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公司營業部固定收益業務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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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01118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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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證券公司營業部固定收益業務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證券公司證券營業部固定收益業務管理制度一、總則為了規范公司固定收益業務的經營運作,防范債券經營風險,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的固定收益業務必須堅持規范、穩健的經營方針,在防范和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爭取較好的經濟效益。(二)、建立有序高效的運行機制,明確職責和程序,決策由上至下貫徹實施,意見由下至上反饋匯報,強化各層管理和風險控制。(三)、建立有效的制約和激勵機制,提高債券業務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防范和控制風險。二2、固定收益業務運行框架(一)、公司主管領導代表公司對固定收益業務進行指導和管理,固定收益總部負責人具體負責固定收益業務的日常管理,并向公司主管領導負責。(二)、主管領導負責核定固定收益業務經營規模,確定業務操作指導思想,作出重大投資項目決策,并對總體風險進行監控。(三)、財務管理總部負責固定收益業務的資金調撥、頭寸清算及財務核算。(四)、固定收益總部的職責1、負責對國家宏觀經濟、金融市場、國債一、二級市場及企業債券的研究工作及新業務品種的開發,提出投資建議,按期提交研究報告。2、負責對債券的發行、承銷工作。3、負責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債券的現券、回購交易及相關業務的操作。三、債券營銷業務(一)、經3、常性地對債券發行進行市場調研,分析市場情況變化,搜集與債券承銷業務的有關規定和資料,保持與債券發行主管部門和業務機構的聯系,掌握債券發行動態。(二)、做好與分銷客戶的聯系服務工作,建立分銷網絡,提高債券承銷能力。(三)、債券承銷準備工作1、根據債券發行機構承銷通知的要求,就債券預計發行條件和要求,擬發行債券的市場分析,公司擬承銷金額、條件以及預計分銷情況等經固定收益總部負責人審核并簽署意見后向公司提出債券承銷報告,報請主管領導批準。2、與分銷機構、公司有關部門及時進行聯系,對上述分銷單位的分銷數量進行統計,以便確定承銷數量。3、根據公司批示,辦理有關承銷準備手續和授權文件,進行債券承銷的前期準4、備工作。4、按照公司授權派出業務人員參加債券承銷會議并由授權人代表公司簽訂承銷協議。5、如果擬簽訂承銷協議中的有關條件與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或授權有所不同,應及時向固定收益總部負責人及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四)、市場營銷部根據公司的批示簽訂債券承銷協議后,應及時就本期債券承銷的最終條件、承銷額、預計銷售情況、銷售安排和分銷條件、預計包銷余額等情況及由公司統籌協調的工作向固定收益總部負責人和公司主管領導匯報。(五)、分銷組織與協調1、市場營銷部要組織落實好債券分銷工作,協調關系并做好以下工作:(1)場外分銷(協議分銷):即由市場營銷部代表公司與分銷機構簽訂分銷協議,并注明銀行帳戶及深、滬交易所的機構帳5、戶,以便資金及相應債券的及時劃撥入帳;(2)場內掛牌(網上分銷):由公司在深、滬交易所公開掛牌賣出。2、公司各分銷部門必須認真組織銷售所分銷的債券,同時可組織柜臺銷售業務。3、分銷機構不能完成分銷額度或賣出的數量超過分銷額度時,可由市場營銷部協調調配或與公司其它分銷機構進行調劑。