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業公司機電干部上崗查崗事故分析追查等制度2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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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8686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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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業公司機電干部上崗查崗事故分析追查等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領導干部上崗制度3機電干部上崗、查崗制度4副井絞車房交接班制度6提升運輸安全專項管理制度6機電事故分析追查制度8油脂管理制度10電氣預防性試驗及整定制度12煤礦雜散電流管理制度13礦用阻燃膠帶管理制度15防雷安全管理制度19設備包機責任制20機電例會制度21領導干部上崗制度1.機電礦長、分管領導每月對重要崗位上崗次數不少于 1次,同時值班領導每月必須有1次夜班查崗。重點檢查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各重要崗位出勤情況、設備運行維修情況,并2、及時糾正各種違章違紀行為,及時組織處理現場出現的安全運行問題。2.礦安監人員每班對各重要崗位,重點檢查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設備運行維修情況,并及時糾正各種違章違紀行為,及時組織處理現場出現的安全運行問題。3.機電(部)隊值班領導對重要崗位上崗不少于 2 次。重點檢查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重要崗位出勤情況、設備運行維修情況,并及時糾正各種違章違紀行為,及時組織處理現場出現的安全運行問題。5.上崗考核要求:各級領導干部及有關人員上崗檢查時要認真履行職責,要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上崗次數,到現場檢查工作時要認真填寫領導干部及有關人員上崗記錄,不準漏填或找人代填,發現后對其責任者處罰。在現場發現的安3、全隱患問題要安排有關人員落實時間、落實責任、落實措施,限期整改處理。機電干部上崗、查崗制度一、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本制度規定了各級機電管理干部上崗檢查的具體要求。本制度適用于我礦機電副總、機電科長、機電科各分管工程師(技術員)明確職責之用。二、主要內容與要求1、各級機電干部要定時對全礦或本職范圍內機電設備和設備的完好程度、防爆性能、安全運轉狀態、職工遵章守紀等情況進行檢查。2、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組織處理,在本職范圍內不能處理時,要及時向上一級匯報。3、機電副總工程師每月深入現場檢查1次以上,其中下井檢查不得少于5次,對各重要部位至少檢查一次。4、機電科長每月深入現場檢查不得少于3次,對主副井4、提升系統、主扇壓風機、主水泵、地面和井下中央變電所、綜采工作面等重要部位至少組織檢查一次。5、機電科各分管科長和分管工程師(技術員)每月在自己分管范圍內,至少上崗檢查12次以上。6、機電隊長和技術員每月上崗檢查不得少于10次,對本隊管理各部位至少都應檢查一次以上,對涉及全礦安全生產的要害部位。如:主副提升、主扇壓風機、變電所供電線路、主水泵等至少每周檢查一次,并將上崗時間和發現問題認真記錄在“干部上崗記錄”上備查。7、各基層單位的機電副隊長和技術員(機電負責人)對本隊管轄的所有機電設備和崗位,每月檢查不得少于12次。三、檢查匯報和考核要求:1、各級機電管理干部,對自己分管的工作,都應盡心盡力、5、勇于負責及時解決問題。1.1各級機電管理干部都要對自己上一級領導負責,每月必須向上級領導或業務部門匯報上崗檢查情況。1.2各基層單位的機電副隊長和各隊的技術員(機電負責人)要向機電科分管工程師(技術員)匯報。1.3、各機電隊長要向機電副礦長和機電科長匯報。1.4、機電科長向機電副礦長匯報。2、以上規定作為對各級機電管理干部工作實績考核的依據。3、機電科組織專人將要害部門的上崗情況每月統計上報機電副礦長。四、檢查與考核:1、本標準由機電科歸口管理,每月全面檢查一次。2、本標準結合各級機電管理干部責任制一并檢查考核。副井絞車房交接班制度一.接班司機必須提前到崗面對面交接班,在接班人員 未到崗前,交6、班人不能離開崗位。二.交班人員在交班前除完成日常維護作業外,必須將本設備運行情況,運行時發現的問題,故障維修情況等詳細記錄在“交接班記錄薄”上并應主動向接班人介紹,雙方當面檢查交接班完畢后在記錄薄上簽字。三.如因交接不清,設備在接班后發現問題,由接班人負責。四.