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科技公司員工離職程序及談話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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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9870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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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網絡科技公司員工離職程序及談話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員工離職規章制度【篇一:公司員工離職管理制度】公司員工離職管理制度1、目的:為確保員工離職時,其工作能明確地轉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訂定本辦法。2、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員工離職時的處理程序。3、離職管理3.1離職辭職:員工因個人原因辭去工作,應于一個月前向其部門主管及校區總監提出書面申請;試用期員工應提前十五個工作日提出書面離職申請。辭退:員工因各種原因不能勝任其工作崗位。開除、除名:嚴重違反校紀校規或有違法犯罪行為者。自離:連續曠工兩天2、或累計曠工達到兩次,作自動離職處理。3.2離職手續(1)辭職員工填寫離職申請表,經各級領導簽署意見審批后,遞交行政部;(2)辭職員工填寫離職交接表,部門應安排指定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由各部門領導審查簽字,如有未移交事項,不予簽字,如有遺失或賠償物品,需立即書面通知財務部,要求在薪金中扣除。各部門領導在離職交接表上審查簽字后再送行政部審核后交財務部。(3)辭職員工填寫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交行政部。(4)辭退、除名員工收到行政部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后,辦理離職移交手續。部門應安排指定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辭退員工完成所有必須的離職手續后,將離職交接表交財務部。3.3薪金結算各種移交手續辦妥后,離職3、員工的工資及提成在公司規定的正常出薪日發放至工資卡中。移交不清者,不予結算。即辭即走者,扣除離職當月績效獎金即績效工資部分;未辦理手續擅自離職者,扣除最后一個月薪金。3.4其他在試用期內,如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公司隨時有權終止雇傭關系,終止試用。正式員工在工作中不執行管理規定,不服從上級管理,不能完成工作任務,經教育培訓處罰沒有較大改變者,可予立即辭退,不作任何補償。正式員工因工作能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身體原因不能繼續從事原來的工作,既沒違反規章制度,也不愿離職的員工,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作為通知期。申請辭職的員工在已獲申請批準但未到正式離職日期,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操守,一如繼4、往,繼續上班,服從管理,不得違反規章制度,否則公司有權立即辭退。對開除、辭退的員工,各部門主管必須有詳細文字資料,闡明具體理由和事實,按照程序逐層報批。合同到期員工,按工作需要或員工自愿可續簽或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辦理離職手續,逐層報批。3.5附表離職申請表、離職交接表【篇二:公司員工離職管理制度】公司員工離職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規范、完整的離職管理制度,為確保員工離職時,其工作能明確地轉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同時保證公司工作順利開展和信息資料資產的安全,特訂定本辦法。2.適用范圍:適用于xx網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員工離職時的處理程序。3.離職管理3.1辭職(1)員5、工因個人原因辭職,應于1個月前向其部門經理及總經理提出書面申請。(2)員工領導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3)辭職員工填寫離職申請單及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經各級領導簽署意見審批后,遞交行政人事部。(4)辭職員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離職申請單同意確認簽字后,方辦理離職移交手續。部門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5)辭職員工完成所有必須的離職手續后,將離職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結算薪資。(6)試用期職員或未簽訂勞動合同者離職申請應于提前三天填寫。3.2辭退、除名止/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呈準后,作辭退處理。(2)辭退員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終止6、/解除勞動合同申請后,辦理離職移交手續。部門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3)辭退員工完成所有必須的離職手續后,將離職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結算薪資。(4)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公司者,視為自動離職,作除名處理。除名員工必須按公司規章制度辦理離職手續,行政人事部方可結算薪資。3.3離職面談員工辭職、辭退時,該部門負責人與該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如有必要,可請其他人員協助。談話完成下列內容:(1)審查文件、資料的所有權;(2)審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3)審查其掌握工作、進度和角色;(4)闡明公司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5)員工離職面談記錄表經員工和談話經理共同簽字,并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員工檔案。4.移7、交、監交4.1員工獲準離職或作辭退處理時,由行政人事部發給離職通知書依規定辦理移交手續。4.2離職員工應填寫移交清單1式3份后,并由移交人及監交人簽名蓋章。移交清冊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1份,1份送行政人事部備查。4.3移交事項(1)現款、有價證券、帳表憑證(2)原物料、財產設備、器具、公章(3)規章、技術文件、業務等有關資料(4)其他應交辦事項4.4監交(1)主管以上員工由經理或者部門經理監交,如遇特殊,可由經理指派專人監交。(2)主管以下員工由直屬經理監交。5.薪資5.1除名員工必須按公司規章制度辦理離職手續,行政人事部方可結算薪資,否則是為放棄薪資。5.2員工辦妥離職手續后,由行政人事部依8、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終止、退保及結算工資等相關手續。5.3主管以下員工,一周之后到人事行政部門確認完成,由財務部予以發放工資。5.4經理級以上員工及研究人員,行政人事部將結算的薪資仍做在當月的薪資表中,財務部于次月15日予以發放。6.管理6.1員工離職時必須辦妥離職手續,否則員工本人將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必要時將要求其承擔法律責任。