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公司行政辦公及固定資產管理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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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02573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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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建設公司行政辦公及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一、發文管理辦法2二、收文管理辦法6三、文書檔案管理和保密制度7四、考勤管理制度9五、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10六、辦公設備和用品管理辦法11七、固定資產管理辦法13八、車輛管理辦法15發文管理辦法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為使公司的發文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提高工作效率和辦文質量,根據上級公文處理的有關規定,結合工程建設管理的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發文,是公司在工程建設管理中所形成的具有規范和約束效力的文書。 第三條發文管理指以公司2、名義制發公文的過程,包括草擬、核稿、審核、簽發、繕印、用印、登記、分發等程序。具體程序:部門擬稿一部門核稿一部門會簽一辦公室審核一領導簽發一編號一打印一校對一繕印一用印一登記一分發(歸檔)。第二部分 發文種類 第四條 公司的發文種類主要有: (一)通知 適用于公司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傳達要求部門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任免人員。 (二)函 適用于公司與不相隸屬機關(單位)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準和答復審批事項。 (三)報告 適用于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四)請示 適用于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 (五)通報 適用于表彰先進3、,批評錯誤,傳達重要情況。 (六)決定 適用于對重要事項或重大行動做出安排,獎懲有關部門及人員。 (七)公告 適用于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八)通告 適用于公布有關方面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九)意見 適用于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十)會議紀要適用于記載和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 第三部 分發文格式 第五條 公文由秘密等級、發文機關標識、發文字號、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單位或部門)、正文、附件說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題詞、抄送機關(單位或部門)、印發機關(單位)、印發份數(頁數)和印發日期等部分組成。 (一)涉及國家秘密的公文應按照有關的保密法規標明秘密等級。4、 (二)發文字號中的機關代字部分,向上級機關及其職能部門的行文采用“奧體工程”、 “奧體工程辦”、“奧體工程辦函等。其中年份用四位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表示;序號由辦公室統一編錄。 (三)上行文應當在首頁注明簽發人。其中“請示”應當在附注處(成文日期和印章之下、主題詞之上)注明聯系人的姓名和電話。擬請上級機關批轉的文件,要同時報送代擬寫的批復稿。 (四)主送機關(單位、部門)應當使用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統稱。 (五)如有附件,應當在正文之后、成文日期之前注明附件順序和名稱有多個附件的,應在附件首頁的左上角編 注附件序號。 (六)公文除“會議紀要”外,應當加蓋印章。 (七)成文日期,以簽發日期為準。5、電報以發出日期為準。 (八)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應當加括號標注。 (九)公文應當標注主題詞。一份公文的主題詞,不得超過6個。報送省政府或省政府辦公廳的公文,必須在江蘇省人民政府公文主題詞表的范圍內標引主題詞,詞目問間隔一個漢字。 第六條 公文中各組成部分的標識規則,參照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國家標準執行。公文用紙采用國際標準A4型,左側裝訂。公文標題用黑體2號字,主題詞用黑體3號字,其它部分用仿宋3號字,強調部分加粗。第四部 分發文規則第七條發文應當確有必要,注重效用。 