交接班司機在相互交接時要檢查工作環境、設備是否清潔,設備是否完好,若不合格,接班司機有權不接班。五.交接班記錄薄必須保持清潔、完整,不能撕毀、涂改、丟失。提升運輸安全專項管理制度加強提升運輸設備的安全管理,充分發揮設備的效能,依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保證設備安全、可靠、正常運行,特指定本安全管理制度。1、認真7、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2、管好、用好、維修好大型設備,使大型固定設備臺臺完好,保證安全生產。3、司機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嚴格執行上崗掛牌制度。4、司機應嚴格執行本工種的技術操作規程和崗位作業標準,中途不得脫崗、串崗和班中睡覺,并每小時巡回檢查一次,認真填寫記錄。5、各絞車房必須裝設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主保護和后備保護裝置,每班進行試驗并作記錄。6、提升運輸設備的日常維護時間,每天不少于2小時,并作好記錄。進行停送電操作時應嚴格執行“兩票”制和操作規程,并懸掛警示牌。7、提升鋼絲繩應有出廠合格證和使用前的檢驗報告,使用中鋼絲繩必須每天檢查一次,并作好記錄。8、檢修工應嚴格執行8、絞車日常維護檢查制度,并做好每天的檢修記錄。9、皮帶機必須在額定負荷內工作,嚴禁超負荷運行。10、提升運輸設備應裝設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各種保護裝置,并按規定進行試驗,作好記錄。11、對需定期檢查的裝置應嚴格檢查,做好記錄。12、提升運輸設備的潤滑油應定期進行鐵譜分析,并有報告。13、電動機接地極每季度測試一次絕緣阻值。14、每年應定期對提升運輸設備的主要潤滑部位進行清洗換油。15、對于突發性故障,機電隊應向礦生產調度和機電科匯報,通知有關領導和管理人員,到現場研究處理方案,決策后及時檢修,機電隊和機電科應做好記錄。16、機電科應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要求搞好提升運輸設備的性能測試,并做好記錄。17、9、機電科負責根據規程規定對提升運輸設備主要受力部件進行探傷,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更換。18、每臺提升設備必須有銘牌、責任牌。19、機房內必須有足夠的滅火器、0.2m3以上滅火砂及砂袋和消防鍬。20、提升運輸設備的絕緣用具必須每年進行一次試驗。21、機電科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面檢查,并對檢查出的問題進行三定。22、對重大、特大事故必須認真分析,記錄存檔。機電事故分析追查制度為了加強機電事故管理,降低或防止事故發生,提高事故管理的準確性,縮短事故處理時間,提高開機率,保證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1、生產設備因非正常磨損造成停產或效能降低,停機時間和經濟損失超過規定限額的,均視為事故。2、機電部負10、責對全礦的機電事故進行管理,礦屬各單位的行政負責人是本單位機電事故第一責任者,負責本單位機電事故的追查、落實、處理。3、對發生的機電事故,有關單位要及時向調度室和機電部匯報,并積極組織處理事故,恢復生產,在次日寫出事故報告交機電部,事故報告要寫清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分析,對責任人的處理及今后的防范措施。4、機電科在接到事故匯報后,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對超過兩小時的事故,有關人員要及時到達事故現場,協助事故處理,積極組織調配設備,盡量縮短事故時間,并在次日會同有關部門,對事故組織追查,寫出事故報告。5、對發生的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吸取教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復發生,對發生事故的單位或責11、任人,根據情節輕重和責任大小,按機電管理制度,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賠償,觸犯法律者要依法制裁,對隱瞞事故不報或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應加重處罰,并追究領導責任。6、處罰:6.1經分析屬責任事故,對使用單位主要責任者處罰100-500元,對直接責任者按事故大小、設備價值的多少,視具體情況罰款。6.2對事故隱瞞不報者,一經查出加倍處罰。6.3因軸承損壞未能及時發現造成事故擴大的,以損壞設備價值20處罰。6.4因油質不符合規定或缺油造成事故的,按損壞設備價值的115處罰,并在月底考核事故率。6.5因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造成的事故加倍處罰,并在月底考核事故率。