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附費用標準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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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0255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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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資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附費用標準表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目的為明確出差相關福利及費用,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并貫徹勤儉節約、降低費用的原則,根據國家相關差旅費的開支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2.1適用范圍:適用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下屬各公司各部門。2.2發布范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下屬各公司各部門。 3.名詞解釋3.1公務出差:一切因公外地出差,包括業務、會務。3.2出差費用:包括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等差旅費及業務招待費、會務費。備注:外派培訓者,不參照本2、規定,具體參照培訓協議中相關條款的約定。 4.出差過程控制 4.1出差申請 員工出差前必須填報出差申請表,詳細注明出差行程、事由、費用預算,經下列領導核準后方可出差,不按規定申報手續的員工,原則上不接受出差申請。 職級為E級的人員國內出差、職級為M級的人員國內出差2天以內的(含)必須事先經過本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批準,最后報人力行政部備案; 4.1.2職級為S級以上的人員出差、職級為M級的人員國外出差/國內出差2天以上的、職級為E級的人員國外出差必須事先經過董事長批準并報總經辦和人力行政部備案; 4.1.3未經批準擅自出差,其出差費用由出差人員自行負擔,出差期間按曠工處理; 4.1.4出差申請3、需于出差前一日完成審批流程,特殊情況臨時出差需于出差歸來后2個工作日內補單; 4.1.5出差人員的直接上級應對出差人提出此次出差欲達成的工作目標及明確的工作要求,并對出差的真實性及必要性負責。 4.2工作交接 4.2.1出差期間,出差人員在公司原應辦理的相關業務,可以妥善交辦給公司其他人員跟進或處理,并將工作交接情況及時知會直接上級; 4.2.2重要事項需要出差人員親自處理的,出差人員應繼續保持對接; 4.3出差通知 4.3.1 有公務出差安排的部門,須將出差信息提前一個工作日知會人力行政部,部門經理級及以上人員出差,人力行政部將出差信息(含出差時間及工作接管人)通知其它部門負責人; 4.3.4、2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在上班的第一時間通知人力行政部。 4.4工作開展 出差過程中需按實填寫出差行程記錄表,出差行程記錄表必須列明同一天內不同工作地的具體起止時間;注意人身及財產安全,合理選擇交通工具,保持通信暢通; 4.4.3 按照公司要求準時抵達目的地,然后應主動與相關人員聯系開展工作,若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無法正常抵達目的地時,應向直接上級或相關人員說明; 4.4.4 出差人員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類規章制度; 4.4.5 出差人員應堅持廉潔自律,一旦發現舞弊行為由公司有關部門查處; 4.4.6 出差人員應注重工作效率,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各項出差任務,若因故需延長出差時間,需按規定程序請示上5、級和分管領導后方可延長,否則延長出差時間產生的費用由出差人員全部承擔; 4.4.7工作完成后應主動返回公司,若發現無故、故意在目的地或其他地點逗留者,視情節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4.8 嚴禁借出差機會游山玩水或繞行辦私事,一經查出,所有出差費用將由個人承擔并追究其相應責任。 4.5 工作匯報 4.5.1 部門負責人以下人員出差時,每兩天至少應向直接上級匯報工作一次; 4.5.2 部門負責人出差時,需每天向直接上級匯報工作一次; 4.5.3 如有重要事項,出差人員均可隨時向直接上級匯報工作。 