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業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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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8066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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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業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目的為了規范各類事故管理,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確保公司財產、職工生命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二、事故分類1、生產事故:指生產過程中,由于違反工藝規程、崗位操作規程或操作不當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損失的事故。2、設備事故:指設備因非正常原因損壞,造成停機時間、產量損失或修復費用達到規定數額的事故。3、交通事故:指由于違反交通運輸規2、則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車、船損壞,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4、火災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對財產和人身造成損害的燃燒現象,都為火災事故。5、傷亡事故:指企業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或急性中毒。三、事故認定本制度所指事故為:傷亡事故、非傷亡事故和人身未遂事故。1、傷亡事故是指企業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與工作有關的人身傷亡和急性中毒事故。分為輕傷、重傷、死亡事故。(1)輕傷:是指損失一個工作日(含一個工作日)以上、105個工作日以下的失能傷害。(2)重傷:是指損失工作日等于和超過105日的失能傷害。(3)死亡。2、非傷亡事故:劃分為一級非傷亡事故、二級非傷亡事故和三級非傷亡事故三類。3、(1)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一級非傷亡事故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裝置供電中斷48小時或全公司中斷供電24小時以上。因違章造成生產系統停產24小時以上。生產、維修、倉庫和辦公區域火災燒毀財物價值在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造成后果嚴重、社會影響惡劣或上級認為應由上級調查處理的其他非傷亡事故。(2)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二級非傷亡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裝置供電中斷24小時或全公司供電中斷12小時以上。因違章造成生產系統停產12小時以上。生產、維修、倉庫和辦公區域火災燒毀財物價值在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上級認為應由上級調查處理的其他非傷亡事4、故。(3)未列入一、二級非傷亡事故范圍的其它非傷亡事故為三級非傷亡事故。3、人身未遂事故。人身未遂事故按事故情節和危害程度,分為重大人身未遂事故和一般人身未遂事故。四、事故的報告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同時向生產管理部調度室報告。生產管理部在10分鐘內視情況報告公司領導和相關單位領導。事故發生單位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啟動相應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防止事故擴大。2、事故發生后,公司按有關規定在1小時內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3、發生事故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8小時以內填寫好事故報告書,報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和生產管理部。五、事故調查1、輕傷事故、一般人身未遂事故、三級非傷亡事故5、由公司指定相關專業部門調查處理,報生產管理部審核、備案。2、其它事故由公司組成事故調查組調查處理。3、事故調查時間:(1)二級非傷亡事故、重大人身未遂事故調查應在事故發生后3天內完成,并形成事故調查報告。(2)重傷、一級非傷亡事故調查應在事故發生后5天內完成,并形成事故調查報告。(3)死亡事故調查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查處理。六、事故處理1、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2、重傷以下生產安全事故、二級非傷亡以下事故由公司在接到事故調查報告后3天內做出處理。3、一級非傷亡事故,公司自接到事故調查報告后應在56、天內做出批復。4、死亡事故,公司自事故發生后應立即組織處理,保護好事故現場,并在2小時內及時報告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在接到政府部門對事故調查報告的批復后5天內做出正式處理批復。為了規范各類事故管理,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確保公司財產、職工生命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二、事故分類1、生產事故:指生產過程中,由于違反工藝規程、崗位操作規程或操作不當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損失的事故。2、設備事故:指設備因非正常原因損壞,造成停機時間、產量損失或修復費用達到規定數額的事故。3、交通事故:7、指由于違反交通運輸規則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車、船損壞,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4、火災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對財產和人身造成損害的燃燒現象,都為火災事故。5、傷亡事故:指企業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或急性中毒。三、事故認定本制度所指事故為:傷亡事故、非傷亡事故和人身未遂事故。1、傷亡事故是指企業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與工作有關的人身傷亡和急性中毒事故。分為輕傷、重傷、死亡事故。(1)輕傷:是指損失一個工作日(含一個工作日)以上、105個工作日以下的失能傷害。(2)重傷:是指損失工作日等于和超過105日的失能傷害。(3)死亡。2、非傷亡事故:劃分為一級非傷亡事故、二級非傷亡事故和8、三級非傷亡事故三類。(1)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一級非傷亡事故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裝置供電中斷48小時或全公司中斷供電24小時以上。因違章造成生產系統停產24小時以上。生產、維修、倉庫和辦公區域火災燒毀財物價值在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造成后果嚴重、社會影響惡劣或上級認為應由上級調查處理的其他非傷亡事故。(2)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二級非傷亡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裝置供電中斷24小時或全公司供電中斷12小時以上。因違章造成生產系統停產12小時以上。生產、維修、倉庫和辦公區域火災燒毀財物價值在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上級認為應由上級調9、查處理的其他非傷亡事故。(3)未列入一、二級非傷亡事故范圍的其它非傷亡事故為三級非傷亡事故。3、人身未遂事故。人身未遂事故按事故情節和危害程度,分為重大人身未遂事故和一般人身未遂事故。四、事故的報告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同時向生產管理部調度室報告。生產管理部在10分鐘內視情況報告公司領導和相關單位領導。事故發生單位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啟動相應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防止事故擴大。2、事故發生后,公司按有關規定在1小時內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3、發生事故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8小時以內填寫好事故報告書,報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和生產管理部。五、事故調查1、輕傷事故、一般人身未遂10、事故、三級非傷亡事故由公司指定相關專業部門調查處理,報生產管理部審核、備案。2、其它事故由公司組成事故調查組調查處理。3、事故調查時間:(1)二級非傷亡事故、重大人身未遂事故調查應在事故發生后3天內完成,并形成事故調查報告。(2)重傷、一級非傷亡事故調查應在事故發生后5天內完成,并形成事故調查報告。(3)死亡事故調查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查處理。六、事故處理1、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2、重傷以下生產安全事故、二級非傷亡以下事故由公司在接到事故調查報告后3天內做出處理。3、一級非傷亡事故,公司自接到事故調查報告后應在5天內做出批復。4、死亡事故,公司自事故發生后應立即組織處理,保護好事故現場,并在2小時內及時報告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在接到政府部門對事故調查報告的批復后5天內做出正式處理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