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具公司費用報銷審批及流程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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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01760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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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皮具公司費用報銷審批及流程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皮具有限公司費用報銷審批及流程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財務管理工作,完善公司的報銷程序及規定,合理控制公司經營費用,根據國家有關財務法規的規定及公司對財務規章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所稱的費用,是指差旅費、市內交通費、業務招待費、通信費、辦公費、各項補貼及其他費用等。 第三條:原始憑證有效性的規定:1、經辦人員在費用支出時,應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以下憑證視為合法憑證,準予報銷:稅務機關批準的帶防偽水印底紋和全國統一發票監2、制章的稅務發票;財政機關批準并統一監制的行政事業性收據;郵政、銀行、快遞等系統的各類帶印戳的收據、支出證明單;經董事長(總經理)同意并審批的公司內部自制原始憑證。2、經辦人取得的原始報銷憑證,若內容填寫不完整;填開單位未加蓋任何有效印章等,均視為無效原始憑證,不予報銷。3、經辦人員填寫報銷單時,統一用黑色墨水筆規范填寫,不得涂改、挖補。否則,視為無效報單,不予受理。4、經辦人報銷支出費用時,報銷內容應符合報銷憑證的使用范圍及性質。第四條:本制度適用對象為公司全體人員(董事總經理除外,董事總經理費用按實報銷)。第二章 審批權限第五條: 備用金借支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和費用的報銷金額在3、1500元(含1500元)以下的,由部門經理確認,財務會計復核,財務經理審核,財務總監核準,總經理審批。審批流程圖如下:第六條:備用金借支在3000元(不含3000元)以上和費用的報銷金額在1500元(不含1500元)以上的,由部門經理確認,財務會計復核,財務經理審核,財務總監復審,總經理核準,報董事長審批。審批流程圖如下:第七條:部門經理(不含財務經理)的備用金借支和費用報銷,由財務經理確認,并按本章第五、六條規定權限報核、報批;財務經理的備用金借支和費用報銷,由財務總監確認,并按本章第五、六條規定權限報核、報批。第八條:部門總監或副總(不含財務總監)的備用金借支和費用報銷由財務總監確認,并4、按本章第五、六條規定權限報核、報批;財務總監的備用金借支和費用報銷,由董事長確認,并按本章第五、六條規定權限報核、報批。第九條:董事長和總經理的備用金借支和費用報銷,實行交叉確認、交叉審批,并按本章第五、六條規定權限報核、報批。第三章 備用金借支程序第十條:各部門人員為保證公務的合理需要,按審批權限報批后,可向財務部預支一定數額的備用金。第十一條:備用金借支程序:借支人填制借款單,按本制度第二章第五、六條規定權限報核、報批,出納根據審批后的借款單,向借支人支付備用金。第十二條: 管理部門公務較多的人員可申請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即可預支保證公務合理需要的一定限額備用金,報銷時可不抵借支,直接支取5、現金。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的人員不能有拖欠公司款項的不良記錄,須經財務和董事長認可。 第十三條: 備用金借支人須在公務完畢后,及時按照審批程序到財務部結清備用金,不能及時結清的,借支人必須按規定時限結清備用金,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每年12月31日前,除12月下旬借支的備用金外,其余所有個人借支的備用金都必須結清歸還,逾期不還的,一次或分次從工資中扣回。 