4.6 費用支出 4.6.1 費用預支:可憑出差申請表申請預支出差費用; 4.6.2 費用支付:出差6、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可先由出差人自行代墊支付; 4.6.3 費用報銷:出差返回公司后五個工作日內核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未能在指定時間內核銷出差費用的,需提前報備財務部,否則逾期不予核銷。),不能出具出差申請表、出差行程記錄表的或者出差費用與出差行程不一致的差旅費用報銷單,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不予審批,財務部不予審核、報銷。 4.7其它 4.7.1如遇休息日或節假日出差,可于出差結束后安排調休,日常工作時間出差不計加班。 5.出差申請流程 5.1職級為E級的人員國內出差、職級為M級的人員國內出差2天以內的(含) 出差人填寫出差申請表 直接上級審核 部門負責人審核 分管領導審批 人力行政部備案 5.7、2職級為E級的人員國外出差、職級為M級的人員國外出差/國內出差2天以上的、職級為S級以上的人員出差 出差人填寫出差申請表 直接上級審核 部門負責人審核 分管領導審核 總經辦、人力行政部備案 董事長審批 6.費用控制標準 6.1 交通費 6.1.1 交通工具的選擇 6.1.1.1 職等為S1級及以上人員出差,可乘坐飛機(經濟艙)往返,人力行政部可提供機票預訂服務; 6.1.1.2 職等為S1級以下人員出差,可視情況選擇長途汽車或火車往返(硬臥/硬座); 6.1.1.3需人力行政部提供票務預訂的,出差人應提前三天(黃金周、節假日、交通高峰期應提前一周)通知人力行政部; 6.1.1.4若機票的費用(8、含機場建設費、燃油附加費)與汽車/火車交通費用差價在50元以內的,可選擇乘坐飛機; 6.1.1.5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的,須經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乘坐飛機的,統一以火車票價為報銷標準,超支部分一律自理,特殊情況如下: 6.1.1.5.1縣級以上醫院有效證明無法長時間路程顛波且出差計劃無法往后延期的; 6.1.1.5.2臨時性出差安排,火車或汽車的行程時間無法滿足出差地的時間要求的; 6.1.1.5.3交通高峰期(黃金周、節假日),提前一周仍無法訂購到汽車或火車票且出差計劃無法往后延期的; 6.1.1.6乘坐火車從20:00至次日7:00,在火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可購同等臥9、鋪票;符合乘坐臥鋪資格而未購買臥鋪票的,可享受標準與實際席位票價差額50%的補貼; 6.1.1.7出差時原則上不能乘坐出租車,請選乘大眾公交車或地鐵; 6.1.2 交通費的報銷 6往返出差地的交通費根據報銷標準據實核銷;到達出差目的地的市內交通費可憑票在限額據實核銷,超出限額標準部分不予核銷,具體標準見附件1; 6.1.2.3出差期間原則上不能乘坐出租車,確因業務需要乘坐出租車的,報銷時應在車票上注明日期、往返目的地、事由,且出租費原則上不能超過交通費限額報銷標準,特殊情況因業務需要的,超支部分須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批并經總經辦上報總經理/董事長; 6.1.2.4因業務特殊需要,必須聘請外10、來人員支援工作的,其往返的路費須經分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可據實報銷; 6.1.2.5出差人員由經銷商、廠商、客戶統一安排交通工具的,則出差人不再予以報銷交通費; 6.1.2.6出差地有公司辦事處或接待點可提供交通工具的,則出差人不再予以報銷市內交通費; 6.1.2.7南寧、來賓兩地公務往來車費憑票據實核銷,辦公地至車站費用按以下標準憑票限額核銷:南寧辦公地點-車站20元/人/次,來賓辦公地點-車站10元/人/次; 6.1.2.8非出差性質在工作地因公務產生的市內交通費按以下標準憑票限額核銷:南寧職級為M級(含)以下的人員20元/人/天,職級為S級(含)以上的人員40元/人/天,來賓統一為20元/11、人/天; 6.1.2.9所有的市內交通費均需在票據背面注明往返日期及目的地; 6.1.2.10非公務往來廣西區內各地的,僅予以核銷工作地至居住地直線往來交通費(交通工具為汽車/火車),每周每人僅予以核銷一次往返費用,非工作地往返居住地直線往來費用的或產生的其余費用一律不予核銷; 6.1.2.11私車公用的補貼金額按原有標準憑票限額核銷,但補貼標準采用包干責任制,即包含了私車公用期間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其它因工作產生的交通費不再予以報銷,如屬于出差性質的,按上述出差流程進行申請審批,出差所產生的車輛相關費用(包括油費、過路費、停車費)憑票據實核銷; 6.1.2.12私車公用的補貼金額根據當月實際出12、勤天數予以核銷,實際出勤天數不包括請假、休假、出差的天數。 