第八條公司依據工程建設需要,按行文方向可將發文分為以下幾種: (一)向上級機關及其所屬職能部門行文一般以報告、6、請示、意見、會議紀要的形式出現; (二)向與公司不相隸屬機關單位之間的行文一般以函、意見、會議紀要的形式出現; (三)向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及公司所屬部門行文一般以通知、通報、決定、意見、會議紀要的形式出現; (四)向公眾發布有關信息一般以公告、通告的形式出現。 第九條 “請示”應當一文一事;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如需同時送其他機關,應當用抄送形式。“報告”不得夾帶請示事項。第五部分 發文辦理 第十條發文辦理指以公司名義制發公文的過程,具體程序見第三條。 第十一條 草擬公文必須使用公司統一印制的紅色發文稿紙。 第十二條 草擬公文應做到: (一)確有行文必要。 (二)文種選擇正確。 (三)觀點正7、確,情況符實,條理清晰,表述準確,文字精簡。 (四)擬制緊急公文,應有充分原因,急件應跑簽。 (五)引用準確,引用公文先引標題,后引發文字號;引用外文及縮寫應注明中文含義;引用日期須具體寫明年、月、日,年份用四位阿拉伯數字表示。 (六)結構層次序數,第一層為“一、”,第二層為“(一)”,第三層為“1”,第四層為“(1)” (七)原則上采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八)使用規范化簡稱,非規范化簡稱須在第一次使用時注明。 (九)除成文日期、部分結構序數和在詞組、慣用語中作為詞素的數字必須使用漢字外,應當使用阿拉伯數字。 (十)起草公文的依據文件、重要參考資料及說明材料應附在文稿之后。 (十一)主題詞引8、用正確。 部門核稿應做到: (一)核對是否做到了上述草擬公文的要求。 (二)內容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所提新的政策、規定等要切實可行并有依據和說明。 (三)主送和抄送單位是否合適。 (四)會簽部門及程序是否合適。 第十三條 凡以公司名義制發的公文送公司領導簽發前,必須經辦公室負責人審核。審核應做到: (一)行文符合公司工作規則要求。 (二)行文不存在法律漏洞。 (三)行文符合公司利益需要。 (四)行文程序完善。 第十四條公司向上級機關及其所屬職能部門行文,必須由主要領導簽發或在主要領導口頭委托的情況下由其他領導簽發。其余行文,由分管領導簽發。第十五條 部門可根據部門職責,以本部門名義向有9、關方面傳遞業務信息,明確業務要求,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外行文,否則,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經辦人自行負責。第十六條公司對外發送公文,由擬稿部門自行發送。文稿加蓋印章后,附成文2份,由辦公室歸檔、備查。第六部分 附則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第十八條本辦法白下發之日起施行。收文管理辦法第一部分 總則 第一條為使公司的收文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加快信息傳遞,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上級機關公文處理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工程建設管理的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收文,是公司在收到的有關機關、單位發出的具有規范和約束效力的文書及有關的業務信息。 第三條 收文管理指公司規范公文管理、科學利用公文的過10、程,包括簽收、登記、閱辦、歸檔等程序。具體程序:辦公室簽收、登記一辦公室負責人初閱、擬辦一領導審閱、批辦一部門承辦一辦公室歸檔。 第二部分 簽收、登記 第四條 有關機關(上級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等)、單位(設計、施工、監理等)向公司發來的除業務信息和公司領導已批辦事項的在辦程序外,需要公司領導批閱的來文、事項,均需首先送辦公室,由辦公室文秘人員簽收(急辦事項,沒有先送辦公室,必須在事項辦結后向辦公室備案)。第五條 辦公室簽收后,進行收文登記,制作收文閱辦單,送辦公室負責人初閱。 第三部分 擬辦 第六條 辦公室負責人初閱后,根據來文內容和公司領導分工提出分送領導批閱的意見。 第七條 簽署意見后,返11、回文秘人員,由文秘人員負責送達公司領導批閱。 第四部分 領導批閱 第八條 公司主管領導批閱或會閱后,提出具體的辦理意見。 第九條 文秘人員根據批閱意見送達承辦部門。 第五部分 部門承辦 第十條 承辦部門根據公司領導的批示進行獨立辦理或部門會辦。 第十一條 部門辦結后,簽署意見,明確辦理結果,返回文秘人員(如果業務需要可復印后,自行留存復印件;若不便復印,可向文秘人員辦理借閱手續)。 第十二條 對公司領導明確辦理時限的或可以即時辦結的,承辦部門未能及時辦理的,文秘人員可以隨時進行催辦。 第六部分 歸檔 第十三條 文秘人員根據檔案管理規范,將來文統一納入文書檔案管理,并編制收文目錄,以備查閱。 第12、十四條 需要并入工程技術檔案的,履行相關手續后,存入工程技術檔案。 第七部分 附則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文書檔案管理和保密制度第一條 為規范文書檔案管理和保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文書是指公司發出、接收和內部業務運作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的書面文稿、文(函)件、合同(字據)等。 