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資金會計業務管理制度附過戶申請書表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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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9382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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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托資金會計業務管理制度附過戶申請書、表單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信托資金會計業務管理制度一、xx信托資金 開發信托單(一)顧客申請委托時,應填具“信托申請書(印鑒卡)”一份(各市縣應填寫二份,副本留存,正本寄總公司列帳)。1.本信托資金信托期間為二年期,信托金額為1000元以上,以每千元為單位。2.本信托資金得隨時接受委托,并以委托日為滿期日。(二)經辦員接到“信托申請書(印鑒卡)”驗對身份證統一號碼。詢明信托資金名稱、用途、期間及金額后填制收入傳票(各市縣應填寫每一及第四聯)請顧客(以下稱委托戶)向出納2、繳款。(三)出納員據經辦員送來之傳票依照“收款程序”處理后,將“號碼牌”交給委托戶憑領“信托單”,傳票送還經辦員。(四)經辦員憑出納員送交蓋有收訖章之收入傳票填制“信托單”(貼足印花)登記信托資金帳卡(“申請書”“印鑒卡”),傳票一并層送主管人員核章。(五)信托科長應在信托單金額上,信托單與帳卡合蓋騎縫私章,并在信托單上加蓋信托單專用鋼印后呈送主管檢章。(六)主管核對無誤后,在信托單與存根連接處蓋公司騎縫印章與騎縫私章。(七)經辦員按傳票所注號數唱號,收回委托戶所執“號碼牌”,詢明委托戶信托資金名稱、期間及金額,經核對無誤后將“信托單”交與委托戶收執(各縣市留存第四聯,將第一聯送總公司信托科)3、。 滿期領款(一)委托期間屆滿,委托戶持單前來領款時,經辦員根據“印鑒卡(帳卡)”檢視下列各點:1.信托單已否到期。2.信托單上委托戶有否簽蓋原留印鑒。3.信托單上之號碼、帳號是否與帳上記載相符。4.信托單與圖章有無掛失止付等情況。5.信托單有無涂改。6.有無設定質押或轉讓過戶等情況。 (二)經辦員經核對無誤后應根據會計科所分類的收益分配明細分別填制“取款憑條(代傳票)”、“領款(收益)憑條(代傳票)”(均請委托戶簽蓋原留印鑒)及有關傳票,同時注銷“申請書兼印鑒卡”及結清“帳卡”(附于傳票作為附件)后,信托單(須收回注銷作為傳票附件)及憑條等一并送會計科長核算后轉呈主管人員核章,同時發交“號碼4、牌”與委托戶以憑領款。(三)出納員依照“付款程序”處理后,唱號收回“號碼牌”,同時付款。(四)信托資金運用的收益明細帳,會計科應切實配合有關部門,依照各種信托資金設立的種別、期別予以分類,俾便于委托期間屆滿時結算付息(收益金)。 領取收益(一)本信托資金收益分配均訂為每三個月結算一次。其收益的領取方法有下列二種即: 1.委托戶指定滾入本金生息者(訂為每一年計付一次)。2.委托戶親自前來領取現款者(訂為每三個月計付一次)。(二)信托資金每三個月(設立日起算)結算時間到期而委托戶指定滾入本金生息者,經辦員應根據委托戶所委托金額、期間、最低保證收益率計算收益,填制(借)收益分配金(包括紅利),(貸)5、應付收益分配金(包括紅利)、轉帳支出及收入傳票,將該收益滾入本金,但未滿十元者不予計息,惟在委托期間屆滿前,中途提領收益者即喪失滾入本金生息的權利。同時紅利的分配,規定為每滿三個月結算一次,未滿三個月部分概不計付。(三)委托戶如系攜帶“信托單”前來領取收益時,經辦員應詳細驗對結算時間是否到期無誤后,在信托資金帳卡記入領取收益日期、收益計算期間、領取收益金額等,并填制領款收益憑條(代傳票)(請委托戶簽蓋原留印鑒)及有關傳票,連同“信托單”與“帳卡”等一并送會計科。同時發交“號碼牌”與委托戶以憑領款。(四)會計科據經辦員送來憑證核算無誤后呈送主管人員核章。(五)委托戶領取現款者,出納員應依照“付款6、程序”處理。唱號收回“號碼牌”,同時付款。 中途解約本信托資金不得中途解約。但經過一年以上者,其信托單得由本公司購回。 信托單的轉讓(一)凡委托戶申請過戶時,應于覓妥“受讓人”后,經雙方依式填具“過戶申請書”(如附錄5.7.1)一份簽名蓋章后,送交營業部門,經辦員辦理。