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房家電公司基建項目發包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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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9687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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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廚房家電公司基建項目發包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目的為完善公司的基建項目發包管理,維護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控制經營管理成本,同時保證工程質量,根據國家的有關法規,本著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2、原則2.1 堅持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 2.2 堅持相互監督原則; 2.3 堅持利害關系人回避原則;2.4 堅持權責一致原則,有權必有責、失責必追究。3、適用范圍3.1本制度適用范圍為集團及其下屬企業投資的,投資額度在50萬元以上或者技術復雜、管理風險較大的新建項目及基建技改類工2、程項目,包括土石方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安裝工程、電氣工程、弱電工程、幕墻工程、裝修工程、市政工程、橋梁工程、景觀工程和其它專項工程等。3.2 下列項目的發包,工程建設部可參照本制度并結合項目實際情況適當簡化發包流程:投資預算金額在50萬元以下,且工期緊迫、技術成熟、價格透明、易于評價的小微型工程項目; 設計、咨詢、監理、監測等與工程直接相關的中介、服務類項目及壟斷性服務項目(詳見附表2)。4、定義4.1 公開招標:指面向全社會不特定對象發布工程項目信息并按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進行施工單位選擇的方式;4.2 邀請招標:指面向一定數量(一般不少于5家)符合要求的特定對象發布工程項目信息并進行按公開3、公平、公正原則進行施工單位選擇的方式;4.3 競爭性談判:指面向一定數量(一般不少于3家)符合要求的特定對象發布工程項目信息并進行多輪談判,按照事先設定的評估規則擇優選擇施工單位的方式;4.4 定向議標:指面向一定數量(一般不少于3家)符合要求的特定對象發布工程項目信息并進行多次談判,以價格為主要依據擇優選擇施工單位的方式;4.5 直接委托方式:指面向指定對象發布工程信息,并通過談判方式直接確定發包內容的方式。5、職責5.1 發包管理職責5.1.1 工程建設部為基建工程項目發包管理歸口部門,負責所有基建工程項目發包工作的制度建設和具體發包工作實施的指導、檢查、協調工作;5.1.2 審計部為基4、建工程項目發包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機構,負責具體項目發包實施過程的合規性監督;5.1.3 總裁(或執委會)為基建工程項目發包的最終決策機構,負責發包管理制度審批、重大發包事項的決策或裁定;5.1.4 項目小組(或項目發包招標工作小組)為具體項目發包工作的實施機構,負責具體項目發包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管理。5.2 發包實施分工5.2.1 工程開發中心:組織編制和審核發包招標文件(如工程量清單等)、發包合同主要條款;對候選單位進行資質預審、提供合格供應商名單;參與候選單位考察和評標工作;對代理招標工作進行協調和監督;5.2.2 工程管理中心:編制發包招標技術文件;協助開展候選單位資質預審和考察;參與投5、標文件審查和評標。5.2.3 招標代理機構:系指經政府批準專門從事代理招標業務的中介機構,根據委托合同的約定和招投標法的有關規定,組織并實施招標文件編制、資質審查、發標、開標、評標等全過程工作。5.2.4 項目小組(或項目發包工作小組):由項目組負責人、工程開發中心代表、工程管理中心代表、使用單位代表和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等組成,負責發包工作的計劃編制和實施,包括招標文件會審、候選單位考察、招標文件發放、招標答疑和開標、評標會議等具體工作的安排和落實。6、 發包方式選擇6.1 工程項目的分類根據工程項目的性質、投資規模和管理復雜程度的不同,將工程項目分為類、類、類項目(見附表1),不同類型的項目可6、選擇適用不同的發包方式。6.2 發包方式的選擇6.2.1 發包金額特別巨大或者具有特殊意義的項目,有必要面向全社會公開選擇施工單位的,公司總裁、工程建設部總監可以決定選擇公開招標的方式,但一般情況下不建議使用此種方式。6.2.2 類項目原則上應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類項目原則上應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當然也可選擇邀請招標方式;類項目原則上應采用定向議標方式,當然也可以選擇邀請招標或者競爭性談判方式。6.2.3 因工期緊迫或其他特殊原因,工程項目的發包方式需要突破上述規定的,如類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或類項目采用定向議標方式、或類項目采用直接委托方式的,應由項目組或工程開發中心提出申請,類、類項目經7、工程建設部總監同意,類項目報總裁批準后方可實施。