6.6因司機不負責造成的事故,按損壞設備價12、值115處罰(視設備價值而定,小型設備執行,大型設備酌情處理)。6.7對保護不全造成事故加倍處罰,處罰責任單位5001000元,并在月底核算事故率。造成嚴重后果的,根據有關法令制度執行。6.8因檢修質量造成的事故,視具體情況處罰檢修單位為2002000元。6.9根據事故造成的后果嚴重程度,對責任人或單位罰10005000元。6.10因不正常操作設備或其它外因造成電纜損傷的,根據電纜受損程度和性質,給予505000元罰油脂管理制度為提高設備工作效率,延長設備使用壽命,設備的潤滑是一個不容忽視的重要因素,區隊管理應遵從以下制度:1、井下應設有油脂庫,庫房應設在頂板完好,通風良好,無淋水的峒室內,并13、掛有準確的潤滑圖表,備有沙箱,滅火器(不少于2個),各種專用油桶,油抽子(不少于4個)要有護罩,并注有明顯標志,存放整齊,衛生清潔,周圍不準有易燃物品,以上各項每一處不合格罰款20元。2、嚴格按潤滑圖表加、換油脂,不得隨意代用,混用或使用變質油,發現一次不合格罰款100元。3、乳化液濃度配比合格,綜采3-5%,普采達1-3%,并填寫班測記錄,發現一次不合格罰款10元。4、區隊要設懂業務的專職注油工,并詳細填寫加換油啟示,如發現填寫不詳不實一次罰款20元。5、井下存放的油品要齊全(不得存放抗磨油),但每桶油不得超過一桶(315kg)更換的廢油回收率不低于80%。6、發現油品變質或有其他異常現象,14、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綜機設備注油周期規定表設備名稱注油部位油脂名稱注油數量注油周期采煤機行走部320#齒輪油100kg三個月電機軸承鋰基脂1.5kg一周鉸軸鈣基脂1.5kg一周行走機構鈣基脂1.5kg一周搖臂320#齒輪油50kg六個月截割部320#齒輪油40kg三個月泵箱100#抗磨油50kg二十天運輸機減速箱320#齒輪油50kg六個月盲軸30#透平油1.5kg十天皮帶運輸機滾筒鈣基脂1.5kg一周減速箱320#齒輪油100kg六個月液力聯軸節30#透平油轉載機減速箱320#齒輪油100kg六個月轉載機鏈輪鈣基脂1.5kg一周絞 車滾筒軸承鈣基脂1.5kg十天備 注電氣預防性試驗及整定制15、度1.高壓試驗工作不得少于兩人。試驗負責人應由有經驗的人員擔任,開始試驗前,試驗負責人應對全體試驗人員詳細布置試驗中的安全注意事項。2.因試驗需要斷開設備接頭時,拆前應做好標記,接后應進行檢查。3.試驗裝置的金屬外殼應可靠接地;高壓引線應盡量縮短,必要時用絕緣物支持牢固。4.試驗現場應裝設遮欄或圍欄,向外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并派人看守。被試設備兩端不在同一地點時,另一端還應派人看守。5.變更結線或試驗結束時,應首先斷開試驗電源,放電,并將升壓設備的高壓設備的高壓部分短路接地。6.試驗結束時,試驗人員應拆除自裝的接地短路線,并對被試設備進行檢查和清理現場。7.特殊的重要電氣試驗,應16、有詳細的試驗措施,并經礦分管領導(機電部分管人員)批準。8.如加壓部分與檢修部分之間的斷開點,按試驗電壓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并在另一側有接地短路線時,可在斷開點的一側進行試驗,另一側可繼續工作。但此時在斷開點應掛有“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并設專人監護。9.進行電氣整定時,應有至少兩人在場,一人操作一人監護,整定完畢應仔細核對整定值是否正確,確保無誤后,方可將繼電保護投入運行。煤礦雜散電流管理制度為確保井下電器設備安全可靠運行,杜絕電氣災害事故的發生,針對井下雜散電流難以測定的特點,特制定本制度。1、加強井下設備及供電電纜的正規管理,做好設備入井前的檢定、檢測試驗工作,保證入井設備臺臺完好,17、電纜泄漏電流小于10A方可入井;2、加強井下各饋電開關的繼電整定保護工作,嚴格執行礦井低壓電網短路裝置的整定細則,確保井下各饋電開關保護裝置安全、靈敏、可靠,饋電開關各技術參數要與所饋負荷相匹配。 3、加強井下各供電電纜的運行維護工作,本電纜運行前的絕緣泄漏的測試工作,杜絕電纜有擠、碰的外部隱患,要求電纜條條上鉤,電纜的彎曲半徑要符合電纜的彎曲規定。 4、井下電器設備電纜連接器要臺臺接地,接地線,接地電阻要符合礦井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規定。 5、嚴格執行煤礦井下檢漏繼電器安裝運行維護與檢修細則,確保檢漏繼電器動作靈敏、可靠。要求檢漏繼電器每天試驗一次。煤電鉆綜保應每班試驗一次18、,在瓦檢員的配合下應每月至少對檢漏繼電器進行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試驗,每臺檢漏繼電器每年應升井進行一次檢修。 6、做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管理工作。要求各運行電器設備要臺臺完好,杜絕設備帶病運行。 