第十四條: 借款單是財務部門處理賬務依據之一,報銷費用時借款單不予退還;聲明歸還所借備用金時,由出納開具收款收據給報銷者本人,收款收據須妥善保管備查。第十五條: 備用金是為保證公務需要而設,任何個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第四章 費用報銷程序第十六條:6、 費用報銷程序:報銷人按下款要求自行粘貼票據并填制費用報銷單或差旅費報銷單,按本制度第二章第五、六條規定權限報核、報批,出納根據審批后的費用報銷單或差旅費報銷單向報銷人支付報銷款或收取歸還的備用金金額;報銷人領取報銷款項須在費用報銷單或差旅費報銷單上簽字,收到歸還的備用金,按本制度第三章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第十七條: 費用報銷的所有原始憑證必須符合本制度第一章第三條的相關規定,財務對費用報銷的審核,嚴格按本制度第一章第三條的相關規定執行,嚴禁白條報銷;公務中因個人原因,違章的罰款支出不予報銷(董事長特批的除外)。第十八條: 原始票據的粘貼:交通票據等小票據的粘貼范圍以粘貼單大小為界,須緊靠粘貼7、單頂界和右界從右往左橫向粘貼,覆蓋粘貼的相鄰票據間須留出一定間隔距離,票據較多時,可分行粘貼,不得豎向粘貼。第十九條:原始票據必須按交通票據、住宿票、招待票、通信票等不同類別和不同金額,分門別類進行粘貼,不能混合粘貼。 第二十條:用于報銷的定額票據,報銷人須在每張票據正面空白處注明實際開支金額、開支的用途并簽名。對裝卸費、運雜費、倉租費、保險費等的報銷須附上相關訂單、合同復印件、裝箱單、貨物清單等。 第二十一條:不符合上述規定要求的報銷單據,財務部有權退回,不予報銷受理。第五章 出差補貼標準第二十二條:本制度所指出差是指公司員工受公司主管負責人派遣,在公司辦公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地區履行公務。出差8、員工根據本制度的規定享受相應標準的住宿補貼、伙食補貼和交通補貼;在公司辦公所在地城市市內履行公務不享受出差補貼、伙食補貼和交通補貼。第二十三條:公司員工出差應嚴格履行報批手續,并且必須填寫出差審批表,說明出差地點、出差起止時間、業務洽談內容及費用預算,經部門經理確認、總經理及董事長批準后方可執行出差;經理級以上(含經理級)出差,出差前須將出差期間的工作安排在電子公告里面發布,并注明聯系方式,以便工作的聯絡;出差人員出差工作完成后,須出具出差工作報告,說明出差業務洽談內容達成情況及取得的效果,提交部門經理、總經理或董事長確認簽字;報銷費用時須將出差審批表、出差工作報告連同費用票據粘貼在一起辦理費9、用報銷手續,否則不予報銷;未經批準不得自行出差,自行出差或因私出差所發生的旅差費均由其本人自行承擔,公司亦不予報銷。第二十四條: 公司各部門應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并考慮其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合理出差日期,逾期出差應向上一級主管負責人報告,對因公出差人員,按相應標準報銷出差費用。第二十五條: 長途出差交通工具乘坐標準及補貼標準按公司原有標準執行。第二十六條: 出差住宿費及補貼實行全額包干制,按公司原有標準執行。第二十七條:操作層員工與管理層員工一起出差時,由帶班管理人員控制各項開銷,不得超過按照人員的出差補貼標準,費用報銷時憑發票報銷。第二十八條:報銷憑據必須是出差地實際發生的票據,費用包干部分憑10、發票報銷(發票金額大于費用包干標準的按標準報銷,發票金額小于費用包干標準的按實際金額報銷)。第二十九條: 出差交通費、住宿費的報銷,未超過標準限額的,按實際發生的費用報銷,超出標準限額的,超出部分自行承擔;若出差在外自行解決住宿的,可按標準的50%予以住宿補貼;無法提供正式住宿發票的出差員工,按自行解決住宿處理,但參加包括住宿、市內交通與生活費用在內的會議和由邀請方承擔費用的會議,不享受任何補助。第三十條:出差人員當日有招待費發票的,當日不計算伙食補貼,招待費發票日期欄必須填寫清楚,并說明招待事由,招待費發票未注明日期的,一張招待費發票視同一天發生招待費,并按張數計算扣除伙食補貼天數。第三十一11、條:出差人員的出差補貼天數按出差自然天數減去一天計算,即算頭不算尾;住宿補貼按實際住宿天數計算。第三十二條:出差人員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須事先書面或電話申請,說明理由,經董事長批準同意后,方可改乘交通工具,否則超標費用自行承擔。