(六)、債券發行跟蹤管理1、對于由公司包銷的債券余額,市場營銷部應按公司資金管理規定,與公司財務部聯系,提前辦理資金調撥申請手續,經辦人員應根據分銷情況變化及時通知公司財務部門作相應的資金劃撥調整。2、款項的劃撥(1)各分銷機構的債券分銷款,無論其是否完成分銷額,都必須按協議約定足額劃入公司指定帳戶;(2)公司債券承銷6、款必須按規定足額向發行機構劃撥;(3)及時辦理分銷手續費的劃撥工作,落實承銷手續費的到帳;(4)對債券分銷遺留問題作出處理意見;(5)落實包銷余額的登記托管工作。(七)、工作總結(1)債券承銷結束10個工作日內,市場營銷部應就本期債券發行情況及存在的問題進行工作總結,并上報公司主管領導。(2)及時將本期債券承銷的完整資料形成項目檔案作為固定收益總部資料登記存檔。四、債券交易業務(一)、債券交易業務包括在深、滬證券交易所的債券現券交易和國債回購交易等。(二)、債券交易業務必須得到公司主管領導的授權,授權包括業務范圍授權和額度審批。(三)、國債自營業務的操作原則和程序債券交易業務的操作應根據債券券7、種的收益率、市場流通性、兌付期限和公司自身特殊情況等來決定策略,操作程序具體為:1、交易部負責人根據固定收益總部負責人和公司主管領導下達的總體計劃和指令布置交易員具體實施,同時向固定收益總部負責人和公司主管領導反饋運作情況,提出操作建議,并在授權范圍內有一定的相機決策權。2、交易員可向交易部負責人提出操作建議,但未被接受時必須堅決執行原定操作指令。3、如確定有必要增加投資規模,應由交易部負責人提出報告交固定收益總部負責人和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4、項目完成后,交易部提交項目總結報告。(四)、債券自營帳戶的開立與資金調撥1、交易部負責人向固定收益總部負責人和公司主管領導提出開立國債自營帳戶8、的申請,經批準后派人實施,并向財務部備案。2、自營帳戶內的資金調往其它帳戶,應由固定收益總部負責人和財務管理總部負責人共同簽署后報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3、債券交易部門的不同帳戶之間的日常調劃由固定收益總部負責人根據頭寸情況提出調撥申請,報主管領導批準后由清算員實施。(五)、債券交易業務的風險控制1、國債回購及現券交易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1)回購中日拆入量超過標準券金額或現券賣出量超過托管量出現賣空的風險;(2)回購中日拆出量超過當日資金余額或現券買入量超過資金余額,出現買空風險;(3)回購中出現高價拆進資金低價拆出資金,或現券高買低賣,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風險;(4)現券及回購交易中單邊9、投機性交易產生的風險;(5)現券和回購套利及回購不同品種之間套利產生的風險;(6)現券市場價格下跌而持有的現券遭受價格損失的風險。2、控制風險的措施:(1)交易部必須與有關部門認真核對當日標準券和頭寸余額并據此制定具體操作方案。交易部負責人對當日資金及標準券余額不出現赤字負責;(2)主管領導有權查看任何一筆交易行為,針對異常情況可要求交易部負責人作出解釋;(3)各交易員之間實行逐層授權,逐層反饋制度,未經許可不得越權操作,并在電腦中設置相應的權限;(4)定期對自營業務進行風險評估,采取措施,防范和控制風險。五、債券研究業務(一)、及時了解宏觀經濟走勢和證券市場行情,組織搜集市場信息,分析市場動10、態及走勢。(二)、定期為固定收益總部和客戶提供高質量的債券市場情況分析報告、債券一級市場中標預測分析報告、宏觀經濟分析及對債券市場影響分析報告。(三)、密切關注債券市場的變化,為交易部門債券投資決策提供參考依據。(四)、加強對債券交易信息資料的管理,督促檢查有關信息資料的搜集、管理、利用及歸檔工作。六、國債代理業務(一)、公司有關部門及營業部接受客戶委托代理業務,須與客戶簽訂有關代理協議、機構客戶應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證明書、法人授權書、經辦人身份證、債券所有權證明等文件。(二)、營業部為每個客戶設置單獨的二級帳戶,客戶的債券(資金)僅限于在該帳戶內運作,不得與自營及其它帳戶相混淆。(三)、債券交易人員對有關客戶的所有資料必須進行妥善保管,對外應為客戶嚴守商業機密,禁止泄露客戶資料。(四)、各有關部門及營業部必須建立債券統計報表制度,定期交債券的分銷數量、債券現券交易量、回購交易情況,庫存情況等數據上報公司固定收益總部,以便公司領導掌握全公司的債券業務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