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全體機關工作人員信息宣傳獎勵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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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0001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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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新區全體機關工作人員信息宣傳獎勵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高新區信息宣傳工作獎勵制度為進一步加強xx高新區的信息宣傳工作,做好重要經濟數據、重點產業項目、重點工程等信息報送工作,全面、準確、及時反映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情況、新經驗、新舉措,營造干事創業的輿論氛圍,根據有關要求,制定本獎勵辦法。一、獎勵范圍xx高新區全體機關工作人員。二、文稿內容信息宣傳文稿重點圍繞以下內容撰寫:(一)園區開發建設的新成效、新經驗、新舉措,提煉總結先進典型,提升xx高新區在xx區、青島市和全省乃至全國的影響力與美譽度。(二2、)對列入青島市和xx區財政盤子的重點項目、重點工程,以及xx高新區承擔青島市的實事項目、民生及基礎設施工程等,報送簽約、開工、竣工、投產情況,內容包含項目簡介、預期效益等。(三)本部門、單位重點工作取得的新突破、新成效,特別是得到xx區和青島市級以上領導表彰、工作成績走在同類園區前列的工作。三、獎勵內容(一)在新xx、青島日報、大眾日報、人民日報等區級以上(含區級)主流新聞媒體、政務網站上發表的有關xx高新區工作的正面宣傳稿件等。(二)在區、市、省、國家級的內刊、信息(具體為:今日信息、青島通訊、青島信息、工作情況交流、黨委信息工作、政務信息、山東通訊、秘書工作、中辦通訊等)上發表的反映xx高3、新區發展成績的工作信息、調研報告、經驗文章等。(三)發表的信息、新聞稿件、調研報告、經驗文章等被xx區、青島市或省(部委)、國家領導做出肯定性批示的。 (四)獲得xx區級以上(含區級)調研、信息、宣傳等工作榮譽稱號的先進個人。四、獎勵標準(一)信息宣傳被黨委信息工作、政務信息、今日信息等區級以上(含區級)報刊、媒體采用報道的,500字以上的獎勵6分,500字以下的獎勵4分;被青島通訊、青島信息、工作情況交流青島市級報刊、媒體采用報道的,獎勵15分;被山東通訊、秘書工作、中辦通訊等省級及以上報刊、媒體采用報道的獎勵20分。(二)報刊宣傳1、被人民日報、求是、光明日報、經濟日報、半月談等中央級黨報4、黨刊刊載的,1000字以上的獎勵40分,1000字以下的獎勵20分;被大眾日報、農村大眾等省級黨報黨刊刊載的,1000字以上的獎勵15分,1000字以下的獎勵10分;被青島日報等青島級黨報黨刊刊載的,1000字以上的獎勵15分,1000字以下的獎勵10分;被青島財經日報、山東開發區等刊載的,1000字以上的獎勵10分,1000字以下的獎勵6分。其中刊載在青島、省、中央級黨報一版、二版的重要稿件,每篇在以上基數上分別加獎4、8、12分。2、被新xx刊載的,1000字以上的獎勵6分,1000字-500字的獎勵4分,500字以下的獎勵2分,圖片新聞每幅獎勵1分。3、生活類報刊宣傳。在齊魯晚報、半島都5、市報、青島早報、青島晚報等各級生活類報刊刊載的,每篇記2分。(三)電視宣傳1、新聞聯播報道。被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報道的,獎勵40分;被山東電視臺新聞聯播報道的,獎勵20分;被青島電視臺新聞聯播報道的,獎勵10分;被xx新聞報道的,“新聞提要”的獎勵4分,其他獎勵1.5分。2、其他新聞欄目報道。被中央電視臺其他新聞欄目報道的獎勵20分;被山東電視臺其他新聞欄目報道的獎勵10分;被青島電視臺其他新聞欄目報道的獎勵6分。3、專題類節目報道。被中央級專題類節目(如魅力中國等)報道的獎勵60分;被山東省級專題類欄目(如鄉村季風等)報道的獎勵20分;被青島市級專題類欄目(如經濟報道等)報道的獎勵10分;被6、xx電視臺專題類節目(如:黨建頻道、生活有約等)報道的獎勵6分。4、電臺類報道。被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等國家級電臺報道的獎勵20分;被山東人民廣播電臺報道的獎勵10分;被青島人民廣播電臺報道的獎勵6分;被xx人民廣播電臺報道的獎勵1分。(四)網絡宣傳1、被人民網、新華網、新浪、搜狐、網易等全國知名網站報道的原創新聞(轉載的除外),每篇獎勵4分。2、被山東新聞網、青島新聞網等網站報道的新聞,每篇獎勵2分。3、被西海岸新聞網報道的新聞,每篇獎勵1分。4、被xx政務網報道的新聞每篇獎勵0.5分。以上報道被重復轉載的不重復獎勵,只記一次最高獎勵。圖片新聞對應減半獎勵。(五)特殊貢獻獎對發表的信息、新聞稿件7、等被xx區及區級以上領導做出肯定性批示的和獲得xx區級以上(含區級)調研、信息、宣傳等工作榮譽稱號的先進個人設立特殊貢獻獎,根據情況加記分。五、考評及計分經濟獎勵每分為10元。綜合部負責對各部門、中心機關工作人員刊發、報道的稿件進行認定。對符合獎勵標準的稿件或榮譽,由綜合部把關后納入對管委會內設機構年度目標績效考核,予以專項獎勵;對表現突出的先進部門、單位和個人另行給予通報表彰。六、工作要求1、各部、中心的撰稿人員擬寫的新聞、信息稿件,需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原則上再報送至綜合部審核修改后統一對外發表,重大事項需報主要領導審核。2、撰稿人撰寫的調研、新聞、信息稿件,應緊緊圍繞黨工委、管委的中心工作,貼緊形勢要求,突出階段工作重點,弘揚先進典型,主推特色亮點。3、撰稿人每月1-5日攜帶刊發的文稿及報(刊)頭復印件到綜合部登記備案。綜合部每季度將刊發文稿情況進行公示通報,作為年終兌現獎勵的依據。4、機關工作人員每提報一條有價值的宣傳文稿線索并被區級及以上媒體、刊物采用的,每次加計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