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營業機構儲蓄基本匯兌業務及現金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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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9334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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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理營業機構儲蓄基本匯兌業務及現金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錄(風險防范部分)第一章儲蓄基本業務2第一節風險防范2第二章匯兌業務3第一節風險防范3第三章卡業務4第一節風險防范4第四章儲蓄特殊業務4第一節風險防范4第五章ATM管理6第一節風險防范6第六章電子渠道7第一節風險防范7第七章現金管理7第一節風險防范7第八章重要單證管理10第一節風險防范10第九章交接班和日終處理11第一節風險防范11第一章 儲蓄基本業務第一節 風險防范一、 開戶、存款風險(一) 必須遵守“先收款后記賬”原則。(二) 堅持大額2、復核制度,收款必須雙人復點。(三) 網絡異常時,出現重發交易,根據系統提示,做到存款必收款。(四) 支票開戶的,必須先做支票預處理交易,支票未存入銀行的,不得先開戶。二、 取款、清戶風險(一) 必須遵守“先記賬后付款”原則。(二) 大額支取、提前支取必須認真核對客戶開戶時實名證件,如為代辦還需核對代理人身份證件。(三) 堅持大額復核制度,付款必須雙人復核。(四) 網絡異常時,出現重發交易,根據系統提示,做到取款不付款。三、 轉賬業務風險(一) 支局長日終時應嚴格審核當日發生的大額轉賬申請和大額轉賬交易的真實性,同時加強對各類轉賬交易的審核和監控。(二) 辦理現金到賬戶轉賬交易如系統提示“交易失3、敗、交易異常、交易超時”等信息時,支局必須向客戶收款并做好解釋工作,營業結束軋賬時如出現長款,必須及時在系統中作長款掛賬處理,次日填寫“差錯通知單”傳真上級行,支局收到上級行回復后才做退長款或重存交易。四、 其他風險(一) 授權人員在執行授權交易時,必須對交易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核實。(二) 柜員不得代客戶填寫各類業務憑單,代客戶輸密碼。(三) 系統打印的交易憑條必須交客戶簽名確認。(四) 嚴禁柜員為自己辦理業務。(五) 開立賬戶必須嚴格執行實名制度。(六) 嚴格執行客戶身份證件的檢查及聯網核查等規定。(七) 辦理所有業務必須在監控范圍內完成。第二章 匯兌業務第一節 風險防范一、 人員注冊。辦理匯4、兌業務的各類人員均應在計算機系統中進行身份注冊。注冊時必須使用真實的姓名,嚴禁空缺或以代碼代替。網點的綜合柜員和支局長不得頂替柜員對外辦理業務。柜員和綜合柜員、支局長不得相互兼任。遇人員或機構發生變動時,必須在系統中辦理停用、登記手續。二、 授權操作。匯兌業務的風險交易在計算機系統中實行操作授權,主要包括:機構(人員)的增加刪除、業務資費調整、大額匯款、系統參數修改、原始交易信息變動等。三、 權限管理。計算機系統嚴格按崗位級別設置權限,不得超越權限進行業務操作。四、 密碼管理。