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公司網管支撐系統日常維護及故障管理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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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02521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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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信公司網管支撐系統日常維護及故障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第一章概述1第二章 維護組織2第一節 維護組織機構及職責2第二節 網管支撐系統與其他網絡、系統維護界面的劃分3第三章 系統的日常維護和管理5第四章 故障管理7第五章 質量管理9附錄1 總部網管支撐系統故障處理流程10附錄2 省公司網管支撐系統故障處理流程11第一章 概述第一條 網管支撐系統是為通信網絡的運行維護及管理提供支撐的系統,它為實現集中維護、集中管理、集中監控提供系統平臺,滿足各業務層面不同的網管應用需求。第二條 為了規范網管支2、撐系統的維護管理,合理、可靠、安全、高效地組織、管理網管支撐系統,提高網管支撐系統的服務質量,確保網管支撐系統各類設備的正常運行,保障網管系統數據質量和網元同步接入,提高維護隊伍整體素質和水平,特制定本管理規定,作為維護、管理網管支撐系統的依據。第三條 本管理規定適用于網管支撐系統及其相關配套設備等。目前網管支撐系統包括:網管系統、OMC系統、網管網絡系統等。網管系統是由總部統一部署建設或由省內根據需要自行建設的支撐系統,包括專業網管、安全管理、信令監測、自動撥測、電子運維、綜合網管等系統。OMC系統是設備廠家為管理網元設備所提供的支撐系統。網管網絡系統是指網管支撐系統的承載網絡以及相關設備。3、第四條 本管理規定按照網絡運行維護規程框架編制,未詳盡描述部分參照網絡運行維護規程執行。第五條 各級維護管理部門應認真執行本管理規定。各省公司在本規定的基礎上,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編制實施細則,以確保網管支撐系統安全、可靠、高效地運行。第六條 本管理規定的解釋權和修改權屬于通信有限公司網絡部。第二章 維護組織第一節 維護組織機構及職責第七條 網管支撐系統的維護管理采用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原則。在總部統一領導下,總部及各省公司負責各自管轄范圍內網管支撐系統的維護管理工作。 第八條 總部網絡部主要職責為: 1. 負責組織制定網管支撐系統的維護管理規定,監督各省落實維護規定,對各省的維4、護工作給予指導。2. 負責制定網管支撐系統質量考核指標和考核辦法,檢查和分析網管支撐系統的運行質量,組織考核評比。3. 負責網管支撐系統重大故障和重大安全事件的管理。4. 負責為網管支撐系統的設備維護、優化和故障處理提供技術支援。5. 負責724小時監控總部網管支撐系統的運行狀況,負責總部網管支撐系統的日常維護、故障處理、資源調度、軟件裝載等工作,確保系統正常運行。6. 負責定期分析總部網管支撐系統的運行狀況,做好系統預警工作,制定并實施相應的改造、優化措施。7. 負責總部網管支撐系統的安全工作,組織制定總部網管支撐系統的應急保障方案并定期演練。8. 對總部網管支撐系統的設備、軟件版本進行管理5、。9. 負責牽頭組織全國網管支撐系統維護人員的技術、業務交流與培訓。 第九條 各省公司網絡維護部門主要職責為:1. 貫徹總部網管支撐系統的維護管理規定,根據本省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維護管理實施細則。2. 負責落實總部網管支撐系統運行質量考核指標和考核辦法,建立省內網管支撐系統的質量分析制度和質量監督體系。3. 負責724小時監控省內網管支撐系統的運行狀況,負責省內網管支撐系統的日常維護、故障處理、資源調度、軟件裝載等工作,以及總部網管支撐系統在省內站點設備的日常維護和故障處理等工作。