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集團公司品牌網絡網站制度匯編2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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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00572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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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型集團公司品牌、網絡網站制度匯編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品牌管理制度第一條 本制度適用范圍:在國內外開展各項與“XX*集團”及其下屬分公司、子公司相關的一切社會活動和經濟活動。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對象:在國內外開展各項與“XX*集團”及其下屬分公司、子公司相關的一切社會活動和經濟活動的團體及個人。第三條 集團及下屬各公司、部門在文件往來中必須使用規范的企業商標及組合,常規文件必須使用由品牌企劃部統一設計的格式,特殊形式的應用必須在文件制作完成后經品牌企劃部專人審核或委托品牌企劃部專人專項設計。 第四2、條 參與杭州市級及以上規格的公關活動,必須在活動開展之前到品牌企劃部備案,委托外單位設計的宣傳用品必須經過品牌企劃部審核方可投入制作;參與省級及以上規格各類社會經濟活動則必須由品牌企劃部統一進行形象規劃和設計。 第五條 各公司、部門每年工作計劃中必須包含宣傳工作計劃內容并單獨上報品牌企劃部備案。 第六條 各公司、部門在設計和制作各類宣傳手冊、產品手冊等與公司形象息息相關的用品時,其內容及設計必須通過品牌企劃部的審核方可投入制作,也可以委托品牌企劃部設計。 第七條 集團及各下屬公司、部門員工,包括市場合作伙伴,必須統一使用由公司品牌企劃部印制的名片和宣傳資料開展工作。第八條 各公司、部門如需更改3、辦公環境中的標志、標識、指示標牌、形象招貼、海報類的用品,必須預先通知品牌企劃部,委托設計或審核設計方案后方能實施。 第九條 各公司、部門必須指派專人專職或兼職企業形象管理工作,統一稱為“形象專員”。第十條 形象專員接受品牌企劃部門在職責范圍內的工作領導,從事品牌企劃部門指派的各項工作。 第十一條 各公司、部門必須定期填寫宣傳周報表,于每周六下午前交品牌企劃部,以便于品牌企劃部統一開展宣傳工作。 第十二條 遇有大事、要事或需及時發布宣傳的內容事項,必須第一時間以書面形式報到品牌企劃部,以保證新聞的時效性。第十三條 各部門文件及信息的發布必須使用品牌企劃部規定的相關統一標準表格以及統一的格式;(4、新聞報表以及新聞周報表)內部網文件及信息發放由發出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后交與品牌部負責人復核簽字,然后交由相關制作人員發布,外網文件及信息的發放由發出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后交與副總裁復核簽字后方可發布。 第十四條 各部門以及子公司必須每周上交品牌部新聞報表以及新聞周報表,各部門信息各自負責,對外發放信息必須為公司形象負責,如有不負責任損壞企業形象者,視情節嚴重給予一定級別的過失論處。 第十五條 各公司、部門負責人、形象專員的品牌及宣傳工作情況由品牌企劃部考核并計入年終工作考核內容;各公司和部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第十六條 公司內網和外網的更新只能由品牌企劃部執行,任何公司和個人都不得擅自篡改網站發布的5、內容。第十七條 各公司、部門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品牌企劃部收費標準進行結算,如果有其它原因可以以聯系單的方式要求品牌企劃部減免相關費用,不得以經費不足為由擅自從事各類宣傳和公關活動或逃避審核。 第十八條 該制度自 2006 年 6 月 15 日起執行。 第二章 網絡、網站管理制度第一節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對*集團網站的規范化管理,確保網站安全、有效運行,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發揮現有網絡效益,實現信息資源交流與共享,更好地為設計、科研、開發、管理服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維護互聯網6、安全的決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辦法、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暫行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范圍為*集團網站以及有關信息流程的管理和發布。 第三條 *集團網站是指依托網絡,向園區內外用戶發布信息,提供信息查詢、下載、上傳服務的網站,分為外部網站和內部網站。外部網站在互聯網上的注冊域名為 xx ,包括*集團公共信息管理與發布系統等網站,以及集團的各種專題性、學術性網站。內部網站依托于集團內部服務器上,域名為 xx,包括集團個子公司、職能部門的信息管理與發布網站。 第四條 *集團網站建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集團的網絡管理規章制度。網7、站建設堅持統籌規劃、資源共享,及時準確、公開透明,強化服務的原則。 第二節 局域網絡的管理第五條 *軟件園辦公局域網 實行統一管理、分層負責制。網絡中心對網絡資源進行統一管理,各部門管理人員負責對本部門資源進行管理,計算機系統管理員對各計算機系統的管理。 