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通訊費用管理規定附員工話費標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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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01313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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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財務通訊費用管理規定附員工話費標準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通訊費用管理規定為了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降低經營成本,明確費用標準,經公司研究決定,對公司通訊費用標準規定如下,望認真遵照執行。第一條 總則(一)本規定所指的通訊費包括公司固定電話費、享受補貼的員工手機電話費;(二)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各公司、各項目及各部門;(三)各公司、各項目及各部門統一將員工名單和執行話費標準上報公司,由公司領導審批后,方可享受電話費補貼;(四)電話費按標準報銷,超出標準部分由個人承擔;(五)享受話費補貼的人員,全天不準2、停機,因停機影響正常工作的,不予核銷話費;(六)享受話費補貼人員,依據實際消費結算發票每季度報銷一次,由所屬單位領導簽批后,人資部核定出勤天數,財務部審核報銷;(七)原則上公司不統一購置電話充值卡,如項目施工人員需要充值卡充值,由項目財務部負責統一購置管理,定期統計支出情況并控制使用。第二條 管理部門及人員財務部、人資部、審計部、各單位部門及分管領導、財務副總第三條 管理職責(一)財務部1、負責員工電話費的日常核算與管理,對員工電話費報銷資格進行審核;2、負責審核員工電話費的合規性,超出規定標準的不予辦理;3、負責公司固定電話費的繳費及話費支出的審核;4、定期統計公司話費的支出情況,嚴格控制成3、本。(二) 人資部1、負責各部門員工申請電話費補貼資格的審核;2、負責提供員工考勤情況,嚴格依據制度規定及考勤情況確定電話費補貼額度; 3、定期更新員工檔案,依據電話費補助標準編制統計表上報財務部。(三)審計部1、 負責定期審計電話費報銷的合規性;對違規業務部門進行處罰處理;2、依據審計結果,定期編制審計報告,披露電話費的支出情況。(四)各單位部門及分管領導1、 負責部門員工申請電話費補貼資格的認定和上報;2、 負責各分管部門員工電話費的審核、確認。(五)財務副總負責公司通訊費支出管理,分析審核預算執行情況。第四條 管理要求(一)手機電話管理1、手機話費必須以本人實名及所使用電話號碼開具的發票4、,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到財務按規定標準核銷;2、話費標準額度當年結清,不予跨年;3、每月話費標準不得累計計算,當月話費低于標準的,按實際金額報銷;當月話費超過標準的,超出部分不予報銷;4、公司發放的小號電話卡如有丟失要及時報告公司行政部,由行政部及時補辦和登記,補卡費用由個人承擔;5、公司發放的小號電話卡不能隨意更換、停機或送人;6、離職人員在辦理交接時,同時辦理小號清戶手續。(二)固定電話管理1、由單位出資安裝的固定電話(財務或其他部門),除傳真電話外,謝絕其他業務發生,特殊情況需主管領導批準后,進行通話登記或交費;2、公司辦公室固定電話,必須保證工作時間有人接聽;3、嚴禁使用公司固定電話上網或5、辦理與工作無關的事項。第五條 員工話費標準(一)公司總部機關:副總經理:200元/月 總工程師:200元/月 總會計師:200元/月 采購部長:300元/月 設備部長:300元/月 其他部長: 50元/月 采購員:100元/月 資金部長:150元/月 主管會計: 100元/月 融資專員:50元/月 出 納: 50元/月 工作人員: 38元/月小車司機: 50元/月 董事長、總經理司機:100元/月(二)外阜施工項目部:項目經理:300元/月 副 經 理:150元/月 總 工:200元/月 工程質檢部長:50元/月 質 檢 員: 38元/月 測量主任: 50元/月 主要測量人員:38元/月 試驗6、室主任:100元/月 主要試驗人員:38元/月 主管會計: 100元/月 出納:50元/月 其他會計人員38元/月采購員:200元/月 材料負責人:150元/月 大料現場收料組:50元/月 倉庫保管員: 38元/月 材料庫記賬員:38元/月 食堂管理員: 50元/月 考勤員:38元/月 加油員:38元/月 設備隊長: 50元/月 黑(白)站操作手:50元/月 經理司機:50元/月 橋涵隊長: 50元/月 路基工長:50元/月(三)房建項目部項目經理: 100元/月 副 經 理: 70元/月 總 工:70元/月 采 購 員: 200元/月 工程質檢部長:38元/月 質檢員:38元/月測量主任: 7、38元/月 主要測量人員:38元/月(四)施工隊(包括外網、精裝修)隊長:50元/月 試驗人員:38元/月 拌合站負責人:38元/月 測量人員:38元/月(五)豐遠地產公司機關副總經理:200元/月 總工程師:200元/月 營銷總監:100元/月 策劃總監:100元/月專業工程師:50元/月 營銷經理:50元/月 其他部長: 50元/月 主管會計: 100元/月 出 納: 50元/月 工作人員: 38元/月小車司機: 50元/月 (六)熱高樂園(含酒店管理公司、餐飲公司)熱高樂園及酒店管理公司依據園區通訊費用管理制度及補充規定執行,餐飲公司參照執行。(七)浩博物業公司經理:150元/月 保安部8、長:80元/月行政辦公室主任:80元/月 保潔綠化部部長:80元/月 維修部長:80元/月 文員40元/月 維修人員40元/月 房管員40元/月 客服40元/月 前臺收款40元/月 主廚30元/月 保潔班長30元/月 保安班長30元/月 房管部部長80元/月綠化班長 30元每月(八)供熱公司經理:150元/月 文員38元/月 收費員38元/月 維修班長38元/月(九)迪歐咖啡廳經理:100元/月 廚師長:50元/月 領班38元/月 倉庫保管員:38元/月(十)其他因工作需要辦理小號的人員,經單位領導批準后,按38元基本費用標準執行。(十一)此規定中未明確的部門或單位比照此規定執行。第六條 審計9、監督 、檢查(一) 要求各部門負責人及分管副總,嚴格審核本部門人員申請的電話費的資格和標準,對不合理或不符合公司規定的不予審批;(二) 要求財務部依據本規定嚴格審核票據、出勤情況及補貼標準,每月定期統計費用支出情況;(三) 要求審計部定期不定期的對通訊費支出情況進行審計、監督、檢查,要求每年不少于4次。第七條 獎懲處理(一)本著誰監督檢查、審計檢查,誰處理的原則;(二)對于未按本規定標準核銷電話費,導致電話費超標準支出,報銷人全額返回話費,并對報銷人處以50元月罰款;對審核人員處以100元罰款;對部門主管處以 100元罰款 ,對分管副總處以 200元罰款; (三) 享受話費補貼人員,工作期間電話不允許關機,違反一次罰款50元;(四)對于公司發放的小號電話卡隨意更換、停機或送人,給工作造成不便,對責任人停止話費補貼,并處罰50元,給予部門主管100元的處罰;(五)對于使用公司固定電話處理個人私事產生的話費,由責任人自行承擔,并處罰50元,對部門主管處以100元罰款,對分管副總處以200元罰款。第八條 附則(一)本規定由財務部負責制定、解釋并完善;(二)本規定自xx年11月3日起執行;(三)原公司內部xx(續編)規章制度匯編中電話費管理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