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營工作規章項目管理制度.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099017
2024-09-07
18頁
25.68KB
1、企業經營工作規章項目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公司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篇一:企業管理規章制度范本(全)】第一章管理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管理細則。第二條公司全體員工都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各項決定。第三條禁止任何組織、個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壞公司財產。第四條公司禁止任何所屬機構、個人損害公司的形象、聲譽的行為。第五條公司禁止任何所屬機構、個人為小集體、個人利益而損害公司利益或破壞公司發展2、。第六條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第七條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文化知識,公司為員工提供學習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技術過硬的員工隊伍。第八條公司鼓勵員工發揮才能,多作貢獻。對有突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表彰。第九條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鼓勵員工積極向上。第十條公司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第十一條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歡迎員工就公司事務及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對作3、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表彰。第十二條公司尊重員工的辛勤勞動,為其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提供應有的待遇,充分發揮其知識為公司多作貢獻。第十三條公司為員工提供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第十四條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第十五條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風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對辦事拖拉和不負責任的工作態度。第十六條公司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第十七條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人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第二章員工守則第十八條遵紀守法,忠于職守,xx。第十九條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第4、二十條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第二十一條愛護公物,節約開支,杜絕浪費。第二十二條努力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第二十三條積極進取,勇于開拓,創新貢獻。第三章財務管理制度第一節總則第二十四條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十五條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第二十六條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第二十七條公司的財務工作,必須執行本制度。第二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第二十八5、條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第二十九條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第三十條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第三十一條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第三十二條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6、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第三節資金、現金、費用管理第三十三條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第三十四條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套現。第三十五條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第三十六條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xx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第三十七條銀行賬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賬,不準多筆匯7、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第三十八條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第三十九條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賬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賬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賬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數額相符。第四十條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后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經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第四十一條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8、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第四十二條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第四十三條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第四十四條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第四章人事行政管理制度第一節總則第四十五條為進一步完善人事行政管理制度,提高人事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人事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制定本制度。