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公司燒結煉鐵及煉鋼分廠事故考核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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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8433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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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鋼鐵公司燒結、煉鐵及煉鋼分廠事故考核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錄一、 事故考核管理制度21、目的22、適用范圍33、生產部管理規定38、調度管理考核44、生產任務考核42、生產事故匯報制度43、生產事故分級54.生產事故考核5一、 燒結分廠61.日常生產事故62.燒結廠無計劃停機事故考核6二、 煉鐵分廠61.日常生產事故61.2因為高爐鐵水包結殼造成煉鋼延誤卸水的每次處罰100元。(恢復爐況期間除外)61.7煉鐵自身原因造成燒結礦非正常外翻,一次處罰200元。72.煉鐵廠無計劃減風、休風事故的考核制2、度。7三、 煉鋼分廠71、日常生產事故81.2因連鑄中包溢鋼停澆,一次處罰100元。82.煉鋼廠無計劃停機事故考核8四、軋鋼分廠81.日常生產事故82.軋鋼分廠無計劃停機事故9五、 電廠91.日常生產事故92.電廠無計劃停機事故10六、 超細粉車間101、超細粉無計劃停機事故10七、機修車間11八、生產車隊11二、交接班管理制度131、管理內容與要求141、1交班141.2 接班141.3 交接班時有以下情況時,將對責任人進行考核。15三、安全管理制度161、管理內容與要求16一、 事故考核管理制度1、目的為了充分發揮生產管理考核的導向作用,提高各生產部門生產效率,強化調度指令執行,及時解決生3、產環節矛盾,確保系統生產環節穩定和既定目標順利實現,特制定以下考核制度。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對公司各生產單位及輔助單位生產任務、生產事故及生產現場管理。生產部具體負責該制度的制定、檢查、落實和考核工作。3、生產部管理規定二、 各生產分廠必須按計劃完成生產部下達的月、年度生產任務,不得出現無計劃停機事故。三、 各生產分廠要根據生產部安排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生產部下達的檢修任務。四、 生產總調度負責組織公司日常生產活動,均衡有序協調安全生產,各生產分廠、輔助單位對生產總調下達的指令要嚴格執行。五、 各生產單位計劃停機檢修必須提前兩天向生產部申請,特殊情況提前三小時申請,否則視為無計劃停機。六、4、 各生產分廠對本單位的機、物、料、存放要整潔有序,不得出現混料現象。七、 各生產分廠、輔助單位要嚴格審查本單位用各類生產車輛,節約用車資源。八、 生產部在職權范圍內有權調動各生產分廠的人、機、物、料,各生產分廠要執行配合,不得推諉扯皮。8、調度管理考核(1)各生產分廠、輔助單位要嚴格執行生產總調下達的調度指令,對拒不執行或執行不徹底的一次處罰500元。(2)各生產分廠因對用車審批不嚴,導致車輛資源浪費,一次處罰500元。(3)保持生產現場清潔,機物料擺放有序,不得出現混料,亂堆亂放,否則處罰200元。(4)對組織不到位,不能按時間完成生產部下達的檢修任務,考核分廠工資總額0.5%。4、生產任務5、考核各分廠每月要按照生產部下達的月生產任務按質按量的完成,任務產量按各分廠產量的總和進行考核。各分廠未完成的,按完成額度的百分比進行考核,未完成1%考核分廠正副職當月工資的1%,未完成2%考核分廠正副職當月工資的2%以此類推。