品在教學、使用、儲存、運輸過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大量有毒物質泄漏、擴散、造成死亡1人以上,中毒2人以上的。 4、工程建設安全事故。指校園建設工程中和建筑物發生墜落坍塌、傾倒等造成死亡1人以上;重傷2人以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5、特種設備重大安全事故。指校園的壓力容器、管道、教育教學器材及其它特種設備因管理使用不當而發生爆炸、傾倒、觸電,造成死亡1人以上;重傷2人以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6、大型活動安全事故。指在校園教育教學過程中,因管理不善、教職工的失職,導致死亡1人以上;重傷1人以上的。 7、外來暴力侵害事故。指外來人員非法3、侵入校園,因管理不善,措施不當,而造成死亡1人以上;重傷2人以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8、食物中毒事故。指校園違反食品衛生法,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師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物源性疾患,導致死亡1人以上,中毒3人以上。 二、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1、重大事故(包括外來暴力侵害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突發事故安全應急預案。按照程序向上級主管部門、派出所報案,說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過程、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統計;事故的大體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緊急措施;需要有哪些相關部門協助搶救處理相關事宜。 2、保護好事故現場。在搶救傷員的過程中,現場的所有人員,除防止4、事故擴大外,在需要疏導交通等情況下必須移動現場物件時,一定要做出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的重要痕跡、物證等。 三、應急事故處理原則和措施 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按照“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在穩妥可靠的前提下,立即啟動應急小分隊,果斷處置。 (一)重大火災事故 1、發現者迅速撥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報告時請告知:詳細地址,火災類型,報告人等待地點等。) 2、迅速疏散幼兒和搶運貴重儀器物資。 3、做好傷員救助、交通疏導工作,確保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重大交通事故 1、迅速撥打122向公安交警部門報告,快速全力搶救傷員,認真保護好事故5、現場,直到交警趕來勘察處理。 2、妥善做好傷員家屬的思想工作。確保幼兒園正常的保教活動秩序。 (三)重大危險物品安全事故 1、迅撥打110向公安部門報告,積極穩妥組織撤離、搶救傷員,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它人員。 2、力所能及的控制危險源,如采取隔離、掩蓋、遮蔽、沖洗等措施控制事故危害區域及程度。 3、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 (四)大型活動安全事故 1、迅速向教體局和公安、衛生部門報告,積極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擴大。 2、救援小組要明確職責,落實責任,組織有關人員迅速做好傷員的搶救工作。 3、組織有關人員認真調查事情原因,由于失職造成人員傷亡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事故責任6、。 (五)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同時迅速組織校園保安、教職工制止非法侵害行為,保護好現場。 2、迅速搶救受害師幼,盡量減少師幼傷亡和財產損失。 3、穩定師幼情緒,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六)食物中毒事故 1、立即向衛生防疫部門、教體局報告。同時,組織有關人員協助醫護人員對中毒人員進行救護。 2、保留好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3、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食物中毒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四、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和職責 (一)指揮機構。幼兒園重大安全事故突發性強、危害大、情況復雜,應急救援工作必須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一把手負總責。7、 幼兒園重大安全事故應急總指揮:馬清川 成員:王軍振 閆勝楠 劉付華 肖知瑞 陳美叢 張素素 張祥蕊(二)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幼兒園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要立即趕赴現場,并成立現場指揮部。其職責是: 1、立即成立現場保衛、醫療救護、后勤保障等緊急救援小組,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統一部署應急措施,對搶救工作中的問題采取具體緊急措施。 3、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場地。 4、做好師幼的轉移和物資疏散工作。 5、做好受害人員家屬的撫慰工作。 6、及時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相關部門報告情況。 五、相關的其它事項 1、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重大事故發生后,8、實施搶救工作和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處理。 2、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和救援工作是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全體教職工都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要加強安全教育工作,全體教職員工要認真學習,熟知預案,明確任務和要求,并適時演練,做好應急準備,同時要確保信息聯絡暢通,做好各項工作,確保師幼安全。 