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辦公室行政車輛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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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01202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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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辦公室行政車輛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公司行政車輛管理制度(草稿)第1章 總 則第1條 為加強公司行政車輛的管理,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充分利用現有車輛資源,減少經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第2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可調配公用車輛:公司領導專車、公務用車(行政車)及各項目部車輛。第2章 組織管理第3條 公司辦公室負責指派專職駕駛員辦理新車購進后交費、領牌、辦證、保險等相關手續。第4條 公用車輛的有關證件及保險資料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負責所有規定費用的繳納。車輛資料應分類保管,保證資料齊全。第2、5條 公司領導專車、公務車的年檢、車輛保養維修、車輛保險、車輛事故處理等由辦公室負責指派專職駕駛員辦理,各項目部車輛由項目經理指派專人進行協同管理。第6條 公務車應指定專人保管,公務車必須服從辦公室統一調度。公司所有車輛原則上不得外借,不得將車輛交給非公司駕駛員或無證人員駕駛。確因工作需要需外借的,應經公司董事長或分管領導批準。第7條 對專車、公務車、項目部車輛,辦公室均應建立固定資產管理臺帳,準確記錄購置時間、地點、車輛價值、顏色、型號、發動機號碼、排量、發票號碼、調配的時間、使用人等;對需要報廢的車輛,應辦理相應報批手續,并做好財務核銷等工作。第8條 辦公室負責公司所有可調配車輛的統一調度3、,負責組織司機安全教育、日常考勤、月度考評工作。第3章 用車原則第9條 公司車輛調度,由辦公室依據出行事由的重要性和公司領導批示按以下順序調派:1)、緊急性工作,經營性用車;2)、公司領導公務用車;3)、各項目生產用車;4)、職能部門公務用車。第10條 總經理及常務副總專用車,未經總經理或常務副總批準,任何人不得動用。第11條 生產用車優先。當生產用車與公務用車相沖突時,生產優先。第12條 合并使用。各職能部門同線路用車時,應服從辦公室調派,合并使用。第13條 客貨分開。轎車車不得裝載過重貨物。第4章 車輛使用程序第14條 各職能部門、項目部如需用車須提前一天填寫車輛使用申請表,如遇雙休日、節4、假日用車,需提前至周五、放假前提出申請,經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或項目經理核準后上報辦公室統一調派。用車部門填寫用車單,經辦公室負責人審核后交辦公室車管員存檔。第15條 辦公室憑車輛使用申請表調派車輛,駕駛員憑單出車,嚴禁私人擅自出車。公司用車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每車一表,駕駛員在使用車輛前必須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用車完畢后駕駛員應登記好每次的出車使用情況記錄,具體內容為行車日期、起止地點、所用公里數、使用人簽字、特殊事項內容注明在備注欄中。第16條 駕駛員應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嚴格按照批準的行車路線和目的地行車;行車前應經常檢查方向盤、制動等安全系統,5、每日例行保養、檢查發動機潤滑油、輪胎氣壓,保持車況良好,確保行車安全。第17條 公司用車設置車輛加油記錄表和車輛使用情況匯總表,由駕駛員在每次加油、保養及維修時及時記錄,以了解車輛受控狀況。每月5日前,連同車輛行駛記錄表一并上報辦公室負責人稽核。第5章 駕駛員行為規范第18條 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第19條 敬業、駕駛作風端正、遵循職業道德。所有駕駛員必須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第20條 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第21條 出發前,駕駛員應做好出車準備;收車后,做好相關工作。在出6、發前,應確認路線和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第22條 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第23條 上班時間內駕駛員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公司等候出車。不準隨便離開。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不得在辦公室睡覺、看小說、閑聊。有要事確需離開時,要告知辦公室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辦公室報到。第24條 駕駛員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無故缺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駕駛員請事假,必須報領導批準,辦理請假手續,方可請假。第25條 駕駛員對車輛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上級領導反映。第26條 任何時候,駕駛員必須隨7、身攜帶手機。