第三條 文書檔案管理是指上述文書的收發程序結束、收存后按有關的檔案管理規定對其使用、保管進行統一和規范管理的活動。 第四條 文書檔案的收存范圍: (一)印發的文(函)件及底稿; (二)公開實施的管理制度; (三)請示報告中領導簽署意見的原件; (四)接收的有關文件;13、 (五)相關的合同; (六)有關的書面承諾或字據。 (七)其他具有重要參考或備案作用的資料等。第五條 文書檔案的收存程序: (一)印發的文(函)要在文件成文后及時收存; (二)管理制度要在公開實施后及時收存; (三)請示報告在領導簽署意見,并辦結后及時收存; (四)收文要在閱辦結束后及時收存; (五)合同要在產生效力時起收存; (六)書面承諾、字據及其他資料應在形成后及時收存。第六條 文書檔案的管理要求: (一)文書檔案實行專人管理; (二)要按照有關的保密法規進行文書檔案的管理,防止失密、泄密; (三)文書檔案實行分類管理; (四)文書檔案要編制檔案目錄,方便查閱。 (五)實行文書檔案查閱登14、記制度; (六)借閱檔案必須向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并及時歸還; 第七條 文件、資料的保密制度 (一)使用和印制秘密文件、資料時,必須按規定履行批準手續,登記手續,復制的秘密文件和資料不得擅自擴大發放范圍。 (二)秘密文件、資料只發組織、人事部門,不發個人。收、發、拆必須認真檢查、核對,發行、登記、簽收手續齊全,并由專人負責。 (三)領導的親收件,交由本人或由領導指定的專人代收、代拆。 (四)秘密文件、資料的閱讀必須嚴格控制在規定范圍之內,不得擴大閱讀范圍,并在辦公室進行,未經許可不得帶出,非經允許不得摘錄。 第八條 會議的保密制度 (一)會議中使用的秘密文件、資料嚴禁濫印亂發;領導的會議15、講話,未經同意,不得整理散發。 (二)所有與會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會議的秘密內容。 (三)一旦發現文件、資料等丟失或被竊,應立即報告,采取措施,及時追查,設法補救。 第九條 計算機信息保密制度 計算機信息的保密依據計算機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曰起實施。考勤管理制度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作息時間 第一條 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 7:00。因季節變化等因素需要調整工作時間由辦公室根據有關政策和指示另行通知。 二、病、事假 第二條 請休各種假期應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在取得領導批準后,做好16、有關交接,保證工作的銜接。確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必須及時以電話等通訊方式進行請假,并做好工作安排。 第三條 事假期間按日平均工資扣發工資。因公負傷,持醫院診斷證明,經辦公室管理員確認后,按工傷假考勤,不扣工資。按國家及省、市政府有關規定休婚、喪、產假,不扣發工資。 第四條 員工請假一天以內,由部門領導審批,兩天以上由分管副總審批,一周以上由總經理審批。 第五條 中層干部請假一天以內,由分管副總審批,兩天以上由總經理審批。 第六條 員工請病假必須持二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并按審批權限報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三、遲到、早退 第七條 在規定作息時間內,推遲15分鐘到崗為遲到,提前15分鐘離崗為早17、退。 第八條 推遲4小時以上到崗、提前4小時以上離崗或當月累計遲到三次作曠工一天論。 第九條 推遲30分鐘至4小時到崗或提前30分鐘至4小時離崗作曠工半天論。 四、考勤管理 第十條 考勤采取各部門自行考核,辦公室匯總統計的辦法。各部門設立考勤員,于每月第一個工作口將部門上月“考勤表報辦公室管理員。經辦公室管理員審核后報公司領導,并送財務部計算工資、福利等。 第十一條 員工遲到、早退由公司領導或部門負責人根據績效考核辦法的規定扣分。 第十二條 曠工一日扣除一日工資。全年累積曠工五日以上則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 18、1 4號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已經2007年12月7日國務院第1 9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總理 溫家寶二o o七年十二月十四日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一條 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 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 O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9、1 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 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 O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20、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勞動保障部門應當依據職權對單位執行本條例的情況主動進行監督檢查。