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常工作及專項稽核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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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0141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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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日常工作及專項稽核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目的:為規范管理、明確責任,使公司各項工作有序地開展,更好地激發公司全體員工工作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提高工作執行力,特制訂本管理制度。2、范圍:2.1適用于公司日常工作稽核及專項稽核;2.2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各崗位(從總經理至基層一線員工)。3、權責:3.1總經辦:3.1.1總經辦代表公司對各部門、各崗位行使監督權、檢查權、獎懲權;稽核各部門、各崗位是否按公司各項相關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辦法、作業指導書、崗位說明書等規定進行作業;堅持以公司相關2、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辦法、崗位說明書等制度規范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以糾偏、教育為目的,實事求是,不徇私舞弊、不偏不袒、公正無私;對稽核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督導改進和按制度行使獎懲權;有權召集被稽核部門相關人員參與調查座談會。3.2總經理權責:主持總經辦日常工作,包括總經辦例會、稽核專項會議的召開;為稽核員提供工作指導;對稽核員的工作進行檢查和跟進。3.3 稽核員、兼職稽核員權責:3.3.1認真學習公司及各部規章制度、流程,在稽核過程中熟練運用,使公司各項工作良性、持續發展;3.3.2根據稽核任務書規定進行稽核工作;3.3.3按時完成稽核任務書及總經理、正睿老師臨時安排的專項稽核任務;3.3.3、4按時完成稽核檢查表、整改通知書、獎罰通知單的填制和提報;3.3.5及時向總經理匯報在稽核工作中遇到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辦法、崗位說明書等規定的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議。匯總每個稽核周期的稽核工作,將稽核工作總結分發各部門并上報總經理。3.4 各部門/崗位權責:3.4.1負責向稽核人員提供每周工作計劃、總結和專項計劃及總結;3.4.2負責向稽核人員提供各種例會和專題會議的記錄;3.4.3負責向稽核人員提供客觀的證據證明此項任務已完成;3.4.4對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辦法、崗位說明書等規定的不足可提出完善建議;3.4.5對稽核工作有異議時可書面向總經理提出申訴。3.5人事后勤部權責:4、根據總經辦轉交的獎罰通知單發出獎罰通告。3.6財務部權責:3.6.1 根據獎罰通知單和總經辦提供的獎罰匯總表從當月責任人工資中扣除罰款,有權對總經辦提供的獎罰匯總表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核查;3.6.2 責任人當月扣款從上月工資中直接扣除,總經辦每月25號前遞交獎罰通知單與獎罰匯總表。4、總經辦組織結構:4.1總經辦直屬總經理,對總經理直接負責;4.2總經辦設稽核員、兼職稽核員??偨浝砜偨涋k專職稽核員兼職稽核員5、稽核內容:稽核內容包括:工作職責、工作流程、管理辦法、作業指導書、規章制度、上班考勤、績效管理、安全生產、現場5S管理、工作任務、會議決議、內部聯絡單、日常工作計劃、總結等。6、稽核作5、業程序:6.1稽核檢查:稽核員根據稽核任務書安排到相關部門稽核;稽核員要求被稽核部門提供相關證據以供檢查;稽核員將稽核事實客觀地填寫在稽核檢查表上,稽核內容欄應包括事實描述、證據記錄等,由被稽核單位相關責任人員簽名確認,如責任人拒絕簽字的,由其直接上司確認屬實后簽字;處理結果欄應包括處罰、獎勵、責令限期整改等內容(獎勵、處罰建議的須有相關資料、證據);對于處理結果中有整改要求的,由稽核員填制整改通知書中的“問題描述”欄,交到被整改部門。被整改部門接到整改通知書后,部門責任人在“責任歸屬”欄明確責任人及處理辦法。進行原因分析,并針對原因分析的結果擬訂相應整改措施,部門相關人員并詳細填寫糾正預防措6、施,明確整改完成期限,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核后,必須于3個工作日內回復到總經辦;被稽核部門在填寫整改措施時,不應采取如“加強”“提高”等模糊字眼,應填寫具體實施動作和方法。稽核員在整改期限到后2個工作日內應再次進行稽核,并將整改稽核結果,如實填報在整改通知書中“效果驗證”欄上。在稽核過程中檢查出違紀情況由稽核員當場開具獎罰通知單,由當事人簽字確認,當事人拒絕簽字的由其上司確認后簽字。6.2稽核結果處理及落實:稽核員將經責任人或其兩級直接上司簽字確認的獎罰通知單(一式三聯)在0.5個工作日內交總經理審批后轉人事后勤部(項目現場稽核在半個工作日內先電話匯報,回公司后再交單);6.2.2人事后勤部根據7、生效后的獎罰通知單在1個工作日內編制獎懲通告并公布;獎罰通知單第一聯稽核辦存檔;第二聯人事后勤部存檔并登記備查,第三聯財務部存檔;財務部根據總經辦審核簽字后的獎罰匯總表同第三聯獎罰通知單對照復查,無異議則對被處罰人進行樂捐扣款,并將簽字后的獎罰匯總表轉總經辦存檔備查;6.2.5稽核員根據稽核檢查表、整改通知書、專項稽核報告、獎罰通知單、稽核匯總表,編制稽核報告,每周在稽核匯總表中確認各稽核項可結案情況。