第三十三條:出差人員因長途交通票據遺失,須寫出書面報告,且有1人以上同行人員或有關人員簽字證明,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簽署意見,報財務總監(或財務經理)核實、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后,按票價的50%報銷。第三十四條:公司員工隨同經理級以上級別人員一同出差,其交通工具乘坐標準可按經理級以上級別人員相應標準執行;公司員工隨同總經理/董事長一同出差,原則上不予發放出差補貼和報銷出12、差地市內交通費。第三十五條:司機帶車出差當天來回按每天30元補助(包括長途補貼、誤餐補貼及貨物搬運等補貼),超過一天按本制度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標準執行,不帶車出差按按本制度第二十五、二十六條規定標準執行;其他特殊情況的補貼辦法,需報董事長批準。第六章 市內公共交通費及自備交通工具補貼標準第三十六條:市內交通費,是指公司員工在公司所在地及出差人員在出差目的地城市辦理公務所發生的交通費(包括公共汽車費和出租車費),公司員工上下班或因私所發生的交通費不在此列。第三十七條:凡市內辦理公務的主管及以下人員,一般只能乘坐市內公共汽車,特殊情況下需要乘坐出租車的,事先必須取得部門經理的批準。第三十八條:因公務13、報銷出租車費用的員工,必須在出租車票背面注明往返地點及用車事由,并經部門經理確認簽字。第三十九條:報銷的市內公共交通費嚴格限定為辦理公務所發生的交通費,不得將個人上下班交通費混同報銷,如經發現將追繳當次報銷的所有市內公共交通費,第二次發現將予以通報批評,第三次發現將移交人力資源部處理。第七章 通信費標準第四十條:通信費指因公使用通信工具而發生的費用,包括移動電話等。通信費一律實行憑票限額包干報銷制。第四十一條:通信費限額包干標準,按公司原有標準執行。第四十二條:移動電話通信費指到營業廳交費憑正規票據報銷。第四十三條:通訊費報銷時,報銷人員必須提供當月通話記錄清單,連同通訊費發票一起粘貼,否則財14、務不予受理。第四十四條:享受通信費報銷標準的人員必須保持24小時(含節假日)通信暢通,如發現三次通信不暢通(特殊情況例外,如手機短時斷電、手機丟失、損壞等),次月取消通信補貼。第八章 業務招待費標準第四十五條:業務招待費是指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戶和有關部門人員而發生的費用,實行事前申請、實報實銷制。第四十六條:部門人員因公接待外單位人員,建議安排工作餐,需要到外面宴請的,須事先提交應酬申請報告,并說明應酬人員或單位、應酬事由及額度,經部門經理、部門總監確認,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否則不予報銷;部門需安排接待工作餐的,亦須事先提交應酬申請報告,并說明應酬人員或單位、應酬事由及額度,經總經理確認,報董15、事長審批,否則不予報銷。第四十七條:各部門人員因公出差確需應酬的,須事前電話請示部門經理、部門總監,并說明應酬人員或單位、應酬事由及額度,經總經理或董事長同意后,可執行接待,但返回公司后須補辦應酬申請報告。第四十八條:業務招待費報銷時,報銷人必須將費用開支票據連同應酬申請報告一起粘貼,否則財務不予受理。第九章 辦公費標準第四十九條:辦公費是指辦公用品、印刷品及其他辦公物料等項目的支出,實行統一采購、專人管理制。辦公費統一由綜合管理部指定專人進行控制與管理。由各部門按月編制預算,經研究核準后,必須在限額內領取使用,非一次性消耗品,實行以舊換新,超支不報原則。第五十條:各部門申請購置辦公用品、印刷16、品時,需注明用途、數量、規格型號,行政辦公室需查明是否可調節使用,再確定是否購買,報行政總監或總經理審批后,由采購部門執行。第五十一條: 行政辦公室負責辦公用品領發的人員,每月需填報辦公用品、印刷品的領、發、存報表,按部門分類歸檔,報送財務部和各有關部門。第十章 其他費用標準第五十二條:禮品費。因工作特殊需要,需贈送客戶禮品的,實行實報實銷,申請人必須提交書面申請,說明贈送個人、原因、處理事務內容及可能取得的效果,經總經理或董事長同意后,由采購部統一采購,個人不得私自贈送禮品。第五十三條: 加班費。加班費由人力資源部按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辦理,月底隨同工資一起發放。 第十一章 附則第五十四條: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執行。第五十五條:本制度解釋權屬財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