操作密碼是計算機系統識別操作人員身份的重要標志。人員登錄時,必須輸入正確的操作密碼,由系統進行身份確定后,方可辦理業務5、。為確保系統安全,保障操作人員的自身利益,操作密碼必須定期修改,超過規定期限仍未修改的,系統將拒絕登錄。五、 止付。在內部處理中發現的差錯,網點和縣市中心應立即在系統發出緊急止付。止付信息發出后,需對差錯進行進一步查證的,應在24小時內查明原因,并通知相關進行處理。六、 重要空白單證管理。重要空白單證由專人保管,做到請領有登記、交接有手續、使用有記錄。重要空白票據由總行負責監制,各分行按照統一格式印制使用。第三章 卡業務第一節 風險防范一、 發卡時需向客戶做好防范風險的使用指引說明,具體包括有:(一) 發放卡時柜員應告知客戶使用綠卡所享受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及相應的風險,以免日后引起不必要的糾紛6、。(二) 客戶領用綠卡時,應在提醒客戶在卡背面簽名條上書寫本人姓名。(三) 客戶通過批量方式申領綠卡后,提醒客戶到窗口更改密碼交易激活綠卡(所謂的激活卡是指客戶更改原始密碼的操作),激活前只能辦理修改密碼及掛失交易。(四) 提醒客戶注意密碼的保存,不要在公共網吧試用網上涉及密碼的交易。凡客戶因密碼保管不善,造成的經濟損失,郵政儲蓄不承擔責任。二、 柜員嚴禁代客戶辦理申領卡。三、 客戶憑綠卡辦理存款、取款、轉賬、消費、查詢、更改密碼等交易時,營業員必須使用磁條讀寫器刷卡讀入卡號,系統校驗磁道信息,不得通過鍵盤手工輸入卡號。掛失卡、換卡可手工輸入卡號。四、 綠卡清戶、換卡、卡撤消時,應收回綠卡當場7、剪角作廢,有折卡清戶時必須同時提交活期存折和卡,綠卡當場剪角作廢。第四章 儲蓄特殊業務第一節 風險防范一、 掛失(一) 正式掛失時必須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若委托他人代辦掛失手續,除了提供存款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外,還應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掛失期間,柜員應對有嫌疑或5萬元(不含)以上存款客戶的身份證件進行落實。正式掛失在掛失滿7天后,必須由存款人本人到掛失交易辦理掛失補發存折(存單)或清戶手續。(二) 憑證密碼雙掛失和超過5萬元(不含)的大額掛失補發、清戶必須雙人經辦,支局長授權,由存款人本人辦理。(三) 掛失事項更改只能在原掛失網點辦理。掛失事項更改七天后才能由存款人本人辦8、理掛失補發、清戶業務。(四) 再掛失只能在原掛失網點辦理。只有正式掛失才能辦理再掛失,再掛失的掛失事項必須與原掛失事項相同。辦理再掛失滿7天后方可由存款人本人辦理掛失補發、掛失清戶等交易。(五) 解掛失事項必須與原掛失事項相同,且必須到原掛失網點由存款人本人辦理。正式掛失未辦理人工解掛失,不得自動取消掛失。人工解掛失時需要核對賬戶余額。(六) 所有掛失業務必須在確認該筆或該戶存款未被支取的前提下方可受理,并登記掛失登記簿。(七) 受理完正式掛失手續后,營業柜員要提醒客戶(可以在掛失申請請書上標注)七天后戶主本人親自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本支局辦理掛失后續手續。(八) 支局負責人要定期檢查系統自動記9、錄的掛失登記簿,對大額交易要向授權人員核實,對同一操作員進行多筆掛失要進行核查。(九) 為防辦理函電掛失時可能出現客戶與營業員的爭議,當客戶要求辦理掛失時,支局要做好登記,并提示客戶掛失有效期為5天。