7、加強入井職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訓工作,強化職工的自主保安意識,堅決杜絕職工的違章操作。要持證上崗,要求檢修設備要停電的管理制度,嚴禁帶電設備檢修。 8、加強巷道的有害氣體、濃度的檢測工作,確保巷道的甲烷濃度低于煤礦安全規程中規定值。 9、做好高壓單相接地電容電流的測試和整改工作,確保高壓單相接地電容電流不超過規定值。 10、井下軌道接地要符合中規定。礦用阻燃膠帶管理制度一、采購驗收:1、必須嚴格按照礦19、用阻燃膠帶標準進行采購驗收,證件必須齊全,包括試驗報告、三證一標志等。 2、膠帶到礦后,入井前應校驗膠帶長度,執行公式: L=(D+D0)N/2其中:D膠帶卷最大直徑0膠帶軸直徑N皮帶層數圓周率,取3.143、采購單位必須對膠帶的安全運行負責,由于膠帶本身強度不夠造成的斷帶、抽卡等或膠帶帶芯不直造成的膠帶跑偏等,經分析確認后由采購單位負責。 二、地面貯存:入庫后的膠帶禁止露天存放,禁止和含腐蝕氣體、液體的物件混放,禁止存放在潮濕的地點。 三、入井審批: 1、膠帶下井前使用單位必須到維修部辦理相關審批登記手續。 2、新膠帶在入井前必須按規定到集團公司所指定的膠帶檢測機構做膠帶阻燃試驗,對試驗不合20、格的膠帶禁止入井使用。 3、不同批次,不同廠家膠帶到礦后抽檢率為20%。 四、安裝驗收: 1、新膠帶在井下安裝時綜采工作面所用的膠帶每卷長度不得少于100米,連采、掘進工作面所用的膠帶長度不得少于50米。2、修復的舊膠帶下井前必須經過維修部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膠帶禁止下井使用(綜采工作面所用膠帶長度不得少于50米,連采、掘進工作面所用的膠帶長度不得少于25米)。3、膠帶安裝時必須保證上層膠帶在上面,嚴禁膠帶鋪反。 五、使用維護: 1、井下所有膠帶由膠帶管理小組統一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把井下的膠帶挪作它用,否則按膠帶的原價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2、在運轉的膠帶各使用單位必須認真管理,上帶21、兩邊禁止跑到上托輥的外側,下帶兩邊禁止與設備的支承架摩擦,禁止膠帶下層與非滾動物體摩擦,因軸承損壞無法轉動的托輥要及時更換,膠帶連接卡處斜口不得大于50毫米,膠帶連接卡的中間不準缺卡、斷串針。 3、皮帶清掃器和滾筒集泥器必須保證完好可靠。 4、各轉折點、承載部嚴禁堆煤,以免擦傷皮帶。5、皮帶機各種保護必須投入使用,達到靈敏可靠。六、井下貯存與回收: 1、使用單位對膠帶機縮下的以及延伸備用膠帶要妥善保管,嚴禁把膠帶存放在有積水、淋水、煤泥的地點以及腐蝕物附近,膠帶距離地面不得小于200mm。 2、使用單位縮下的膠帶必須及時回收。如因實際困難或其它原因暫時無法回收的膠帶必須征得維修部同意后,采取保22、護措施臨時存放在井下。 3、回收膠帶裝車時嚴禁用叉或鏟斗硬頂硬鏟,以免損傷膠帶。 4、回收的膠帶要及時交指定地點。接收單位要及時對回收膠帶進行驗收,開據回收驗收單;并及時組織人員檢修,嚴禁長期堆放在露天或有腐蝕物的地點。 5、回收膠帶驗收必須對膠帶長度進行確認,可參照1.1公式。同時還需對膠帶外部損傷情況進行鑒定,并做出相應的處理。 七、地面檢修: 1、檢修單位不得私自截割膠帶。 2、檢修的規格、長度必須征得維修部同意方可進行。 3、檢修膠帶必須保證膠帶的安全運行。截割膠帶必須割正、割直,以免造成膠帶跑偏。4、檢修后膠帶卡必須打直、打平、打緊,無斷卡、露卡、歪卡等,卡子深度必須滿足要求。 5、23、檢修成卷的膠帶必須由維修部確認,并在帶卷上標明長度。 八、報廢: 1、對由于寬度、長度、強度等不能滿足皮帶機安全運行和安全運輸的膠帶,由機電部組織相關單位做出報廢鑒定。2、報廢膠帶在處理前執行地面貯存的相關規定。 九、考核: 1、如檢查中發現使用不當的情況,根據實際情節處罰單位責任者20元至300元。 2、對在用的膠帶不準隨意截斷,發現私自把膠帶截斷每次處罰責任者300元,造成膠帶報廢的按原值的80%處罰責任單位。 3、對因操作不當、不負責任造成膠帶在運轉中撕裂或拉壞膠帶連接卡而導致膠帶斷帶的責任者要及時追查原因,作出處罰決定,并通報全礦。 4、對于安裝過程中上層膠鋪成下層,發現以后除重新返工24、外,處罰責任單位1000元。 5、由于膠帶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安全生產,對采購責任人視情節輕重處以5001000元罰款。 6、膠帶未做阻燃試驗,造成不合格入井,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任單位500-1000元罰款,并責令使用單位立即回收。 7、膠帶貯存違反管理規定的相關內容,視情節輕重對責任人處以500-1000元罰款,并責令立即整改。8、對安裝時造成膠帶鋪反的責任單位除責令其把膠帶重新鋪設以外,同時處以300-500元罰款。 9、對回收的膠帶構成損傷的,視損傷程度對責任單位處以300-800元罰款。如果膠帶局部構成報廢,對責任單位按損壞膠帶長度原值的90%給予處罰。 10、檢修單位私自檢修、截割膠帶,造25、成膠帶損壞,視情節輕重給予500-1000元罰款。 