7、發包工作流程7.1 公開招標流程7.1.1 公開招標的啟動因投資規模特別巨大或者具有特殊意義,或者對施工單位的資質具有特殊要求的基建項目,經工程建設部總監提議或者總裁決定,可以委托招標代理機構全程代理公開招標事宜。代理機構由工程建設部在政府認可的代理機構中選取,并簽訂委托代理合同。7.1.2 編制工程量清單招標代理機構或工程建設部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根據設計圖紙和相關資料編制工程量清單或施工圖預算。工程開發中心應當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工程量清單和預算進行復核。7.1.3 招標資料的編制及確認招標文件由工程開發中心(商務文件)8、和工程管理中心(技術文件)共同起草、編制,經項目組(或項目發包工作小組)討論通過,并經相關部門領導會簽確認后交由招標代理機構發布。7.1.4、公開邀標招標代理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組織進行投標,招標公告應在國家指定的媒介發布。7.1.5 資格預審招標代理機構或發包工作小組在發放招標文件前,對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的承包能力、業績、資質、財務狀況和信譽等進行審查,確定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名單,并報工程建設部和審計部備案。 7.1.6 投標單位考察招標代理機構組織項目發包工作小組對資格預審合格的施工單位進行考察,考察結束后4天之內形成書面考察報告,并確定考察合格的投標人名單,9、并抄告項目組成員和相關部門領導。7.1.7 招標文件發放招標文件需經項目組(或項目發包工作小組)集體討論通過,并經法務部審核確認無重大疏漏后才可以對外發布,由招標代理機構或者項目發包工作小組執行。7.1.8 現場踏勘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招標代理機構或項目發包工作小組應組織潛在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參照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7.1.9 招標答疑 招標代理機構或者工程開發中心組織制定招標答疑文件,組織召開答疑會議或者統一發布答疑文件并存檔。7.1.10 開標由招標代理機構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和行政監督部門或公證機構人員參加的情況下,在招標文件預先約定的時間和地點當眾對投標文件進行開啟10、。7.1.11 詢標評標小組由招標代理機構組織業內專家組成,工程建設部也應指派專人參加評標。評標小組對投標文件內容含義不明確的部分向投標人進行詢問,投標人則對含義不明確的內容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說明。7.1.12 評標評標小組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公正、公平地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7.1.13 定標審批招標代理機構根據事先制定的評標規則,綜合技術標和商務標的評標結果進行綜合評定,經評標小組專家會簽后,確定推薦中標人,根據合同審批權限報工程建設部總監或總裁決定。7.2 邀請招標流程7.2.1、成立發包工作小組項目發包工作小組由項目負責人、工程開發中心代表、工程管理中心代表、使用部門代表11、和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等組成。7.2.2 編制招標文件工程開發中心可自行組織編制或者委托工程咨詢機構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當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編制,包括招標項目范圍、工程量清單或工程范圍說明、技術要求、商務要求、投標人資格要求、投標報價說明、評標辦法以及發包合同的主要條款等內容。招標文件需經發包工作小組集體討論通過,并經法務部審核確認無重大疏漏后,報工程建設部總監審定。7.2.3 推薦和篩選潛在投標人工程建設部應當建立合格供應商(承包商)名錄,并優先從合格供應商(承包商)名錄中向發包工作小組推薦潛在投標人。項目組和有關各方都可以向工程建設部推薦潛在的供應商,但必須通過工程建設部的資格預審。7.212、.4 對投標單位進行考察項目組根據項目的特征,認為有考察必要的,可以組織項目發包工作小組成員和相關專家成立考察小組對潛在承包商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和評價辦法由項目組(或工程開發中心)擬定。在考察結束后4天內形成書面考察報告,并抄送工程建設部、審計部。7.2.5 發出招標文件項目組(或項目發包工作小組)按照事先確定的時間和方式,集中、統一向各邀請招標人發布招標文件。7.2.6 組織技術交底和答疑根據受邀投標人的反饋情況,針對普遍性的問題和疑問,由項目組(或項目發包工作小組)整理并制定答疑文件,統一組織招標文件的解釋和澄清,答疑應形成書面記錄文件,并抄送工程建設部、審計部。7.2.7 投標文件開標由13、項目組(或項目發包工作小組)按照事先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在相關部門代表到場的情況下進行集中開標,并作好開標記錄,參與開標人員應在開標記錄上簽字。