登記內容包括:來電時間、電話內容、掛失客戶提供的信息及辦理結果。(十) 對已死亡的賬戶人賬戶提出掛失申請時,要求辦理人必須提供有權機關的證明資料(按過戶繼承相關規定辦理)。二、 止付(一) 賬戶止付必須在開戶網點或開戶方省中心辦理。限額止付可在交易網點、交易方省中心、開戶網點、開戶方省中心辦理進行。(二) 解除止付只能在原止付交易發生(中心)進行。(三) 止付或解除止付必須由支局長授權后辦理。(四10、) 對于存在賬務差錯而辦理止付的賬戶,在相關差錯處理全部完成后,應立即辦理解止付。三、 取消取消交易必須是出現賬務性業務差錯,客戶尚未離開網點且必須為客戶本人賬戶時由綜合柜員進行授權后才能辦理。取消時若賬戶有密碼,由客戶輸入密碼。取消后相關原始憑證必須交客戶簽字確認后收回。若客戶代理他人存款發生差錯,不得辦理取消交易,應作沖正或調整處理。四、 沖正(一) 沖正交易在客戶存款余額足夠的情況下,由支局長授權后才能辦理。如沖正交易因故不成功,應立即作賬戶止付或限額止付。(二) 只有在發生內部操作差錯時,才可作沖正交易,不得應客戶要求辦理沖正。(三) 辦理沖正前或后,要及時聯系客戶確認并補登折,以免引11、起客戶糾紛。五、 賬戶信息修改發現存款賬戶的戶名、存期、起息日有誤,應由綜合柜員授權并填寫修改分戶賬通知單,進行修改。只能是由于內部原因造成的差錯,不得按客戶要求修改。第五章 ATM管理第一節 風險防范一、 柜員機必須實行錢箱鑰匙、密碼分人保管。負責保管密碼人員每次關閉錢柜時必須打亂密碼。二、 柜員機設置錢箱、清點工作必須雙人在攝像監控下完成,做到裝鈔過程“同入、同出、同清算”,錢柜“同開、同閉、同加鎖”;三、 裝入錢箱的現鈔需選擇七成新、無粘連、無斷裂、無缺角、無破損、無折疊鈔票,以免因鈔票不合格或放錯錢箱而引起的出鈔差錯。 四、 在營業終端做ATM現金領用的交易金額必須和向綜合柜員領用現金12、實物金額相符。五、 清機時注意廢鈔箱現金的回收和處理。六、 無論從何種渠道收到客戶的投訴,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限處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搪,以免造成客戶的有理投訴。第六章 電子渠道第一節 風險防范a) 網點柜員不得私自代替客戶辦理電話銀行注冊/修改/注銷/查詢交易。b) 注冊個人網上銀行,必須由客戶本人辦理,不得委托他人代辦;客戶簽字處須客戶本人簽字,嚴禁代簽。c) 注冊個人網上銀行時,客戶必須出示身份證件,柜員要核對身份證件與賬戶開戶證件一致,并留存復印件;d) 客戶注冊個人網上銀行或是在柜面追加網銀賬戶時,必須攜帶本人名下賬戶,辦理業務時要刷卡(折),并校驗賬戶密碼。第七章 現金管理第一節 風險13、防范一、 尾箱管理(一) 系統準許每個支局設置1個綜合柜員尾箱和若干個普通柜員尾箱。普通柜員尾箱必須按臺席數設置。尾箱的維護統一由綜合柜員負責,并報市(縣支行)中心備案。(二) 必須按照設置的系統尾箱配置實物尾箱,并逐一對應加以編號。系統尾箱的現金和重要憑證結存數要與實物尾箱的現金和重要憑證實物保持相符。系統尾箱的增加或減少必須報縣支行中心審批。(三) 系統尾箱的設立要根據實際生產需要,不能設立多個不使用的尾箱,長期不使用的尾箱要在系統刪除。(四) 綜合柜員尾箱要配給綜合柜員使用;普通柜員尾箱要配給普通(營業)柜員和復核員使用(其中營業柜員使用憑證尾箱,復核員使用現金尾箱)。(五) 支局繳撥款14、提存行、調劑柜臺現金以及繳領重要憑證等必須通過綜合柜員尾箱執行操作;柜臺存取款、領繳款以及領繳、開發、補(換)領重要憑證應當通過普通柜員尾箱執行操作。