5、生產事故考核1、 生產事故定義 是指在生產作業過程中,因違反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標準化作業要求,違反勞動紀律、違章指揮、強迫命令以及工作疏漏、失誤或對異常狀況處理不當導致主要設備停機、主要生產工序全部或部分中斷,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或不利影響,并且損失或影響程度達到事故規定最低等級的各類事件。2、生產事故匯報制度 各生產分廠凡發生停機、停產事故,必須在事故發生后10分鐘內6、,由分廠調度電話匯報給生產總調度,如有遲報、漏報、瞞報、錯報的,發現一次處罰當班調度200元。凡停機、停產超過2小時的,除電話匯報外,還要在24小時內,以書面的形式(按匯報內容寫清)匯報給生產總調度,如有遲報、漏報、瞞報、錯報的,發現一次考核分廠調度長500元,連帶分廠廠長100元。3、生產事故分級 1、日常生產事故:事故停產時間1小時以內,致使上下道工序銜接出現的問題,造成公司經濟受到損失的生產事故。2、一般事故:事故停產時間1小時4小時。 3、較大事故:事故停產時間4小時12小時。 4、重大事故:事故停產時間12小時24小時、事故造成損失特別巨大、如因計劃檢修完成或事故停機檢修完畢后,造成7、二次停產的。5、特大事故:事故停產時間在24小時以上的屬特大型事故,由公司經理會協商處理。4.生產事故考核 生產部在各單位日常生產事故中,可根據事故性質及對生產造成的影響程度酌情進行考核。生產事故時間:一般按照事故停機、減風、減生產負荷開始的時間到恢復正常生產之間的時間計算,生產部對各生產單位生產事故考核規定如下:一、 燒結分廠 1.日常生產事故燒結廠自身原因造成燒結礦非正常外翻,一次處罰200元。 2.燒結廠無計劃停機事故考核事故停機按停機時間長短,不得超過1小時.超過1小時一次處罰相關責任人200元,考核分廠工資總額0.1%。超過4小時一次處罰相關責任人500元,考核分廠工資總額0.3%。8、超過8小時以上者一次處罰相關責任人1000元。考核分廠工資總額0.5%。 如因計劃檢修完成或事故停機檢修完畢后,造成二次停機的一次考核分廠工資總額0.5%。以上罰款,罰款總額超過1000元,連帶正職10%,副職8%。交罰款時,需把罰款明細上交總調統計。二、 煉鐵分廠 1.日常生產事故1.1因為高爐鐵水包過滿超過煉鋼天車所承受噸位(鐵水包+鐵水重量不得超過85噸),導致煉鋼天車起吊不動的每次處罰100元。1.2因為高爐鐵水包結殼造成煉鋼延誤卸水的每次處罰100元。(恢復爐況期間除外)1.3高爐由于渣鐵外溢造成燒道、燒壞設備等事故,一次處罰2000元,出現火車掉道影響高爐正常生產一次處罰1000元9、。 1.4由于高爐自身原因減風超過正常風壓90%,減氧超過正常富氧量20%,必須向生產總調匯報,否則處罰當班調度500元。1.5高爐正常情況下休風換套,換1個套情況下不得超過1小時,換多個套視情況另定,超出規定時間處罰200元。1.6正常生產高爐返粉粒度5mm篩網,不得大于8%,超過一次罰款200元,考核煉鐵分廠工資總額0.1%。1.7煉鐵自身原因造成燒結礦非正常外翻,一次處罰200元。 2.煉鐵廠無計劃減風、休風事故的考核制度。 由于高爐自身原因減風超過正常風壓90%,減氧超過正常富氧量20%,不影響其它分廠生產,1小時內自行考核,超過1小時處罰相關責任人200元。減風、減氧影響其它分廠生產10、,一次處罰相關責任人200元,考核分廠工資總額0.1%。凡出現休風在一小時內(正常休風換套除外)處罰相關責任人200元,考核分廠工資總額0.05%。休風超過1小時一次處罰相關責任人200元,考核分廠工資總額0.1%。休風超過4小時一次處罰相關責任人500元,考核分廠工資總額0.3%。休風超過8小時以上者一次處罰相關責任人1000元。考核分廠工資總額0.5%。 如因計劃檢修完成或無計劃休風檢修完畢后造成二次休風一次考核分廠工資總額0.5%。以上罰款,罰款總額超過1000元,連帶正職10%,副職8%。