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產費用成本核算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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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02403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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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生產費用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自行制定成本核算辦法,報公司批準后執行。 第二章 成本開支范圍第三條 為生產商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資、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費用計入制造成本。1. 直接材料:指生產商品產品和提供勞務過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產品生產,構成產品實體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購半成品、以及有助于產品形成的輔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2. 直接工資:指在生產商品產品2、和提供勞務過程中,直接參加產品生產的工人工資以及按生產工人工資總額和規定比例計算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3. 燃料及動力:指直接用于產品生產的外購燃料和水、電、汽、冷動力費用。4. 制造費用:指應由產品制造成本負擔的,不能直接計入各產品成本的有關費用,主要指各生產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費,生產車間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等的折舊費,租賃費(不包括融資租賃費),修理費、機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取暖費(降溫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運輸費,保險費,設計制圖費,試驗檢驗費,勞動保護費,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以及其他制造費用。第四條 下列各項支出不得計入成本:1. 資本性支出,即購3、置和建造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支出。2. 對外投資的支出。3. 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4. 違法經營罰款和被沒收財產損失。5. 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6. 災害事故損失賠償。7. 各種捐贈支出。8. 各種贊助支出。9. 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10. 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第三章 成本核算的任務、原則第五條 公司成本核算的任務是:1.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成本開支范圍和費用開支標準,合理歸集與核算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正確計算產品成本并根據公司內部經營管理需要和有關部門的要求,及時準確地提供成本報告和有關分析資料。2. 監督成本費用發生的合規性和合理性。3. 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降4、低生產耗費,提高經濟效益。第六條 成本核算工作的原則1. 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競爭和內部管理需要的成本費用核算體制。2. 開展成本費用核算工作,加強對二級核算單位以及班組成本核算的組織與管理。3. 成本費用核算工作必須在不斷加強與完善各項基礎管理工作的前提下進行,使成本費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礎。4. 成本費用計算期應與會計核算期一致,規定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每月1日至當月末。計入當月成本的費用要素消耗和產品產量的起止日期須與成本計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后。5. 成本核算必須堅持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應真實準確反映特定會計期間的成本水平的經營成果。6. 成本核5、算須劃清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在產品與產成品的界限、各種產品之間的成本界限。7. 根據計算期內完工驗收入庫的產品數量、實際消耗和實際價格,計算產品的實際成本,不得以估計成本、目標成本代替實際成本。按計劃成本、定額成本進行核算的,應在月末調整為實際成本。8. 遵循誰受益誰承擔費用的原則確定成本核算對象,對生產和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應設置成本費用賬冊,以審核無誤手續齊備的原始憑證為依據,對成本項目在各成本核算與管理對象間進行分配,做到真實、準確、完整、及時。9. 公司成本核算中的各項具體方法(包括材料計價、價差調整、費用分配方法、完工產品和在產品成本計算等),前后各期必須一致,不得隨意變6、更。如需變更,應報經主管部門批準,并將變更的原因及其對成本費用和財務狀況的影響,在當期的會計報告中加以說明。第四章 生產費用的分類、歸集、分配第七條 生產費用按經濟內容(或性質)分類稱為生產費用要素。1. 外購材料: 指為進行生產經營而耗用的一切從外部購進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輔助材料、包裝物、修理用備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2. 