第9、二節工資、獎金及待遇第四十六條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第四十七條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篇二:公司規章制度制定與管理辦法】公司規章制度制定與管理辦法一、為促進公司規章制度制定與管理工作規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質量,制定本規定。二、本規定所稱的規章制度,是指匯波公司針對生產、經營、技術、管理等項活動所制定的管理規范的總稱。三、本規定適用于匯波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計劃、起草、審核、頒布、解釋、修改、備案和廢止等相關活動。四、制定規章制度,應當遵循下列原則:2、堅持從企業實際出發,符合企業改革和發展總體目標;3、堅持政企分開,有利于現代企10、業制度的建立;4、注意制度間的協調性,避免各項制度之間沖突和遺漏;5、遵循長遠規劃,年度計劃,適時修訂,定期清理,統一規范的原則。五、制定規章制度的要求。1、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圍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2、準確性:規章制度用語應當準確、簡潔,條文內容應當明確、具體;3、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關流程,明確相關工作的負責部門和責任人;4、實際性:高標準切合企業經營管理的實際;5、穩定性:能在一定時間和一定范圍內適用;6、服務性:制度本身應體現服務企業發展的需求。六、公司管理中心總經理行使規章制度的審核、批準、修訂和廢止權。七、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組是規章制度制定與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11、。其主要職責是:1、負責規章制度體系的編制工作;2、負責組織擬定規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計劃;3、根據規劃督促、檢查、協助各部門起草規章制度草案;4、起草公司綜合性規章制度;5、負責規章制度草案規范的審核;6、組織規章制度草案論證、修改、定稿、報送、審批等工作;7、負責收集規章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修改和廢止有關規章制度的建議;8、負責規章制度編號的管理工作;9、負責規章制度的保管、存檔工作。八、公司管理中心總經理履行下列職責:1、負責規章制度草案的文字審核工作;2、負責規章制度的行文規范審核工作;九、公司職能部門根據規章制度體系整體規劃,制訂本部門規章制度年度計劃。十、管理中心行政組對各12、部門提出的規章制度年度計劃進行協調和審核,編制公司規章制度制訂年度計劃。十一、起草規章制度應注意規章制度彼此之間的協調和銜接,并就規章制度之間對同一事項的不同具體規定在上報時作出專門說明。十二、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業務的規章制度,由相關部門組成聯合起草小組起草,管理中心行政組協助。十三、規章制度的起草,應按下列步驟進行:1、收集資料,掌握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其他企業的相關規定;2、調查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措施;3、撰寫草案;4、將草案發至集團相關單位征求意見;5、匯總意見,修改草案;十四、規章制度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1、目的:清晰簡潔說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動和內容。2、適用范圍:明確規章制度所涉13、及的有關部門(單位)、人員、事項和活動。3、職責:規定實施本制度的部門(單位)或人員的責任和權限。4、制度規范的內容、要求與程序;對相應經濟活動的約束與要求。5、相應活動、事項的詳細流程,附相關的工作流程圖。6、支持性文件和相關記錄、圖表,包括與本制度相關的支持性文件、規定,各種應保留的相關記錄、表格、單據等。十五、規章制度篇章結構排列可根據內容多少分為章、條、款、項、目結構表達,內容簡單的也可直接以條的方式表達。章、條的序號用中文數字依次表述;款不編序號;項的序號用中文數字加括號依次表述;目的序號用阿拉伯數字依次表述。十六、規章制度草案完成后應送相應職能部門、基層企業和員工代表征求意見。十七14、被征求意見的部門應認真研讀,對制度草案進行修改。征求意見的部門應將各部門的修改意見存檔備查。十八、規章制度起草部門在廣泛采納多方意見,修改完善規章制度草案后,并報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十九、規章制度草案經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起草部門填寫規章制度審核表,經承辦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將草案及審核表送管理中心行政組審查。二十、管理中心行政組對規章制度草案進行下列審查:1、是否符合法規的基本原則;2、與公司現行規章制度是否協調;3、草案結構、條款是否符合規章制度的要求和技術規范;4、是否切合企業實際和體現權責利對等原則。二十一、經審查符合要求的,由管理中心行政組送管理中心總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審15、批。二十二、以公司名義下發的規章制度,由管理中心行政組負責編號、印刷、發放;以公司職能部門名義下發的規章制度,由主管部門編寫、印刷、發放。二十三、首次頒布的制度為試行文件。試行期為一年,試行期后經修改的文件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根據需要每二年修改一次。二十四、規章制度發布后5日內,主管部門應送公司檔案室備案。二十五、規章制度一經頒布生效后,公司各級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二十六、為加強規章制度的動態管理,規章制度實施過程中,制度制定部門每年向各相關部門征求規章制度執行意見,搜集規章制度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便適時修訂。二十七、各相關部門在執行規章制度過程中,對規章制度存在的問題應及時記錄,并及時通知16、管理中心行政組。二十八、規章制度的修改和廢止應由規章制度的制定部門提出建議,管理中心審核,報公司總經理審定。二十九、規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進行修正。1、規定事項不能切合現行經營方針或事實需要的。2、規定事項局部已不適用的。3、規章制度的局部與政府有關法令相抵觸的。4、同一規章制度內容前后重復矛盾的。、5、同一事項所須適用的各種規章制度,其內容彼此沖突矛盾的。6、所涉及的部門名稱,已與現制不符,或原規定事項的主管或執行部門已經裁并或變更的。三十、規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以廢止。1、規定事項與現行經營方針相悖或不符的。2、已與現實情況完全不相切合的。3、同事項已有新規定并已公布施行的。17、4、規定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已無繼續施行必要的。