交罰款時,需把罰款明細上交總調統計。三、 煉鋼分廠 1、日常生產事故1.1因轉爐加廢鋼造成放炮鐵水11、外溢,造成設備等物品損壞,一次處罰500元。1.2因連鑄中包溢鋼停澆,一次處罰100元。 2.煉鋼廠無計劃停機事故考核2.1出現一次無計劃停機,影響煉鐵分廠生產,造成煉鐵分廠限產(包括減風、減氧、停氧等)一次考核分廠工資總額0.1%。造成煉鐵分廠休風停產,休風超過1小時一次處罰相關責任人200元,考核分廠工資總額0.1%。休風超過4小時一次處罰相關責任人500元,考核分廠工資總額0.3%。休風超過8小時以上者一次處罰相關責任人1000元。考核分廠工資總額0.5%。2.2因煉鋼生產事故鑄鐵,鑄鐵在100噸以內,罰款100元,鑄鐵每增加100噸,增加罰款100元。2.3如出現大包竄鋼等事故處罰相關12、責任人200元,考核分廠工資總額0.1%。2.4如因計劃檢修完成或事故停機檢修完畢后,造成二次停機的一次考核分廠工資總額0.5%。以上罰款,罰款總額超過1000元,連帶正職10%,副職8%。交罰款時,需把罰款明細上交總調統計。四、軋鋼分廠 1.日常生產事故1.1軋鋼一線每月總堆鋼次數不得超過24次,二線堆鋼次數不超過20次,三線堆鋼次數不超過20次,每超一次罰款200元。調試新品種或其他原因堆鋼次數不予考核。1.2軋鋼不得影響煉鋼鋼坯卸車,因自身原因造成卸車、出坯不及時,一次處罰200元。 2.軋鋼分廠無計劃停機事故2.1軋鋼1#期、2#期每天停機時間累計不得超過3.5小時,軋鋼3#期每天停機13、時間累積不得超過5小時(包括檢崗)。2.2軋鋼1#期、2#期超過3.5小時,軋鋼3#期超過5小時一次處罰相關責任人200元,考核分廠工資總額0.1%。2.3軋鋼1#期、2#期超過5.5小時,軋鋼3#期超過7小時一次處罰相關責任人500元,考核分廠工資總額0.3%。2.4軋鋼1#期、2#期超過7.5小時,軋鋼3#期超過9小時一次處罰相關責任人1000元,考核分廠工資總額0.5%。2.5如因計劃檢修完成或事故停機檢修完畢后,造成二次停機的一次考核分廠工資總額0.5%。 以上罰款,罰款總額超過1000元,連帶正職10%,副職8%。交罰款時,需把罰款明細上交總調統計。五、 電廠 1.日常生產事故電廠由14、于自身原因降負荷,一期時發電量不得低于5800kwh,二期時發電量不得低于17500kwh,超過一小時,一次處罰相關責任人200元。影響其它分廠生產,處罰相關責任人200元,考核電廠工資總額0.1%。 2.電廠無計劃停機事故電廠要保證穩發、滿發,不得出現無計劃停機事故,凡無計劃停機超過一小時執行考核。2.1超過1小時一次處罰相關責任人200元,考核分廠工資總額0.1%。2.2超過8小時一次處罰相關責任人500元,考核分廠工資總額0.3%。2.3超過24小時以上者一次處罰相關責任人1000元,考核分廠工資總額0.5%。2.4 如因計劃檢修完成或事故停機檢修完畢后,造成二次停機的一次考核分廠工資總15、額0.5%。 以上罰款,罰款總額超過1000元,連帶正職10%,副職8%。交罰款時,需把罰款明細上交總調統計。六、 超細粉車間 1、超細粉無計劃停機事故事故停機按停機時間長短,不得超過1小時。1.1超過1小時一次處罰相關責任人200元,考核車間工資總額0.1%。1.2超過4小時一次處罰相關責任人500元,考核車間工資總額0.3%。1.3超過8小時以上者一次處罰相關責任人1000元,考核車間工資總額0.5%。1.4 如因計劃檢修完成或事故停機檢修完畢后,造成二次停機的一次考核分廠工資總額0.5%。以上罰款,罰款總額超過1000元,連帶正職10%,副職8%。交罰款時,需把罰款明細上交總調統計。七、16、機修車間 1.配合各分廠制作備品備件,保質保量完成。未按時按質完成,一次罰款200元。 2.按時按質,配合各分廠完成檢修任務,如果沒有按時間按質量完成,一次考核工資總額0.1%。 3.完成其臨時性生產任務,如有無按時間按質量完成任務,每次考核工資總額0.1%。 以上罰款,罰款總額超過1000元,連帶正職10%,副職8%。交罰款時,需把罰款明細上交總調統計。八、生產車隊 1.