(二)經辦員于接到“過戶申請書”后,即檢核出讓人印鑒卡(帳卡),經查明下列各項無誤后于印鑒核對欄蓋章并記入過戶備查簿,然后連同“帳卡”一并呈送主管人員核章。 1.申請書應填各項是否齊全。2.出讓人的印鑒是否與原“信托申請書”所留印鑒相符。(公司組織者應注意名稱與代表人姓名、地址及印鑒)。3.出讓人有無借款或提供本人或第三人為質押7、。4.出讓人對本公司所負或保證其他債務有無延不償還。(三)“過戶申請書”經主管核準后,經辦員應請委托戶提出“信托單”辦理過戶手續(未帶信托單或有關債務及擔保未清者均不得辦理)。辦理過戶的程序為:1.整理出讓人之印鑒卡(帳卡):(1)出讓人之“印鑒卡(帳卡)”,應在該帳卡備注欄注明“某年某月某日轉讓給某某人”,并加蓋經辦員印章。(2)受讓人的“印鑒卡(帳卡)”,經辦員應請受讓人填具“新印鑒卡(帳卡)”,并在該帳卡備注欄注明“某年某月某日由某某人受讓”字樣并加蓋經辦員印章。(3)經辦妥前項手續后,經辦員應在出讓人“印鑒卡(帳卡)”上加蓋“注明”戳記,并在該帳卡末行備注欄內注明“轉某某人帳卡第號”字8、樣,同時將該帳卡所列內容逐筆記入受讓人新帳卡內。2.信托單:經辦妥過戶手續后應在信托單背面過戶記錄欄,填記過戶年月日、出讓人姓名、受讓人姓名,加蓋主管職章及經辦員印章。3.貼足印花:“過戶申請書”應按照稅率由委托戶貼足印花,并加銷印。4.過戶申請書:“過戶申請書”應貼在受讓人“新印鑒卡(帳卡)”上,并在粘貼處加蓋經辦員印章,連同已蓋有“注銷”戳記的出讓人原“申請書”兼“印鑒卡(帳卡)”及轉讓的“信托單”手續費收入傳票等,一并呈送有關主管人員核章。(四)過戶手續辦妥后,信托單交還受讓人收執,交還時應于過戶備查簿注明日期。(五)委托戶如經過一年以上,申請過戶而無受讓人者,其“信托單”得由本公司購回9、之。其購回手續除比照前項規定的“過戶程序”辦理外,應注意下列各點:1.信托單是否自設立日起已經過一年以上。2.購回價格訂為本公司購回當時時價為準,其標準為:本金加本金乘最低保證收益率乘期間減已付收益金額。3.經辦員計算購回價格同時應向出讓人扣收本金1%的手續費。4.過戶手續辦妥后,該“信托單”所有權成為本公司所有。(依照過戶手續在信托單背面注明由本公司承受字樣)并將購回價款依照規定付款手續將款項付給出讓委托戶。(六)本公司承受該“信托單”后,如有顧客希望承受該信托單者,經辦員應請顧客依照開發信托單手續填制“信托申請書”(印鑒卡)、“帳卡”等有關憑證,其程序為:1.信托期間為該承受原“信托單”信10、托期間所剩余的部分。2.經辦員接到受委托戶有關憑證后,依照“過戶程序”辦理手續并據原委托戶帳卡資料,計算該“信托單”過戶時的相當收益額連同本金填制現金收入傳票請承受委托戶繳款。 3.承受委托戶繳款后,經辦員將原“信托單”背面過戶記錄欄說明“某年某月某日由本公司再轉讓與某某人”等字樣。4.經辦員應整理有關帳卡以便結算。 信托單的質押(一)委托戶以“信托單”向本公司質押借款或保證債務時,經辦員應驗對“信托單”及“印鑒”,并將質押日期及金額等用紅筆摘注于該委托戶“信托單”與“帳卡”質權記錄欄后,送放款單位經辦員辦理質押手續。(二)債務清償后,經辦員再于委托戶“信托單”與“帳卡”質權記錄消減欄以藍筆注11、明清償日期核章,并憑委托戶收執的本公司質押物收條將“信托單”發還委托戶收執。(三)因違反放款契約而將“信托單”解約抵償債務時,如有尾數應轉入“暫收款項”,并函請委托戶前來領款,以清懸帳。(四)提供質押的“信托單”領取收益時,得憑委托戶提供出的“質押收條”辦理付益,惟應在其收條記載記錄(日期、付益期間及金額),俟債務清償退還“信托單”時與“帳卡”核對。但委托戶如有未了債務,應同時請有關部門辦理。 稅捐(一)營業稅:應由本信托資金運用所獲收益中扣繳之。(二)印花稅:應由本信托資金運用所獲收益中扣繳之。(三)所得稅:二年期以上定期信托資金依法得免扣繳所得稅外,在其期間未滿二年前中途解約領取收益者,仍12、應依法代扣所得稅。 信托單的補發,印鑒的更換委托戶“信托單”或“印鑒”如有遺失、毀滅或被盜竊等情況前來申請辦理手續時,應請委托戶按照本公司掛失止付(如附錄5.7.2、5.7.3、5.7.4、5.7.5)的規定手續辦理。 如委托戶原留取款圖章并未遺失,而申請更換印鑒時,須由委托戶填“更換印鑒申請書”(如附錄5.7.6)一份,簽蓋原留印鑒,并填具新印鑒卡一份,由經辦員驗對無誤后,在新印鑒卡上注明啟用日期,同時于舊印鑒卡上加蓋“注銷”戳記,并注明日期及更換理由,經主管核章后整理保存之。 信托單的設定質權委托戶如將信托單作為公私營事業機構擔保或保證債務用者,可申請設定質權,其處理辦法如下:(一)由委托13、戶與質權人聯名填具“質權設定登記申請書”(附錄5.7.7)(各市縣應填寫二份,副本留存,正本寄總公司信托科備查)附具信托單(應蓋妥原留印鑒)及“質權人印鑒卡”一份二份申請。