重大故障和嚴重故障需向總部網絡部報告,并組織解決省內網管支撐系統運行維護中的問題。4. 負責制定省內網管支撐系統的6、網絡結構、路由原則和省內網管支撐系統的網絡實施方案。5. 負責定期分析省內網管支撐系統的運行狀況,做好系統預警工作,制定并實施相應的改造、優化措施。6. 負責省內網管支撐系統的安全工作,組織制定省內網管支撐系統的應急保障方案并定期演練。7. 負責省內網管支撐系統至總部網管支撐系統互聯的網絡及設備的維護工作,確保部省接口的省公司側正常運行。8. 對省內網管支撐系統的設備、軟件版本進行歸口管理。9. 負責牽頭組織省內網管支撐系統維護人員的技術、業務交流與培訓。第十條 各地市公司網絡維護部門主要職責為:1. 貫徹落實總部及省公司制定的網管支撐系統維護管理規定和實施細則。2. 負責承擔屬地設備的現場維7、護職責。3. 配合省公司進行網管支撐系統的維護作業、故障處理、軟件裝載、工程割接等工作中需現場完成部分,按照省公司要求進行網管支撐系統的測試工作。4. 配合省公司進行應急通信保障預案演練與實施。5. 協助省公司分析省內網管支撐系統的系統運行狀況,配合實施相應的改造、優化措施。6. 完成省公司委派的其它各項任務。第二節 網管支撐系統與其他網絡、系統維護界面的劃分第十一條 與所管轄網元的維護分工界面網管支撐系統與所管轄網元的維護分工界面是網管支撐系統連接所管轄網元的網管采集機,網管采集機設備及內側歸屬網管支撐系統,網絡和系統的網管接口歸屬管轄網元。第十二條 與承載網管支撐系統的IP承載網、CMNe8、t的維護分工界面網管支撐系統與IP承載網、CMNet的維護分工界面是網管支撐系統設備到IP承載網、CMNet配線架第一個端子,端子內側設備歸屬網管支撐系統,端子外側設備歸屬IP承載網、CMNet。第十三條 與承載網管支撐系統的傳送網的維護分工界面網管支撐系統與傳送網的維護分工界面是網管支撐系統設備到傳送網DDF架第一個端子,端子內側設備歸屬網管支撐系統,端子外側設備歸屬傳送網。第十四條 與動力環境系統的維護分工界面網管支撐系統和動力環境系統之間以網管支撐系統連接至列頭柜的第一個接線端子為界,該接線端子往網管支撐系統設備側歸屬網管支撐系統,該接線端子往電源側的設備及線纜歸屬動力環境系統。第三章 9、系統的日常維護和管理第十五條 網管支撐系統維護工作主要指網管支撐系統軟硬件的維護,包括系統本身及相關連接設備的定期檢測、數據備份、故障處理等。第十六條 網管支撐系統必須實施定期備份制度。如果網管支撐系統需要升級變動,則在變動之前必須進行系統的全備份,包括: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應用數據。系統全備份工作盡量保證在不影響生產的情況下進行。備份的介質必須保存在安全的環境中,避免被人為破壞,失去備份作用。第十七條 網管支撐系統的維護管理部門需要制定并實施系統和數據庫安全訪問策略,包括登錄訪問、網絡權限、目錄安全、屬性安全、網絡服務器安全、端口和節點安全及防火墻安全控制策略,并認真分析系統運行日志,及時發10、現系統隱患。第十八條 對于省內自建網管支撐系統,省公司負責組織編制日常維護作業計劃并組織實施和定期檢查。第十九條 網管支撐系統日常維護測試項目和測試周期參考下表。測試項目可根據各省系統的實際情況自行補充,測試周期可根據各省實際情況調整,測試頻度不低于下表所列項目周期。序號類別項 目周期備 注1系統運行系統服務器CPU使用狀況周系統服務器包括數據庫服務器、應用服務器等其他SERVER類型的硬件設備。2系統服務器內存使用狀況周3系統服務器硬盤空間狀況周包括普通硬盤和磁盤陣列4數據庫存儲空間檢查周查看數據庫各存儲空間的使用情況5系統重要進程運行狀況日包括系統進程和應用進程6系統備份系統文件全備份不定11、期配置文件變化時進行。如果定期執行,則周期不能超過月。7數據庫全備份月8數據庫增量備份或歸檔日志備份日如果執行了每天做數據庫全備份,則該作業可取消。9主要網絡設備配置備份不定期配置文件變化時進行。如果定期執行,則周期不能超過月。10主要網管應用軟件備份不定期軟件版本變化時進行。如果定期執行,則周期不能超過月。11日常維護網管網絡連接情況檢查日包括網管系統內部網絡連接,網管至網元的連接,網管與其它系統的連通性情況。12網管數據完整性、準確性、及時性核查日13系統日志檢查周14刪除舊的臨時文件周15機房設備巡檢和系統部件運行狀態檢查周16磁帶機磁頭清洗和相關設備清潔季度17NTP服務器運行狀態檢查12、及服務器主機系統時鐘校準季度校準有時鐘誤差的主機時間。