對領導或辦公室的呼叫,應立即應答。情況特殊確實不能應答的,事后一定要說明原因。若屢次聯系不上致使工作延誤者,視情節輕重處理。第27條 離開車輛時,駕駛員應注意以下兩件事項。(1)駕駛員需要離開車輛時,必須關好車窗、鎖死車門。(2)車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資料,駕駛員又必須離開時,應將它們放于后行李廂內并加鎖。第28條 行車過程中,密切注意道路上的車、行人動態,與前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通過十字路口、繁雜地段、轉彎拐角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遇到對方車輛違章行駛,應主動避讓,避免發生事故。第29條 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駕8、駛員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第30條 駕駛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其他人駕駛;如領導批準同意將車交給其他駕駛員駕駛,當事駕駛員應負責檢查借車人是否具有合法的駕駛資格(包括駕照有效期、車型及駕照真實性);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練習開車。第31條 費用報銷:司機所有因公費用(停車費、過路費、加油、修理費等)必須以正式有效憑證作為報銷憑證,由駕駛員整理粘貼報銷憑證后根據報銷審簽流程,方可報銷。第32條 駕駛員應注意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第33條 車內不準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9、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第34條 接送公司的客人時,駕駛員應主動向客人打招呼并作自我介紹,然后打開車門將客人讓進車內,關車門時要注意乘客的身體和衣物,防止被車門擠壓。第35條 駕駛員必須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者講話的內容,違者給予批評教育,嚴重者嚴肅處理。第36條 行車中應及時使用冷熱風,聽收音機或聽音樂應征得乘車人的同意,聲音不要太大,以免影響客人思考或休息。第6章 用車須知第37條 各部門因公外地用車,應提前一天書面申請,緊急事件或特殊情況可臨時提出申請,以便統籌安排;第38條 用車人員必須講究禮貌,自覺遵守乘車禮儀。第39條 依車輛的限載為準,乘員、載物均不得超載。第40條10、 保持車內清潔,車內禁止吸煙。第41條 物料應放在行李廂或車廂內,不得在座椅上任意擺放物品。第42條 精密儀表、電器等確需放在座椅上,應事先加墊。第43條 開車前應向駕駛員講述路線、停車點及預定停留時間等。任意改變行車路線的和不合理的要求,駕駛員有權拒絕。第44條 行駛途中不得同駕駛員進行交談,以免發生意外。第45條 行駛途中如發生機件損壞或交通事故,乘車人員應協助處理,并向行政部報告。第46條 小車用油實行百公里油料考核,節獎超罰,考核指標見附件。第47條 外單位借用車輛,原則上一律不借,確需要借的,由主管副總批準,上報行政副總處酌情給予安排。第7章 車輛檔案管理 第48條 新購置車輛的各種11、手續完成后,將全部原始材料立卷歸檔,內容有: 1)、購車發票復印件; 2)、車輛購置附加稅發票復印件; 3)、養路費憑證、行駛證復印件; 4)、車輛保險單正本、副鑰匙、車輛防盜器副鑰匙; 5)、使用人交接手續。 第49條 在使用車輛發生以下情況時應及時歸檔,填寫車輛維修檔案登記本: 1)、車輛日常維修、保養情況:費用、項目、時間、經手人; 2)、大修發動機的時間、地點、里程數、費用、用料單、經手人; 3)、換輪胎的數量、時間、費用、里程數、經手人; 4)、出險情況:時間、地點、損失修復情況、檢查書、對責任人的處罰決定。第50條 借用手續1)、公司內部人員需借用車輛檔案資料及憑證,需經公司分管領12、導審批同意后方可借用; 2)、借用人需辦理手續,寫清歸還時間,借用日期、借用承諾書等; 3)、公司辦公室負責管理,對逾期不還者視情節給予相應處罰,造成丟失者,由借用人承擔一切責任及相關的損失費用。第8章 車輛投保標準 第51條 車輛投保標準 1)、選擇正規的保險公司為車輛投保,由辦公室負責人結合財務人員辦理。 2)、保險費率與全國保費統一價格相吻合,并由一定優惠條件及商業折扣。 3)、保險項目: A.必保項目(基本五險):車輛損失險、駕乘人員座位險、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險; B.可參保項目:全車盜搶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輪胎險。第9章 車輛維修保養第52條 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13、注意車輛的保養和年審工作,及時提醒專管人員進行保養和年審,若因證件不齊全或過期失效,導致車輛不能正常使用,一切后果由駕駛員負責。第53條 公司車輛由駕駛員負責清潔,每季度打蠟一次,以保持車輛里外干凈整潔,原則上由駕駛員每周一次自己動手清潔車輛。1)、車身清潔,車輛外觀清潔明亮(前后擋風玻璃、左右倒車鏡、左右車門、輪胎、輪轂干凈)。2)、車廂內部清潔,車輛座椅、靠背、腳墊、扶手、安全帶、行李箱清潔干凈。3)、發動機清潔,車輛發動機外表必須清潔干凈。4)、儀表盤清潔,車輛儀表盤清潔、明亮,沒有灰塵。5)、舒適無異味,車廂內空氣清新,沒有異味。第54條 每次出車前,駕駛員必須檢查以下內容:1)、證件14、齊,所有證件(行駛證、駕駛證等)要齊全、有效。2)、備件齊,所有備件要齊全、完好(備胎、千斤頂、工具箱、滅火器、警示牌等)。3)、照明燈光齊,前大燈、遠近燈光、轉向燈、剎車燈、防霧燈、應急燈、車內燈正常照明。4)、機件性能正常,機油、剎車油、變速箱油、電瓶水等要達標,保持發動機清潔,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修理,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第55條 出車返回時要檢查存油量,油量表顯示為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第56條 日常例行保養1)、無故障,車輛機械性能、操作系統沒有故障。