外購燃料: 指為進行生產經營而耗用的一切外部購進的各種燃料,包括固體、液休和氣體燃料。3. 外購動力: 指為進行生產經營而耗用的由外部購進的各種動力。4. 工資 :指應計入生產費用的職工工資。5. 計提的職工福利費:指按照工資總額的規定比例14%計提的職工福利費。7、6. 折舊費:指各生產單位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按照規定的折舊率計算提取的折舊費用。7. 修理費:指按照確定并備案的提存率預提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等各類固定資產的大中小修理費用或直接計入生產費用的修理費用。 8. 利息支出:指應計入生產費用的銀行借款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后的凈額。9. 稅金:指應計入生產費用的各種稅金,包括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10. 其他支出:指不屬于以上各要素的費用支出。如物耗和非物耗等。第八條 生產費用按經濟用途分類稱為成本項目。公司成本項目規定如下:1. 直接材料:直接用于生產構成產品實體的各種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購半成品以及有助于產品形成并具8、有消耗定額的輔助材料,另外包括包裝物。2. 燃料及動力:指直接用于產品生產的外購和自制的各種燃料和動力。3. 工資及福利費:直接參加產品生產的工人工資以及按規定比例計提的職工福利費。4. 制造費用:指各單位為組織和管理生產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1) 工資:指車間生產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員、輔助工人、勤雜人員的工資。(2) 職工福利費:指按上述人員工資的14%提取的職工福利費。(3) 折舊費:指車間使用的各類固定資產提取的折舊費。(4) 修理費:指車間維修各類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所發生的修理費用。(5) 辦公費:指車間發生的文具、紙張、印刷品等辦公費用。(6) 水電費:指車間非工藝過程用水和照明9、用電的費用。 (7) 取暖費用:指車間應分擔的采暖費用,不包括支付職工取暖費津貼。(8) 租賃費:指車間從外部租入各種固定資產和工具而支付和租金。(9) 差旅費:指車間因公外出的各種差旅費、市內交通費。(10) 機物料消耗:指車間非直接用于產品、勞務的一般消耗材料,不包括 修理費用、勞動保護用品等。(11) 保險費:指車間應負擔的財產保險費(12) 低值易耗品攤銷:生產車間耗用的通用工具、生產用具、儀器等。(13) 勞動保護費:車間為保證勞動安全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應由制造費用開支的各項勞動保護措施費、勞動保護裝置維護費、防暑降溫費、勞動保護用品等。不包括增加固定資產的勞動安防護措施支出。(10、14) 季節性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15) 運輸費:車間內部運輸所發生的費用和運輸部門為車間提供的勞務費用。(16) 外部加工費:指車間產品零部件委托外公司加工協作的費用。(17) 試驗檢驗費:指不能直接計入為鑒定某種產品質量而發生的產品的試驗費、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檢驗費用、理化試驗、質量監控等費用。(18) 設計制圖費:指對產品和工藝進行科研、設計所發生的費用。(19) 其他:指不屬于以上項目的其他應計入制造費用的支出。第九條 生產費用歸集與分配的原則1. 按產品品種設置成本核算對象,對難以直接計入的間接費用要按合適的標準,在公司包括主營業務、其他所有產品之間分配。企業的產品包括全部的主11、營業務、其他業務和勞務協作。2. 凡能直接計入各生產線、各作業、各產品的費用均應直接計入。3. 凡不能直接計入各生產線、各作業、各產品的費用,應采用與費用形成有直接關系的分配標準進行分配。4. 分配標準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第十條 購入材料的成本:1. 生產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外購材料的成本包括:買價、外地運雜費、保險費、大宗材料的市內運雜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但不包括購進材料增值稅和購進免稅農產品按規定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2. 購進材料直接用于非應稅產品的,應按包括進項增值稅在內的全部支付價款全額計入材料成本。3. 進口材料的采購成本應包括國外進價、進口稅金。第12、十一條 材料費用的歸集與分配1. 月終未報賬的材料,按計劃價辦理暫估入庫,于材料報賬時沖回。2. 采用公司內計劃價格進行材料日常核算,月終將耗用材料的計劃價調整為實際價格。材料的實際價格與計劃價格的差異,使用當月實際差異率,按材料類別或品種核算。其中VB1主要原材料、制劑主要原材料按品種核算,輔助材料、備品備件、包裝物、低制易耗品按材料類別核算。 3. 材料稽核員根據領料單,將屬于直接構成產品實體的材料,計入制造一部生產成本。不能直接計入產品實體的,計入領用部門制造費用。成本核算員將直接計入產品實體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員轉來的“材料領用單”,以材料核算價分配到各工序、各產品。并將材料成本調整為實際13、成本。4. 月末車間材料員負責將已領未用的材料辦理“假退庫”手續。第十二條 動力費用的歸集與分配1. 動力包括水、電、蒸汽、冷、壓縮空氣等,分外購自制兩種。自制動力以及需經本單位輔助車間處理后使用的外購動力,均應作為輔助生產核算。 2. 動力費用根據計量儀表記錄的實際耗用數量進行核算,沒有計量儀表的,應由動力部門或有關部門確定的合理的分配標準,作為分配動力費用的依據。3. 動力費用的核算要劃清生產用和非生產用的界限、內供和外供的界限。第十三條 工資及福利費用的歸集與分配1. 應當支付給職工的各項工資,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列入工資總額。各項工資性支出都應按照根據手續完備的原始憑證進行核算和匯集。2.14、 按照規定的工資制度、工資標準和工資等級,依據有關的原始憑證,正確計算應付工資和實發工資。3. 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計算、提取和支付職工福利費,不得擅自改變計提比例。 