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技公司勞動合同管理程序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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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00378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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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科技公司勞動合同管理程序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 目的指導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解除工作,維護員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避免勞務糾紛。2. 適用范圍適用于集團公司全體在崗員工。3. 引用文件無4. 定義勞動合同指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試用期滿后和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深圳市勞動合同分兩種,一種是指行政、檔案關系在公司的稱為正式員工勞動合同;另一種指行政、檔案關系不在公司的稱為勞務工合同。5. 職責5.1. 總經理負責審批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解除;5.2. 人事主管領導負責審核員2、工勞動合同的簽訂、解除;5.3. 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審核、指導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解除,并接受員工的咨詢;5.4. 人事文員負責辦理員工勞動合同簽訂、解除的具體手續;5.5. 檔案文員負責員工勞動合同、勞動手冊的保管工作。6. 程序6.1. 簽訂6.1.1. 人事文員于每年三月上旬統計應續簽合同的員工名單,填寫工作傳簽單,交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后,報人事主管領導、總經理審批;人事文員收到員工轉正審批表后一周內,填寫應簽訂合同的員工名單及工作傳簽單,報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后,報人事主管領導、總經理審批;審批同意后,人事文員安排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并安排各部門員工簽名及法人代表簽字、公司內部蓋章手續;。3、6.1.2. 人事文員送勞動合同及勞動手冊到區勞動局合同鑒證科辦理鑒證,交納鑒證費;6.1.3. 人事文員將已鑒證的一式兩份合同及勞動手冊取回,一份交給員工并要求員工在勞動合同領取登記表(見-10-F1)上簽領,另一份合同及勞動手冊交檔案文員存檔。6.2. 解除6.2.1. 員工在合同期限內離職,須簽訂深圳市員工勞動合同解除登記表,人事文員在接到員工的離職審批表后填寫深圳市員工勞動合同解除登記表一式兩份,交由員工本人確認簽認簽字后,交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人事主管領導審批并蓋章,送到區勞動局辦理有關手續后取回憑證;6.2.2. 人事文員根據區勞動局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憑證,填寫勞動合同解除記錄表(4、見-10-F2)連同憑證原件交檔案文員存檔,并通知該離職員工。6.3. 檢查和咨詢人力資源部經理每年須安排檢查一次勞動合同簽署情況,并隨時接受員工就勞動合同事項的咨詢。7. 附件7.1. -10-F1勞動合同領取登記表7.2. -10-F2勞動合同解除記錄表勞動合同領取登記表姓名性別部門用工性質簽署勞動合同時間領取簽名正式勞務-10-F2.1勞動合同解除登記表姓名性別部門用工性質解除時間備注正式勞務勞動合同管理規定日期:編號:制定:人力資源部批準:總經理說明第一條、為規范員工的勞動合同管理,加強酒店及員工雙方的約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規定。第二條、本規定作為本酒店已執行的“勞動合同實施細則”及勞5、動合同和聘任合同的補充條款。合同分類第三條、本酒店員工合同分為勞動合同與聘任合同兩種。合同期一律為三年。簽訂合同的范圍第四條、除臨時工以外的所有員工,均應訂立勞動合同。第五條、凡酒店同意將檔案轉移到本酒店的正式員工,可以簽訂勞動合同。第六條、凡檔案關系無法轉移或不能轉移的酒店員工,經酒店同意,可簽訂聘任合同。合同解除第七條、辭職員工如有正當理由欲辭職,可以提前寫出書面辭職報告(試用期員工提前七天,使用期滿后提前一個月),將部門經理、人力資源經理及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于約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內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離職手續。第八條、辭退如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根據合同規定,酒店可以辭退該員工。第九條、開6、除如員工嚴重違紀,酒店可予以開除。第十條、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內,由于特定原因,酒店與員工經過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合同。違約賠償第十一條、對辭職未經批準而擅自離職(含未按規定的離職日起離職)的員工,需按如下標準繳納違約賠償金。在本酒店工作不滿一年者,需交賠償金三千元;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但不滿兩年者,需交納賠償金二千元;在本酒店工作滿兩年但不滿三年者,需交賠償金一千元。第十二條、對因嚴重違紀而別開出的員工,酒店將根據該員工違紀情節輕重或對酒店造成的損失情況向其索取賠償,賠償金額由酒店據實訂立。第十三條、對批準離職的員工(含辭職,辭退,開除)凡于規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內到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的,可免于7、交納賠償金;否則,按照每遲一天罰款50元。培訓賠償第十四條、凡參加酒店組織的培訓的員工,如欲辭職應按所接受的培訓的價值交清賠償金。在本酒店工作不滿一年者,賠償所受培訓價值全額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但不滿兩年者,賠償所受培訓價值全額的70%在本酒店工作滿兩年但不滿三年者,賠償所受培訓價值全額的30%第十五條、辭退及被開除的員工,酒店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收取培訓賠償金。第十六條、培訓價值由酒店根據員工所接受的每項課程的價值及及課程數目而確定。其他第十七條、既往發布的有關制度中,如有與本制度沖突之處,以本制度為準。第十八條、本規定的修正權及解釋權歸酒店人力資源部。第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適用于全體合同制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