可采用NTP方式或者其他方式同步。18網管支撐系統應急方案演練半年19系統安全網管防火墻策略的檢查季度根據總部安全基本要求設置網管防火墻策略。20系統賬戶安全管理季度對非法帳戶和過期賬號立即停止,及時清理無用賬號。21修改服務器系統賬號口令季度定期修改操作系統、數據庫超級管理員權限級的賬號的口令。22檢查系統服務端口開放狀態季度關閉與業務無關的服務端口,減少系統的安全隱患。23WINDOWS補丁發布情況檢查和安全補丁加載月24防病毒軟件的病毒庫更新周25檢查系統病毒情況周第四章 故障管理第二十條 故障處理中的職責劃分:1. 總部負責網管支撐13、系統重大故障的管理,協調各省疑難故障的處理,通報重大故障和全網性設備硬件或軟件版本缺陷問題。負責處理屬于總部管轄的網管支撐系統故障。2. 省公司網絡維護部門負責處理省內網管支撐系統和總部網管支撐系統省內站點的故障,必要時可商總部網絡部和其它省公司進行配合,對于重大故障、嚴重故障和全網性設備硬件或軟件版本缺陷問題須向總部網絡部上報。第二十一條 故障分類:1. 業務故障:由于網管支撐系統硬件設備不能正常運行、應用軟件錯誤、系統接口故障、人為差錯等原因,造成網管支撐系統相關功能無法正常使用。2. 設備故障:網管支撐系統的主備用設備由于各種原因不能正常運行,對業務正常的運行造成隱患,但尚未影響相關功能14、的正常使用。3. 在業務故障和設備故障同時出現的情況下,定義為業務故障。第二十二條 故障級別分為重大故障、嚴重故障和一般故障三級。第二十三條 重大故障:1. 以下情況發生任意一種即為重大故障:(1) 網管系統完全癱瘓,導致系統所有功能均不可用,或所管轄系統的網管信息完全不可用的時長超過4小時; (2) 網管系統部省接口故障,導致系統不能進行接口信息傳遞,超過12小時;(3) 總部網管與省網管之間的網絡中斷4小時以上;(4) 網管網主備用核心交換機、主備用核心路由器全部中止通信4小時以上。2. 上報要求:重大故障一經確認,應立即上報,重大故障自障礙發生至上報到總部不得超過60分鐘。3. 故障通報15、:總部和省公司在發現重大故障后,應將重大故障通報網管支撐系統相關使用部門。第二十四條 嚴重故障:1. 以下情況發生任意一種即為嚴重故障:(1) 網管系統完全癱瘓,導致系統所有功能均不可用,或所管轄系統的網管信息完全不可用的時長不超過4小時; (2) 網管系統部省接口故障,導致系統不能進行接口信息傳遞,不超過12小時;(3) 總部網管與省網管之間的網絡中斷4小時以內;(4) 網管網主備用核心交換機、主備用核心路由器全部中止通信4小時以內。2. 除上述情況外,省公司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嚴重故障定義進行補充。3. 上報要求:嚴重故障一經確認,應立即上報,嚴重故障自障礙發生至上報到總部不得超過60分鐘。16、4. 故障通報:總部和省公司在發現嚴重故障后,應將嚴重故障通報網管支撐系統相關使用部門。第二十五條 一般故障:定義:除重大故障和嚴重故障外的其他故障為一般故障。第二十六條 故障處理流程見附錄。第五章 質量管理第二十七條 為完善對網管支撐系統各個環節的質量控制,應建立各級檢查體系。做到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工負責,層層到位,把好質量關。第二十八條 總部網絡部負責組織建立網管支撐系統的質量分析制度,負責組織建立網管支撐系統質量考核體系,負責定期匯總、分析總部網管支撐系統的運行質量,監督并指導各省網管支撐系統質量分析工作。各省公司負責匯總整理省內網管支撐系統的運行質量、系統性能等指標,進行質量分析,并將運行質量情況上報總部網絡部。第二十九條 各省公司要加強網管數據質量維護,為生產分析提供有力支撐。各省公司必須按照總部網絡部有關網管數據質量的具體要求,保障本省的網管數據及時性、完整性、準確性,保障部省接口上報的數據與各省網管數據的一致性。第三十條 網管支撐系統主要性能指標:1、 部省接口數據完整性2、 生產分析數據、考核指標、告警數據的完整性3、 生產分析數據、考核指標、告警數據的準確率4、 生產分析數據、考核指標、告警數據的及時性5、 網元接入網管的及時率6、 網管系統可用性附錄1 總部網管支撐系統故障處理流程附錄2 省公司網管支撐系統故障處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