每月應付職工的全部工資和提取的職工福利費,按部門、車間進行匯集與分配,分別計入有關科目中。第十四條 固定資產的折舊費1. 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根據確定的折舊年限和折舊率,按月提取,分類計入各有關科目。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應按集團公司的統一會計政策確定,報集團公司財務審計部備案,不能隨意變動。2. 公司購置或竣工驗收交付試生產的固定資產,都要按經審計確認的資產原值(或估計原值)入賬并計提折舊;對長期不用或不需用的資產要及時辦理封存手續。對已交15、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要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據以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以后,按決算數調整原固定資產估價和已提折舊,以保證成本水平的真實性和合理性。第十五條 待攤和預提費用1. 待攤費用是指本月發生,但應由本月及以后各月產品成本和期間費用共同負擔的費用。待攤費用應按費用的受益期確定分攤期限,但應在一年內攤銷完畢。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待攤費用應在“遞延資產”科目核算。2. 預提費用是反映預先分月計入成本費用,但由以后各月支付的費用,預提費用的期限也應按受益期確定。為了使各月成本費用水平均衡,應編制各項預提費用預算分月計入產品成本。16、實際發生的費用與預提的費用的差額應計入費用支付期的有關成本費用項目。 3. 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應包含如下內容:(1) 新建、擴建企業或車間一次大量領用的低值易耗品;(2) 數額較大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3) 一次支付的固定資產的租金和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4) 企業發生的數額較大、應分期計入產品成本的用于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究開發費;(5) 按規定應分期計入產品生產成本的技術轉讓費;(6) 一次支付的財產保險費;(7) 按季度(或延期)支付的流動資金借款利息支出;(8) 停產檢修期間的費用,可以在當年內分月攤銷;(9) 其他經營主管部門批準的待攤、預提費用。第十六17、條 制造費用1. 制造費用按照生產車間和規定的費用項目進行匯集。2. 應由某一成本核算對象單獨負擔的制造費用,應直接計入。應由一個以上成本核算對象共同負擔的制造費用,按各成本核算對象的定額工時比例分配計入。3. 各月發生的制造費用,應當全部由當期完工產品負擔。第五章 成本核算方法第十七條 產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1. 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生產費用,按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分別歸集,對直接構成產品成本的直接計入,間接費用按一定的分配標準在產品之間分配; 2. 計算在產品成本;3. 計算產品的制造成本。第十八條 輔助生產車間的生產費用按輔助生產車間提供的產品、勞務、作業的種類和成本項目進行匯集和分配。18、a) 輔助生產車間的勞務、作業成本,按各車間提供的勞務作業量,以計劃單位成本,分配給受益單位。b) 輔助生產車間按水、電、汽、冷及維修等為成本核算對象,并按成本項目歸集生產費用。c) 輔助生產車間為提供勞務而發生的費用,扣除車間自用的部分外,應當全部分配給生產車間和管理部門,不得節留。d) 輔助生產為各單位提供的產品及勞務,應分別計算實際成本。實際總成本與轉給各受益單位的實耗量和計劃價格計算的總成本之間的差異 ,公司財務部門統一分配,計入當期產品成本及管理費用。第十九條 成本計算方法:1. 根據原料藥產品的生產特點,對維生素B1產品的直接材料按工序采用逐步結轉法進行核算,燃料動力、工資及福利費19、制造費用等采用按產品產量及一定的分配標準在各品種之間進行分攤核算。2. 根據醫藥制劑產品的生產特點,采用品種法核算,并以平行結轉法核算到片劑、膠囊兩條生產線,各生產線分別按配置工序、包裝工序核算。直接材料按領用的品種直接計入該產品的生產成本,動力、直接人工、制造費用按品種類別(大片劑、小片劑、膠囊等)及一定的分配標準分攤核算。3. 月末在制品只結存原材料,動力、直接人工、制造費用等當月發生的其他費用全部由當期完工產品分攤,不留余額。第二十條 按照生產產品的品種為成本核算對象并按成本對象設置成本計算表匯集生產費用,每月的生產費用就是該產品的總成本,再除以當月實際產量,就是該產品的單位成本。第二20、十一條 在制品成本和產成品成本1. 公司制造部門應設置臺帳,登記在制品的加工數量、完工數量、廢品數量,轉出數量和結存數量,并定期進行實地盤點。在制品的盤盈、盤虧按規定報批計入“管理費用”。2. 根據在制品的實際結存數量和折合成本量正確計算在制品成本。在制品成本月末只留直接材料成本。3. 制造部門對已完工的產品應及時辦理驗收交庫手續。產成品的收發結存數量,必須在年度內定期與實物進行核對盤點,對產成品的盤盈、盤虧計入“管理費用”。4. 原料藥產品月末按照在制品的完工程序折合為約當產量,再根據約當產量與完工產量的比例,計算在制品和完工產品的成本。第九章 附則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門負責解釋,21、從下發之日起執行。說明:一、第十九條 成本計算方法:期未在制品的處理方法是只留存材料成本而不留存人工及制造費用。成本核算系統是可以留存人工費及制造費的,因為有些行業的月未在制品這部份費用比例并不小,況且電腦系統計算起來比手工核算方便得多,而且產品成本會更加準確。二、 第十一條 材料費用的歸集與分配采用公司內計劃價格進行材料日常核算。成本核算系統是采用成本期間加權單價為核算單價。成本核算員將直接計入產品實體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員轉來的“材料領用單”,以材料核算價分配到各工序、各產品。并將材料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我們認為根據材料領用單來分配材料這一方法是在一定的前提條件下才能應用的,那就是不會有其它產品用到此物料,否則原計劃用于產品A的物料,由于特別原因會用到B產品中去,而且當有剩余物料退倉時,真不知該沖減哪一個產品的領料記錄。成本核算系統采用定額材料耗用加上材料差異部份,這一方法得到許多同行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