【篇三:公司規章制度管理辦法】xxx煤業集團有限公司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規章制度管理,規范規章制度制定程序,保證規章制度制定質量,提升規章制度管理水平,根據集團公司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訂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規章制度”,是指為規范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保證公司有序、高效運轉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約束性、反復適用性、權利與義務并存的的規范性文件。第三條規章制度種類主要包括:辦法(實施辦法)、制度、規定、細則(實施細則)、章程、規則、指導意見等。第四條規章制度管理堅持體系化、規范化、標準化的原則,不斷健全規章制度體系18、,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的廢、改、立管理流程,統一應用規章制度格式模板及其他相關規范。第五條規章制度制訂(修訂)的基本流程:計劃起草審核與審查審批與發布。第六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本部及系統各單位。第二章職責分工第七條公司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是公司規章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職責:負責組織編制和完善規章制度體系,組織編制和督促落實規章制度建設年度計劃,歸口審核規章制度的合法性、規范性和協調性,定期匯編出版規章制度。第八條公司本部各部門是其業務范圍規章制度建設的責任部門,主要職責:根據本部門的職責分工,配合建立規章制度體系,制定規章制度建設計劃,起草并發布規章制度,負責業務范圍相關規章制度的專業性審核19、,以及本部門規章制度管理的日常工作。公司審計部是公司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部門,負責定期檢查規章制度在公司系統的貫徹落實情況。第九條系統各單位規章制度管理歸口于其承擔企業管理職能的部門,工作職責參照前款執行。第三章計劃第十條規章制度建設實行計劃管理,本部各部門、系統各單位應將規章制度建設納入年度計劃管理,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將規章制度管理年度報告報公司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規章制度管理年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公司規章制度執行情況,本單位規章制度建設和變更情況,規章制度培訓情況,規章制度管理成效,以及次年規章制度廢、改、立計劃和培訓計劃等。第十一條公司企業管理部負責匯總、分析公司本部和系統各20、單位的年度規章制度建設、管理情況,并于每年1月底前向公司作專題匯報。第十二條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在匯總、審核各部門規章制度建設年度計劃的基礎上,編制公司規章制度建設年度計劃,經公司黨政聯席會審議通過后下發執行。第十三條各部門根據公司下發的規章制度建設年度計劃,將本部門的規章制度建設年度計劃分解、落實到季度計劃和月度計劃,確保按計劃如期完成起草工作。第四章起草第十四條起草規章制度應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二)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三)符合企業發展戰略和企業文化,服務于企業使命和目標的實現;(四)結構嚴謹、邏輯嚴密、文字簡練、用語準確,并符21、合公司規章制度模板(見附件1)和編寫規范的要求;(五)職責和權限界定清晰、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六)相關制度之間邊界清楚,相互協調,有機統一。第十五條規章制度原則上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目的、適用范圍、職責劃分、具體規范、解釋部門和施行日期等。第十六條規章制度內容涉及其他部門工作的,起草部門應主動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并協調一致;無法協調一致的,應將有關意見和規章制度送審稿一并提交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協調。第十七條規章制度分章、節、條、款、項、目結構表達,內容單一的也可直接以條的方式表達。章、節、條的序號用中文數字依次表述,款不編序號,項的序號用中文數字加括號依次表述,目的序號用阿拉伯數字依次22、表述。第五章審核與審查第十八條規章制度送審稿由公司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負責統一審核,審核內容包括:(一)是否符合本辦法第三章的規定;(二)是否與現行規章制度協調、銜接;(三)是否存在法律風險;(四)是否符合規章制度的體例、文字要求。(五)需要審查的其他內容。第十九條規章制度起草部門應將規章制度送審稿送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和審計部,就規范性、合法性和內部控制進行審核,審核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出具審核意見。(一)規范性審核由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負責,主要從規章制度是否符合規章制度管理要求,與已有的規章制度在內容上有無交叉、重復和矛盾之處,是否符合規章制度模板和編寫規范要求等方23、面進行審核,確保規章制度符合規范。(二)合法性審核由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負責,主要從國家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公司規章制度等角度進行審核,確保規章制度與現行的國家、地方法律法規不發生沖突,滿足合法合規的要求。(三)內部控制審核由審計部負責,主要從規章制度內容能否涵蓋所規范業務的主要控制點,是否能有效控制風險等角度進行審核,確保規章制度滿足公司內部控制及全面風險管理的要求。第二十條規章制度起草部門依據審核意見對規章制度送審稿進行修改,然后根據規章制度實施范圍在本部、公司系統廣泛征求意見。第二十一條規章制度送審稿經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審核后,由起草部門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查,審查確定后形成規章制度草案。第二十二條規章制度起草部門依據反饋意見對規章制度送審稿進行修改,經部門分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審核部門會簽(會簽單表樣見附件2),形成規章制度草案。第六章審批與發布第二十三條對一般性的專業、專項規章制度,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后發布實施。其他規章制度提交公司黨政聯席會審批后發布實施,其中:基本的規章制度還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審批后方可發布實施。對涉及公司經營方針、體制改革、薪酬福利、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培訓、員工獎懲以及其它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