工會組織依法維護職工的年休假權利。 第七條 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T加付賠償金;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21、酬、賠償金的,屬于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屬于其他單位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八條 職工與單位因年休假發生的爭議,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九條 國務院人事部門、國務院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分別制定本條例的實施辦法。 第十條 本條例白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辦公設備和用品管理辦法為加強公司財產物資的管理,保證財產物資的有效使用和妥善保管,特制定本辦法。第一條 固定資產包括車輛、計算機及其外部設備、空調、復印機、傳真機、影音設備、辦公桌椅、櫥柜等大件耐用辦公用品。各項固22、定資產,耐用年數在兩年以上,超過二千元的應以固定資產科目列帳。第二條 固定資產按類別編號,由辦公室負責登記管理。第三條 辦公室會同財務部門于固定資產發生增減的次月15日前將詳細編制“固定資產增置表”一式三聯送辦公室核對無誤后,由辦公室、財務部門、使用部門分別留存。第四條 辦公室應會同財務部門每年盤點一次。年底由各部門盤點后填寫“盤存單”一式三份注明增置原因,由辦公室、財務部、使用部門分別收存。第五條 固定資產因減損擬報廢或變賣時,應由使用部門填具“固定資產減損單”,注明減損原因,送辦公室及會計部門簽注處理意見后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備案。第六條 辦公用品實行集中采購和同意管理,由辦公室辦公用品23、管理人員按月度計劃采購。第七條 各部門因臨時或預算外需要使用辦公用品的,由需用部門書面申請報請公司相關領導批準后自行采購或交辦公室采購。 第八條 辦公用品由辦公室建立臺賬管理。各部門在領用辦公用品時,需填寫“辦公用品領用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發放,辦公用品發放時由領用人在“辦公用品臺賬上簽字。 第九條 計算機、復印機和電話的使用應做到: (一)堅持人機固定原則,非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別人計算機。 (二)上班時間,不得進行公務需要以外的互聯網瀏覽或利用計算機進行游戲、聊天等娛樂。 (三)隨機資料、軟件自主保管;運行程序自主維護、配置;定期進行內部資料的清理、歸檔。 (四)自主進行防病毒維護,本24、單位或外單位以及來歷不明的磁盤和優盤使用前必須殺毒,未經殺毒不得使用。 (五)重要公務資料實行軟盤存儲保管,重要資料要及時備份,以防丟失。 (六)計算機內涉及到保密內容不得對外復制和對外宣傳,重要的公務資料不得存放聯網計算機上。 (七)下班之前必須關閉UPS,切斷電源。經檢查確認后方可離開。(八)使用復印機須經辦公室同意,不得復印與公務無關的內容。(九)不得利用電話長時間談論非公務事項。第十條 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的管理,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根據上級機關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25、本辦法。 第二條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兩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兩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三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應堅持統一政策、集中管理、責任到人、物盡其用的原則: 第二章 固定資產的范圍、分類和計價 第四條 應統一管理的固定資產包括:通過基建投資過程購置的固定資產,以及無償調入、接受捐贈等其他方式形成的固定資產。 第五條 固定資產分三類:一般設備、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一)一般設備。指辦公和公務的通用性設備,如交通工具、計算機及外部設備、電26、器、通訊工具、家具等。 (二)圖書。指單位貯藏的統一管理使用的圖書資料。 (三)其他固定資產。指未包括在上述各項內的固定資產。 