7、申訴程序:7.1被稽核部門及責任人對稽核處理結果有重大異議的,應向總經理提出書面申訴報告,總經理審查是否受理,由總經理依據相關流程、管理制度形成決定,或在總經辦例會、專題會上提議經表決形成最8、終處理意見,總經理要在總經辦例會后2個工作日內給予申訴者回復申訴處理結果,不予受理的申訴,總經理應在接到申訴后2個工作日內在申訴報告上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后退回申訴者;7.2對于沒有或缺乏處理依據的問題由稽核員或其他相關人員書面提交總經辦例會討論,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總經辦例會決議,或提交公司例會形成會議決議,根據會議決議由相關部門向總經理申請修改文件或制定新的制度;7.3總經理根據總經辦例會決議的申訴處理結果,對申訴成功的給予免去原有的處罰,對申訴失敗的維持原來的處罰。8、公司各部門申請稽核程序:8.1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有檢查下屬工作的責任,不得將本人職責內的工作提交總經辦稽核;8.2相關9、部門之間有相互協調的職責,不得將本部門職責內的協調溝通工作提交總經辦稽核;8.3行政投訴管理制度受理范圍內的內容,總經辦可先行接收轉交總經辦或行政部處理;8.4以上范圍之外,需要總經辦進行稽核的,必須提交書面申請并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轉總經辦,由總經理決定稽核或轉行政投訴處理部門;8.5經總經理或總經辦例會、專題會討論決定稽核后成立專項稽核,按正?;顺绦蛱幚?。9、特殊要求:9.1稽核人員稽核需認真細致,耐心說服,有效溝通,發現問題及時糾正;9.2在稽核工作中重事實、數據,對照相應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辦法,嚴格檢查;9.3稽核工作中涉及公司保密信息的,需總經理批示是否進行稽核;9.4公10、司全體員工和各部門負責人要積極支持、配合稽核工作,嚴禁對稽核人員進行恐嚇、打擊、報復,一經查實將予以辭退或開除,達到犯罪情節送國家公安機關處理。10、管理約定:10.1稽核辦管理規定:總經辦未能按期完成稽核周期內稽核任務和指標要求或未達到指標要求的,罰款10元/項;稽核員未按期提交上報稽核檢查表、稽核匯總表的,延期一天扣10元/單;稽核員接到公司各部門、各崗位書面投訴,未在總經辦例會提報的,扣10元/項(保密信息稽核除外);稽核員在稽核工作中被投訴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偏袒一方等嚴重不良行為,經調查確認屬實的處100元/次樂捐,達到三次(含三次)的撤銷稽核員資格,調整工作崗位;稽核員在稽核處理事11、件后,經申訴調查確認屬稽核錯誤的(指不按相關標準、規定執行),扣稽核員30元/單;稽核員未將稽核檢查表、稽核匯總表、獎罰匯總表、獎罰通知單歸檔管理的,扣10元/單。10.2被稽核部門管理規定:被稽核部門不配合稽核工作、態度蠻橫、拒絕提供稽核所需資料的,視情節扣被稽核部門相應責任人20-100元/次,情節特別嚴重的,由稽核員書面提報總經理予以停職反省、降職或撤職處理;稽核工作中被稽核部門未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或未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措施的填寫者,如相對應的規章制度、程序文件、管理辦法、作業指導書罰款規定中無明確的獎懲依據的,稽核員對責任部門負責人扣20元/項/天,并開出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限期12、整改的責任部門仍未在整改期限內完成任務的,扣責任部門負責人30元/項,并再次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限期整改的責任部門仍未在整改期限內完成任務的,扣責任人100元/項罰款,并對其直接上司扣50元/項;被稽核部門相關責任人拒絕在獎罰通知單上簽字確認的,經稽核例會討論后認定屬實的,由其責任人直接上司確認簽字后,并對責任人處以原處罰金額的雙倍罰款;10.2.5 若被稽核部門連續3個月稽核不符合項累計少于2項時,由稽核專員提名,總經理審批后獎勵100-200元優秀管理獎金;10.2.6 若被稽核部門連續3個月稽核不符合項累計大于3項時,由稽核專員提名,總經理審批后給予100-200元樂捐(嚴重違紀13、違規者辭退或降級留職查看)。10.3 制度執行稽核:制度必須全面落實,稽核員將不定期對各部門進行抽查,未按制度執行對直接責任人扣30元/次,部門負責人連帶扣20元/次。10.4會議稽核:所有跨部門的會議必須書面通知到稽核員,必要時稽核員將隨時到會場檢查會議質量,對違規情況進行記錄并按照會議管理制度對當事人進行獎懲。10.5 自我約束制約機制建設的稽核:10.5.1各部門負責人要對員工進行相關培訓,提升員工技能、操作方法、操作標準;提高質量意識、生產進度意識、加強員工的自律等。各級管理者每周至少要與下屬進行一次思想溝通;10.5.2稽核員定期稽核計劃完成情況,將稽核結果于月底前匯總提報相關部門14、負責人,由該部門負責人對未執行者(責任人)給予扣績效1分/項(于上級評價與工作評價度項扣分);稽核員不定期稽核部門負責人是否按照相關獎懲規定進行績效扣分。11、延期申請表使用規定:11.1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作延誤不能進行延期申請;11.2如遇放假、趕產、工傷、事病假等緊急事務處理時原則上可以進行延期申請;11.3責任人故意隱瞞事實進行工作延期申請的,一經發現或接到旁部門/個人投訴時給予50元/次樂捐處理;11.4部門負責人為完成情況審核人,延期申請表審批人為副總或總經理,公司其他管理人員無權進行延期審批;11.5 延期申請到期后稽核人員需要再次稽核該項工作是否完成,稽核結果按照稽核管理制度執行。12、相關表單:12.1稽核任務書12.2稽核檢查表12.3整改通知書12.4稽核匯總表12.5獎罰通知單12.6獎罰匯總表12.7延期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