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投公司企業文化理念器物及實施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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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0128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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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創投公司企業文化理念、器物及實施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第一章總則1第二章企業文化管理機構1第三章企業文化理念管理2第四章企業文化制度管理2第五章企業文化器物管理3第六章企業文化實施管理4第七章附則4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創投公司集團企業文化管理,塑造推動創投公司發展的企業文化,鼓舞和激勵集團員工,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對創投公司企業文化發展的內容與實施做出規定,是創投公司開展企業文化工作的依據。第三條 本制度一經制定,創投公司和各子集團必須遵照執行,集團與各子集團依照本制度享有相應2、的權利,同時也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第二章 企業文化管理機構第四條 創投公司總裁辦公會是集團企業文化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其職責包括:1. 審議確定創投公司企業文化核心內容;2. 審批創投公司各項企業文化管理制度;3. 審批創投公司企業文化發展規劃;4. 審批創投公司企業文化年度工作計劃;5. 對相關天一企業文化的各項重大事項進行決定。第五條 創投公司總裁辦公會在審議集團企業文化建設議題時,子集團相關負責人應列席并參加討論。第六條 創投公司綜合運營中心是集團企業文化管理的執行機構,在創投公司分管副總裁領導下開展工作,其職責包括:1. 研究和制訂創投公司企業文化核心內容;2. 制訂創投公司各項企業文3、化管理制度;3. 制訂創投公司企業文化發展規劃;4. 制訂創投公司企業文化年度工作計劃;5. 制訂創投公司對內對外宣傳規范,并監督執行;6. 組織進行對創投公司企業文化重要議題的相關研究;7. 開展集團對內對外企業文化宣傳,組織集團企業文化活動;8. 審核子集團對外宣傳內容,支持子集團開展企業文化活動。第三章 企業文化理念管理第七條 創投公司文化理念是指創投公司的企業愿景、企業使命、核心價值觀、經營哲學、管理思想等企業文化核心內容。第八條 創投公司綜合運營中心是創投公司企業文化理念管理的執行機構,綜合運營中心應充分調研國內外先進企業文化,總結天一的經驗和特點,研究制訂符合天一發展戰略的企業文化4、核心理念。第九條 綜合運營中心在開展企業文化工作中,應深入實際調研分析,了解員工的思想動態,分析集團所處產業的特點,廣泛聽取子集團的意見和建議,提煉天一企業文化的核心思想,使創投公司的企業文化理念能夠切合企業實際,對創投公司的發展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第十條 子集團應為創投公司綜合運營中心的工作提供充分支持和密切配合,積極提供建議和意見。第十一條 集團總裁辦公會負責對創投公司企業文化理念進行審議和確定;總裁辦公會審議確定的創投公司企業文化理念將作為創投公司企業文化工作開展的依據。第四章 企業文化制度管理第十二條 創投公司企業文化制度是集團企業文化理念的表達和規范,必須與企業文化理念保持一致。第十5、三條 創投公司的企業文化制度系統涵蓋下述三個領域:1. 企業文化核心理念規范。該制度對企業文化核心理念進行了設計,是企業思想文化塑造的基礎;2. 企業員工行為規范。該制度對企業員工行為規范進行了設計,是企業行為文化塑造的基礎;3. 企業特殊風俗制度。該制度在對內工作上,對企業教育培訓、儀禮儀式、服飾、體態語言、工作場所相關規范做出規定;在對外工作上,對企業營銷觀念、服務規范、公共關系、銀企關系、公益活動、文化傳統做出規定,是企業風俗文化塑造的基礎。第十四條 創投公司綜合運營中心是創投公司企業文化制度的編制和監督機構。相應管理制度經集團總裁辦公會審批生效后,綜合運營中心負責推動落實。第五章 企業6、文化器物管理第十五條 創投公司企業文化器物是創投公司企業文化的外在表現形式。通過對相關器物的設計,可以直觀、生動地表現天一企業文化的核心思想。第十六條 創投公司企業文化器物系統包括如下內容:1. 企業名稱(全稱、簡稱)、企業標識、品牌標志圖案;2. 企業標志標準字體、標準色、組合規范、輔助圖形;3. 企業象征圖案;4. 企業宣傳標語;5. 企業吉祥物;6. 公司之歌;7. 企業容貌。第十七條 創投公司企業文化器物系統應用范圍包括:1. 辦公用品、事務用品;2. 企業證照、文件類;3. 交通運輸工具類;4. 指示、標識類;5. 廣告展示陳列類;6. 商品及包裝類;7. 服飾類;8. 公司出版物;7、9. 公司禮品;10. 公司網頁;11. 其他。第十八條 綜合運營中心是創投公司企業文化器物的設計管理機構,綜合運營中心組織設計單位對企業文化器物進行設計。各項設計經總裁辦公會審議認可,綜合運營中心協助推動落實。第六章 企業文化實施管理第十九條 集團綜合運營中心負責推動創投公司企業文化的實施,主管創投公司刊物、集團網站,組織開展集團對內企業文化宣傳工作。第二十條 集團各部門在開展對內對外宣傳工作時,必須充分考慮到公司企業文化的要求,不得違反公司企業文化相關規定。綜合運營中心負責集團各部門宣傳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第二十一條 集團各子集團在開展對外宣傳時,必須將宣傳內容上報集團綜合運營中心審核,并8、會同集團綜合運營中心開展工作。第二十二條 集團綜合運營中心應協助品牌中心做好企業形象推廣工作和企業標志標識使用規范的檢查工作。第二十三條 為更好的培育、塑造創投公司企業文化,集團綜合運營中心應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企業文化活動。第二十四條 集團各部門和集團各子集團可以提議開展企業文化活動,由集團綜合運營中心研究并提案,集團分管副總裁審批后,集團綜合運營中心組織開展活動,或協助子集團開展活動。第七章 附則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經集團公司總裁批準后發布執行,集團公司總裁辦負責制訂、修改并解釋。此前有關規定,凡與本辦法有抵觸的,均依照本辦法執行。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