6.2凡違紀辭退、除名的員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補償。6.3在通知期內,如有關員工故意缺勤或未盡全力執行任務,或因不盡職責而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公司有權追究其經濟責任。6.4移交人于離職6個月內,經發現有虧空、舞弊或業務上不法事情,除應負擔賠償責任外,情節嚴重9、者,將追究法律責任。如監交人知情不報或故意疏失,需受連帶處分。7.附則7.1公司員工的離職工作以保密方式處理,并保持工作連貫、順利進行。7.2辭職員工的辭職手續辦理完畢后,辭職者即與公司脫離勞動關系,公司亦不受理在1個月內提出的復職要求。8.本制度解釋權歸于xxxxxx行政人事部。9.本辦法自xx年x月x日起開始試行。公司20xx年x月x日【篇三:員工離職管理規定(范本)】員工離職管理規定(范本)1.目的為規范公司員工的離職管理,維護公司和離職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的離職管理。3.離職類別與定義3.1.辭職:是指在任職期間內,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3.10、1.1.員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3.1.2.員工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3.2.辭退:是指在任職期間內,員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現、學識、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等,公司決定解除與員工勞動合同的行為。3.2.1.員工在任職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時解除勞動合同:3.2.1.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3.2.1.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3.2.1.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3.2.1.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11、的;3.2.1.5.提供虛假信息或實施其他欺詐行為,致使公司錯誤決定錄用的;3.2.1.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3.2.2.員工在任職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3.2.2.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治療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2.2.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2.2.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3.3.自離:是指在合同期內,員工未經公司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行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12、將按員工自動離職處理,并暫時凍結其工資直至辦完離職交接手續。3.3.1.月累計曠工超過3天(含)或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含)者;3.3.2.未按正規手續申請離職而自行離開工作崗位者;3.3.3.已申請離職但未辦妥離職交接手續而自行離開公司者。3.4.勞動合同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3.4.1.勞動合同期滿的;3.4.1.1.公司提出不再續簽勞動合同:是指合同期滿,公司根據情況不再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行為;3.4.1.2.員工提出不再續簽勞動合同:是指合同期滿,員工不愿與公司續簽勞動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公司的行為。3.4.2.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開始享受基本13、養老保險待遇的;3.4.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4.離職的程序4.1.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當事人都應依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合同的規定或約定處理相關事宜。4.2.員工辭職程序:4.2.1.員工辭職應按規定填寫辭職申請表。未按規定填寫辭職申請表的,不視為正式的、有效的書面通知行為;4.2.2.員工填寫的辭職申請表應向本部門負責人提交,本部門負責人收到申請表后,應進行離職面談,了解離職原因,并簽署意見;4.2.3.辭職申請表經本部門負責人、綜合管理部、分管副總經理及總經理逐級審批通過后,由綜合管理部通知辭職員工離開公司的確切日期以及辦理工作、財物交接等事宜;4.2.4.在確定交接事宜14、完畢后,綜合管理部為辭職員工開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4.3.公司辭退程序:4.3.1.員工有3.2.1或3.2.2規定的情形,部門負責人有提請綜合管理部解除該員工勞動合同的建議權,并填寫解除勞動合同情況說明呈報綜合管理部、分管副總經理、公司總經理逐級核準;4.3.2.綜合管理部將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4.3.3.被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辦理好工作、財物交接后,綜合管理部為辭退員工開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4.4.自離程序:4.4.1.用人部門應在員工擅自缺勤第一天向綜合管理部報備員工異常情況并在員工自離的當天將自離人員的名單報綜合管理部核準;4.4.2.公司將解除勞動合同15、通知書送達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對于拒絕簽收或者聯系不上的員工,公司將通過掛號郵遞或其他形式予以通知。對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追究當事人責任。4.5.勞動合同終止程序:4.5.1.公司不同意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的,給員工發放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對于拒絕簽收或者聯系不上的員工,公司將通過掛號郵遞或其他形式予以通知;4.5.2.員工不同意續簽的,應于下發續訂勞動合同通知書3天內以書面形式回復綜合管理部;4.5.3.被終止勞動合同員工辦理好工作、財物交接后,綜合管理部為員工開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5.離職談話5.1.員工離職時,該部門負責人或直屬上級需與離職員工進行談話,談話完成下列內容:5.1.16、1.了解辭職原因與動機。5.1.2.審核文件、資料的所有權;5.1.3.審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5.1.4.審查其掌管工作的進度和角色;5.1.5.回答員工可能有的問題;5.1.6.征求對公司的評價及建議;5.2.員工離職時,綜合管理部應與離職員工進行談話,談話完成下列內容:5.2.1.了解辭職原因與動機。5.2.2.審查其勞動合同及薪資福利狀況;5.2.3.了解員工入職以來的工作業績;5.2.4.解答員工可能有的問題;5.2.5.征求對公司的評價及建議;6.離職交接6.1.在綜合管理部通知辦理工作、財物交接之日,離職員工應按離職交接清單所列項目,逐項辦妥公司財物、文件、資料、辦公用品等事宜的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