第六條 固定資產的計價: (一)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入帳或調撥以及運雜費、保險費、安裝費等入帳;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入賬: (三)接受捐贈、無償調入以及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原價入帳,不能查明原價的,估價入帳; (四)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價入帳,等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第三章 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 第七條 綜合辦公室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的統一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制定具體的公司內部固定資產管理辦27、法;編制固定資產年度更新、購置計劃;負責固定資產的內部配置、調撥;負責新增固定資產的驗收;負責固定資產實物帳、卡片入帳的登記;負責辦理涉及固定資產產權變動的調撥、轉讓、報損、報廢等報、批手續;組織固定資產管理的清查盤點工作;辦理有關固定資產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 財務部門負責登記固定資產總帳和明細帳,配合綜合辦公室進行財產清查工作。 第九條 各部門領用固定資產要依照下列程序編報和審批: (一)、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固定資產申請報告,逐級匯總報送綜合辦公室。 (二)、綜合辦公室參照各處室提出的固定資產項目,按照部門分別編制品名、數量、預算金額等明細帳,匯總形成請示報告單,送上級領導審批。 28、(三)、凡購入、自行、調入、接受捐贈及盤盈的固定資產,采購部門及使用部在報銷和領用之前,應到綜合辦公室辦理驗收手續,由綜合辦公室固定資產管理人負責驗收,驗收合格后開具固定資產驗收單,登記固定資產臺帳,填制固定資產卡片。采購部門憑經審批后的報告單及固定資產驗收單辦理報銷手續。固定資產驗收單一式三聯,一份交財務部門,一份交使用部門,一份由綜合辦公室留存。 第十條 使用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合理、有效使用和日常維護保管工作。各處室要設專人負責帳物保管工作。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卡必須登記到每一件固定資產,明確使用、保管職責,堅持“按物設卡、物卡相符、物移卡隨”的管理原則。 第十二條 固定資產的無償調撥、出29、售、報廢、報損,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下的,由綜合辦公室審批。固定資產的無償調撥、出售、報廢、報損,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報公司領導審批。 第十三條 出售、報廢固定資產所得收入須按規定全部交財務部門入帳。 第十四條 綜合辦公室對固定資產應每年進行定期盤點,盤點的基礎日定于三月三十一日。通過盤點,確保帳實、帳卡、帳帳相符。對盤點中發現的問題應查明原因,說明情況,按審批權限報經批準后,調整固定資產帳戶。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白印發之日施行。車輛管理辦法 為加強車輛管理,確保合理調配、節約開支、優質服務、安全行車,特制定本辦法。一、日常管理 第一條 車輛統一30、由辦公室管理,駕駛員執行定人定車制度。 第二條遵章守紀、安全行車,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第三條 各部門工作用車由辦公室統一調派,用車部門不得直接向駕駛員要車。 第四條 因公車輛出南京市必須提前一天向辦公室申請,并經分管副總批準。 第五條 駕駛人員不得將車輛私自使用和擅自借給他人使用,私自用車或外單位借車需經辦公室報分管副總批準。 第六條 駕駛人員必須保管好所駕車輛,做好防盜工作。 第七條 駕駛人員應加強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能,加強安全意識,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和調度。 二、維修及保養 第八條 車輛實行定點維修,做到先報后送修,車輛維修必須經辦公室負責人批準,并填31、寫車輛維修單。 第九條 所有車輛必須按規定的里程進行各級保養。 第十條 所有車輛必須經常擦拭保養,做到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三、油料管理 第十一條 所有車輛實行定點加油,因特殊情況需在外加油,憑正式發票、用車人簽字,實報實銷。 第十二條 車輛用油采用百公里油耗指標每月進行統計,納入考核內容,如明顯超標需說明理由,對無正當理由用油嚴重超標的行為將給予相應處罰。 四、獎勵與處罰 第十三條 安全行車補貼: (一)能嚴格遵守車管制度、服從調度、安全行車、服務態度良好的汽車駕駛員,按當月行車公里報領安全行車補貼。 (二)安全行車補貼由車隊負責人憑里程表讀數按月統計上報辦公室。 (三)駕駛人員除由辦公室實32、施日常考核外,還將實行不定期評議制度。行車安全無事故,且工作表現優異,得到員工公認的于年終給予獎勵;否則,工作態度不端正,不服從工作安排,紀律觀念不強,違規違紀為單位造成損失和不良影響的于年終給予處罰。 第十四條 凡因違章開車發生交通責任事故和嚴重違紀的汽車駕駛員,除停發安全行車補貼外,根據實際情況并依照交警部門認定應負責任大小,分別處以造成本單位直接經濟損失的10一50的賠償。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況者從嚴處理: (一)嚴重失職發生機械責任事故者; (二)擅自處理或私下了結交通事故者; (三)開私車或私自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并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第十六條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