投標文件可以由投標人當場遞交,也可以通過特快專遞寄送給指定的聯絡人。投標人是否需要派人到場見證開標過程,可以在招標文件中事先做出說明,或者根據投標人的要求作出決定。7.2.8 評標并推薦中標候選人評標分為技術評標和商務評標兩部分,可分別進行。技術評標重點對投標文件中的施工組織措施、技術方案和實施計劃等內容的規范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進行審查,必要時可對投標人的現場負責人和管理團隊進行面試。商務評標重點對工程量清單、各項費用報價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平衡性進行審14、查,并對招標文件和合同條款的響應程度進行評估。技術標評審不合格的投標人,不得進入中標候選人名單;商務標評審中發現明顯不符合招標文件或合同核心條款之要求的,也不得進入中標候選人名單。招標小組按照事先制定的評標辦法,按照評標綜合得分高低排列中標候選人名次,并提出推薦中標人名單(附評標報告)提報工程建設部總監審核,同時抄送審計部。7.2.9 確定中標人按照合同審批權限由工程建設部總監審定或者報總裁批準中標人名單。7.3 競爭性談判流程7.3.1 成立談判小組談判小組由項目負責人、工程開發中心代表、工程管理中心代表等人組成(不少于3人),負責對投標人進行競爭性談判。7.3.2 明確談判的前提條件談判前15、提條件應當參照邀請招標文件的編制要求擬定,由談判小組組織編制談判文件,經項目組集體討論通過后,報工程建設部總監審定。7.3.3 進行談判和比較談判小組按照談判文件的要求與每個參與投標的單位進行談判。談判過程中不得透露其他參與投標單位的詳細信息,杜絕串標、圍標行為。在談判小組與各投標單位進行了一輪或多輪談判后,如果確需修改談判文件實質性內容的,則要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參與投標的單位。7.3.4 推薦中標候選人談判結束后,談判小組應對各家投標單位的談判情況進行整理、分析和比較,形成談判記錄和,并按綜合比較結果推薦不超過3家中標候選人,提交工程開發中心審核。7.3.5 確定中標人工程開發中心對談判情況16、報告進行審核,必要時可再次組織對重點中標候選人進行有針對性的談判,根據談判結果提出中標人選取方案,報工程建設部總監審定,同時抄送審計部。7.4 定向議標流程7.4.1 指定談判人員項目組、工程開發中心可協商指定2-3人組成談判小組負責定向議標談判工作。7.4.2 明確談判條件談判前提條件應當參考邀請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可適當簡化,由談判小組組織擬定談判文件,經項目組負責人審核通過后,報工程建設部總監審定。7.4.3 進行談判和比較根據談判文件要求,通過初步談判排除明顯不符合要求的談判對象,對符合要求的談判對象直接進行價格議標和比價。談判過程中不得透露其他談判對象的詳細信息,防止串通報價行為。717、.4.4 推薦承包候選人談判結束后,談判人員應對談判情況進行整理、分析,形成談判記錄和,并根據談判對象的最終報價,從低到高選取2-3名候選承包人報項目負責人和工程開發中心審核。7.4.5 確定承包人在其他條件沒有明顯區別的情況下,原則上應確定報價最低者為承包人。若確認有明顯的非正常報價現象,則可確定次低報價者為承包人。項目負責人或工程開發中心認為必要時,可再次對重點候選人進行有針對性的談判,并根據再次談判的結果選擇承包人,報工程建設部總監審定,同時抄送審計部。7.5 直接委托流程7.5.1 指定談判人員工程開發中心直接指定1-2名談判人員負責談判工作。7.5.2 明確談判條件工程開發中心根據使18、用部門的需求報告,結合相關工程技術要求,擬定發包合同主要條款和工期、質量等具體指標要求,經工程建設部總監批準后作為談判的前提條件。7.5.3 進行談判工程開發中心在進行市場詢價之后,或者根據造價師提供的造價預算確定談判目標(底線),由談判人員與指定承包商(從合格承包商名單中選取)直接進行價格談判;對于需求模糊但工期緊迫的項目,可以采用“定額加費率”的報價方式進行談判。必要時,工程開發中心負責人可對談判情況進行檢查。7.5.4 確定談判結果談判結束后,談判人員形成談判記錄和合同申請書,經工程開發中心審核后報工程建設部總監批準,同時抄送審計部。8、發包監督8.1 工程建設部負責所有基建工程項目發包19、工作的業務督導,若發現異常或者違規現象應當及時指出并予以糾正。8.2 審計部負責所有基建工程項目發包工作合規性的監督,發現違規行為應當及時向項目組和工程建設部進行反饋或提出警示;若發現重大違規行為應當同時向總裁報告。9、其他本制度由工程建設部起草并負責解釋。10、附錄附表1:基建類工程項目類別劃分表 類別名稱類類類土建及安裝工程造價1000萬以上或技術復雜,達到定額分類二類工程以上造價200萬以上1000萬以下(含1000萬)造價200萬以下(含200萬)或技術簡單裝修、幕墻工程造價300萬以上或技術復雜,達到定額分類二類工程以上造價80萬以上300萬以下(含300萬)造價80萬以下(含80萬20、)或技術簡單市政、景觀工程造價800萬以上或技術復雜,達到定額分類二類工程以上造價150萬以上800萬以下(含800萬)造價150萬以下(含150萬)或技術簡單鋼結構工程造價200萬以上或技術復雜,達到定額分類二類工程以上造價50萬以上200萬以下(含200萬)造價50萬以下(含50萬)或技術簡單其它零星維修、技改工程造價20萬以上50萬以下(含50萬)造價20萬以下(含20萬)或技術簡單附表2:非施工類項目表規劃設計類評審評估類技術咨詢類中介服務類規劃設計節能評估可行性研究工程監理建筑設計環保評估項目管理咨詢造價咨詢建筑施工圖設計水土評估設計審圖招標代理裝飾設計綠色建筑評估其它專項論證地質勘探景觀設計其它專項評估價格鑒定其它專項設計質量檢測地理測繪房屋測繪物理探測專項檢測附錄1 基建工程發包管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