11、檢修單位對檢修后的膠帶質量負責,由于檢修質量造成膠帶報廢,按事故論處,并作出相應賠償。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加強雷電災害防御工作,防止或減少因雷擊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各單位應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包括組長和組員,明確防雷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具體的聯絡辦事人員。二、制定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在最短時間內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技術指導到位、物資資金到位、救援人員到位,確保高效妥善處理災情。三、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在遭受雷電災害后應及時向上級26、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并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四、有專人負責關注氣象部門發出的雷暴預報,并及時告知有關部門和人員。五、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各單位應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現防雷設施損壞的,應及時告知所在市(區)的防雷檢測所,盡快排除防雷安全隱患。在檢測報告、合格證失效前提前十五個工作日向防雷檢測所提出檢測申請,積極配合做好防雷設施定期檢測工作。六、新建、擴建、改建的防雷裝置必須向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報建,通過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后方可進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經過防雷驗收合格。七、要加強防雷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人員防雷安27、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技能,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八、對違反法律法規導致雷擊責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法律責任。設備包機責任制為進一步加強設備管理,提高設備維護保養質量,全面落實維修人員的職責與分工,做到分工明確,臺臺設備有人管,人人有專責,特制定本制度。1、所有包機人員應加強責任心,要經常了解包機設備的運行情況,掌握設備技術狀況,加強維護保養,確保設備安全運行。2、包機人員每天對所包機設備巡查一遍,了解設備運行情況、設備缺陷等。如有缺陷要及時消除,并做好記錄,匯報區隊負責人。如無法立即消除需等停機、停電以后處理,應及時列入檢修計劃,并匯報相關領導,制訂安全技術防范措施。3、包機人員是包28、機設備大修、小修、事故檢修和消除缺陷的檢修負責人,對檢修質量負直接責任。4、包機人員應經常了解設備庫存、配件的情況,自己動手制作,修復部分備品,如缺少備品配件要及時匯報區隊領導,做配件計劃上報。做到有備無患。5、每臺設備都應掛包機責任牌,標明設備名稱和包機人員姓名,電氣設備要標明電壓等級。6、若設備發生損壞、故障,經分析是維護、檢修不及時等責任原因時,要嚴肅追究包機人員責任。機電例會制度為了協調各隊組關系,傳達各項安全法規、指令、通知,加強我礦機電安全工作,決定每月召開一次機電例會。1、參加單位有機電科所有人員及全礦所有隊組。2、認真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3、對照檢查機電工作29、及進展情況,通報分析事故情況,安排下階段的機電工作。4、協助各隊組搞好機電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工人素質,加強職工安全意識。5、各責任隊組必須及時與機電科三定,三定表上要寫清每臺被檢查對象(包括完好設備和不完好設備)、備用設備(按在用設備對待)的名稱、用途,以及維護和保養工作。6、因責任人原因未按時三定者,每次罰款3050元。7、總結上月全礦機電工作。8、安排本月全礦機電工作。9、各隊組機電負責人作本月總結發言,并交機電科各隊組的上月工作總結和本月工作計劃。10、各隊組機電負責人必須按時參加會議,不得遲到或早退(除特殊情況),否則遲到一次罰5元,無故不參加者罰100元。11、每月例會時間為本月第一周,周四下午,如有變故,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