保證各分廠生產用車,出現一次因車輛不到位,影響生產,一次罰款100元。 2.廠內各種原料,物料,倒運時不出現掉料,混料,出現一次掉料,混料,罰款100元。 3.生產車隊車輛應按照生產單位要求在倒料過程中將所倒運物料卸到指定地17、點,如不按照指定地點卸料所造成的二次倒料每次考核100元。 4.由于生產車隊在生產運輸過程中因操作失誤造成的車輛撞擊,造成車輛損壞的視車輛損壞情況考核。 5.生產車隊在運輸及施工過程中,造成的工業建筑及工業管路,電器線路等損壞,造成影響生產的視事故嚴重程度進行考核。 6.生產車隊在運輸過程中禁止對料場及焦場內的生產原材料進行碾壓,發現一次處罰100元。 7.生產車隊在卸料過程中場地允許的情況下不得亂卸,如因亂卸造成場地利用率降低導致二次整理的或致使交通受到影響,造成生產秩序出現混亂的每次處罰 100元。 8.生產車隊與生產單位共同施工時應積極配合生產單位,禁止發生扯皮現象,在現場條件允許的情況18、下積極配合生產單位施工,如因雙方存在扯皮現象而造成施工進度降低的每次處罰200元。 9.生產車隊應完成上級安排的其它臨時性生產任務,如沒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任務的,未按時完成的處罰相關責任人200元,考核車隊工資總額0.1%。(特殊情況除外) 以上罰款,罰款總額超過1000元,連帶正職10%,副職8%。交罰款時,需把罰款明細上交總調統計。 附件: 生產事故報告表編號: 事故單位:事故地點:事故時間: 月 日 時 分 至 月 日 時 分事故概況:事故分析及責任:防范措施:處理意見:報告單位: 主管領導: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二、交接班管理制度 目的: 為建立規范化的科學管理制度,明確生產19、調度交班人員、接班人員職責,做好好運行的銜接工作,確保生產安全有效運行,特制訂調度員交接班制度。 1、管理內容與要求 1、1交班交班人必須按規定如實填寫交接班記 錄和其他原始記錄,待接班人按規定時間到崗后雙方當面交接清楚后方可離崗。 1.1.2 必須向接班人交清以下內容: (1)所屬區域設備運行情況;缺陷和事故處理情況;有無遺留問題待下班處理。 (2)安全生產情況: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并靈敏可靠;當班是否有不安全的隱患,是否采取控制措施;出現重大事故后的現場處理及現場保護情況,是否及時上報。 (3) 文明生產情況。窗明地凈,工具及用具擺放整齊有序。 (4) 原始記錄。做到內容詳細、準確、字跡清楚規20、范,無亂撕亂畫現象,妥善保管無丟失。 各種通訊工具無丟失、無損壞。 (5) 對上級領導的批示堅決執行,并將執行情況記錄在案以及各級領導臨時交辦任務完成情況。1.2 接班 1.2.1 接班人員應在接班前三十分鐘到達調度室,查閱記錄、理清生產狀況,有疑問必須詢問清楚。1.2.2 接班人員未按時到達,交班人員應報告調度長,并繼續在崗,等候接班人員到達。1.2.3 接班人員首先查看接班記錄,包括設備運行情 況,安全生產情況,文明生產、通訊器材、原始記錄等進行檢查。 1.2.4 發現接班人口述與實際情況不符時, 經核定后由交班人如實更改,無異議時交接雙方在交接記錄上簽全各自的姓名。1.3 交接班時有以下21、情況時,將對責任人進行考核。、對生產報表數據,保證準確無誤,對于報表數據計算錯誤,發現一次處罰100元。 、生產中發生事故,必須在十五分鐘內趕到現場。不能及時到達現場的,發現一次處罰100元。 、當班生產情況,做好記錄,寫清問題,發現一次記錄不正確或交接班記錄不全的情況處罰100元。 、對當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調查清楚,、查明原因,對未及時調查解決并無特殊原因發現一次處罰100元。 、上級下達的命令和交代的任務認真執行,對推諉、拖拉不認真執行的一次處罰100元。 、工作時間不準脫崗、上網聊天、看小說、玩游戲,發現一次處罰100元。 