第六條 *集團專設網絡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網管中心),作為*軟件園辦公局域網絡的管理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 負責規劃和維護管理辦公局域網 的安全運行和系統設備 (二) 用戶入網的審批、資源分配、用戶入網設備的確認、所屬網絡及信息服務的監管、用戶技術支持、網絡故障檢測、用戶數據的收集、統計、備案、上報、違規事件的處理等。 (三) 落實各項管8、理制度和技術規范,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為了有效地防范網上非法活動,統一出口管理、統一用戶管理。 (四) 在網絡設備發生損壞需修理或涉及其他相關專業問題時,網管中心應對外聘請有關專家進行指導和維護修理。 (五) 指定一名網管員負責辦公局域網絡的系統運行、信息發布、安全管理、用戶管理、系統的維護和管理, (六) 加強網管人員的專業培訓工作。使之掌握有關知識、技能和操作程序,以加強對辦公局域網絡的有效保護。 第七條 制定與局域網相關的規章制度;研究并組織解決運行、使用和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協調各有關管理部門、公司之間相關的工作;協調或直接負責跨樓的網絡管理及服務工作;審批、監管網中重大信息服9、務項目;處理與網絡相關的重大違規事件;有關資料的統計與備案等。 第八條 網管中心可以委托相關部門或指定專業網絡管理人員代為管理子節點設備。任何相關部門和個人,未經 網管中心 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第八條 受網管中心委托的部門、網管人員可在受委托權力范圍參與*軟件園辦公局域網管理。局域網 的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接受并配合網管中心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九條 局域網內所有信息插座及其以上的網絡線路、布線槽、網絡設備、機柜內跳線等,統一由網管中心負責維護、連接、設置。未經網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占用、更換、損毀;不得改變其物理位置、形態、性能;不得改變其連接關系、運10、行狀態、系統配置;不得登錄網絡設備。第三節 接入第十一條 所有已經連網的網絡用戶,凡接受本管理辦法全部條款的,可以且僅限于將其本人使用的計算機,通過其所辦公場所中的信息插座接入辦公局域網。 第十二條 任何人在將其本人使用的計算機接入辦公局域網之前,必須首先向網管中心提出申請,其所使用的網絡跳線、網卡等網絡設備必須經有關網絡管理員認可。 第十三條 *軟件園辦公局域網的 IP 地址的分配以靜態分配為主,由網管中心統一管理,IP地址按網段分配到各單位和部門。各單位和部門必須對本網段內的IP 地址作用戶使用分配,逐個落實到人與計算機,并將 IP 地址使用情況登記表報 網管中心備案。 需要使用靜態 IP11、 地址的用戶應向網管中心提出申請,網管中心根據實際資源情況決定是否批準申請。 第十四條 辦公局域網 IP 地址和用戶計算機網卡物理地址綁定的管理方式 , IP 地址一經分配,未經網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變更。 第十五條 用戶可向網管中心申請變更或交還其所持有的靜態 IP 地址。網管中心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或收回已分配的靜態 IP 地址。但事先應與有關當事人協商并將最終決定書面通知有關人員。第十六條 用戶對網管中心所分配的網絡地址在分配的有效期內享有專用權。任何部門或個人未經網管中心分配,不得 使用、占用其 IP 地址。第四節 信息服務第十七條 局域網網絡信息服務(以下簡稱信息服務),包括所有通過局12、域網入網計算機提供的、非針對特定個人的、除網絡接入服務以外的所有網絡相關服務。 第十八條 任何用戶,凡接受本辦法全部條款的,均可以通過其所在部門的信息插座經辦公局域網接入的計算機提供信息服務。 第十九條 在必要時,網管中心認為必要,可決定撤消某項信息服務,撤消決定,應以書面形式送交被撤消服務的相關部門或在內網上以公告形式發布。第五節 網絡使用管理第二十條 在網上活動中,所有用戶應遵守網絡禮儀和道德規范,不得使用局域網或通過使用局域網從事危害公共安全、損害公眾利益、侵害他人正當權益、竊取或泄露他人秘密以及有傷風化的活動,也不得通過局域網查閱、復制或在網上發布、傳播含有上述內容的信息。 第二十一條13、 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局域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一)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三)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岐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六)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八)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九)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第二十二條 局域網工作人員和用戶在網絡上發現有礙社會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義務及時上報網管中心并自覺立即銷毀。 第二十三條 14、嚴禁利用辦公局域網進行賭博活動、玩游戲。 第二十四條 在辦公局域網,嚴禁任何人開設 BBS 服務。 第二十五條 用戶的通信自由、通信秘密以及人身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利用局域網予以侵害或剝奪。法律法規或有關管理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六節 安全保護運行第二十六條 在按規定連網后,用戶有權了解局域網使用性能、用戶端的配置參數與方法、系統當前的運行狀態;有權就其在局域網的使用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向網管中心咨詢。 