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公司投資項目審批管理規定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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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8928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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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產開發公司投資項目審批管理規定附表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xx11發展總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的投資管理,加強事先審查,明確審批程序,有利于正確決策,提高投資項目的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總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及專業公司、子公司(以下簡稱11)投資的新建、擴建、技改、房地產開發及資產經營等項目,其它性質的投資項目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總公司投資管理部(以下簡稱投資部)是總公司投資業務的歸口主管部門,負責11投資項目的審查管理工作。2、投資部在項目評估論證工作中,應邀請有關方面的專家參加。 第四條總公司設投資審查小組,對大中型投資項目進行聯合審查。必要時,投資審查小組應提前介人投資項目的前期調研考察工作。投資審查小組由總公司分管領導、投資部、財務本部、人事本部、綜合計劃部、法規室派員組成。第二章項目建議書的審批 第五條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項目應由項目主辦單位向投資部報送投資項目申報表、項目建議書及其它相關資料一式四份: (一)11投資總額在人民幣三百萬元以上(不含三百萬元)的項目; (二)需要總公司投入資金或需以總公司名義執行的項目; (三)除投入資本金外,11還承擔提供資金、擔保或其它義務的項目; (四)與私營企業、鄉鎮企業3、或外資企業共同投資的項目; (五)境外(含港、澳、臺地區)投資項目; (六)需向國家有關部門申報的項目。 (七)其它需要報審的項目。 第六條本規定第五條所列項目經投資部審查通過后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獲準項目由投資部以總公司名義行文批復,項目主辦單位據此開展下一階段工作,項目建議書的審查一般應在項目報審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 第七條投資部審查未通過或總公司總經理未批準的項目,由投資部負責將審查意見通知項目主辦單位。 第八條本規定第五條以外項目的項目建議書由項目主辦單位自行審批,報投資部備案。第三章 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 第九條所有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均應履行審批手續。4、項目主辦單位應向投資部提交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有關資料一式十份供評枯審查。評估審查一般應在項目報審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 第十條11投資總額在人民幣三百萬元以下(含三百萬元)的項目由投資部組織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評估論證,提出評估報告及項目可行與否的審查意見,審查通過的項目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審查未通過的項目,投資部應將審查意見通知項目主辦單位。 第十一條11投資總額在人民幣三百萬元以上的項目由投資部組織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評估論證,提出評估報告,再提交總公司投資審查小組審查。審查采用會議方式,由投資部組織,除投資審查小組成員參加外,還應邀請項目主辦單位的領導及項目經辦5、人員列席會議,以備投資審查小組的提問和質詢。審查通過的項目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審查未通過的項目,由投資部將審查意見通知項目主辦單位。 第十二條項目主辦單位如對投資部或投資審查小組的審查意見持有異議,可提交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復議,復議結論由投資部負責記錄在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表中。復議通過的項目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十三條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經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投資部以總公司名義行文批復。在此之前項目主辦單位不得對外簽署任何實質性承諾文件。為不錯過投資機會,經投資部及總公司法規室審核同意并報總公司領導批準,項目主辦單位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前可對外簽署意向書或備忘錄,但仍不能有實質性6、承諾。總公司總經理未予批準的項目,由投資部將審查意見通知項目主辦單位。第四章 簽約審批 第十四條項目主辦單位收到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后,可正式實施該項目。需要成立項目公司的應立即著手準備。項目公司設立的合同及章程由投資部初審后交總公司財務本部、法規室初審,再由投資部負責將初審意見及時反饋到項目主辦單位。經項目主辦單位修訂后的合同及章程由以上各部門進行復審,必要時,投資部可召集有關部門進行會審。經復審后的合同及章程由投資部提交總公司總經理審批。審批通過后,按總公司有關簽約授權規定對外簽約。 第十五條項目公司應按xx11發展總公司下屬公司的注冊、變更、注銷管理辦法向總公司綜合計劃部牢請辦理注冊登記7、事宜。項目公司獲準成立后,項目主辦單位應將項目公司設立的合同及章程正本各式二份、簽約審批表及授權委托書正本各一式一份、項目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報送投資部。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六條按國家規定需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的項目由投資部負責辦理申報事宜。 第十七條項目主辦單位在項目報審時,應對報審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現敷衍塞責甚至弄虛作假行為的,將追究項目主辦單位領導及直接責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投資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評估審查所發生的費用,由項目主辦單位承擔。 第十九條本規定由投資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條原xx11發展總公司項目審核辦法廢止。附:一xxxxx發展總公司投資項目立項申8、報表項 目 名 稱:主辦單位(章):負責人(簽字):申 報 日 期:一、 項目概況: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建設地點項目性質投資總額建設周期11出資額及資金來源其它投資方出資比例及出資方式其它資金來源主要產品及生產規模外部配套條件情況主要原輔料及供應情況主要工藝設備及來源國內同類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市場競爭及產品需求預測分析投 資 收 益投 資 風 險 及 其對 策二、 合作方基本情況:企業名稱經濟性質地址注冊資本主管單位法定代表人在職職工人數資產總值凈資產固定資產凈值上年銷售收入上年稅后利潤主要產品生產能力近三年生產經營情況在同行業中的地位生產、經營、管理中的主要問題企業領導及技術、管理人員的素質、水9、平其它需要說明的重要事項附:二xxxxxx發展總公司項目建議書審批表編號:項 目 名 稱申 報 單 位投 資 總 額遠 大 出 資審查意見: 審查人:審查結論: 投資部負責人:總公司分管領導意見: 簽字:總公司總經理意見: 簽字:附:三xxxxxx發展總公司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表編號:項 目 名 稱申 報 單 位投 資 總 額遠 大 出 資項目建議書批準文號審查意見:審查結論:審查人員簽字:總公司分管領導意見: 記錄:總經理辦公會復議意見: 記錄:總公司總經理意見: 簽字:附:四xxxxxx發展總公司投資項目合同審批表項 目 名 稱送 審 單 位合 同 名 稱對 方 當 事 人合 同 編 號送 審 日 期送審單位意見對方當事人的資信情況及履約能力:主要風險及防范措施: 承辦人: 負責人:投資部初審意見審查人: 負責人:財務部初審意見 審查人: 負責人:法規室初審意見 審查人: 負責人:復審意見投資部: 財務部: 法規室: 負責人: 負責人: 負責人:總公司總經理意見 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