3、全體教職員工都有參加各種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XX鎮XX雙語幼兒園突發事故報告制度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園幼兒傷害事故,保護幼兒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依據安全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它相關法律及有關規定,以及上級有關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幼兒園安全事故應急處9、理預案的要求,在緊急情況下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幼兒園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展開事故搶救、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全園師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結合我園的實際情況,制定幼兒園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一、幼兒園建立健全各類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制和預案,一旦發生突發事故,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二、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幼兒園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和處理,園負責人不得在事故處理期間擅離職守。較重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園相關處室和相關責任人應積極調查和妥善處理。三、幼兒園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園負責人;園負責人接10、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第一時間通知120,園保健醫生協助)外,按規定程序上報教委辦,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同時現場有關人員和幼兒園負責人要組織力量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固定證據。四、幼兒園發生一般、較重安全事故,應在事故發生后的一日(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將事故發生、處理情況報鎮教委辦。幼兒園發生師生傷亡、園所財產重大損失的重大安全事故、群體性傷害事故以及危害社會安定、影響幼兒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應在第一時間(2小時內)報告鎮教委辦;隨后應當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隨時補充報告事故的最新情況,8小時內向鎮教委辦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鎮教委辦寫出書面報告。11、五、幼兒園安全事故的分類及報告對象幼兒園安全事故分為重大事故(類)、較重事故(類)、一般事故(類)。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安全事故在園范圍內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重傷(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或財產損失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將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應急處理方案。事故包括:(1)重大火災事故:指因園管理不善引發的,重傷1人以上或者有師生死亡現象或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2)重大交通事故:指在園內或園組織的集體活動中發生的,重傷1人以上或者有師生死亡現象或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3)重大危險物品安全事故:指園化學藥物等危險品在教學、使用、儲存12、運輸、廢液處理過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大量有毒物質泄漏、擴散,造成中重傷1人以上或者有師生死亡現象的。(4)重大工程建設安全事故:指園所建設工程中和教學用房發生墜落坍塌、傾倒等造成重傷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5)特種設備重大安全事故:指園內的鍋爐、壓力管道、教育教學器材及其它特種設備因管理使用不當而發生爆炸、傾倒、觸電,重傷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6)大型活動安全事故:指在幼兒園教學過程和外出大型活動中,因管理不善,教職工失職,重傷1人以上;或者導致死亡1人以上。(7)外來暴力侵害事故:指外來人員非法侵入幼兒園,因管理不善,措施不13、當,而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8)食物中毒事故:指幼兒違反食品衛生法,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師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導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中毒重傷1人以上。(9)自然災害事故:指幼兒園或其幼兒遭受洪水、暴雨、雷擊、臺風、地震等侵害,導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10)幼兒園失盜,損失達5000元以上的或者引起惡劣社會影響的。(11)幼兒發生踩踏事故,造成重傷一人以上或有死亡的。(12)教職工行為不當,造成幼兒或教職工重傷一人以上或死亡的。(13)幼兒私自一人從學校出走20小時內,聯系不上;或2人以上同時私自從幼14、兒園出走的,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14)其它導致重傷一人以上或死亡的或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重安全事故。(1)無論以什么方式造成幼兒或教職工需要住院觀察及以上嚴重程度的,以及傷害在重傷以下的為較重安全事故。(2)有較重安全隱患。幼兒有嚴重的輕生言論或跡象、有較重的自殘現象等均視為較重安全隱患。3.其它各種方式或行為造成了幼兒或教職工受到傷害或影響,但不需要住院觀察及以下輕微程度的為一般安全事故。4.報告對象:現場人員或知情者或有關責任人,預料或發現有安全事故發生應及時報告,一般安全事故應報告到相關領導干部(班主任或年級主任)處理;較重安全事故要報告到園委會處理;重大安全事故要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校長辦公會處理。凡知情不報、或隱瞞、或拖延緩報、或私自處理導致事故擴大、或失控的,相關人員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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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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