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場森林防火消防工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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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8153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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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場森林防火消防工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場長森林防火工作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研究決定國有林區森林防火重大問題。二、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制定林場森林防火措施,組織全場干部職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主持召開森林防火會議,部署森林防火工作。三、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排除火災隱患。四、掌握火情動態,制定森林撲火預案,組織指揮或授權指揮撲救轄區內的森林火災。分管場長森林防火工作職責 一、協助場長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開森林防火會議,協2、調、研究、解決森林防火工作中重大問題。二、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林場森林防火工作的各種措施。三、組織、指導、檢查、督促各管護站開展好森林防火工作。主持開展森林火災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四、安排、組織好林場的森林防火值班、林區巡護,加強對值班和巡護工作的監督檢查。五、組織撲火隊伍建設,并進行培訓和撲火演練。六、負責組織指揮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七、協助縣森林公安局調查森林火災案件。林政科人員森林防火工作職責 一、負責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協助場領導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二、堅持調查研究,制定林場森林防火規劃、計劃、責任制的制定和落實。三、隨時掌握林區動態,及時研究森林防火工作措施、對策,積3、極發揮參謀和助手作用。四、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森林防火工作,作好文字記載和上傳下達工作,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檔案。五、積極開展本轄區森林防火檢查、督促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分管副場長和場長報告,并及時予以解決。六、抓好防火設施和隊伍建設,認真做好森林防火設備、設施的管理工作,做好登記使用情況記載。七、堅持森林防火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不脫崗、漏崗,并做好森林防火值班情況記錄。八、積極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做好森林火災撲救的后勤保障工作。九、積極協助縣森林公安局調查森林火災案件。管護站站長森林防火工作職責 一、管護站實行森林防火站長負責制。二、貫徹落實縣防火辦、林場的森林防火指示,負責安排本站4、森林防火的值班、守卡、巡護工作。三、加強與當地政府、村、社的聯系,做好森林防火聯防。四、建立本站森林防火撲火隊(林場分隊),負責組織、調動、指揮撲火隊參加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五、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檢查、督查工作,要求熟悉本站轄區山林的山形地貌和林區交通道路情況。六、經常宣傳,落實森林防火的各項工作,加強防火檢查,強化火源管理,嚴禁違章用火。七、發現火情及時向上級報告,并組織撲救,當好撲火向導,認真追查山火肇事者,協助有關部門調查森林火災案件。管護人員森林防火工作職責一、認真學習、大力宣傳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對本職責區做到逐戶逐人宣傳,不留死角。二、熟悉本責任區的山形地貌和林區道路,單位和居民5、住所、墳地分布,做到不缺不漏,并做好登記。三、上班要嚴守崗位,巡護到位,佩戴森林防火袖章,下班要做好交接,全面認真履行職責。四、嚴禁火源入山,凡進入林區的人員,要一律進行檢查,堅決收繳火種,對不聽勸阻,違章用火的,要立即制止,并報告林場和當地政府。五、一旦發生山火,要立即報告林場和當地政府,同時就近組織干部群眾進行撲救,最大限度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并及時追查山火肇事者。森林火災處置制度 一、接到火情報告,要立即查清問明起火時間、起火地點、村、組、小地名、通往火場路徑。并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和主要領導,同時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并作好記錄。二、立即調動組織撲火人員,迅速趕往火場撲火,值班6、領導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火場指揮撲火。掌握火場火勢動態,集中優勢兵力,實現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標。三、立即通知發現火情的人員或安排專人,查明起火原因,積極配合政府或公安部門,追查林火肇事者。四、根據火情發展狀況,超過轄區控制能力時,應立即啟動森林防火預案或報告上級請求支援,不得延誤撲火戰機,同時安排好進入火場的撲火向導員。五、火災撲滅后,要立即組織人員徹底清理余火,留足火場看守人員,留守火場人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擅自撤離。同時組織人員調查火災各種損失、嫌疑人查處情況,整理好火場原始記錄,建檔立案?;鹪垂芾碇贫纫?、在森林防火期或高溫伏旱時期,本轄區內嚴禁野外用火。二、在防火期嚴禁在本轄區燒錢化紙放鞭7、炮、燒灰積肥、林區野炊、吸煙、以火驅獸、燃放孔明燈,按森林防火條例第五十條規定,違者個人處罰200元3000元,單位處罰10000元50000元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加強林區山火易發地段和人員集中的地方的巡護。對入山人員要逐一檢查,發現火種,堅決沒收。四、進入林區采伐作業、造林生產、礦山開采以及其它工程作業,必須遵守森林防火用火規定,凡作業人員違章用火或引發山火,除追究當事人責任外,還要追究組織者或法人的經濟和法律責任。五、進入林區旅游或休閑的人員,違章用火或引發山火,除追究當事人責任外,還要追究組織者或旅游接待單位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六、林區內的道路和寺廟要責成林地林木權8、益受益人以及寺廟的管理人,安排專人清除道路或寺廟周圍的易燃物,加強安全巡護,嚴防引發山火。凡因到寺廟活動的人員,引發山火,除追究當事人責任外,還要追究寺廟管理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森林防火值班制度一、值班人員在指定地點值班,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險天氣期間,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二、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到位,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密切注視野外用火的動向,嚴加防范。三、值班人員必須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認真履行職責。四、值班人員負責當日森林防火工作,接到火情報告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及時組織人員撲救。五、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開,因失職貽誤撲火戰機,追究失職人員行政責任,造成重大損失構9、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森林防火責任追究制度全場干部職工違反森林防火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森林防火組織機構不健全,森林防火責任不落實,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措施不到位的。(二)上級森林防火文件和會議精神不及時傳達貫徹落實的。(三)工作失職、處置不當或保障不力,導致森林火災發生、蔓延或造成人員傷亡事故和重大損失的。(四)不認真執行森林防火規定和上級有關指示、規定、通知,造成損失的。(五)護林防火隊伍組織不健全,撲火隊伍沒按要求組建或人員不到位的。(六)發生森林火災不報或虛報的。(七)發生森林火災,管護人員30分鐘內、站長110、小時內未到現場的。璧山縣森林火災報告制度一、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火情,應立即向當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或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森林防火指揮部核實火情后立即向縣委、縣府報告。二、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和相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中共中央宣傳部新聞局、國家林業局關于森林火災新聞報道的相關規定,由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對外發布森林火災信息和上報森林火災。三、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或森林經營單位接到火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火場核實情況,到達火場后第一時間將掌握的情況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并每半小時報告一次最新情況。報告主要內容包括六個方面:(一)火災發生的詳細時間、地點和具體行車路線;(二11、)起火原因;(三)火場植被情況、面積、火線長度、蔓延趨勢;(四)在火場一線指揮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領導名單與聯系方式;(五)撲火人員力量;(六)火場氣象因子:溫度、風力、風向。四、對下列森林火災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按照相關規定報告市森林防火指揮部:(一)4小時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二)重大、特大森林火災;(三)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四)造成一人(含)以上死亡或三人(含)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五)重點林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和風景區的森林火災;(六)區縣行政區交界地的森林火災;(七)需要上級和友鄰單位支援的森林火災。五、對于過火面積超過3公頃,或4小時未撲滅的森林火災,所在地區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要迅速寫出火災撲救情況的綜合報告(附火場圖),及時上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六、林火撲滅后,鎮街要將過火面積、起火原因、火災損失、火案查處結果等情況在3日內書面上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受害面積1公頃或過火面積10公頃以上的林火實行一災一報,每起都要以正式文件上報。
表格合同
上傳時間:2021-05-17
1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