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公司財務部業務招待管理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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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00469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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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業公司財務部業務招待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目 的:為消除浪費、厲行節約、降低經營成本,本著熱情接待、合理安排、對口陪同、文明迎送的原則,制定本規定。2.管理范圍:全公司3.執行主體:財務部4.管理內容:4.1實施業務招待者應本著少花錢、多辦事的原則,減少不必要的浪費,應分人分事考慮合適招待方式和招待地點。4.2招待范圍:4.2.1集團公司領導及有關人員;4.2.2國外、省內外來公司洽談業務的有關人員;4.2.3地方各職能部門領導和有關人員。4.3招待審批程序4.3.1外單位來公司聯系業務的人2、員,需要在公司就餐者,一般情況下在公司食堂安排就餐。由對口接待部門負責人書面或口頭提出申請,經分管領導認可,報總經理批準,然后根據批準的標準知會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安排就餐。4.3.2若需在食堂以外就餐的,須先征得總經理批準(總經理不在時報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批準),否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大型會議接待須請示公司董事長批準后方可實施。4.4接待標準在公司食堂就餐的,按人均4元20元(不含酒水)的標準執行,具體檔次由對口接待部門報總經理或常務副總經理批準后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落實。在公司食堂以外就餐的按以下標準執行:(1)由董事長主持的宴請按人均150元的標準(含酒水);(2)由總經理主持的宴請按人3、均100元的標準(含酒水);業務招待費管理規定頁 次2/2文 件 編 號規字第(9)號(3)由副總經理主持的宴請按人均60元的標準(含酒水);(4)由中層干部主持的宴請按人均30元的標準(含酒水)(由中層干部主持的宴請原則上在公司食堂安排);(5)中層干部以下人員不安排主持宴請。(6)特殊情況需要超出宴請標準的須事先征得總經理批準,否則超支部分公司不予報銷。4.4.3外出聯系工作、辦理業務的人員,需要在外招待客人的應事先提出申請,按批準的標準安排就餐或其他活動。4.4.4在公司招待所住宿的客人,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請示相關領導后確定工作餐標準。4.4.5未經公司領導特別指示的各級宴請一律飲用中檔以4、下的酒(白酒50元/瓶以下,啤酒5元/瓶以下)。4.4.6各級宴請原則上不配香煙,如確需每桌不得超過2盒,價格控制在25元/盒以內。 4.4.7陪餐人員的數量視來客人數而定,外來人員在6人以上的公司內部陪餐人員不超過3人;外來人員在10人以上的公司內部陪餐人員不超過5人;特殊情況由主持宴請的領導確定陪餐人員。4.4.8若因工作需要需贈送禮品的,須事先征得總經理批準,并另備簿本登記。4.5費用報銷4.5.1以現金支付餐費的實行餐后結算的辦法,即每次就餐后持業務招待費報銷單及簽字后的發票按付款審批程序辦理。超過5日未辦理報銷手續的視為費用自理。4.5.2在定點餐廳就餐的實行簽單結算,由接待負責人填制報銷憑證按付款審批程序辦理。4.5.3在公司食堂就餐的,由接待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單,月終食堂統一向財務部門結算。4.5.4超出批準標準的費用自負,特殊情況另行處理。4.5.5分管營銷工作的公司領導及公司專職銷售人員的業務招待費參照本制度執行,在銷售費用中列支,按市場營銷部有關管理辦法執行。5.若本規定同其它規章有所抵觸之處,則依本規定為準。6.此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