、外單位人員到調度室不得進行閑聊,特殊情況,不超過10分鐘,否則22、處罰50元。 、對生產中不安全隱患和違章操作及時向有關單位和領導匯報,一次不報,處罰200元。 三、安全管理制度目的: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員工的安全健康和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規程。 1、管理內容與要求 1. 上崗前,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嚴禁飲酒,進入現場必須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走安全道,過輥道走安全橋。現場設有危險標志區域(煤氣區域、軋鋼區域、冷床區域等),非崗位人員禁止入內;檢修人員進行檢修作業時,須與崗位人員取得聯系,確保安全后進行相關作業。 2. 安全通道要保持平坦暢通,工作場所和通道都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 3. 原材料和設備的備品、備件必須合理堆23、放,保證堆放牢固、整齊、不準超高、不超重、不偏移、不歪倒。 4. 新設備投入使用前必須有安全技術規程和完整可靠的安全措施及保護裝置。 5. 在人員能觸及部位或人員工作場所,必須做到有輪必有罩,有軸必有套、有坑必有欄、有口必有蓋、有空必有篦。 6. 安全裝置、設施、信號必須齊全、靈敏、可靠、不準隨意改裝、 7. 機電設備轉動時,禁止到危險部位檢查、維修。在轉動部位需要進行人工加油時,必須使用長嘴加油器加油,對難于加油處必須停機加油(必要時停電加油)。 8. 在采用新設備、新工藝、新技術及生產新產品時,必須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 9. 發現設備有缺陷,工具損壞,易造成人身事故時,應立即停止24、作業。 10. 凡在煤氣、電氣、高處等危險區域工作,工作前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由專業人員負責檢查確認、設定專人監護。 11. 不準隨意觸動電氣、煤氣設備、易燃易爆裝置等,未經檢驗,一切電氣設備及線路均視為有電,一切煤氣設備均視為通有煤氣。 12. 鋼繩、吊鉤、吊帶、自動抓、鏈條、地板鉤等吊具,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并經常檢查,發現不合格立即報廢。 13. 起重機司機要認真瞭望確認后聽從地面人員的正確指揮,嚴格遵守規定的各種信號和手勢操作。 14. 凡使用的各種極限安全裝置、警報信號,應保持動作靈敏可靠,標志明顯,并定期檢查、檢修。 15. 在進行檢修、檢查和清掃設備前,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聯系25、制度。 16. 在夜間或暗處工作時,應有足夠的照明。手提燈或局部照明的電壓應在36V以下,在潮濕等危險區域工作時,手提燈電壓應在12V以下。36V以上的照明禁止隨意移動。 17. 在工作中不可靠近或接觸設備的帶電部分、煤氣部分、以及各種危險部位。手潮濕不準觸摸電氣設備。 18. 電氣設備和線路要符合規定,絕緣必須良好,按期檢修或實驗,臨時性的電氣裝置要符合安全要求。 19. 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和結構部分,必須有良好的接地裝置。電氣裝置拆除后剩余的電線頭必須包扎絕緣物。 20. 滅電氣設備火災時,不準用水或泡沫滅火器滅火,應用干粉滅火器滅火。如只能用水滅火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滅火。 21. 必須參加公司組織的周三安全學習, 認真學習、做好筆記,提高自身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