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海外事業部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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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8053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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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海外事業部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規范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強化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安全事故是指生產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設備事故、火災事故、自然災害引發的人身傷亡事故等。第三條 根據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2、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本條所稱的“以上”包含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在海外一些國家,事故通常可分為以下幾類:(一)死亡事故:有人員死亡的事故。(二)失時事故:包括人員致殘和工作日損失事故。(三)工作受限事故:指事故發生后并沒有造成工作日損失,但傷員不得不在事故發生后的至少一個3、班以上從事輕負荷的工作,然后才能回到其原有的崗位。(四)醫療處理事故:醫療處理事故是較嚴重的職業傷害,需要醫生或注冊的專職醫務人員來進行處理。(五)急救處理事故:是輕微的傷害,如小的擦傷,割傷,灼傷,裂口等它們只是要求急救處理,僅需要有資格的救護人員進行處理。(六)財產損失事故。第四條 海外事業部各單位的事故報告應及時、準確、完整,不得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第二章 事故報告第五條 事故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各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按規定如實報告業主、政府相關部門和公司海外事業部。第六條 海外事業部安全環保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及時報告公司安全環保部。第七條 安全事4、故報告規定:(一)財產損失事故(30萬元以下)和輕傷事故(失時事故中的工作日損失事故、工作受限事故、醫療處理事故、急救處理事故):事故發生單位應在當月安全報表報送時間內上報海外事業部;(二)財產損失事故(30萬元以上)和人員重傷致殘事故(失時事故中的致殘事故):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向監理和業主報告,并在8小時內向海外事業部報告。(三)一般死亡及以上事故:一般死亡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立即向所在國政府有關部門以及海外事業部報告,海外事業部在接到報告后立即上報公司,并在8小時內報股份公司海外事業部。較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立即向所在國政府有關部門以及海外事業部報告,海外事業部在接到報告后立即上報公司,5、并在2小時內報股份公司海外事業部。重大及特別重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立即向所在國政府有關部門以及海外事業部報告,海外事業部在接到報告后立即上報公司和股份公司海外事業部。 表1. 事故上報時限表上報對象事故類型報監理、業主報單位所在國政府部門報公司海外事業部報公司報股份公司海外事業部由海外事業部負責上報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下)和輕傷事故根據業主規定根據所在國規定安全月報統計上報/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上)和人員重傷致殘事故立即根據所在國規定8小時內安全月報統計上報/一般死亡事故立即立即立即立即8小時內較大事故立即立即立即立即2小時內重大及特別重大事故立即立即立即立即立即第八條 書面快報和統計報表(6、一)發生一般死亡及以上的事故,事故單位應將事故的基本情況以事故快速報送書(見附件1)的形式報送海外事業部; (二)較大及以上事故和緊急情況發生時,事故單位及所屬項目部應先直接以電話形式向海外事業部安全環保部和海外事業部主管領導報告,再以書面形式上報;(三)各單位應建立動態事故/事件統計報表(可參考附件2),并定期分析,預測安全形勢發展及提前部署安全工作重點。第九條 事故快報后如出現傷亡人數和有關情況發生變化時,事故單位應及時將最新情況和事故現場處理的進展情況逐級上報。第三章 事故調查第十條 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保護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7、大。因搶救人員、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有條件的可以拍照或錄相。第十一條 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應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事故損失,查明事故的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和處理建議。第十二條 輕、重傷事故發生后,由各單位分管安全負責人或其指定的負責人召集有關人員組成內部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一般死亡事故發生后,原則上由事業部分管安全領導或其指定的負責人召集有關部門組成內部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趕赴項目所在國進行調查。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后,由公司安全生產8、第一責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負責人、海外事業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召集有關人員組成內部事故調查組,協助政府和股份公司事故調查組開展調查。海外事業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立即趕赴現場,指揮協調事故的調查處理。第十三條 一般死亡事故調查組組長由海外事業部或各單位指定,成員應由安全部門、紀檢部門、人力資源部門、工會及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必要時,可以聘請有關專家參與調查。第十四條 事故調查組工作職責:(一)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情況;(二)確定事故性質,查明責任單位和主要責任者;(三)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四)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五)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第十五條 事故單位應積極配合海外事業9、部、公司、股份公司或政府事故調查組的工作。同時,海外事業部或各單位的內部事故調查組有權向事故單位負責人和有關人員了解與事故有關的情況,并要求其提供相關文件、資料。事故單位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不得在事故調查期間離開工作崗位。第十六條 事故調查組應當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將調查報告報送同級安全生產委員會。經安全生產委員會同意,調查工作結束;同時將事故調查的有關資料歸檔保存。第四章 事故處理第十七條 按事故分類,明確事故處理權限,分級負責。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開展事故調查。(一)輕傷事故、重傷事故由事故單位處理;(二)一般死亡事故的處理,由海外事業部依據事故調查組的結論,對事故單位和有關人員進行10、處理,在收到事故調查報告后15日內將調查報告和處理決定報送公司及股份公司。對于影響重大的一般死亡事故,由股份公司組織調查處理;(三)較大及以上事故由股份公司做出處理決定。第十八條 為了保證事故責任追究的時效性,海外事業部和各單位要以內部事故調查組的結論為依據,及時對事故單位和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如果處理結果與股份公司或地方政府對事故處理的后期批復意見原則上有較大出入時可進行調整。第十九條 對事故責任人及責任單位的處罰參考公司安全事故和違規行為處罰制度。第二十條 發生人員死亡的生產性責任事故或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其它事故,各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分管安全工作領導,必須向海外事業部就事故過程、原因11、善后處理、整改措施、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等具體事項履行“說清楚”。第二十一條 安全事故“說清楚”以會議形式進行,會議由海外事業部總經理或委托人員主持,事業部領導、安全生產委員會委員、安全、工會、 紀檢監察、人事等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附件1: 事故快速報送書1、項目部/單位名稱 地址電話 2、發生事故日期 年 月 日 時 分3、事故發生地點 4、事 故 類 別 5、事故傷亡情況:死亡 人 重傷 人 輕傷 人 姓名傷害情況(死、重、輕)工種及級別性別年齡本工種工齡受過何種安全教育估計直接損失備注6、事故的經過和初步原因分析:7、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和其它情況:8、發生事故的項目建設單位、設計12、單位、監理單位的有關情況:單位公章: 單位負責人: 制表人: 年 月 日附件2: 海外事業部 項目部安全生產事故年匯總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類別月份職工平均人數(人)安全生產事故件數(件)傷亡人數(人)受傷害人損失工作日總數(工日)直接經濟損失(萬元)備注總計公司員工分包商總計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輕傷事故總計死亡重傷輕傷其中:非本單位人員中方外籍死亡重傷輕傷1月2月3月4月全年項目經理: 部門負責人: 填報人: 填報日期 : 年 月 日 海外事業部 項目部企業職工傷亡事故月(年)統計表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事故類別死亡重傷事故件數傷亡合計(人)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安全設施缺少或有缺陷生產場地環境不良個人防護用品缺少或有缺陷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違反操作規程或勞動紀律勞動組織不合理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揮錯誤教育培訓不夠、缺乏安全操作知識其它死亡重傷死亡重傷死亡重傷死亡重傷死亡重傷死亡重傷死亡重傷死亡重傷死亡重傷死亡重傷死亡重傷死亡重傷物體打擊車輛傷害/交通事故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火藥爆炸瓦斯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傷害合計項目經理: 部門負責人: 填報人: 填報日期 :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