6.2 住宿費 6.2.1 公司成員出差的住宿費,實行限額內憑票報銷,具體標準見附件1;原則上同職級、同性別偶數人員出差時,費用按住宿標準2人/間/天進行報銷; 6.2.3同性別不同職級偶素人員出差,費用按高級別住宿標準2人/間/天進行報銷; 6.2.4出差人員由經銷商、廠商、客戶統一安排住宿的,則出差人不再予以報銷住宿費;出差地有公司辦事處或接待點可提供住宿的,則出差人不再予以報銷住宿費; 6.2.6出差住宿再不影響工作業務開展前提下,應盡量選擇公司已簽訂的協議酒店; 6.2.7住宿費必須列明住宿天數,對單價、住宿日期等項目內容不全13、的、手續不完備、有涂改現象的單據,一律不予以報銷。 6.3 伙食費 6.3.1在來賓市區內、南寧市區內工作的,不視為出差,不予核銷伙食費; 6.3.2出差伙食核銷標準見附件1;出差人員由經銷商、廠商、客戶統一安排用餐的,則出差人不再享有伙食費核銷;出差地有公司辦事處或接待點可提供用餐的,則出差人不再享有伙食費核銷; 6.3.6伙食費可以不憑發票報銷,由出差人直接在“差旅費報銷單”上列明。 6.4 其他 6.4.1凡屬對方邀請包差旅費的,不再享受公司差旅費核銷; 6.4.2董事長出差費用據實報銷,但不享有出差津貼,年薪制工資標準含差旅費的不享受差旅費用報銷、不享受出差津貼; 6.4.3經董事長批14、準的其他出差費用,可實報實銷; 6.4.4出差所節省的費用公司和個人各得50%; 6.4.5公司派車出差的交通費、過路費、油費據實報銷,出差津貼參照附件1執行,但不再予以報銷個人市內交通費,司機的行程記錄需與出差行程記錄保持一致; 6.4.6出差返回公司后,必須在五個工作日內核銷出差費用,超過時間不核銷又未提前報備的財務部有權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扣還借款,并按報銷金額的10%予以處罰,下次出差前個人賬務必須結清,否則不予再次借款; 6.4.7報銷單據必須分門別類粘貼,交通費及附件粘貼一張,業務招待費等按招待次數分別粘貼,其他費用粘貼一張,做到粘貼干凈、整齊; 6.4.8出差費用按照公司費用報銷審15、批流程填報; 6.4.9報銷時需提供相應的票據,如因票據遺失等特殊情況,當事人須提出書面申請,經直接上級、分管領導、財務部、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后按照遺失票據金額的80%報銷; 6.4.10因特殊情況而產生的特殊費用,須以書面形式申請經直接上級、分管領導、財務部、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后方可報銷; 6.4.11財務部對發票的審核按照原始憑證規定要求按上述標準執行,有超標準及不符合規定的財務部直接退回給填報人。 7.公司會議開支管理 7.1公司組織到外地召開會議,由人力行政部編制會議經費計劃并辦理報批手續; 7.2會議經費計劃得到批準后,由人力行政部指定經辦人辦理借款報批手續; 7.3會議經費的各項開16、支必須與預算相對照,對超出預算的開支金額和項目,要詳細說明原因; 7.4不屬同次會議的開支費用,不得在會議費中報銷; 7.5會議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由人力行政部辦理報銷手續。 8.出差天數的計算 8.1到達目的地:每日 12:00 之前按全天計算,12:00 之后 18:00 前按0.5天計算;超過 18:00 到達不計出差天數(如到達后立即工作,須經經銷商/廠商/客戶確認后按實際時間計算) 8.2離開目的地:每日 10:00 至 12:00 之前離開按0.5天,12:00 之后按全天計算;(不計算住宿費用) 8.3出差津貼根據實際出差天數和報銷標準予以核銷。 9.其它 9.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17、起執行,同時原有相關制度予以作廢; 9.2本制度由人力行政部負責解釋。10.附件 10.1附件1出差費用標準地區職等住宿核銷標準(元/天/人)伙食核銷標準(元/天/人)市內交通費核銷標準(元/人/天)一類城市D1280100待定S1、S2、S326080M1、M2、M323070E1、E2、E322060二類城市D126080S1、S2、S324065M1、M2、M322055E1、E2、E320045三類城市D12305040S1、S2、S3200M1、M2、M31803020E1、E2、E3150廣西區內D11704530S1、S2、S3130M1、M2、M31202515E1、E2、E3100備注:根據各類城市的經濟消費水平,對一類、二類、三類城市劃分如下:一類城市:指北京、上海、廣州、深圳二類城市:指除廣州以外的各省會城市及青島、珠海、蘇州、汕頭、大連、寧波、無錫、溫州、東莞、中山、重慶、天津三類城市:除一、二類城市之外所有城市廣西區內:包括南寧在內的廣西區內各市、縣、鄉鎮。 10.2出差申請表 11.3出差行程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