(六) 綜合柜員尾箱不準留存現金。支局調撥現金時,系統綜合柜員尾箱只作過渡性操作;遇到特殊情況不能完成繳送款的,必須及時將現金退回普通柜員尾箱。(七) 普通(營業)柜員、復核員(復核制支局)上班應當請領系統尾箱,下班必須上繳系統尾箱。(八) 營業時段,綜合柜員必須請領系統綜合柜員尾箱備用,下班上繳系統綜合柜員尾箱。支局不得在系統綜合柜員尾箱處于上繳狀態下營業。(九) 各類型尾箱應當在同級人員中每天輪換使用;上一手人員上繳尾箱后,下一手人員可以通15、過請領操作,接收同一尾箱進行使用。(十) 午休和營業日終,實物尾箱要存放重要庫房。暫不使用的尾箱,應當雙人送存重要庫房。(十一) 實物尾箱交存上級金庫的,必須執行交接驗視,做好箱號和時間、狀況等情況的登記,雙方簽名確認,各自留底存查。(十二) 每天必須領用主尾箱,以配合非現場監控中心進行支局現金監控。二、 現金收付(十一) 支局的資金運作必須依托系統同步進行,嚴禁任何脫離系統收付或調撥業務資金的行為。(十二) 支局的營業現金管理工作由各營業柜臺人員分開負責,其他人員不得掌握、使用、留存支局營業現金。(十三) 普通柜員午休、下班時,其營業現金必須放置自己使用的分尾箱存放,并要與系統相應的尾箱現金16、結存記錄保持一致,尾箱現金必須入庫保管。(十四) 普通柜員互相之間的現金余缺調劑,應當通過綜合柜員上繳,然后再行下發。嚴禁在營業人員之間甚至與其他支局橫向調劑營業現金。(十五) 現金交接工作必須在監控器拍攝范圍內進行。(十六) 現金交接必須堅持當面點清,眼同交接。送款人在未清點簽收前,不得離開現場。收款如非一人辦理,誰點款誰應在捆把條上蓋章,捆把內細數有誤,由該人負責。全部現金點妥,簽收人負責過點總數,總數有誤,由簽收人負責。(十七) 現金交接發生差錯,一律以簽收為準,簽收前由付(送)款方負責,簽收后,由收款方負責。(十八) 取送款以封袋方式交接的,交方和收方都必須眼同辦理,收方驗視袋身、袋繩17、封志完好方可簽收。收方、交方眼同人必須在相關單式上簽章。(十九) 特別注意,早晨接款后做班前準備時,款袋必須入庫上鎖,不許敞開防尾隨門清理衛生;下午下班款車未到前,客戶稀少,是最容易發生盜搶案件的危險時刻,必須確保款袋安全,放置在營業室內關門值守,嚴防被搶案件發生。(二十) 由押運公司送款的,由于經常更換人員,負責交接款袋人員要驗明其身份證件后交接,嚴防偽裝詐騙安件發生。三、 支局現金繳撥(一) 支局必須建立業務資金調撥審批機制,對繳撥款、提存行業務實行分級審批。(二) 支局要由綜合柜員負責監測業務資金存量,組織繳撥款、提送行和柜員現金調劑。(三) 補充普通柜員現金的途徑應當按照先儲蓄柜臺間18、調劑、后下撥現金或提銀行款的順序進行選擇,盡量壓縮支局現金存量。(四) 支局綜合柜員進行收到撥款處理時,必須根據送款員送來的撥款單輸入撥款單編號,系統自動判斷撥款單編號是否正確。(五) 儲蓄綜合柜員與匯兌綜合柜員兼職的,該綜合柜員不能處理現金,應由指定出納核點現金。(六) 無論管理模式、管理層次如何設置,都要按現金管理的相關規定,落實各環節管理責任,確保資金安全。四、 金庫管理第二節 為了防范金庫暴竊,營業時段應明確人員負責監控金庫安防情況,不定時執行現場巡視;下班時段必須安排人員值守,值守人員要做好金庫門禁和周邊狀況檢查,設置防守登記簿,如實記錄巡視和值班情況。第三節 掌握鑰匙人員必須嚴格保19、管金庫鑰匙,嚴禁庫門無人時敞開,嚴禁隨處留置鑰匙,杜絕任何形式的鑰匙交叉傳遞現象。第四節 為了進行操作牽制,金庫必須實行雙人開關,同時操作.第五節 庫存信息不得向無關人員透露。