第二十七條 網管中心應宣傳、教育、監督用戶,促其在網絡操作和應用中自覺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自覺遵守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制定的行政規章和管理辦法;自覺遵守各級網絡管理部門制15、定的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自覺接受有關部門和管理人員的正常管理;自覺遵守網絡禮儀和道德規范。 第二十八條 網管中心應及時了解、掌握網絡及信息服務的連接運行情況。可以根據需要采取措施,監視、記錄、檢測、制止、查處、防范針對網絡或入網計算機的,或利用其所管轄的網絡或入網計算機進行的違法違規的人或事。 第二十九條 網管中心可以根據需要對所管轄網絡和信息服務進行安全性、可靠性檢測,并通知檢測所涉及的用戶,而且不得侵害用戶的正當權益。 第三十條 在網絡的使用中,宿用戶對所發現或發生的違法違規的人或事,應予以制止或向網管中心反映、舉報,并應協助有關部門或管理人員對上述人或事進行調查、取證、處理,如實提供所需16、證據。 第三十一條 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網管中心可采用新技術、調整網絡結構和系統功能、變更系統參數和使用方法、排除系統隱患等,無須事先征得用戶同意。但如果上述工作影響到用戶的使用性能和使用方法,網管中心應預先通知相關用戶。 第三十二條 除網管中心,集團其他部門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辦公局域網主、輔節點、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 第三十三條 辦公局域網主、輔節點設備及服務器等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后,網管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集團及公安機關報告。 第三十四條 嚴禁在辦公局域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對于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網管中心推17、薦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第三十五條 凡工作人員均有義務幫助審查局域網上網信息,杜絕涉及公司機密或公司禁止的信息上網。 第三十六條 局域網內各級使用部門要設定網絡安全員,負責相應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對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 第三十七條 網管中心只對符合設置用戶名的部門和個人配置相應的用戶名和電子郵箱,并定期檢查其使用情況。由網管中心為其設置的用戶名等管理權歸本人所有,凡因此用戶名等發生的網絡不安全因素均由本人承擔。第七節 相關責任與處罰第三十八條 用戶應當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集團的規章制度,遵守網絡禮儀和網絡公德,對其使用網絡的行為所產生的后果承擔法律、紀律和經18、濟責任。 第三十九條 網管中心履行本辦法及有關規章所賦予職責的行為,屬職務行為。網管中心對職務行為不承擔個人責任,有關法規及管理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網管中心的職務行為顯然失當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十條 對系統運行過程中一切非人為過錯所造成的后果,網管中心不承擔任。 第四十一條 部門或個人應用信息服務所提供的功能自行發布信息,由信息發布人自行承擔責任;接受他人委托,發布委托人提供的信息,由委托人和信息發布人共同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 局域網使用人違反本辦法,對他人構成侵害的,必須補償其對被侵害人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情節嚴重的,必須立即先行停止19、相應網絡連接或信息服務,并且寫出包含詳細情況的書面檢查送交網管中心。 第四十四條 對于違反本辦法的用戶,網管中心可根據情況給予有關責任人以下處理: (一)警告。 (二)勒令改正。 (三)取消連網資格 3 至 60 天。 (四)終止相應網絡服務。 (五)違反本辦法,情節嚴重者,由網管中心建議其所在部門給予相應的行政和紀律處分。有關部門在接到網管中心依本條提出的處分建議后,應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予以采納。 第四十五條 違反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向其所在部門報告,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及經濟處罰;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將向公安部門報告,由個人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第四十六條 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關閉其擁有的各類服務帳號;行為惡劣、影響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損失的,將向公安部門報案。 第四十七條 故意傳播或制造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辦公局域網系統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第八節 附則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由網管中心制定并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