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傳媒公司防病毒系統日常維護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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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9836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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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網絡傳媒公司防病毒系統日常維護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目的:為了規范日常的病毒防控工作,指導信息系統中病毒發作時的處理操作過程。第二條 適用人員范圍:XX廣電信息化部內部安全管理員、主機服務器管理員、終端管理員。第二章 人員和職責第三條 信息化部負責對公司內辦公終端和業務支撐系統生產終端的防病毒系統采取集中管理和監控,負責病毒定義碼、掃描引擎、產品修正等日常升級維護工作;第四條 信息化部具有對防病毒體系的日常運作的監督責任;第五條 信息化部安全管理員負責整個防病毒體系建設和管理;2、第六條 信息安全工程師負責病毒控制的技術指導工作,并執行各項防病毒工作的安全檢查工作,對于違反信息安全相關規定的人員將進行通報;第七條 信息化部主機維護工程師、網絡工程師負責防病毒工作的具體執行。第三章 防病毒的集中管理第八條 部署范圍1.服務器在整個IT系統內存在大量windows服務器,存在被病毒、特洛伊木馬和其它惡意程序的侵襲。所以必須對服務器進行整體部署以提供完整防病毒掃描防護功能。2.各種終端辦公終端和業務操作終端(包括合作廳終端)需要訪問特定的系統。此類終端數量較多,安全級別相對較低,容易被病毒/木馬感染,可控性相對較低。終端會被利用作為跳板攻擊核心業務系統或直接竊取機密數據。所以3、在IT部管理范圍內須強制安裝統一的防病毒客戶端軟件。3.開發商的設備廠商開發測試終端只要接入XX廣電BOSS網絡也應按要求強制性安裝統一的防病毒客戶端軟件。第四章 集中監控和病毒代碼升級第九條 企業辦公網可通過訪問互聯網進行防病毒軟件的病毒定義碼、掃描引擎的升級;第十條 業務支撐網通過離線手段下載升級包進行防病毒軟件病毒定義碼、掃描引擎的升級;第十一條 所有終端通過防病毒管理服務器統一升級病毒定義碼、掃描引擎;第十二條 由網絡安全工程師每周五做一次病毒庫升級,特殊情況下按病毒預警發布信息及時更新;第十三條 每周要對服務器和終端進行病毒碼和病毒引擎的檢查,以及查殺病毒情況,看是否及時得到更新,并4、填寫防病毒日常維護表;第五章 發現病毒后的處理流程第十四條 病毒可以由防病毒系統或網絡監控設備等方式發現,一經發現,需要及時通過日志定位受感染的機器地址和發起攻擊的地址。一旦找到病毒源,立即將受感染的機器進行網絡隔離,縮小病毒在網絡中的擴散范圍。第十五條 信息安全工程師與安全廠商取得聯系獲取技術支持,下載專殺工具、病毒所利用的漏洞補丁程序等。應該按照廠商提供的修復方式對系統中發生病毒受損的設備等進行殺毒處理測試,盡快確定該病毒發作的處理操作方案。第十六條 在信息安全工程師指導下由系統維護部主機維護員、網絡管理員負責通過機器當前的癥狀和病毒軟件的日志發現病毒感染的類型、名稱。利用安全廠商提供的專5、殺工具對系統進行掃描修復,并下載安裝病毒所利用的漏洞補丁程序。如果需要,還應該按照廠商提供的修復方式對系統受損的文件、注冊表等進行手工修復。同時,還應該將病毒定義碼升級到最新,對系統做全盤掃描。第十七條 經過上述操作后,如果系統可以正常運行,則可以接回網絡。如果仍不能正常運行,則需要備份用戶數據,重新安裝系統。然后再安裝防病毒軟件,更新到最新的定義碼,做全盤掃描。確認系統正常運行后,再接回網絡恢復工作。第十八條 從病毒發現到病毒處理整個過程要填寫到病毒處理表;第六章 檢查表第十九條 防病毒系統日常維護管理制度檢查表:任務編號檢查點檢查內容取數方法檢查周期1病毒代碼防病毒軟件病毒代碼是否定期及時6、更新通過服務器檢查1個月2病毒檢查是否定期檢查病毒感染狀況通過服務器檢查1個月3病毒清除病毒清除狀況,清除和未清除數量及狀態通過服務器檢查1個月第七章 衡量指標第二十條 防病毒軟件安裝合格率;第二十一條 軟件代碼更新合格率;第二十二條 感染病毒設備總數;第二十三條 已清除設備總數;第二十四條 無法清除設備總數;第八章 相關紀錄第二十五條 防病毒日常維護表;第二十六條 病毒處理表;第九章 附則第二十七條 本防病毒系統維護和各項流程的修改權屬信息化部。一.1 附錄一防病毒日常維護表編號: 年 月 日防病毒服務器名稱IP地址防病毒軟件名稱病毒庫版本號防病毒軟件終端數量防病毒服務器升級情況終端升級情況終端感染病毒情況填表人:一.2 附錄二 病毒處理表編號: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病毒發現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中毒機器:病毒是否已刪除 是 否問題第一發現人:中毒范圍:可能引起中毒的原因:處理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問題處理人:故障處理過程:備注:填表人:第二章 附則第一條 本方針由XX廣電網絡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并負責解釋和修訂。第二條 本方針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