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熱力總站成本控制考核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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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01259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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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熱力總站成本控制考核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供熱站成本管理,高質量、高效益的完成供暖任務,強化供暖成本管理意識,提高供熱總站供暖質量和經濟濟效益,結合供熱總站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供暖成本管理工作,必須認真執行中心下發的各項供暖成本分批計劃,明確經濟責任,在確保優質供暖的前提下,講求經濟效益,獎罰分明。第三條 供熱總站夏季設備檢修、冬季焚火供暖工作的全過程應實行全面成本管理,使各項成本管理處于有效的控制與監督之下,成本管理的主要任務:(一)根據中心下發的供暖成2、本計劃和供熱總站的具體工作情況,編制成月度、季度、年度消耗計劃,按不同的成本管理責任將指標層層分批,使成本指標的完成隨時處于有效的控制與監督之下。(二)建立和健全成本管理的各項基礎工作,完整、準確、及時、核算成本,真實反映供暖成本消耗的實際情況。(三)依靠廣大職工,貫徹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充分挖掘內部潛力,經常檢查分析成本計劃執行情況,促進供暖成本不斷降低。并通過考核評比,實行獎懲,調動職工的積極性。第四條 本規程僅適用于烏魯木齊房建生活服務中心供熱總站內部執行。第二章 成本控制范圍第五條 成本控制的范圍:供暖所消耗的煤、水、電、維修材料。第六條 成本控制指標:(一)參考指標:分局節能辦制定3、下發的按供暖面積核算的煤、水、電指標:煤:54.5公斤平方米水:0.32噸平方米電:5.9度平方米(二)考核指標:根據供熱站成本消耗歷史水平及現實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由中心下發的煤、水、電和供暖維修材料具體消耗指標。第七條 成本控制目標:比上年度成本消耗降低10%。第八條 供暖維修大額資金權限劃分:供暖維修項目屬于更新改造、大修、技術革新、供暖開發范圍,且單項資金超過2萬元的,由供熱總站提報計劃,經中心審定后,列入中心控制成本;單項維修資金少于2萬元的,原則上可由供熱總站直接辦理。第三章 基礎工作第九條 為了使成本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考核等有可靠的依據,供熱總站及各供熱站應建立健全各4、項定額管理、原始記錄、材料收發和成本分批計劃等基礎工作。第十條 供暖成本的控制指標原則上每年核定一次。但隨著供暖業務的發展,供暖設備的技術狀態,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和供暖管理水平的提高,應及時進行必要的修訂。第十二條 原始記錄。供熱站應對供暖工作過程的各個環節(如:燃煤消耗和盤存、水電實時統計、維修材料的購置、設備運轉以及安全保養等),建立一套完整準確的原始記錄。原始記錄表格設計、填報時間、上報方式、存檔保管等應根據供熱總站工作的要求,由中心財務部、技術部、材料站、供熱總站共同制訂。第十三條 執行細則:燃煤管理細則、用電管理細則、用水管理細則、供暖材料消耗管理細則。第四章 成本管理責任制第十四條 5、供熱總站在站長領導下實行分級分口成本管理責任制。站長對成本管理工作的主要職責是:認真貫徹執行中心有關成本管理文件規定,保證正確完成中心下達的成本管理任務,組織建立各級成本管理責任制,層層分解、落實成本指標和技術組織措施,廣泛發動職工開展優質供暖、增收節支活動。由于管理不善,未能完成成本目標任務,應承擔全部責任。第十五條 主管生產的副站長,對成本管理的主要職責是:協助站長組織領導供熱總站煤、水、電成本管理工作。正確執行中心有關成本管理的規定,組織實施、編制煤、水、電成本消耗計劃,監督各供熱站生產環節,考察煤礦、與中心各相關部門確定冬季購煤計劃,審查重大煤、水、電開支,檢查成本計劃執行情況,解決出6、現的問題。組織改進和健全煤、水、電成本管理工作,協調財務部、材料站和各車間、部門的關系、挖掘節能降耗、增收節支的潛力。由于監督或控制煤、水、電成本不利,未能完成成本目標任務,應與站長共同承擔經濟責任。第十六條 主管工程師,對成本管理的主要職責是:協助站長做好技術改造、提升設備質量、供暖維修成本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實施供熱總站主要技術指標及挖潛技術改造革新措施,正確貫徹工作檢驗制度、設備工藝標準,組織檢查各項設備性能、技術指標完成情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完成成本計劃。由于技術決策失誤,造成供暖設備質量下降,供暖成本升高,應與站長共同承擔經濟責任。第十七條 中心財務部(托管供熱總站財務),在站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供熱總站的成本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合理編制供熱總站供暖成本計劃,嚴格執行中心下發的成本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及時正確組織各供熱站各項供暖成本核算;檢查、分析成本計劃執行情況。由于監督不力,控制不嚴,造成浪費損失,致使供暖成本失控,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