2)、無殘缺,車輛內部裝飾、車門沒有損壞、脫落現象。3)、無劃痕,車輛外觀沒有明顯劃痕。4)、檢查油、水及制動液是15、否充足,有無滲漏現象。5)、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6)、駕駛員負責每天檢查所有車輛,并填寫車輛每日檢查記錄表。第57條 駕駛員必須隨時掌握車況,做到及時申請維修及更換零配件。第58條 領導專車、公務車、各項目部車輛的保養維修實行申報制。車輛每行駛5000公里(或規定標準歷程數),須辦理定期保養手續。正常保養及維修項目,由該車專職駕駛員填寫汽車保養維修報修單報辦公室負責人后送4S店或公司指定的修理廠維護或保養,車輛大修項目須報董事長或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維修期間,駕駛員應到廠監修,確保維修質量。車輛修理完畢后,由駕駛員和辦公室負責人驗收質量后,在維修項目單上簽名認可,填寫保養維修記錄檔案。第5916、條 領導專車、公務車、各項目部車輛因公外出,遇車輛故障在非指定地點維修的,須經辦公室負責人同意(交通事故除外)。維修完畢車輛返回后,憑車輛維修清單、交款發票、證明材料等報銷修理費用。凡人為造成的車輛機械事故的,維修費用由駕駛員自理。第10章 交通違規與事故處理第60條 公司車輛因駕駛員違反交通規定而被罰款,或未經許可將車輛私自借于他人而導致事故發生的,一切損失均由駕駛員自行承擔。第61條 在執行公務過程中,不因駕駛員故意或其本人重大過失,違章停車、證件不全、高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等罰款,由當事人負擔全額罰金。第62條 酒后開車損壞車輛者,由駕駛員負責維修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用外,17、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第63條 當發生交通事故時,在事故現場,駕駛員應做到:1)立即向附近交警或撥打122報案,及時聯系辦公室負責人,通知保險公司,以利于車險索賠; 2)如發生人身傷害,應將傷者迅速送到最近的醫院進行治療; 3)應記錄下對方車輛的駕駛證號和車牌號,做好事故報告單; 4)從對方駕駛證上,記錄下對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單位、電話、身份證號碼等; 5)盡量取得對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聯系相關事宜; 6)牢記對方車輛損壞的部位與程度、條件許可時,可利用手機、照相機拍下現場實景; 7)方便時,記錄事故現場目擊者的姓名、住址、聯系電話等資料; 8)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不18、得隨意回答交通警察的詢問; 9)除完全認定是自己的過失外,不得將責任攬于一身。第64條 公司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的,在扣除保險賠償后其差額應根據責任認定進行處理。因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壞的,其損失在扣除保險賠償后,應根據責任認定進行處理。駕駛員負主要責任的,按以下處理: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2000元以下),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2、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2000-10000元),按經濟損失的15處罰;3、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駕駛員負次要責任的,按以下處理: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2000元以下),按經濟損失的15處罰;2、重大事19、故(經濟損失在2000-10000元),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3、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按經濟損失的5處罰。第11章 賠償責任第65條 車輛被盜賠償。發生車輛被盜的,除向保險公司索賠部分賠償外,其余部分由當事人依據下列情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1因駕駛員個人原因,不能提供車輛證件,導致交警部門及保險公司拒絕受理,其經濟損失由駕駛員承擔。2駕駛員擅自將車借給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車,賠償車輛全部實際損失。3經批準的私事用車,賠償車輛實際損失的80%。第66條 車輛損壞賠償。各種情況發生車輛損壞,除向保險公司索要部分賠償外,其余部分當事人分別承擔賠償責任。1下班后不按規定地點停放車輛,由當事人全部承擔。2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車,由駕駛員全部承擔。3車輛因公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地或在項目部內部停車場地,發生相互碰撞損壞,由當事人或肇事者賠償10%。第12章 獎 懲第67條 獎勵。1)駕駛員每個季度內未發生任何交通事故且遵守本規定和公司制度的,公司發給安全獎 元。2)司機全年安全行車未發生交通事故的,給予年終安全獎勵 元。第13章 附 則第68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第69條 本制度從XX年3月1日起執行,原相關規定同時終止使用。第70條 本規定適用于XXXXXXXXXXXX的司屬各部門、項目部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