第六節 為了督促落實金庫管理工作,防止賬實不符,支局負責人應當定期(不超過1旬)突擊檢查金庫管理各項工作執行情況,根據柜員(包括綜合柜員)軋賬單以及各有關資金流轉的報表、登記簿等核點庫存現金,查處及報告貪挪公款行為,糾正各類違章操作,并將檢查情況詳細記錄存查。五、 現金錯款處理(一) 支局發生長款或短款,應由差錯當事人員書面報告,經支局長核實后掛賬,并報市縣行中心會計主管處理。(二) 長款不得隱匿,短款不得空庫,更不得以20、長補短。(三) 對長短款差錯均應設立差錯登記簿,詳細記錄,以便事后查考。(四) 對于監守自盜、貪污、挪用等違法行為,要及時上報,并應報知保衛部門或請公安機關協助偵破,力求挽回損失。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第八章 重要單證管理六、 風險防范一、 綜合柜員請領、發放、上繳重要單證必須由支局長或其指定人員監督,結存的重要單證要放置綜合柜員尾箱存放;柜員接收、使用、作廢、注銷和繳交重要單證可指定其他柜員監督;營業時間內,柜員如需臨時離崗,應將重要單證入柜(箱)落鎖妥善保管。營業終了,柜員應對經辦的重要單證業務進行軋賬,核對賬實相符后將重要單證入庫(柜)保管。二、 支局按不超過半個月實際21、使用量核發重要單證,柜員按不超過三至五天實際使用量核發重要單證,市縣行憑證管理員負責核定各支局的重要單證備用限量,并依照落實重要單證發放管理。因特殊情況需要超限量請領、使用重要單證的,必須向市縣行報批。三、 支局在驗收或使用中,發現重要單證的印制不符合本規定要求或有其他嚴重問題時,要詳列具體情況,立即上報市縣行,并妥善封存不得發放使用,按上級批復處理。四、 支局收到市縣行發放的重要單證時,當收到數量與下發數量不符時需要支局長和市縣行憑證管理員雙人確認,并立即查找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五、 重要單證的簽發,需要加蓋機構的印章、并加編密押(配密押器后執行),同時必須做到重要單證與印章、密押器分管22、分用。銀行卡與已制作完成的密碼信封必須分人保管。柜員同時保管重要單證和印章的支局,應通過授權、稽核及電子監控等對柜員的保管使用情況實行有效監督和控制。六、 柜員由于崗位調整不再保管、使用重要單證時,應將保管的重要單證核點清楚后做上繳處理。上繳過程必須由會計(綜合)柜員組織并監督。七、 支局重要單證的監督檢查主要包括:安全保管情況是否符合規定要求;賬簿記錄和實物是否準確無誤;請領下發、接收、交接和使用是否按規定執行等內容。支局負責人應每周對所有尾箱核點一次,每天至少抽查核點一個尾箱,以加強對柜員保管、使用重要單證的監督檢查,確保賬實相符、使用規范,并留有詳細記錄。第九章 交接班和日終處理第二節 23、風險防范一、 交接班(四) 接班柜員簽到后,輸入現金和各種憑證起訖號碼,與計算機系統內數據核對,賬實相符后交班柜員方可離開。如有不符,封存尾箱,找到相關責任人,查明原因。(五) 普通柜員上繳款時,必須在繳款單簽名確認。(六) 對無法查明原因的,報告綜合柜員或支局長,掛長短款,登記柜員差錯登記簿。(七) 沒有完成交接班手續不能對外受理業務。(八) 不能將受理但未完成處理的業務交接給接班人代為辦理。(九) 嚴禁未作軋賬、正式簽退下班離席。二、 日終處理(一) 辦理機構簽退時,應雙人監督簽退。(二) 下班必須互盤,繳存現金、憑證,章戳上鎖。 (三) 營業日終行長或綜合柜員要進行業務審核,檢查系統關機情況,安排好夜間值班守庫工作。每個柜臺的現金保險柜,做好鑰匙分管,柜員下班必須清空柜內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