(二)經辦員驗明信托單核對印鑒無誤后,于信托單、委托戶“印鑒卡(帳卡)”用紅墨水筆注明“本信托單于年月日設定質權登記”字樣后,一并層請主管人員核章。(三)經主管核準后,簽發 “質權設定登記承認書”如附錄5.7.8(各市縣應填寫二份,副本留存,正本寄總公司信托科備查)并發還信托單,質權人的印鑒卡等應附訂于委托戶印鑒卡,以備查考。(四)解除質權時,由質權人填具“信托單質權解除申請書”(如附錄5.7.9)(各市縣應填寫一份,解除時14、連同有關憑證寄總公司信托科結案),附具信托單申請解除,經辦員核對質權人印鑒無誤后,于信托單及委托戶“ 印鑒卡(帳卡)”用藍色雙線注銷,并層送主管核章后發還信托單(五)委托戶處分信托資金(包括到期由質權人提領本益金),應辦妥質權解除手續方理。過戶申請書具過戶申請人 前與貴公司締結(信托單號碼 字 號)信托資金 元整,信托契約之一切權利義務業已讓與 先生,受讓人自愿承擔轉讓人與貴公司依據信托契約條款所訂之一切權利義務,并由公司核準之日起生效。茲由雙方聯名簽署,函請查照,并希將委托戶名義予以更換為荷。此致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轉讓人: 住 址: (原留印鑒) 職 業: 電 話: 受讓人: 住 址: 15、(印鑒) 職 業: 電 話: 年 月 日 (信字第 號)上開遺失憑證,請 貴公司先行查明備案掛失止付,一面當在 貴公司指定之報登載廣告 天聲明作廢。至希洽理為荷。此致 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請簽蓋原留印鑒) 掛失人: 住 址: 電 話: 年 月 日 經理 襄理 科長 經辦人 核對印鑒 (信字第 號) 上開遺失憑證已于 年 月 日具書向貴公司掛失,并登貴公司同意之報 天聲明作廢,茲檢附原報并邀同保證人 先生保證補領新憑證、領款。如此項遺失憑證日后發生糾葛致貴公司蒙受損失時由掛失人及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及法定代理人)負連帶責任,立即賠償保證人并愿拋棄先訴抗辯權。此致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HT 印16、花 掛失人: 住址: 電話:(請 簽 蓋 原留印鑒) 電話 住址 職業 年 月 日(簽名蓋章) 經副襄理 科長 經辦人 核對印簽 (信字第 號) 上開遺失圖章請 貴公司準予掛失,掛失人愿在 貴公司同意之報登載遺失啟事 天專聲明作廢,至希洽理為荷。此致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請 簽 蓋 原留印鑒) 掛失人 住 址 電 話 年 月 日 經副襄理 科長 經辦人 上開遺失圖章已于 年 月 日具書向 貴公司掛失,并登貴公司同意之報 天聲明作廢,茲檢附原報并邀同保證人 先生保證更換新印鑒。如此項遺失圖章日后發生糾葛,致 貴公司蒙受損失時,由掛失人及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及法定代理人)負連帶責任,立即賠償。17、保證人并愿拋棄先訴抗辯權。此致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印花 掛失人: 住址: 電話: 電話 住址 職業 保證人 經理襄理 科長經辦人 核對印鑒 (信字第 號)上開印鑒擬自 年 月 日起改用新印鑒,敬希 準予更換為荷。 此致信托股資股份有限公司 (請 簽 蓋 原留印鑒)申請人住 址電 話 年 月 日經理襄理 科長 經辦人核對印鑒 (信字第 號)(附錄5。7。7)質權設定登記申請書徑啟者 將后列 貴公司所發出的信托單提供敝作為契約履行保證品,茲為確保權益起見,特邀同提供人函請以質押權設定登記,敬請查照辦理見復為荷。 此致信托投資公司 申請人(質權人) 住 址 提供人(出質人) 住 址 年 月 日 (信字第 號)(附錄5.7.8)質權設定登記承認書徑復者 貴 年 月 日所請以后列信托單作為質押品一節,業經予以質權設定登記完妥,特此函復。 此致 (信字第 號)(附錄5.7.9)信托單質權解除申請書本戶 因需要資金,申請準予將 信托資金 元整(信托單號碼 字 號)中途解約結清,收益分配金依照 貴公司規定計算,實感德便。此致信托投資公司 委托戶 經副理 科長 經辦 年 月 日 (信字第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