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醫院用電管理制度及責任處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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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7851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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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心醫院用電管理制度及責任處罰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為了保證醫院的用電安全,做到合理用電、節約用電、減少浪費,針對本院用電實際情況現制定節約用電管理制度。一、管理部門及責任劃分用電設施和用電設備管理原則是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各部門、科室的照明燈、空調等用電設施和醫療設備等由具體使用部門負責管理;門診樓大廳、走廊及住院樓大廳照明用電由溫馨服務站負責管理;住院樓入口處的風幕機管理由溫馨服務站負責管理;門球場照明用電由工會負責,籃球場照明用電由總務科負責(院級及以上比賽或賽前訓練時準許開啟);路燈、樓頂霓虹燈、2、住宅區及對外出租房屋的用電由總務科負責管理。二、安全用電應注意的事項1、用電部門、科室的護士站、醫生辦、值班室、工作生活用房及各種附屬用房等建筑物,均應符合實際條件使用電器。2、室內配線根據設計要求而配導線,如若超出室內配線、導線截面的用電量,應立即停用超出用電量的電器設備。3、對室內照明、插座、插頭定期巡視,有無松動、腐蝕或導線是否殘舊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現上述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關部門報修。4、床頭醫用綜合治療帶,禁止醫療搶救用電以外的其他用電(屬專用)。5、在使用電器設備時杜絕帶負荷插插座(易引起產生火花),設備在運行時帶負荷拔電器插頭,嚴重引起漏電保護器斷開或引起電器火災。6、在下3、班鎖門前,用電設備要處于斷開狀況。7、對配電盤、箱,前和下方禁止擺放物品,便于緊急情況下使用。8、試驗儀器、醫療設備等減少待機狀態,做到人走燈滅拒絕“長明燈”。9、禁止科室和個人私接、亂拉導線或安裝用電設備。10、醫療設備應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風干燥處。11、科室工作人員要熟知所在科室用電設備和電器。12、嚴禁私自隨意拆卸電器,若電器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并及時報修。13、各科室要將電源插板遠離地面和水源。14、改變原房屋使用設計的應向有關部門申請使用安全用電。(如:加床等)三、節約用電各科室、部門負責人要加強對所屬科室、部門人員進行用電宣傳和教育,普及節約用電知識,增強節約用電意識。1、節4、約空調用電嚴格執行空調溫度控制標準,充分利用自然風,夏季室外溫度(以天氣預報為準)34度以上才能開空調,冬季室外溫度0度以下才能開空調(空調調節溫度設定夏季不低于26攝氏度,冬季不高于18攝氏度),要關好門窗,病房、會議室無人時要隨手關閉空調。除召開會議外,其他場所不得上班提前開空調,下班前應提前半小時關閉空調。2、節約照明用電白天原則上不開燈,自然采光條件較好的科室應把窗簾拉開,充分利用自然光,確需開燈時,如間隔開燈能保證照明時不全部開。下班及加班最后一個人離開時要關燈,杜絕長明燈、白晝燈、做到人走燈滅。門診樓、住院樓大廳的燈、樓頂霓虹燈以及公共部位的照明應隨時檢查,按規定時間開放。3、節約5、辦公及醫療設備使用用電辦公設備不使用時要設置好節電模式,長時間不使用的要及時關閉,減少待機能耗。醫療設備在不使用的情況下應及時關機,計算機、打印機等辦公設備不使用時,要隨時關閉。以上所說的各類設備在午休時不使用時必須關機,在長時間未使用及下班后,員工應當自覺關閉各類電器電源,減少待機能耗,避免出現火災事故。 4、每個員工都有節約用電義務。各科室、部門要加強節約用電檢查,對發現浪費電力資源的行為,應及時制止,或上報管理部門予以處理。四、監管、檢查和處罰 具體負責監管、檢查單位和人員為:分管副院長、總務科、財務科、護理部,每月不定時對各部門節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對各使用部門、科室未按照以上各條規定6、執行的將進行如下處罰:1、凡科室、部門在中午和下班后(無人時)未按照規定關燈、關空調、開關熱水器的,處罰50元/次,2、未按規定開空調或中午以及下班后室內無人時開空調的或辦公設備、醫療設備仍然開啟的,處罰100元/次。3、大廳的照明燈及公共部位的照明和空調(風幕機)未按時關,霓虹燈未及時調整開關時間的。處罰50元/次。4、按照各科房間數量、設備功率及用電峰值綜合計算科室的月額定用電量,與科室實際用電量進行對比,對首次超出月額定用電量10%的科室提出書面警告,若一年中有二次或多次出現超出月額定用電量的10%,對科室超出月額定用電量的金額進行雙倍罰款。5、發現有其他浪費電力資源的行為,酌情進行處罰7、。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當面教育,及時糾正。在第二次檢查中仍然發現有浪費電力資源行為的,依據以上處罰條款對科室、部門負責人進行處罰。6、總務科要對醫院用電情況作出月、季及年度報表,要對用電單位的用電情況及時綜合比較并反饋給用戶單位;總務科要根據每月的實際用電情況與額定用電量來進行分析比較,總結匯總并分析全院用電情況,及時反饋給院領導。7、總務科嚴格管理公用區域的用電,對公用區域的用電情況做好分析比較,若超過額定用電量10%以上,對責任電工處以超出10%以上額定用電量的雙倍罰款。若節余額定用電量10%以上,對責任電工給予節余10%以上額定用電金額的獎勵。8、總務科嚴查偷漏電的事件發生,若查實工作人8、員參與偷漏電的行為,將給予當事責任人停崗息工三個月及扣發三個月到半年的獎金,并追加相應的處分。9、總務科每季度公布全院各科室、公用部分及用戶的用電情況。五、責任電工對住宅區及經營戶的用電要每月巡檢一次,并填寫巡查記錄表,其主要為以下幾個方面。1、用戶用電檢查工作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國家有關電力供應與使用的法規以及行業的標準為準則,對用戶的電力使用使用進行檢查。2、主要對用電計量裝置、電力負荷控制裝置、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等安全運行狀況;3、對擅自遷移、更動或操作用電計量裝置、電力負荷控制裝置以及由總務科電工調度范圍的用戶受電設備的,應責成其改正,并按規定加收電費;4、未經總務科許可,擅自引入(或9、供出)電源或者將自備電源擅自并網的,應責成用戶當即拆除接線,停止侵害,并按規定加收電費;5、用電檢查人員必須遵紀守法,依法檢查,廉潔奉公,不徇私舞弊,不以電謀私。違反本條規定者,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經濟的、行政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6、工作人員不得私拉亂接電源,私自給外單位或個人私接電源的,一旦發現,將給予當事責任人停崗息工三個月及扣發三個月到半年的獎金,并追加相應的處分。7、現場檢查確認住戶或職工公寓用戶有竊電行為的,檢查人員應當場予以中止供電,制止其侵害,上報管理部門后并罰款500元,。8、現場檢查確認經營戶有竊電行為的,檢查人員應當場予以中止供電,制止其侵害,上報管理部門后并按所偷漏電金額5至10倍的罰款,按管理部門核定的偷漏電金額補交電費后恢復供電;拒絕接受處理的,應上報管理部門及醫院給予處罰;情節嚴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